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機租賃合同(2)
8、為操作人員提供必需的住宿營和備品、工具存放條件。
9、對操作人員進行現(xiàn)場安全教育。
10、操作人員如有不服從承租方的正常管理,承租方有權對其有錯誤的人員進行批評、處罰或要求調(diào)換。
五、出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塔機進場前三天,承租方電話通知出租方。塔機進場后,在現(xiàn)場安裝時間為四天。調(diào)試完畢并辦理檢測合格證書后,塔機即開始計取租賃費。
2、負責塔機的維護、保養(yǎng)、維修。若發(fā)生機械故障,出租方組織力量及時搶修,若一次性修理時間超過十二小時扣除一個臺班費(以接到故障電話時間為準)。因承租方的過失、違章使用造成損失的損害的,出租方維修時間不受本款之限制。
3、承租方未按時支付租賃費,出租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按正常租賃費收取),待支付租賃費后方可開機。
4、若發(fā)生有關塔機的安全事故,經(jīng)有關部門鑒定后,分清責任,承租方、出租方按各自承擔責任賠付相應經(jīng)濟損失。
5、非出租方原因停機超過_____天(含_____天),按正常租賃收取,超過_____天,按租賃費的60%收取,以承租方書面通知停機并經(jīng)出租方確認為準。如操作人員撤出,人工費不計收,否則人工費按正常收取。
6、出租方機操人員必須服從承租方的管理及正常工作安排,保證隨收隨到。
7、對機操人員進行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
8、監(jiān)督檢查機操人員工作質(zhì)量,并對機操人員進行批評處罰和獎勵。
9、由于承租方工地供電電壓等問題造成塔機不能正常工作,出租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按正常租賃費收取),造成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10、出租方操作人員因承租方連續(xù)施工而超時工作(一個月連續(xù)24小時工作天數(shù)超過7天),承租方應追加人工費補充操作人員,以保證操作人員有足夠的休息時間。
六、租賃期間塔機所有權屬出租方,承租方不得轉(zhuǎn)租、轉(zhuǎn)讓或抵押、擅自轉(zhuǎn)租、轉(zhuǎn)讓、抵押的每次償付出租方違約金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因擅自轉(zhuǎn)租、轉(zhuǎn)讓、抵押給出租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七、未經(jīng)出租方許可,承租方不得對塔機進行任何改裝、改良或添加任何附屬設施及物件,特別是電氣線路,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傷害,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自塔機安裝完畢交付使用之日起,塔機的使用權轉(zhuǎn)移給承租方,同時塔機的操作人員也借調(diào)給承租方。如因承租方安全保衛(wèi)原因造成出租方設備及附件,零部件丟失或人為破壞,應照價賠償。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出租方就_____臺塔機為承租方提供操作人員共_____名,但必須持有效操作證件,其證件的復印件交予承租方。
2、因承租方原因,租賃實際使用期未達到雙方約定使用期的至少按三個月租賃費計算;超過三個月使用期的按實際租賃使用期計算租賃費。
3、簽訂合同后,在約定時間十五日內(nèi)由于承租方原因塔機不能進場,則出租方不能保證其塔機能夠再按承租要求進場,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4、出租方出租的塔機所配附件:三個板一個、料斗一個,吊繩(含小吊鉤一付、兜繩二付。)
十、承租方、出租方雙方因本合同履行發(fā)生爭議時,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未果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供起訴訟。
十一、有關塔機租賃的結算單、啟用單、報停單、加節(jié)加附著單、安拆方案等作為塔機租賃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貳份,承租方、出租方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式起重機租賃合同范文3
承租方(簡稱甲方):
出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規(guī)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jīng)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塔吊)租賃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條 租用塔吊的工程名稱及地點: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第二條 租用塔吊的數(shù)量及安裝要求:
(一)租用數(shù)量: 臺;
(二)安裝總高度: 米;
(三)安裝附墻: 道;
(四)塔吊附墻拉桿≦ 米(超過 米而產(chǎn)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租用塔吊的概況:
第四條 租用期限及約定:
(一)計劃租賃期限: 個月,計劃期限內(nèi),不足 個月的按 個月計算租用期限,超出計劃期限的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二)實際使用期按塔吊進場之日起至完成任務退場之日止辦理的書面簽證進行計算。如需延期使用,甲方必須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未書面通知乙方的,則由乙方自主安排租賃物。
第五條 租賃的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租賃費用:
1.塔吊進退場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 元/臺),未含稅,甲方不需要乙方開具稅金發(fā)票,如甲方需要開具發(fā)票,則稅費由甲方自行負擔。該項費用包括正常的安頂拆人員人工費、裝車費、 T吊車費、運輸費及報裝報檢費等。塔吊的安裝、拆卸現(xiàn)場必須滿足一臺 噸汽車吊按正常工藝流程進行塔吊的安裝、拆卸作業(yè)。塔吊進、退場道路滿足 噸汽車吊和 米長汽車(載重量13噸)進出。因安裝、拆卸現(xiàn)場或進出道路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正常工藝流程安裝、拆卸及運輸,如增大汽車吊噸位、延長汽車吊使用臺班、塔吊部件無法使用機械拆裝而采用人工方式作業(yè)等原因造成塔吊安裝和拆卸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2.塔吊租金:每臺每月(含節(jié)假日)為人民幣 元整(¥ 元/臺·月),未含稅,甲方不需乙方開具稅金發(fā)票,如甲方需要開具發(fā)票,則稅費由甲方自行負擔。雙方以《塔式起重機啟用時間確認書》 和《塔式起重機停租時間通知書》認定的時間段計算租金,不足一個月的租金按實際租用天數(shù)計算,公式為:(月租金÷30天)×實際使用天數(shù)。
3.操作人員配置及其待遇:
(1)人員配備:每臺塔吊根據(jù)甲方工作需要由乙方配備司機 名,指揮 名;
(2)工資標準:司機每人每月(含節(jié)假日)工資為人民幣 元整(¥ 元/月·人),指揮人員每人每月(含節(jié)假日)為人民幣 元整(¥ 元/月·人),不足一個月的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公式為:(月工資÷30天)×實際工作天數(shù);
(3)食宿:由 方負責安排并承擔費用;
(4)所涉及的操作人員待遇均未含稅并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4.塔吊地腳螺栓由 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二)付款方式:
塔吊進退場及拆裝費于塔吊安裝完畢后由甲方 天內(nèi)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每月塔吊租金按月于次月 號內(nèi)支付;操作人員工資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按月同租金一起支付,逾期支付的每天按欠款總額的5‰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約定:
(一)租賃期間,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將塔吊使用權轉(zhuǎn)讓給第三方,必須事先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取得該塔吊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責任,本合同在取得乙方書面同意之日起繼續(xù)生效?!?/p>
(二)租賃期間,乙方如將塔吊所有權轉(zhuǎn)讓給第三方,不必征求甲方同意,但須告知甲方。取得該塔吊所有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責任,本合同繼續(xù)生效。
(三)未經(jīng)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對塔吊進行拆裝、轉(zhuǎn)讓、變賣和抵押。
第七條 甲方責權:
(一)向乙方提供與塔吊技術相符的建筑資料(工程概況、施工平面圖、有建筑標高的棟號立面圖等),配合甲方辦理報裝、報檢、報拆等手續(xù)。
(二)協(xié)助乙方預埋地腳螺栓,負責根據(jù)乙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塔吊基礎的混凝土澆筑,并承擔所有費用。塔吊基礎的澆筑必須符合圖紙中的技術要求,負責因基礎下沉等引起的塔吊傾斜、倒塌等事故的責任及經(jīng)濟損失。
(三)負責塔吊進出道路和拆裝現(xiàn)場的清理,并承擔因場地原因造成拆裝費(人工、機械費用)增加的費用。負責將三相五線制電源布置到離塔吊5米的范圍內(nèi),線路能滿足66KW的負荷,有專用的配電箱,并承擔所需費用和電費。負責配置塔吊的防雷地極和接地線,并對質(zhì)量和安全負責。
(四)負責塔吊拆裝現(xiàn)場的協(xié)調(diào)工作,確保塔吊拆裝順利進行。塔吊進場后,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時拆裝、停工或風雨天氣、停電等原因造成停機待工的甲方照付租金(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五)負責塔吊在建筑內(nèi)的扶墻預埋件的制作并承擔費用,負責架設安裝扶墻設施的安全護欄及過道,費用由甲方負責。因甲方原因,每一道扶墻設施及加節(jié)不能一次性完成安裝的,造成多次安裝所增加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六)負責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配合乙方報裝報檢工作。免費向乙方提供安裝、頂升、拆裝和維修所需的焊接和氣割設備和負責報檢時配重物的搬運。
(七)負責塔吊拆裝現(xiàn)場和平時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如有被盜、損壞,按被盜或損壞物件的市場價格賠償乙方。
(八)負責免費安排乙方派出人員的食宿。協(xié)助乙方抓好對乙方派出人員的管理。對無故不服從管理的乙方派出人員或者甲方認為不能勝任該項工作的人員,甲方有權提出更換的要求,當班人員不在崗(或無故不上班)每次可罰款 元/人.次,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但不得要求司機違章作業(yè),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安全責任。
第八條 乙方責權:
(一)提供符合國家質(zhì)量標準及合同約定的塔吊,向甲方移交塔吊技術資料,并對合同履行期間產(chǎn)品質(zhì)量負責,承擔因質(zhì)量問題而引發(fā)的安全責任。
(二)負責提供塔吊的基礎資料和圖紙,并在甲方的協(xié)助下預埋地腳螺栓。根據(jù)甲方提供的建設資料編寫塔吊拆、裝方案各一套。
(三)按甲方的通知和塔吊拆裝的技術要求,準時進場、安裝、拆除、退場,并對合同履行期間安裝質(zhì)量負責。負責辦理報裝、報檢、報拆等手續(xù),并承擔因辦理手續(xù)而產(chǎn)生的費用。
(四)塔吊在進行拆裝、附墻、加節(jié)時,乙方管理人員必須到場指揮,一并對拆裝人員、司機、指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塔吊的拆裝人員、司機必須持有效上崗證,并向甲方提供復印件。
(五)乙方派出人員必須遵守規(guī)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密切配合甲方的工作,提供優(yōu)質(zhì)服務。乙方承擔由于司機操作引起的安全責任,但司機有權拒絕任何違章作業(yè)的要求。
(六)乙方派出人員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嚴禁酒后上崗。
(七)負責塔吊的維修保養(yǎng)及費用,定期(每月 次)進行安全檢查,并向甲方提供巡檢記錄。塔吊在使用中發(fā)生故障時,須在兩小時內(nèi)派員進行維修,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延修或拒修。如乙方不按約定及時進行維修,甲方有權另請其他技術人員維修,所發(fā)生費用由乙方確認后從乙方的租金中扣除。
(八)如甲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一個月,經(jīng)協(xié)商未果,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有權停機或拆機,并保留繼續(xù)追款的權利。
第九條 其他約定
(一)雙方未履行以上條款,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的經(jīng)濟損失。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雙方的損失,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二)塔吊應甲方要求進場后,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安裝,乙方從塔吊進場第5天起開始計算租金;安裝調(diào)試完畢乙方自檢合格后,如因甲方原因未辦理《設備啟用時間確認書》的,乙方從檢測合格之日起計算租金;租期結束,如因工程本身、甲方原因或甲方欠款未結清造成延期拆除塔吊的,拖延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至拆機退場之日止;甲方所在項目停水、停電或工程停工(含政府行為等)期間租金照常計算。
(三)塔吊停租退場,甲方應提前15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雙方完成各項費用的結算支付后,如期退場。因甲方原因或不與乙方辦理各項費用結算支付手續(xù)的,乙方可不拆機、不退場,甲方繼續(xù)支付乙方租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四)在租賃期間,每月給乙方 天的塔吊檢修時間,具體時間由雙方商定。每月因機械故障停機時間超過 天或乙方未在商定的時間內(nèi)完成安裝扶墻、頂升標準節(jié)工作的,甲方可扣除相應時間的租金。
(五)塔吊每天作業(yè)時間原則上不超過 個小時,如需加班,加班時間和費用及增減操作人員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應通過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合同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塔吊退場并結清所有款項后即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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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塔機租賃合同范本
5.叉車長期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