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魯迅的故事
穿過漫漫時光的隧道,跨越重重歷史的變遷,“魯迅”這個名字永遠不變地扎根于世人心中。那么關于魯迅的故事都有哪些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關于關于魯迅的故事,歡迎大家閱讀。
關于魯迅的故事篇一
童年時代,魯迅常跟母親住到紹興鄉(xiāng)下安橋頭外婆家里,后來又到皇甫莊大舅父家里寄居。安橋頭、黃甫莊都在紹興昌安門外水鄉(xiāng),寬狹縱橫的河流靜靜地流過村邊。魯迅喜歡到鄉(xiāng)下去,他把那里看作是自由的天地,嶄新的世界。因為在這里不僅可以免讀深奧難懂的《四書》、《五經》,還可以同農民的孩子自由自在地生活在一起,到密如蛛網的河上去劃船、捉魚、釣蝦,去欣賞帶著點點漁火的水上夜景,或者到岸上去放鵝、牧牛、摘羅漢豆,呼吸清新的空氣……
每逢村子里演社戲的時候,魯迅就和小伙伴們一起搖船兒來到半個在岸上、半個在湖里的戲臺前面,看武功演員翻筋斗。有時,他還和農民的孩子一起學演戲、扮小鬼。他們在臉上涂上幾筆彩畫,手握一桿桿鋼叉躍上臺去,愉快地玩耍著。
農村,對少年時代的魯迅是很有吸引力的。在這片自由的天地里,魯迅不僅學到了許多社會知識和生產知識,還和農民家的小朋友建立了深厚的友誼,逐漸了解了農民勤勞、質樸的性格,同時也看到了舊社會階段壓迫、階級剝削的血淋淋的事實。魯迅和農民的孩子常念誦的一首漁歌中,就有這樣的悲慘的句子:“一日七升,一日八升,兩日勿落(兩天不下河打漁),餓得發(fā)白;一日七升,一日八升,兩日勿落,要哭出聲。”這些對魯迅的思想發(fā)展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使魯迅知道農民“是畢生受著壓迫的,很多苦痛,和花鳥并不一樣”。
關于魯迅的故事篇二
魯迅先生住在北京時,每天晚上都會有客人來訪,魯迅先生總是熱情接待,親自為客人倒茶,拿花生和糖果給客人吃,當客人告辭的時候,他總是要端起燈來,將客人送出門外,客人作別離去,他并不立即回屋,而是一直那么端著燈站著,直到客人走遠看不到了,才關上門回屋。未名社成員作家王冶秋曾在《懷想魯迅先生》一文中這樣寫道:“深夜,他端著燈送出門外,我們走了老遠,還看到地下的燈光,回頭一看,燈光下他的影子好看得很,像是個海洋中孤島上的燈塔,倔強地聳立著在這漆黑的天宇。”尊重,有時是說出來的,有時是做出來的。體現(xiàn)在細節(jié)中的尊重,是一種更加讓人感動的尊重。
關于魯迅的故事篇三
魯迅一生中真正的愛情體驗是許廣平給他帶來的。關于魯迅與許廣平由相識相交到相知相戀的過程,在《許廣平的一生》、《許廣平的故事》等專著中已有詳盡的介紹。去年中央電視臺、浙江電視臺、紹興電視臺又聯(lián)合攝制了二十集電視連續(xù)劇《魯迅與許廣平》,近期將在熒屏與廣大觀眾見面。在這篇短文中,沒有必要再費筆墨去復述那些廣為人知的內容,只想著重介紹他們相戀的思想基礎和某些生動細節(jié)。
用世俗的眼光看來,魯迅跟許廣平的結合存在諸多障礙:論年齡,雙方相差有十八歲之多;論外貌,魯迅身材矮小,并無特殊魅力;論金錢,魯迅不但家庭負擔沉重,而且因購置北京西三條二十一號寓所而債務在身;論地位,魯迅固然在文壇享有盛譽,但當時卻因支持進步學生運動而被北洋政府教育部免去僉事之職,甚至面臨著被通緝的危險。最大的障礙,還是魯迅有著一位形式上的太太,如果離婚,按紹興舊習,女方會因為被“休”而倍受歧視,后果不堪設想。魯迅寧可陪著做一世的犧牲,也不愿傷害雖然無愛但卻無辜的異性。然而,許廣平仍然主動果敢地向魯迅獻出了純真的愛情,其根本原因,在于他們有著深受封建包辦婚姻之害的共同遭遇(許廣平剛生下三天,被酩酊大醉的父親“碰杯為婚”,將她許配給劣紳家的子弟,后逃婚離家,北上求學),又有著反抗舊社會、舊禮教、舊教育的共同思想。
她跟魯迅當時所能選擇的惟一的結合方式,就是同居。許廣平后來對此做出了明確解釋:“我們以為兩性生活,是除了當事人之外,沒有任何方面可以束縛,而彼此間在情投意合,以同志一樣相待,相親相敬,互相信任,就不必要有任何的俗套。我們不是一切的舊禮教都要打破嗎?所以,假使彼此間某一方面不滿意,絕不需要爭吵,也用不著法律解決,我自己是準備著始終能自立謀生的,如果遇到沒有同住在一起的必要,那么馬上各走各的路……”(《〈魯迅年譜〉的經過》,原載1940年9月16日上?!队钪骘L》乙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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