Java中對象和引用的具體區(qū)別
Java中對象和引用的具體區(qū)別
初學Java的人,可能在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對對象和引用的基本概念都是很模糊的,老是分不清楚兩者的區(qū)別。下面,學習啦小編給你整理一些有關對象和引用的區(qū)別供有需要的人參考。
一、對象與引用的概念
首先小編先解釋一條代碼更你更快的了解對象和引用的概念區(qū)別。
Vehicle veh1 = new Vehicle();
通常把這條語句的動作稱之為創(chuàng)建一個對象,其實,它包含了三個動作。
1)右邊的“new Vehicle()”,即新建對象本身;
2)左邊的“Vehicle veh1”創(chuàng)建了一個Vehicle類的引用變量或稱對象引用變量。
所謂Vehicle類引用,就是以后可以用來指向Vehicle對象的對象引用。
3)“=”操作符使對象引用指向剛創(chuàng)建的那個Vehicle對象。
我們可以把這條語句拆成兩部分:
Vehicle veh1;
veh1 = new Vehicle();
效果是一樣的。這樣寫,就比較清楚了,有兩個實體:一是對象引用變量,一是對象本身。
可以這么說,在Java里都是通過引用來操縱對象的。 這就是兩者的區(qū)別。
二、對象和引用的具體區(qū)別
相互關聯(lián)體現(xiàn)在:
1)當對象的引用變量指向對象時,他們兩就聯(lián)系起來,改變引用的屬性,就會改變對象的屬性;
2)如果同一個對象被多個引用變量引用的話,則這些引用變量將共同影響這個對象本身。
相互獨立體現(xiàn)在:
3)一個對象可以被不同的引用變量操縱,同時一個引用變量也可以指向不同的對象,但是同一時刻只能指向一個對象;
4)從存儲空間上來說,對象和引用也是獨立的,對象一般存儲在堆中,而引用存儲在堆棧(存儲速度更快)中。
三、小編舉例
為了加深大家的理解,小編再舉一個例子具體說明一下兩者的區(qū)別。
class Vehicle {
int passengers;
int fuelcap;
int mpg;
}
有了這個模板,就可以用它來創(chuàng)建對象,Vehicle veh1 = new Vehicle();
通常把這條語句的動作稱之為創(chuàng)建一個對象,其實,它包含了四個動作。
1)右邊的“new Vehicle”,是以Vehicle類為模板,在堆空間里創(chuàng)建一個Vehicle類對象(也簡稱為Vehicle對象)。
2)末尾的()意味著,在對象創(chuàng)建后,立即調用Vehicle類的構造函數(shù),對剛生成的對象進行初始化。構造函數(shù)是肯定有的。如果你沒寫,Java會給你補上一個默認的構造函數(shù)。
3)左邊的“Vehicle veh1”創(chuàng)建了一個Vehicle類引用變量。所謂Vehicle類引用,就是以后可以用來指向Vehicle對象的對象引用。
4)“=”操作符使對象引用指向剛創(chuàng)建的那個Vehicle對象。
我們可以把這條語句拆成兩部分:
Vehicle veh1;
veh1 = new Vehicle();
效果是一樣的。這樣寫,就比較清楚了,有兩個實體:一是對象引用變量,一是對象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