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勞務合同范本標準模板
勞務合同的主體既可以是法人、組織之間簽訂,也可以是公民個人之間、公民與法人組織之間,雙方簽訂合同有利于保障雙方的利益。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個人勞務合同范本,歡迎參考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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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勞務合同范本篇一
甲 方:
地 址:
乙 方:____
地 址: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乙方根據甲方需要派遣勞務人員,提供勞務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費用?,F就具體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事項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從事有關工作。甲、乙雙方建立勞務派遣合同關系,乙方與派遣到甲方的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履行用工備案登記手續(xù),建立勞動關系。
(二)勞務派遣人員工種、數量、用工期限、工作內容及相關待遇要求、職責劃分及費用結算辦法等在補充協議中明確。
二、勞務派遣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經雙方協商可續(xù)簽。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需要使用派遣人員時,應提前1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書面提供所需派遣人員崗位種類和用工數量、素質、要求、各種待遇、勞務用工期限及起止日期。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由甲方對其實施組織管理和崗位調配和考核。
(二)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按國家法定休假待遇規(guī)定,安排員工正常休假。
(三)甲方受乙方委托,按月扣出應由派遣人員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并轉交給乙方。
(四)甲方在國家勞動合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范圍內,有權將派遣人員退回,并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月1日—10日內辦理解聘手續(xù)。
(五)甲方依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需要增加或減少派遣人員時,應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增加或減少的社會保險費、服務費及其它費用在協議附件中明確。
派遣人員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在7日內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xù)。
(六)甲方在使用派遣人員時,應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負責派遣員工崗前安全教育及培訓。
(七)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事故造成傷、殘、亡等由乙方負責并處理。甲方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理,積極配合事故的調查取證并提供相關資料。
(八)派遣人員發(fā)生工傷、職業(yè)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由用工單位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派遣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甲方按國家規(guī)定承擔相應的費用。
(十)女性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出現孕期、產期、哺乳期,由甲方按國家規(guī)定承擔應由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乙方負責處理相關事務。乙方在向甲方派遣人員時,應向甲方準確提供“求職登記表中相關信息”情況。
(十一)甲方向乙方推薦的合格應聘者,經乙方同意后可聘用為乙方勞務派遣人員。現已在甲方工作的聘用人員,由甲方向乙方推薦,經乙方同意后,此類人員可建立勞動關系為乙方的員工。
(十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規(guī)定,乙方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直接遣返給乙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甲方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
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
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三)若因甲方生產經營性停待,自停待之日起甲方將停待派遣人員名單交乙方。自停待之月起,甲方繼續(xù)支付停待期間的保險費和管理費,并按有關規(guī)定支付最低工資。
(十四)如甲方將派遣員工退回至乙方,乙方在《勞動合同法》約定的與派遣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時,除本合同第十二條規(guī)定情形外,應由甲方按《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在辦理解除關系時支付。
(十五)派遣人員要遵守并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保守企業(yè)秘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格保守甲方重大經營管理事項、重要業(yè)務統計指標、核心技術和客戶信息等商業(yè)機密,在派遣至甲方工作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合同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商業(yè)秘密。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應依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二)乙方應認真履行與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全部義務;
(三)乙方應組織乙方員工進行遵守法律、法規(guī)、政府部門相關規(guī)定和甲方企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安全教育,保守甲方商業(yè)秘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若發(fā)生《勞動合同》項下的勞動爭議,由甲方第一時間告知乙方,乙方應直接與派遣員工交涉解決,乙方應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發(fā)的爭議的影響;
(五)在本合同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可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轉包給另外的人才服務中介機構或公司。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派遣人員,并配合甲方對派遣人員實施組織管理、崗位調動以及業(yè)績考核,定期對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跟蹤和管理。
(七)乙方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起30日內,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為派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手續(xù),負責繳納各項保險費用,按規(guī)定標準從派遣人員當月工資中扣除各類保險費,并按《補充協議》約定繳納其他社會保險費。
(八)乙方派遣人員在工作中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
機構認定后,由負責人員按企業(yè)有關制度負責賠償。
(九)乙方負責對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yè)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實介紹甲方情況。
(十)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可對新進勞務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取得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提供給甲方,培訓費用由甲方負擔。
(十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派遣人員進行健康體檢(體檢項目、體檢醫(yī)院由甲方指定),體檢日期不得超過派遣開始之日前一個月,經甲方確認體檢合格者方可派遣到甲方。
(十二)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事故造成的傷、殘、亡等事故,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并進行積極搶救和現場保護,墊付相關醫(yī)藥費,待乙方啟動工傷保險機制后一并處理。
(十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有關信息應確保真實有效,由于虛假信息導致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十四)派遣人員發(fā)生工傷、職業(yè)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甲方應支付的勞務派遣費用、結算標準及支付時間
(一)勞務費:勞務費結算標準在補充協議中明確。
(二)社會保險費用:包括基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等。
(三)服務費:按每人每月 元計算。
(四)甲方在當月10日前將派遣人員本月的社保費支付給乙方,并將派遣人員上月的工資總額及工資報表、服務費支付給乙方,如遇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或特殊情況,可適當順延,但最長期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乙方同時出具正式發(fā)票給甲方。(發(fā)票金額應包含派遣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各類保險、公積金、服務費等所有需甲方承擔的費用總額)
六、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所約定的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視為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對方違約金。
(二)甲方不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所要求的時間和方式支付所有款項,逾期30天以上的,除按本協議支付費用外,還應按日支付1‰滯納金。
(三)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因體制改革、生產經營發(fā)生重大變化或組織結構調整等減少勞務人員時,按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減少人員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標準支付。
七、其它
(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fā)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起訴訟。
(二)本協議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發(fā)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發(fā)生沖突時,以新頒發(fā)的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為準。
(三)本協議遇到不可抗拒或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xù)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簽名): 代理人(簽名):
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勞務合同范本篇二
甲方( 施 工 單 位 )名稱 : 甲方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乙 方 ( 勞 動 者 )姓 名 :
性 別: 籍 貫: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勞務協議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協議期限:
1、固定期限
本協議于 年 月 日生效,到 年 月 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
本協議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的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在 (地點)從事 工種(崗位)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所從事工種(崗位)的工作標準、職責范圍,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種(崗位)及薪金進行調整。
三、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制度及本工程的相關要求,嚴禁違章作業(yè),預防勞動安全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四、工作時間及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按照下列第( )種工時制度:
1、不定時工時制度(適用于施工生產用工)。
2、綜合計算工時制度(適用于施工生產用工)。
3、其它工時制度:
第九條 乙方按規(guī)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按月發(fā)放乙方工資。
甲方實行下列第( )種薪酬標準:
1. 按日薪計算工資,其工資標準為 元/日;
2. 按工作量計算勞動報酬,單位工作量標準為 元。具體金額以甲乙雙方核對確認為準。
3. 參與班組共同完成施工任務的,按班組結算額及其內部協商分配。
4. 其它勞動薪酬標準: 。
雙方約定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施工所在地最低工資水平。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 解除時一次性付清未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以上勞動報酬包含了甲方所應繳納的工傷保險等其他社會 保險費用,乙方的工傷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險由乙方自行負責。
五、勞動紀律和勞務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一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一)經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三)因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利益損害的;
(四)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五)其它因乙方原因造成無法履行協議的情形。
第十三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一)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甲方不能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三)甲方未按照本協議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四)其它因甲方原因造成無法履行協議的情形。
第十四條 如需變更、解除、終止本協議,應提前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 終止本協議。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fā)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0日
內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其它規(guī)章制度作為本協議的補充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協議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備案一份。
第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甲 方 (公章): 乙方簽字(按手印):
甲方代表人 簽字:
(委托代理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勞務合同范本篇三
用人單位(甲方):張家界華輝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職工(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招用 為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
權力、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2.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至 年 月 日止。
3.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fā)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fā)現乙方未能認真
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
4.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并保證每周乙
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
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節(jié)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
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yè)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guī)定,制定本企業(yè)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 元/月。甲方可按企業(yè)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fā)放貨幣工資。如遇節(jié)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guī)定,繳納基本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y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醫(y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guī)定執(zhí)行;醫(yī)療終結,經市醫(y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guī)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zhí)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guī)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guī)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guī)教育和操作規(guī)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yè)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wèi)生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xù)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zhí)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yè)、關閉,宣告破產;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guī)有規(guī)定的,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沒有規(guī)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fā)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zhí)一份。甲方應按規(guī)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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