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帶薪休假工資怎么算_不帶薪休假工資計算方法
累計工作滿一定年限的員工是可以申請帶薪休假的,那要是不休工資是怎么算?計算方法是什么?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不休帶薪休假工資怎么算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不休帶薪休假工資怎么算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jīng)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shù),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shù)(21.75天)進行折算;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后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此外,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辭職未休帶薪休假怎么辦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shù)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shù)不再扣回。
用人單位主動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同時不是僅指“由用人單位主動與職工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得情形”,而因該理解為凡是用人單位與職工發(fā)生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情形”都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折算勞動者應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工資報酬,而不是在于哪一方提出。
帶薪休假的天數(shù)規(guī)定
滿足享受帶薪年假工作年限規(guī)定后,每個職工具體享受的帶薪年假天數(shù)如何確定呢?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職工帶薪年假天數(shù)與其自身的工齡掛鉤: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5天;
2、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0天;
3、已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5天。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休假高于該標準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標準應該以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未休帶薪年假工資,由于職工因個人原因不休并且做出書面放棄休假權(quán)利承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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