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yè)加盟合同書范文3篇
餐飲業(yè)加盟合同書范文3篇
現在的加盟店越來越多,選擇加盟某一些已經成熟的品牌,跟著已經成型的品牌和企業(yè)文化成長,能夠發(fā)展的更加茁壯有力。然而在龐大的加盟大軍中,真正成功的卻少而又少。那是因為沒有在加盟時簽訂對自己有利的合同。加盟之初應該制定完整的加盟合同。下面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餐飲業(yè)加盟合同書范文3篇,就隨小編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滿意,謝謝。
餐飲業(yè)加盟合同書范文一:
店名:
店址: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加盟甲方“某餐飲公司餐飲”特許經營體系開設“某餐飲公司”中式快餐廳(以下簡稱“某餐飲公司餐廳”)事宜,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設立某餐飲公司餐廳;乙方同意,加盟“某餐飲公司餐
飲”特許經營體系,按照“某餐飲公司餐飲”特許經營體系的統(tǒng)一要求設立并經營某餐飲公司餐廳。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餐廳設立過程中,應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務項目:
1、 授權乙方使用注冊商標“某餐飲公司”用于本合同所確定店址餐廳的設立;
2、 制作餐廳的店招并提供給乙方;
3、 向乙方提供餐廳的店面裝修設計方案;
4、 如乙方要求,可負責餐廳的裝修,代辦裝修費用另行協商收取;
5、 代為采購經營餐廳所必需的機器設備、家具廚具等;
6、 如乙方要求且甲方同意,可代辦乙方設立餐廳所必需的衛(wèi)生、消防、工商等有關證照,代辦費用另行協商收取;
7、 負責為乙方招聘工作人員,并對工作人員進行崗位培訓;
8、 籌備乙方餐廳開業(yè)前及開業(yè)當天的市場推廣、宣傳及促銷活動,有關費用另行協商收取。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餐廳經營過程中,應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務項目:
1、 授權乙方使用注冊商標“某餐飲公司”用于本合同所確定店址餐廳的經營;
2、 為乙方制訂各項餐廳的經營管理制度,具體見本合同附件“經營管理制度清單”并負責制度的實施;
3、 向乙方供應餐廳的食品、飲料、原材料,代為采購乙方要求的機器設備、家具廚具
及日常消耗品等;
4、 為乙方提供機器設備、各項設施的維修保養(yǎng);
5、 向乙方提供市場推廣、宣傳及促銷方案,并協助實施;
6、 應乙方要求為乙方招聘工作人員,并對工作人員進行崗位培訓;
7、 定期派員對乙方日常經營活動進行指導、稽核;
8、 對乙方日常經營所遇到的問題提供咨詢,根據乙方的要求,派員至餐廳為乙方解決
實際經營所遇到的問題。
第四條 乙方于餐廳設立過程中,應向甲方支付或自行承擔如下費用:
1、 于本合同簽訂之同時,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200,000元;
2、 于本合同簽訂之同時,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150,000元;
3、 于乙方餐廳正式開業(yè)7天前,向甲方全額支付菜臺、開業(yè)貨品、桌椅等的采購款;
4、 自行承擔餐廳場地的租賃費或轉讓費、裝修費、向有關政府部門繳納的證照費及其
他官費;
5、 負責支付餐廳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
第五條 乙方于餐廳經營過程中,應向甲方支付或自行承擔如下費用:
1、 根據每月營業(yè)額的3%的計算比例,于次月5日之前向甲方全額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2、 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上月的貨款;
3、 自行承擔餐廳場地的租賃費、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yǎng)費、日常經營所發(fā)生的各項費用
及稅金;
4、 經與甲方協商一致,全部或部分承擔日常的市場推廣、宣傳及促銷活動的費用;
5、 負責支付餐廳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如乙方要求甲方招聘工作人員的,則應按甲方
有關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人員招聘及崗位培訓費;
6、 承擔甲方為乙方提供各項咨詢服務或解決經營問題所產生的交通費、通訊費、郵遞
費等費用。
第六條
第七條 本合同期間,甲方負責餐廳商業(yè)形象的統(tǒng)一設計,包括但不限于店招的設計制作與擺放、
門面外觀的設計、店堂的布置、桌椅的擺放、柜臺的設置、廚房的格局、環(huán)境氣氛的營
造、顏色的搭配、裝潢建材的選取、設備廚具的選用、餐飲用具的選用、工作人員的著
裝等事項。乙方應遵照執(zhí)行甲方的設計方案,并在甲方的協助下負責方案的具體實施。 甲方為乙方設立餐廳期間,因辦理有關證照或手續(xù)需乙方提供有關資料或信息,乙方應如實提供。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其他協助的,乙方應盡其可能向甲方及時提供。
第八條 乙方日常經營所需的各項機器設備應向甲方或甲方書面指定或認可的第三方購買或租
賃。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購買或租賃機器設備,也不得使用任何
第三方的機器設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向乙方出租的機器設備,乙方應妥善保管,
如發(fā)生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派員維修;如發(fā)生損毀,乙方應向出租方賠償。本合同期
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之設備轉移、轉讓、出租或借予他人使用,也
不得將該等設備抵押、質押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擔保。
第九條 乙方經營餐廳期間,餐廳銷售的所有食品均應由甲方或甲方書面指定或認可的第三方供
應。甲、乙雙方之間的供貨關系,應另行簽訂“供貨協議”加以確定。未經甲方書面同
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購買食品或食品原料進行銷售,也不得自行制作食品進行銷
售。
第十條 甲方保證,其供應乙方的食品均符合國家有關食品衛(wèi)生、食品質量的要求,適于乙方顧
客食用。乙方保證,按照國家有關食品衛(wèi)生、保質期的規(guī)定銷售食品,不出售、使用或
加工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第十一條 乙方銷售食品的品種,均應事先獲得甲方書面認可,方可進行銷售,每種食品的價格,
均應按照甲方事先確定的價格進行銷售。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減少、
變更食品的品種,也不得對食品的價格進行變更。
第十二條 乙方應在餐廳安裝并使用甲方指定的電子收銀系統(tǒng)及財務軟件,并將該電子收銀系統(tǒng)及
財務軟件按甲方的要求與甲方的網絡系統(tǒng)進行連接,向甲方傳送每日營業(yè)數據。
第十三條 乙方保證,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合法開展經營活動,不銷售或傳播國家法律所禁止
的物品,不在店堂內擺放賭博性物品或設備,不安裝搭建危險或違法的設施,不存放與
日常經營無關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第十四條 乙方在日常經營期間,應遵守甲方提供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保持店面的整潔,做好門
面外觀、店門外、店堂、柜臺、廚房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全體乙方工作人員須統(tǒng)一穿著甲
方指定之服裝,佩帶甲方制作之形象標識及工號牌。
第十五條 甲方每季度至少應派員2次至乙方餐廳進行日常經營工作的指導,并有權對乙方工作人
員的工作效率、服務態(tài)度、服務質量、紀律遵守等事項進行稽核。甲方人員應當場制作
工作報告,說明該次指導的過程、內容、發(fā)現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改良意見或合理化建
議,并對乙方工作人員進行評估并完成評估記錄。乙方應配合甲方的工作指導,并協助
完成工作報告及評估記錄。每次工作報告及評估記錄均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在該工作報告及評估記錄上簽字,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十六條 乙方餐廳的市場推廣、宣傳及促銷活動,由甲方負責組織進行。促銷期間,乙方應積極
配合甲方的促銷活動,實施甲方的促銷方案。甲、乙雙方之間的廣告宣傳、促銷活動及
有關費用承擔,應另行簽訂“廣告宣傳協議”及“促銷協議”加以確定。未經甲方書面
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進行市場推廣、宣傳及促銷活動,也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為其進行
上述活動。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商標、專利均為甲方所有或經合法授權,未侵犯任何
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如甲方違犯本條之保證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此種損失。
第十八條 甲方負責乙方工作人員的招聘及培訓,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工作人員,并對工作人員的工
作進行監(jiān)督及評估。如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經營管理制度、經營方式發(fā)生重大變化,甲方
應負責對乙方的工作人員重新進行培訓。乙方負責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并安排工作人
員的具體工作。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保持交流與溝通,對日常經營中所發(fā)生的問題,應共同盡力
解決。對經營過程中發(fā)生的矛盾糾紛,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
銷售食品的種類和價格進行變更的,應協商一致加以確定。
第二十條 乙方應對本合同之內容予以保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之內容部
分或全部向任何第三方予以披露。甲方因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如下資料,均為甲方
之商業(yè)秘密,乙方應予以保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等商業(yè)秘密部分
或全部向任何第三方予以披露。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將所有其掌握的以任何形
式記載甲方商業(yè)秘密的介質全部返還甲方,不得私自復制或藏匿,也不得再行使用或供
他人使用。乙方同時應確保,其工作人員或其他與乙方有關之人員知曉并遵守本條之保
密約定。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 經營管理制度、業(yè)務流程、使用技術、機器類型、使用設備及其附件、創(chuàng)意、設計、
商標專利、模型、樣品、圖紙、草圖、藍圖、財務信息和計算機軟件;
2、 銷售、市場、廣告、項目開發(fā)、物流分配、并購、分立等有關信息、計劃、項目或
方案;
3、 業(yè)務策略、市場戰(zhàn)略、價格、競爭者信息、業(yè)務發(fā)展戰(zhàn)略和方式、合作伙伴、客戶
及供應商名單及聯系方法;
4、 人事檔案、銷售報告、產品配方、制造工藝、市場研究報告、貨物規(guī)格、工作人員
薪資福利;
5、 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合同、協議,設定或被設定的抵押、質押,提供或被提供的擔
保、保證,各項仲裁或訴訟信息;
6、 甲方有義務予以保密的其他法人、非法人機構或自然人的商業(yè)秘密或秘密信息;
7、 乙方從甲方處獲知的其他未經公開的書面或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間或合同終止、解除后3年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事、指使他人
從事或為他人從事類似形態(tài)餐飲業(yè),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關的咨詢服務。
第二十二條 餐廳設立過程中,如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之服務項目,致使乙方餐廳無法開
業(yè)的,甲方應退還所有已收的款項。如對乙方造成損失的,則甲方還應承擔此種損失。
第二十三條 餐廳經營過程中,如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之服務項目的,乙方有權拒絕支付
特許權使用費。如對乙方造成損失的,則甲方還應承擔此種損失。
第二十四條 餐廳設立過程中,如乙方未能及時支付本合同約定之款項或未能及時提供有關協助的,
致使乙方餐廳延期或不能開業(yè)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如對甲方造成損失
的,則乙方還應承擔此種損失。
第二十五條 餐廳經營過程中,如乙方未能及時支付本合同約定之款項的,則甲方有權按未付款項金
額的萬分之四每天向乙方收取滯納金。如乙方逾期90天未付,且拖欠款項在人民幣
30,000元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拖欠款項,履約保證金不
予返還。
第二十六條 如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之服務項目,致使乙方無法繼續(xù)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
同,并要求甲方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如對乙方造成損失的,則甲方還應承擔此種損失。
第二十七條 如乙方未能遵照執(zhí)行甲方對于商業(yè)形象的統(tǒng)一設計方案,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變更
商業(yè)形象,自行或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設計或實施其他商業(yè)形象方案的,甲方有權解除
本合同,向乙方追收欠繳的款項,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如對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則
乙方還應承擔此種損失。
第二十八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購買或租賃機器設備,或使用任何第三方機器設
備,或將租賃之設備轉移、轉讓、出租或借予他人使用,或將該等設備抵押、質押或以
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擔保的,甲方有權按該等設備價款的50%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由此產生的任何其它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 如甲方供應乙方的食品不符合國家有關食品衛(wèi)生、食品質量的要求,給乙方帶來損失的,
甲方應向乙方賠償此種損失。如對任何第三方造成其他損失或損害的,甲方承擔由此而
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 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食品衛(wèi)生、保質期的規(guī)定銷售食品,出售、使用或加工變質或超過
保質期食品的,經甲方指出后不予改正或在一年內違反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
同,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如對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其他損失或損害的,乙方承擔由
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購買食品或食品原料或自行制作食品進行銷售
的,甲方有權按該等食品價款的10%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增加、減少、變更食品的品種或對食品價格進行變更的,
甲方有權就乙方該等行為每次向乙方收取違約金人民幣1,000元,并要求乙方立即改
正。如乙方經甲方指出后不予改正或在一年內違反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三十三條 如乙方在日常經營過程中,未能嚴格執(zhí)行甲方提供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致使餐廳管理
混亂、制度廢弛或商業(yè)形象受損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餐廳進行整頓。乙方應全面配合甲
方的整頓工作,并承擔因整頓而產生的全部費用。如乙方拒不配合或消極應對甲方的整
頓工作,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以任何形式部分或
全部轉讓或轉移給任何第三方。如乙方違反本條之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履約
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三十五條 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之保密約定或侵犯甲方商業(yè)秘密之行為的,如在合同履行
期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停止違約或侵權行為,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并
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懲罰性賠償金人民幣300,000元;如在合同終止或解除后,甲方有權
要求乙方停止違約或侵權行為,并要求乙方支付懲罰性賠償金人民幣300,000元。無論
在合同期間或終止、解除以后,如因乙方該等行為對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其他損失或
損害的,乙方還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約定之行為的,其因此所獲得的利益歸甲方所有,甲方
有權要求乙方停止該等行為,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300,000元。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均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合作,任一方如有違反誠實信用
原則及本合同其他各項約定之行為,且對另一方造成嚴重損害的,則另一方有權解除本
合同,不予返還或主張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期間,乙方如需在本合同所確定的店址以外的地點開設“某餐飲公司餐廳”,應
與甲方另行簽訂特許經營合同。
第三十九條 因發(fā)生不可抗力事項導致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自不可抗力事
項發(fā)生之日起14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中止履行本合同。該不可抗力事項消除后,甲、
乙雙方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如該不可抗力事項持續(xù)滿兩個月仍未消除,任一方均可書面
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均不需就本合同的解除向另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期滿三個月前,甲、乙雙方應協商合同續(xù)簽事宜,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權。
本合同期滿,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也可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如需
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未能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的,履約保證
金不予返還。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甲、乙雙方應結清款項,乙方返還租賃的設備,并停止使用甲
方的或因本合同合法授權給乙方使用的專利、商標、商號、字號等,甲方無息返還履約
保證金。
第四十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由擔保人向甲方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各項約定或
不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擔保人以人民幣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簽訂,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甲、乙雙方因
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應向上海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
第四十四條 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時,除非另一方另行指定,應將有關文件送達如下地址:
甲方地址:上海市吳中路1389號
乙方地址: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為期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
甲、乙雙方共同簽訂,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郵編:201103 郵編:200435 元為限向甲方承擔連帶法律責任,擔保人的保證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1年。 如一方地址發(fā)生變更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之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
合同之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授權代表:
日期:
擔保人:
地址:
簽字:
乙方: 簽字: 日期: 身份證件: 電話: 日期:
餐飲業(yè)加盟合同書范文二:
加盟者:(以下簡稱甲方)
被加盟者:(以下簡稱乙方)
常住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加盟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加盟事宜,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就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達成以下事項,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許授權:
1.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qū) 街 號開設xx加盟店,專門經營由xx統(tǒng)一開發(fā)和配送的xx產品。甲方保證乙方在該區(qū)域(該區(qū)域主要指狹義的商業(yè)圈, 在這個范圍內,步行消費者愿意到該店消費的最長距離,這段距離所形成的一個區(qū)域范圍。而不以國家行政地理區(qū)域為劃分)。享有獨家加盟的權益,甲方不擅自授權第三方在該區(qū)域加盟xx。乙方無權設立分支機構或授與他人加盟,若需發(fā)展擴大增設分店,必須向甲方申請。
1.2 甲方所注冊的商標、文字,相關的網絡等知識產權,以及產品申請專利及非專利技術,所屬權永久性歸xx餐廳所有,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1.3 甲方將其所有的“xx”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根據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在甲方統(tǒng)一的業(yè)務模式下從事加盟餐飲的經營活動,甲方所倡導的經營理念,獨創(chuàng)的裝修風格及產品制作技術,乙方不得透露或復制給他人使用。
1.4 甲方特許乙方必須經營xx產品,乙方不得借xx商標來銷售或變相經營其他商家商品(有利于推動xx餐飲發(fā)展的輔助商品,需事先征得xx總部同意,同時嚴禁乙方擅自變相加工或出售乙方的配送產品)。
二、特許經營加盟費及保證金
2.1 甲方特許加盟費為人民幣8萬元。本合同訂立后,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該款項。
2.2 保證金為人民幣4萬元,本合同訂立后三日內,乙方須向甲方繳納此款項。三年后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規(guī)定,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若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有權終止本合同及追討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且不退乙方已繳納的特許加盟費用。
2.3 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三日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2.4 甲方帳戶所在地為: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根據xx的視覺識別系統(tǒng),為乙方免費提供店面規(guī)劃、設計。但裝修期間所有發(fā)生的工時費、材料費以及其它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2 甲方前往乙方考察加盟店面地址,甲方派出的工作人員所產生的交通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3.3 甲方負責乙方兩名以上員工的技術培訓工作,培訓期間員工的食宿由甲方負責(培訓地點在四川綿陽總部)。
3.4 甲方協助乙方對員工進行xx企業(yè)文化的培訓,并不定期的檢查乙方服務質量和產品質 量,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3.5 甲方協助乙方該加盟店的人事管理,協助該店的主要員工招聘和委任工作。
3.6 甲方全權負責簽定店鋪租賃合同,乙方不得私自與店鋪租賃方簽約該合同。
3.7 甲方有權過問或審核乙方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并提出相關的建議。
3.7 甲方總部,開發(fā)、推出的新產品、試驗成功后,應向乙方免費推薦。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裝修風格對經營場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xx一貫的視覺裝修風格,方可開業(yè)。
4.2 乙方開業(yè)甲方可派出兩名技術人員配合協助乙方經營一個月,甲方人員工資由乙方支付,以檔案工資為準(工程部人員適用該條),乙方負責甲方員工的食宿及安全問題。
4.3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必須遵照甲方的經營模式和經營理念合法經營,必須維護甲方企業(yè)形象,弘揚企業(yè)文化。
4.5乙方經濟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在經營中發(fā)生的債權、債務、安全事故、員工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經營中所遇到的困難及客人建議及時反饋給甲方。
4.6為了保證甲方的品牌技術標準化,乙方必須從甲方處購買指定產品及原材料半成品,甲方加工運輸過程中所產生的合理費用,以區(qū)域來界定(在四川省內甲方不收取配送產品的運輸費用,在四川省外,甲方以現行的物流價格為標準收取運輸費用)。
五、視覺權威資料及廣告宣傳費用約定:
5.1 乙方加盟甲方xx,甲方將免費頒發(fā)《特許加盟書》,以及提供相關企業(yè)認證標準。
5.2 乙方在加盟區(qū)域進行xx廣告宣傳,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將免費協助乙方做好宣傳資料的設計事務。但其產生的實物制作費用及其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3 根據xx視覺識別系統(tǒng),乙方需要制作相關的視覺效果,xx總部可免費提供設計樣稿,但其產生的實物制作費用及其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4甲方如參加展銷性質的相關推廣會,所產生的展銷費用,甲方將統(tǒng)一依據直營店和加盟店的總和店數,一視同仁,平均分攤該費用。
六、乙方違反合同規(guī)定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賠償金:
6.1 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6.2 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6.3 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6.4 乙方降低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fā)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6.5 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guī)定進行的監(jiān)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七、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200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xù)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 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xù)的,應續(xù)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八、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以各種變相手段沿用或保存甲方的各種授權。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雙方事宜未盡之處,如有爭議,需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由四川省綿陽市人民法院或四川省涪城區(qū)人民法院審理。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字人 :簽字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餐飲業(yè)加盟合同書范文三: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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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xx”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yè)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雇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系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格蘭仕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要求的開店手續(xù)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xx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xx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yōu)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xx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guī)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制作部分關于xx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xx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yè)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yè)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xx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并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xx,開發(fā)適當特色的xx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huán)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xx的宣傳品,并根據需要更換xx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并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qū)”,有醒目的宣傳品,并且盡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于、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后,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xx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業(yè)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于本協議規(guī)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xx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并且保證微波爐繼續(xù)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于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yè)執(zhí)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xx店因拆遷、建筑物改造、整體規(guī)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后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 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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