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注冊商標流程
2016年最新注冊商標流程
現在注冊一個商標的流程是很受到關注的,現如今進行時商標的注冊有哪些流程要走的?小編為你帶來了“注冊商標流程”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注冊商標詳細流程
商標注冊流程一、形式審查
經過形式審查,申請手續(xù)齊備并按照規(guī)定填寫申請書件的,商標局發(fā)給受理通知書。
申請手續(xù)不齊備或者未按照規(guī)定填寫申請書件的,發(fā)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申請手續(xù)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guī)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發(fā)商標注冊申請補正通知書。申請人在限期內補正并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期;未作補正或者超過期限補正的,商標局發(fā)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商標注冊流程二、實質審查
商標申請通過形式審查后進入實質審查。經過實質審查,凡符合《商標法》有關規(guī)定的商標申請,商標局予以初步審定,并予以公告。
駁回申請的,發(fā)給申請人駁回通知書。
商標局認為商標注冊申請內容可以修正的,發(fā)給審查意見書。申請人在限期內予以答復的,商標局繼續(xù)審查。
對經審查后初步審定的商標,由中國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對中國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
無異議或者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由中國商標局核準注冊,發(fā)給商標注冊證,并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經裁定異議成立的,不予核準注冊。
復審請求
商標注冊流程中若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商標注冊申請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準予注冊或不予注冊的終局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若當事人對商標局異議裁定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終局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注冊商標所需資料
1.以企業(yè)名稱申請注冊的,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并需在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上加蓋公章;
2.以個人名稱申請注冊的,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和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3.提供商標文字或圖樣,需要保護顏色的,還需要提供彩色圖樣;
4.提供擬注冊的商品/服務項目,可根據申請人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參照《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第九版以及商標局根據上述國際分類表修改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來填寫;
5.提供加蓋公章或簽字的《商標代理委托書》,該委托書可從本網站上;尤其注意,《商標代理委托書》上的地址應與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注冊地址完全一致。
商標注冊費用多少錢(僅參考)
注冊費用按類別按個數收取,每類每個商標費用:
19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費用,國內公司或個人,其中國家規(guī)費1000,代理費900)
30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費用,國外公司或個人,其中國家規(guī)費1000,代理費2000)
注冊商標長時間不用會被撤銷嗎
因為商標的資源是有限的,所以使用是有期限的。如果一個商標需要持續(xù)使用,那么可以每十年續(xù)展一次,并不受時間的限制。但是很多商標會被商標持有人廢棄不用,那么他們可以不續(xù)展,這個商標重新可以被其他人注冊使用。
《商標法》規(guī)定連續(xù)三年不使用,可以撤銷也是這個道理。如果連續(xù)三年不使用的注冊商標,有兩種處罰,不是必然的就撤銷,還可以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商標使用的概念非常的廣,不僅僅是指使用在注冊的商品或服務上,這里面有些工作可以做。
做商標專業(yè)投資,大部分公司、個人的做法是注冊大量的商標,直接賣給其他公司、個人,因為商標資源的限制(好的商標更少),以及商標注冊的時間太長,所以這里面存在投資的空間。但是三年不使用可能被撤銷的限制確實帶來很大的限制,對于專門的商標投資人其他的使用行為很容易被認定是無效的使用,要制造使用的事實會比較困難。
所以,對于專門的商標投資人最好的辦法是在三年內趕緊將注冊商標轉讓出去,因為如果有使用,也將影響注冊商標本身的價值,過了連續(xù)三年不使用,將使注冊商標的權屬處于不穩(wěn)定狀態(tài),購買人也不會買。
商標注冊注意什么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的規(guī)定,從事生產、制造、加工、揀選、經銷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以自然人名義辦理商標注冊、轉讓等申請事宜,除按照有關規(guī)定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圖樣等材料外,還應注意以下事項:
1、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也可以以執(zhí)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1)負責人的身份證;
(2)營業(yè)執(zhí)照。
2、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1)簽約人身份證;
(2)承包合同。
3、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fā)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1)經營者的身份證;
(2)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fā)的登記文件。
4、自然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范圍,應以其在營業(yè)執(zhí)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范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5、對于不符合《商標法》第四條規(guī)定的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局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商標注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
6、辦理轉讓商標申請,受讓人為自然人的,應參照上述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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