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人員勞務合同范本(2)
銷售人員勞務合同范本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_小時,每周工作_小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_小時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第六條 甲方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guī)范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及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元。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綜合工資制:(1)基本工資為_元;(2)提成工資:按照月銷售量考核,具體為_.
第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fā)薪日為每月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guī)定。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 甲應按國家和海口市的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xù)。
第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各項規(guī)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四條 乙方應做到:
(一)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
(二)服從甲方安排,忠于職守,珍惜甲方聲譽,維護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秘密,全心全意為甲方服務;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單位規(guī)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xù):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的。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guī)章制度,按照甲方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經濟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公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來崗位工作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嚴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xù)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三) 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yǎng)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xù)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xù)訂手續(xù):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提出異議,乙方要求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據產生損害后果和責任大小,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人民幣_元。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第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規(guī)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yè)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它
第二十七條 以下規(guī)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認真地進行了閱讀,其內容均已熟知,并積極自愿履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銷售人員勞務合同范文三
甲 方 :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日生效,于 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工程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yè)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guī)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yè)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 元,試用期滿后工資為每月 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 (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 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區(qū)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 15 日前計發(fā)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fā)),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fā)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每月15號發(fā)上月整月工資,年底全部清帳。合同結束時全部結清。
第九條 甲方應按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并按規(guī)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后,應按有關規(guī)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xù)。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 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本合同,應在規(guī)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fā)[1994]481號文件規(guī)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fā)[1995]223號文件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 區(qū)、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名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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