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訓的定義與發(fā)展歷史
聲訓的定義與發(fā)展歷史
一、聲訓的定義
聲訓就是因聲求義,也叫音訓,即通過語音線索尋求語義,是一種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來解釋詞義的訓詁方法。換言之就是從被釋詞的語音形式著眼,利用語音,語義的關系來推求它的意義解釋詞與被釋詞之間往往具有音同,音近或音轉的關系。
二、聲訓的發(fā)展歷史
聲訓的發(fā)展大致可分為先秦、漢、唐、宋、清五個重要的發(fā)展時期。聲訓一法在先秦時期就已萌芽。周、秦時代為聲訓產(chǎn)生與初步發(fā)展的階段,聲訓材料散見于諸子論著之中,如《孟子·滕文公上》:“癢者養(yǎng)也,校者教也”。
到兩漢、魏晉發(fā)展大盛,產(chǎn)生了聲訓專著,以劉熙的《釋名》為代表,得到全面的推廣。在晉代出現(xiàn)了聲旁兼表字義的學說,晉初的楊泉《物理論》已有“在金曰堅,在草木曰緊,在人曰賢”的說法,說明當時已經(jīng)意識到形聲字的聲符可以兼表字義的原理。這一時期聲訓研究成為一門相對較獨立的學問,解決了很多詞語訓釋的難題;唐以后聲訓漸微;發(fā)展到宋朝,有學者進一步把聲旁兼表字義說深化,如王圣美提出了“右文說”,“ 如戔,小也。水之小者曰淺,金之小者曰錢,貝之小者曰賤。如斯之類,皆以戔為義也”。這樣的研究成果對后世的學者影響深遠;到清代,聲訓達到最高水平。這一時期,由于加深了對音義關系的認識,古音研究有新突破,聲訓便有了更大的發(fā)展。
訓詁學家明確提出因聲求義的主張,并整理出了不同時期的語音聲韻特點,注意聲訓中語音的時代性。把語音相近的字歸納為雙聲、迭韻兩類,而這兩類字,都存在聲近義通的關系。學者們對于聲訓的研究特別強調“訓詁之旨,本于聲音。故有聲同字異,聲近義同。雖或類聚群分,實亦同條共貫。譬如振裘必提其領,舉網(wǎng)必挈其綱”(王念孫《廣雅疏證序》)”,強調語音的重要作用,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晚近章炳麟、 黃侃等先生又把訓詁學進一步提高“語言學”的理論上來。他們把“文字”“聲音”“訓詁”結合起來,組織成有體系的“語源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