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的平均工資怎么算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工資是勞動者生存權得以實現的最主要的方式,是勞動者基本的生活來源,也是勞動者提升自己的重要支柱。接下來請欣賞學習啦小編給大家網絡收集整理的一年的平均工資怎么算。
一年的平均工資怎么算
單位的月均工資沒什么用的,算法可以參考每月工資平均數加權,就是每月工資總額除以人數(也是約數,中間有入離職的),然后再把12個月的平均工資加起來除以12,會得出一個接近月均工資的數。這個算法的前提是工資總額的數字是正確的。否則就會偏頗很多。 產假中女職工的工資參考其休假前月工資即可,如果參加了生育保險,可以按照全額工資計發(fā),拿到生育保險補貼后工資補貼部分就不用發(fā)給職工了。生育保險包括幾方面,其他的還是要給到員工手中的。具體的可以參考當地的生育保險政策。
一年的平均工資衡量標準
在工資問題上,老百姓越來越強烈地感覺到,“平均”二字。從純理論的角度考慮,用“平均數”來表達居民財富水平的變化是必要的,也是可取的。但是,如果與現實生活相聯(lián)系,與社會現狀相結合,那么,“平均數”很有可能難以客觀反映社會現狀、反映群眾的真實生活水平。
在一個社會貧富差距較大的國度里,衡量這個國家老百姓生活水平高低、財富增長快慢的立足點,應放在社會的“工資短板”方面,即社會平均收入水平以下及社會貧困線以下兩個層面。
首先,要看這兩個層面人群的變化。分析一下,這兩個層面聚集的人群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如果增加了,就意味著社會貧富差距在進一步拉大,社會財富分配不公的現象在進一步擴大,社會矛盾也有可能在進一步積累,就必須采取強有力的措施,控制這種現象的惡化。如果減少了,說明現狀在得到改善,可以繼續(xù)按照這樣的目標發(fā)展。
第二,這兩個層面群眾收入的增減變化。在“平均數”之外,社會平均收入水平線以下的人群收入增長了多少?在貧困線以下的人群收入又增長了多少?如果這兩個層面人群的收入增長水平低于或遠低于社會平均水平,那么,說明社會貧富差距在繼續(xù)加大,所采取的各種措施沒有效果或效果有限,必須調整政策策略。
第三,這兩個層面的變化趨勢。一方面,看這兩個層面人群的變化趨勢,是在向著多的方面發(fā)展還是向著少的方面的發(fā)展;另一方面,看這兩個層面收入的變化趨勢,是在持續(xù)增長、增長幅度超過社會平均水平,還是其他現象。通過對趨勢的分析、了解和掌握,繼而作出科學的判斷與決策。當然,分析社會的“工資短板”,也可以從上層建筑與經濟基礎、地區(qū)與地區(qū)之間的差異等多個方面入手,但是,從收入人群入手可能是最現實、最迫切、最必要的。只有將這一短板的問題解決好,提高公民財政性收入的目標才不至于變成一句空話。
我們說,如果在社會財富嚴重缺乏、老百姓普遍貧窮的情況下,用“平均數”來反映社會財富的增加、老百姓收入水平的提高,都有較強的合理性和科學性。但是,當社會財富積累到一定程度,社會貧富差距不斷拉大的情況下,如果再用“平均數”這個概念,就很難反映社會的真實情況了。這里的“平均”,更多的可能是社會貧富差距拉大的標志,而非社會收入水平提高的表現。
年工資的主要計算標準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jié)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法定節(jié)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guī)定的11天法定節(jié)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勞動保障部發(fā)布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fā)[2000]8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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