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欠購煤款還一半后撕毀欠條,沒有欠條的錢能要回嗎
家人朋友之間的錢財來往,一般都是以欠條為依據(jù)。關系好到一定地步,欠條都免了,對于一些購貨之類的欠款是需要書寫欠條的。那么男子欠購煤款還一半后撕毀欠條,沒有欠條的錢能要回嗎?下面學習啦小編整理了相關案例,供你參考。
男子欠購煤款還一半后撕毀欠條,沒有欠條的錢能要回嗎案例
錢某是賣煤的個體工商戶。2012年8月22日至2012年11月19日期間,齊某先后多次從錢某處購買煤用于其保溫建材廠的生產(chǎn),共計欠下購煤款20余萬元,并分別出具了5張欠條。自欠條出具后至2013年8月,齊某又先后多次從錢某處購煤。
2014年2月15日,雙方約定當天13時左右見面。見面后,齊某當場交給錢某一張面額為10萬元的匯票及8600元現(xiàn)金。后齊某當場將其向錢某出具的欠條悉數(shù)撕毀。于是,雙方就齊某是否已足額償還欠款發(fā)生爭執(zhí)。之后,齊某駕車離去,錢某當即打電話報警。
近日,羅山縣法院經(jīng)審理,判決齊某償還錢某貨款10萬元,并支付相應利息。
法律解析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系買賣合同糾紛,齊某在錢某處購買貨物共計款20余萬元,并分別出具了5張欠條,理應按照約定及時支付貨款。2014年2月15日,錢某持據(jù)向齊某主張權利,齊某應足額付清貨款,但他在交給錢某一張面額為10萬元的匯票及8600元現(xiàn)金后,當場將錢某所出具的欠條悉數(shù)撕毀。錢某提供的相關證據(jù)可以對此作出證明。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欠條是出具方與接受方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的憑證。在日常經(jīng)濟生活中,欠條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憑證形式,它產(chǎn)生的原因有很多,如在履行買賣、承攬、運輸?shù)群贤?,債務人如果沒有及時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要求對方寫下欠條。欠條是雙方經(jīng)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憑證,表明出具欠條時雙方的債權債務關系。欠條以基礎合同關系的存在為前提,基礎合同證實債權人和債務人存在合同關系,而欠條則證實了債權人已履行合同義務,債務人卻沒有及時履行合同的付款義務。對于沒有欠條的債務如何追討,對此情況不同,可能發(fā)生的結果也不同,下面我們逐一進行分析:
沒有欠條的錢能要回嗎
情況一、借款通過銀行轉(zhuǎn)賬支付。此種情況下出借人憑銀行的轉(zhuǎn)賬憑證或銀行流水記錄等就可向出借人要求償還借款。因為轉(zhuǎn)賬記錄等可以證實出借人已向借款人支付了款項。人民法院在面對此種情況時,會要求借款人進行舉證和說明,如借款人不能證明該筆款項作出合理解釋,則法院會認定此筆借款已真實發(fā)生。
情況二、借款通過現(xiàn)金支付,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了收到條。此種情況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條,應該認為出借人已將款項支付給借款人。人民法院在面對此種情況時,處理思路和上面情況類似,會要求借款人進行舉證和說明,如借款人不能證明該筆款項作出合理解釋,則法院會認定此筆借款已真實發(fā)生。
情況三、借款通過現(xiàn)金支付,借款人未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條。此種情況下,出借人難以通過書面證據(jù)直接證明自己已將款項支付給借款人。出現(xiàn)此種情形,如若借款人抵賴,出借人再向借款人討回借款,難度便比較大了。人民法院在面對此種情況時,如若雙方都不能進一步的舉證,人民法院就難以認定事實,一般會作出駁回起訴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