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勞動合同樣本(2)
幼兒園勞動合同樣本
幼兒園勞動合同范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籍貫:_______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聯(lián)系電話: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現(xiàn)在住址: 郵政編碼:
居民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戶口所在地________(市)_______區(qū)(縣)_________街道(鄉(xiāng)鎮(zhèn))在甲方工作起始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緊急聯(lián)系人: 電話: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合同中排除適用的條款以“ / ”示之。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類型為以下第 (一) 種勞動合同: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任務完成之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擔任 工作,乙方在本崗位的直接上級領導為 ;同時乙方應服從甲方及直接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和質量要求。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可以根據乙方在職時的工作表現(xiàn)以及甲方的經營狀況,對后續(xù)的工作崗位進行重新確認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乙方因公外出(含長、短期本地及異地出差)不視為工作地點的變更。
第四條 在乙方任期內,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xiàn)時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和職務,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安排,否則視為乙方嚴重違紀,甲方有權即時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補償:
(一)乙方不勝任本職工作;
(二)經甲方考核,結論為不合格的;
(三)乙方沒有完成任職之初承諾完成的任務;
(四)客觀情況發(fā)生變化致使乙方工作崗位或職務不存在;
(五)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
(六)符合法律法規(guī)、雙方合同約定或者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及直接上級領導的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并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以下第 (一) 種工時制度:
(一)標準工時制度。乙方實行日標準工作時間坐班制度。
(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以年、季、月等為周期,綜合計算乙方在該周期內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在綜合計算周期內,乙方工作時間平均計劃到每日每周。
(三)不定時工時制度。在確保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行安排工作,但除因工作原因外出的情形外,乙方仍應到崗履行職責。
第七條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執(zhí)行國家的休假制度,并向乙方提供帶薪年休假,具體內容由甲方有關規(guī)章制度確定。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甲方有權根據本幼兒園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自行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九條 甲方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時已經考慮了根據國家及當地政府規(guī)定應當支付給乙方的任何形式的補貼、津貼。
第十條 甲方根據幼兒園經營狀況和績效考核辦法決定乙方績效獎金的發(fā)放。
第十一條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xiàn)時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
(一) 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發(fā)生變化;
(二) 甲方整體薪資結構調整;
(三) 乙方未完成工作任務;
(四) 甲方進行重大經營方式調整;
(五) 符合法律法規(guī)、雙方合同約定或者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方實行下發(fā)薪制度,工資發(fā)放周期為 1個月,方于每月 日 (遇法定節(jié)假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以貨幣形式通過銀行轉帳或者現(xiàn)金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若對某月工資有異議,應在收到工資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人力資源部書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對該月工資沒有異議。
第十四條 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直接扣除如下項目:
(一) 乙方因休病事假等各種假期而引起的薪資減發(fā);
(二) 乙方違反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受到甲方的經濟處罰;
(三) 乙方違反與甲方之間合同的約定需要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
(四) 乙方因過錯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需要向甲方支付的損害賠償金;
(五) 乙方借用甲方的未在約定或甲方指定的期限內歸還的借款;
(六) 法律規(guī)定和甲方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其他扣減費用。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規(guī)范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衛(wèi)生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七條 乙方嚴格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忠實餞行《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為人師表、率先垂范。
第十八條 因乙方有工作失職,不能勝任,不服從學校安排,與同事、不能和學生和睦相處,教學質量低下等不利于幼兒園工作的現(xiàn)象,學校有權中途解聘并酌情扣除其未發(fā)款項,特殊嚴重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乙方在工作期間首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如因失職、失誤造成幼兒在園發(fā)生不安全事故,乙方需要承擔事故責任,如產生經濟賠償,甲方承擔經濟損失的30%,乙方承擔70%。 第二十條 乙方在聘期內未經幼兒園允許(或解聘)不得隨意辭職外流、學習、離崗等,否則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發(fā)款項,同時因此給幼兒園造成嚴重損失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本園外(如往返路途中)所發(fā)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保密義務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所稱的商業(yè)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關于保密的規(guī)定,履行保密義務。
第二十三條 乙方承諾在其任職甲方期間,不自營、為他人經營、參與或投資與甲方相同、類似或相競爭的業(yè)務,或從事其他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不為與甲方存在競爭關系的第三人提供信息和方便,否則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賠償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xù)訂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xù)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河北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聘期被本園解聘或經本園允許主動辭職,次協(xié)議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不論在何種情況下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或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進行工作崗位調整,乙方均有義務進行工作交接:
(一)將所分管的工作進行整理匯總,列明所存管文件及相關事項,與接收人共同簽署工作交接單。
(二)對正在處理或將要處理事宜做詳盡書面報告,包括事件過程,目前進展狀況、處理意見或結果、相關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等。
(三)做好辦公資產交接工作,與接收人共同簽署交接單;
(四)應將其有效聯(lián)系方式提供給接收人,并有義務對接收人續(xù)繼工作所遇問題進行指導與幫助。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內,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繼續(xù)建立勞動關系的,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書。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因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第二、三、四、五、六項規(guī)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提前通知期通知甲方即解除本合同,或未辦理工作交接手續(xù),或因其他過錯行為給甲方造成如下?lián)p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一) 甲方為錄用乙方直接支付的費用,該錄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招聘廣告費用、委托人才服務幼兒園招聘的服務費用、赴外地招聘的交通差旅費用以及甲方代乙方向乙方原單位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二) 甲方為及時招聘乙方的接替人員而支出的費用;
(三) 對甲方幼兒園經營及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 使甲方所有的財產毀損或滅失而產生的損失;
(五) 導致甲方遭遇仲裁訴訟并因此而產出的有關費用及相關損失;
(六) 導致甲方遭遇名譽損害時甲方為消除影響而支出的有關費用;
(七) 其他因乙方過錯行為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一條 乙方參加甲方提供的專項培訓,應與甲方簽訂《培訓服務協(xié)議》,《培訓服務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違反《培訓服務協(xié)議》中關于服務期限約定的,應依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
第三十二條 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合同時:
(一) 與任何第三方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或勞動合同;
(二) 與任何第三方之間亦不存在勞動關系爭議或勞務關系爭議。否則,乙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條 甲方通知的送達方式:
乙方同意甲方可通過特快專遞等方式將有關人事或勞動合同方面的通知等文件發(fā)送到下列乙方指定的收件人和收件地址:
收件人: ,聯(lián)系電話:
收件人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承諾,在勞動關系的存續(xù)期間內,保證該地址可以接收本園的通知文書。如果該地址有變動,則乙方應當對甲方作出書面的變動通知。
本園文件如果因為地址變動或者收件人拒簽被退回,均視為送達乙方。
第三十五條 乙方于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已詳細閱讀甲方制訂的其它規(guī)章制度(具體羅列如下)并同意嚴格遵守。
第三十六條 以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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