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貨運代理合同
進出口代理是有專業(yè)公司幫助您委托船運公司、貨代公司、報關行、貿易公司等代辦進口的貿易服務型業(yè)務。進出口貨運代理合同怎么寫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進出口貨運代理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進出口貨運代理合同范文篇一
甲 方:
地 址:
電 話:
聯系人:
乙 方:
地 址:
電 話:
聯系人:
甲乙雙方就蘇州甲乙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委托蘇州大華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代理甲方的進出口貿易的貨運事宜,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guī)的前提下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并簽訂下列協議:
1. 甲方義務與責任:
1.1甲方委托乙方為其進出口貨運代理;
1.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書面進出口委托書,以便乙方訂取艙位,同時甲方應在報關前及時將貨物及相關單證送至乙方所指定的口岸倉庫;貨物如需由乙方提貨,甲方需提前通知并承擔相應的提貨費用;甲方應及時提供書面進出口報關委托書及相關單證以利乙方及時完成進出口報關。
1.3甲方應盡一切可能準時提供內容完整、準確的報關所需的文件、單證、貨品以利于乙方的進出口報關,如因甲方的延誤而導致貨物無法如期登機上船出口或無法正常進口,一切責任應由甲方自行承擔;
1.4甲方應確認所提供的文件、單證、貨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律法規(guī)所許可,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規(guī)定必須提供出口許可證明的貨物的出口應提供相應的出口許可證明,否則因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須由甲方自行承擔;
1.5甲方應對進出口貨物進行完全符合倉儲保管和運輸要求的包裝,否則應對在倉儲和運輸過程中由于貨物包裝的原因而引起的貨損承擔責任;
1.6乙方在提貨、報關和運輸過程中所遇到問題和困難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1.7甲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支付在處理甲方貨物過程中所產生的進出口相關費用。
2. 乙方義務與責任:
2.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負責承擔甲方委托貨物的進出口事宜;
2.2 乙方人員對由于實施本合同而接觸的甲方的文件和信息資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擔保密的義務;
2.3乙方應制定一套有效的安保規(guī)范措施,以確保甲方貨物的安全;貨物于陸上運輸、倉儲、搬運的過程中,乙方應確保貨物的完整,因船公司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船期延誤或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并協助解決。
2.4乙方需及時向航空公司和船公司定取艙位,安排出口報關并與航空公司和船公司交接已獲準出口的貨物。
2.5如果是門到門服務,乙方應負責安排出口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清關及派送工作,非門到門服務,乙方應負責做好貨物交接工作。
2.6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甲方進出口貨物后所需的提單(提單開船后24小時)、退單(上海清關報關后30天之內,轉關報關14天之內,特殊單證特殊處理)。
3. 費用及結算方式:
3.1乙方按照本協議所附報價單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收費。
3.2 乙方結算周期為每月1日至每月末,乙方應在下個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結算清單及發(fā)票,甲方應在收到上述請款單后的 60日內向乙方付款,如不付乙方有權進行扣單處理,并保留才取進一步措施。
3.3 乙方替甲方墊付的稅金及到付運費,原則上不墊付,若墊付稅金及到付運費,甲方在收到相關費用單證三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支付給乙方。
4. 修改與補充:
4.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并經雙方各自授權的代表正式簽署生效;
4.2 在修改或補充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之前,仍需執(zhí)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條款。
5. 生效與終止:
5.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5.2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到期后若雙方無終止合同的意向,本合同將自動延長1年;
5.3本合同終止后,協議雙方仍應該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guī)定的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6. 其他:
6.1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分中文版本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6.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
7. 附件:
委托費用表(報價表)
甲方: 乙方:蘇州大華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進出口貨運代理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進出口貨運事宜相關費用的結算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相關定義
1.費用結算單:指甲方為結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載明應付費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2.書面確認:指乙方及其分支機構或授權人員蓋章或簽字之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第二條 操作
乙方委托甲方從事下述服務。
1.在簽發(fā)第三方的運輸單證的情況下,作為乙方的貨運代理人,為乙方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訂艙,排載,制作單證,依據乙方的具體指示(參照每票托運單),從事拖車、場裝報關、報檢等,并代繳有關費用。
2.在甲方簽發(fā)自己的運輸單證時,向實際承運人訂艙、向乙方簽發(fā)運輸單證,并根據乙方的指示(參照具體托運單)提取貨柜、拖車、場裝、報關、報檢、并代繳相關費用。
3.辦理進口貨物貨運業(yè)務(參照委托單證或相關單證)。
第三條 結算
甲方選擇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結算相關費用。
1.票結
1.1 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開始前,將空白支票或現金交給甲方,甲方必須出具收據。
1.2 甲方在每票貨操作完畢后,從該支票或現金直接支取費用。
1.3 乙方支票空頭或透支或預繳現金不足,應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補齊,并按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
1.4 非因甲方原因產生之超出結算期限的未結費用,乙方應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
1.5 甲方應于結算后立即出具發(fā)票給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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