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銷公司清算組成員
2017注銷公司清算組成員
公司要辦理注銷清算了,但是這公司的注銷清算是怎么做的呢?如何進行公司的注銷清算?小編為你帶來了“注銷公司清算”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公司的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組。
2、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通知或公告?zhèn)鶛嗳恕?/p>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收取公司債權。
5、制定清算方案。
6、確認并實施清算方案。
7、提交清算報告。
8、辦理注銷登記。
公司的清算原因有哪些
1、股東會決議解散公司而引起的清算。
股東會決議解散是公司進行清算的主要原因,決議解散的事由由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guī)定,主要包括:
(l)章程所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
(2)公司所營事業(yè)已成就或不能成就;
(3)股東全體的同意或股東會解散的決議;
(4)股東不足組織公司的法定人數(shù);
(5)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的出現(xiàn)。
2、政府命令公司解散而引起的清算。
政府命令公司解散通常是因為公司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危害了公共利益,以及公司嚴重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義務,導致對社會管理秩序的嚴重破壞。
如:公司設立時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從事違法活動;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出賣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公司逾期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務的等等。政府命令公司解散的形式主要有:勒令停辦、關閉、停產、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等。
3、公司破產而引起的清算。
《公司法》規(guī)定,公司因依法宣告破產而解散。公司破產后,公司的財產交由法院指定的清算組織進行清算。破產清算,與公司股東會決議解散、政府命令公司解散而引起的清算程序及法律適用均不相同,本文對此不作展開。
公司破產清算應該注意什么問題?
1、什么情況下企業(yè)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企業(yè)申請破產程序的核心目的是什么?
企業(yè)法人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二條的規(guī)定,可以向債務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啟動破產程序,以清理債務或進行重整。
企業(yè)申請破產,一方面是整理并核算對外債務,防止部分債權人的過激行為,另一方面是為了贏得時間以期尋找重新運營的機遇。
2、法院一旦接到企業(yè)的破產清算申請,就必須受理并啟動破產程序嗎?
不是的,一般情況下,企業(yè)作為債務人提出破產申請的,法院將于15日內裁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將指定管理人,并在受理之日起25日內通知已知的債權人,并予以公告。
3、進入破產清算階段要注意什么問題?
(1)妥善處理員工安置問題
公司清算期間,需要逐步解除與所有員工的勞動合同,因此很有可能激起員工的強烈不滿甚至引起其過激的反應(包括向有關部門申訴、侵占、破壞公司財產、其他破壞公司清算進展的行為)。另外,公司在清算期間,可能還需要保留一部分員工為其工作(比如會計人員),因此,何時解除、如何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是清算過程中一個重點和難點。因此,我們建議,公司在進入清算程序后,不用倉促宣布員工安置方案。一方面應妥善考慮員工的反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研究制訂雙方都可能接受的安置方案;另一方面應加快清點公司資產,并安排妥善的保管措施。對于那些暫時留用的員工,要與其進行很好的溝通,保證其清算期間的待遇,或者盡可能的為其安排以后的工作,讓其繼續(xù)盡心的為公司工作。在制訂了較為完善的安置方案后,如該被清算企業(yè)有工會,可以先與工會協(xié)商,取得工會的理解和支持。然后可以將公司的員工按照行政人員、生產人員等分成幾批,逐批的與他們溝通協(xié)商,對于員工應得的利益,要給予保障,對于公司之前拖欠員工的加班費和其他補助,要給予補償,在此基礎上,分批解除與這些員工的勞動合同。
(2)公司財產被侵占和破壞的有關問題
在清算過程中,因為清算委員會對被清算企業(yè)的具體情況還不是很熟悉,因此,有可能發(fā)生企業(yè)財產被侵占和破壞的現(xiàn)象。具體分為:
A、員工有可能在清算過程中,因清算委員會要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對公司懷有怨恨,因此乘機侵占或者破壞公司的財產;
B、清算委員會成員可能利用職權徇私舞弊,謀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財產。 上述第一種情況,員工可能侵占的主要是一些小件的但是有價值的生產資料(比如:工具、原材料、辦公用品);第二種情況,清算委員會成員可能通過在編制財產清單時少記一些有價值的財產,或者將被清算企業(yè)的財產以低價買給其親友等方式,侵占公司財產。對此,我們建議清算委員會在清算開始后,一方面安撫員工的情緒,減少員工侵占公司財產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盡快清點公司的資產,并且最好另外聘請保安人員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看管。此外,清算委員會的成員之間也要互相監(jiān)督,對財產的處置要由清算委員會集體討論做出決定,以避免個別清算委員會的成員利用職權侵占公司財產的情況出現(xiàn)。
(3)公司物品文件的遺失問題
清算過程,因為清算委員會是接管了被清算企業(yè),因此,在交接過程中有可能遺失一些公司的物品和文件,而這些物品文件對于被清算企業(yè)而言,很可能是非常重要的,比如:企業(yè)的發(fā)票本遺失,就會受到稅務局的處罰;企業(yè)的合同遺失,可能無法準確核對債權債務;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公章等的遺失則可能影響到清算工作的正常進行。因此,我們建議清算委員會在接管被清算企業(yè)后,首先要接管該企業(yè)的以下物品文件:
A、所有公章、財務章等重要印章;
B、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海關登記證等重要證照;
C、合同、發(fā)票、財務賬簿、憑證等重要文件。
(4)免稅、保稅進口物品處置問題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外商投資企業(yè)進出口貨物監(jiān)管和征免稅辦法》的規(guī)定,外商投資企業(yè)依法可以免稅、保稅進口一些設備、生產車輛、原材料、燃料、零部件、散件。但是根據(jù)該《辦法》第十八條,這些免稅物品有一個海關的監(jiān)管期限,在此期間內,未經海關許可,原則上不得出售、抵押、轉讓或者移作他用。如果在監(jiān)管期內,公司進入清算程序的,對于這部分監(jiān)管的物品的處理如下:
A、如果出售給同樣可以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外商投資企業(yè),首先要到審批機關辦理批準手續(xù),然后到海關辦理結轉手續(xù);
B、如果是出售給其他國內企業(yè),應該經海關同意,并按照其使用年限折舊補稅;
C、如果外方投資者想把進口的貨物退運出境,也需要到海關辦理審批手續(xù),獲得批準后,可以退回境外。綜上,對于尚在監(jiān)管期內的保稅物品,不論是出售給國內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還是退回境外,都必須經過海關的審批,并辦理相關手續(xù)。因此,公司在進入清算程序后,清算委員會清點資產時發(fā)現(xiàn)有保稅物品的,在決定了處置方案后,應該及時和海關以及審批機關聯(lián)系,辦理相關批準手續(xù)。
(5)資產處理問題
在清算程序中,是用金錢對全部債權人進行分配的,對非金錢的企業(yè)財產必須通過變賣轉化為金錢,這種“轉化”過程是被清算企業(yè)財產分配的前提條件。在資產處理過程中,因為清算委員會需要在較短的時間內盡可能的最大利益化的將被清算企業(yè)的資產(尤其是一些大型的設備、廠房等生產資料)變現(xiàn)為金錢,而這些生產資料作為單獨的個體,很難發(fā)揮其原有的作用,也就很難盡快以較高的價格售出。因此,我們建議盡可能采取整體出售的方式,生產資料整體出售能夠充分發(fā)揮其整體效用,并能獲得較大利益,所以,將成套的設備,甚至全部設備或者土地廠房連同設備整體出售,是較好的變現(xiàn)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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