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如何注銷分公司
我們有時候會遇到注銷分公司的時候,那么如何進行分公司的注銷呢?注銷分公司應該怎么做?小編為你帶來了“注銷分公司”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注銷公司是怎樣的
一、須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包括:
1、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做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股東會確認申請注銷公司的決議;
5、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6、銀行出具的賬戶注銷證明;
7、《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注銷公司的流程
(一)成立清算組
1、公司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2、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清算組制定清償方案,并報股東大會確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xù),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組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guī)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3、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大會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二)去工商注銷前的準備工作
1、到國稅拿表格:按國稅的要求填寫、簽字、蓋章、繳銷發(fā)票、補稅后,它會收回國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國稅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2、拿著國稅的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到地稅拿表格,補稅后,它會收回地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地稅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3、拿著兩張通知書,注銷銀行賬戶。
4、拿通知書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三、注銷公司的注意事項
1、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注銷的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如果企業(yè)不正常注銷的話,第二年不年檢會被視為自動注銷。被吊銷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可能在3年內無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冊公司,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保持7年,而且要被罰款。
2、債權人通知及公告注意事項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建議保留送達回執(zhí)及載明公告內容的報紙。
3、合法安置勞動者
注銷公司不屬于合同約定的或法律規(guī)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如果需要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及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具體情況視合同內容及勞動者實際情況各有不同。
企業(yè)注銷后,如何辦理社保的銷戶?
1.工商局注銷核準通知書復印件(A4紙復印)
2.最后一次繳納社會保險繳費單復印件(A4紙復印)(以上材料均需一份)
3.參保單位需寫注銷說明(核實后注明:“我單位無欠費、無在途報銷。”)
4.填寫二份《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變更表》、《單位保險注銷登記情況表》、《社會保險注銷登記申請表》(表五)
5.《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
注:上述表格、材料復印件、說明均需加蓋公章,且預留2.5cm空白區(qū)域(A4規(guī)格,縱向左側)
攜帶以上材料,到企業(yè)社保開戶所在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即可。
公司注銷后公司的債權如何處理
1、公司辦理注銷登記后,股東發(fā)現公司在清算中遺漏債權或其他財產權益,股東能否對相關債務人或義務人主張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規(guī)定,公司解散后,股東應當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完畢并辦理注銷登記后,公司歸于消滅。由于經合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財產,由股東依法進行分配后歸股東所有,因此,股東在公司注銷后,發(fā)現公司對外尚有債權或其他財產權益的,可以自己的名義依法提起訴訟,主張權利。
2、股東對外主張原公司的債權或財產權益時,是否應由全體股東作為共同原告提起訴訟?
鑒于股東主張原公司對外享有的債權或財產權益,與股東之間就公司剩余財產進行分配屬于不同的法律關系,因此,除非原公司全體股東愿意作為共同原告提起訴訟外,法院一般無需追加全體股東作為共同原告提起訴訟。如多個股東就不同一筆債權或財產權益分別提起訴訟,法院可合并審理。
3、股東在公司注銷后,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遺漏的債權或財產權益,其他股東提起訴訟,要求對該財產權益進行分配,法院應如何處理?
股東在公司注銷后,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遺漏的債權或財產權益,該債權或財產權益原屬于公司財產,應當歸屬于全體股東,由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規(guī)定進行分配。因此,股東在公司注銷后,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遺漏的債權或財產權益,其他股東有權提起訴訟,要求獲得財產利益的股東對該財產進行分配。
4、公司在未向債權人足額清償債務的情形下注銷后,股東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遺漏的債權或財產權益,公司債權人能否要求獲得利益的股東在所獲財產利益的范圍內清償債務?
根據公司法規(guī)定,公司解散應當進行清算。在清算過程中發(fā)現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因此,股東自行對公司清算完畢應當以公司全部債務清償完畢為條件。股東自行對公司進行的清算不具有債務免除的效果。因此,公司在未足額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注銷,股東又在公司注銷后獲得公司債權或財產權益,債權人有權要求獲益股東在所獲財產利益的范圍內清償公司債務。
5、股東未經合法清算注銷公司后,又以自己名義主張公司對外債權或財產權益,應如何處理?
根據公司法規(guī)定,股東自行對公司進行的清算不具有免除公司債務的功能。如果股東未經合法清算而注銷公司,導致公司債權人利益受到損失的,應當對公司債權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在公司注銷后,公司的財產權益應歸股東所享有,股東可對外主張原公司的債權或財產權益。
6、公司在破產程序終結后辦理注銷登記,又發(fā)現公司破產清算程序中遺漏債權或其他財產權益,應當如何處理?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并經破產清算與分配,公司對外不能清償的債務不再清償。因此,破產清算具有免除破產企業(yè)債務的效果。在破產程序終結后,如發(fā)現公司還享有債權或其他財產權益,該權益應當首先用于向全體債權人清償,在清償完畢前,被宣告破產的公司的股東或上級主管部門不享有該財產權益。
屆時,經法院許可保留的破產清算組尚未被撤銷的,則可由清算組對外主張債權或相關財產權益。所獲財產經法院決定,可進行追加分配或指定相關單位或人員予以保管。
如破產清算組已被撤銷的,原公司股東或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可依法向審理破產案件的法院申請恢復成立清算組或重新成立清算組,以清算組名義對外主張原公司的債權或財產權益。是否準許,由法院決定。
的注銷分公司相關文章:
2.分公司注銷怎么做
3.分公司注銷原因
4.注銷分公司的流程
6.分公司注銷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