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餐飲管理規(guī)章制度
現(xiàn)如今,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收集整理的2022年餐飲管理規(guī)章制度,下面小編就和大家分享,來欣賞一下吧。
2022年餐飲管理規(guī)章制度1
第一條 餐飲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屬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規(guī)定外,悉依本規(guī)則辦理。
總公司員工的管理,比照辦理。
第二條 本規(guī)則所稱員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員工編制名額內雇用的無定期工作契約職員為限,其區(qū)別標準如下:
(一)職員:從事管理工作的員工。
(二)技工:具備初中畢業(yè)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術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技工轉類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1. 有關生產各項設備的`操作,運轉、制造及裝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產品的制造、檢驗、加工、整理及包裝等工作。
3. 其他與生產有關的專業(yè)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備高中畢業(yè)以上程度,并有本業(yè)二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方可勝任的事務工作,或其他程度相當?shù)姆羌夹g性工作經管理工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四)服務生:從事迎賓、托盤、擦抹等對客人直接服務的員工。
(五)普通工:擔任搬運,事務或簡易事務等無需特殊技能或知識的工人。
第三條 工人編制名額依據(jù)實際需要擬訂,呈報本公司核定。
第四條 為配合工作及人事調度的需要,遇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或特定性工作時,得依實際需要雇用定期契約工人(以下簡稱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辦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條 雇用員工應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采用申請書,送由主管單位簽請負責人核定。
第六條 雇用員工以考試方式錄用為原則。
第七條 雇用員工應先行試用,但試用期間不得超過40日,在試用期間內,由所屬主管單位負責考核,期滿后依據(jù)試用成績,簽請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條 雇用工人,得就在崗位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成績優(yōu)良的定期工中選用。前項選用的員工,得不經考試及試用。
第九條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體健壯、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并具有初中畢業(yè)或以上學歷者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條 不得錄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員工:
1. 曾受刑事處分或宣告禁治產者。
2. 患有傳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務于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因案開革者。
第十一條 經雇用的工人應親至勞務主管單位報到,并填繳下列書表,由雇用單位存查或核驗發(fā)還。
a) 公立醫(yī)院出具的肺部透視健康證明,及醫(yī)務室健康診斷書各一份。
b) 員工調查表二份。
c) 學歷證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證。
d) 保證書一份。
1. 聯(lián)保切結及個人基本資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張。
勞務主管單位對于新雇員工應行填繳的前項各種書表須嚴加審核,其不合規(guī)定者應拒絕其到工。
第十二條 解雇員工,除依法發(fā)給預告期間工資外,并依下列規(guī)定加發(fā)資遣費:工作每滿一年者給一個月工資。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適用前項規(guī)定,即時解雇:
1. 有犯罪行為經____以上刑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準易科罰金者。
2. 無故連續(xù)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個月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3. 一年內受記大過處分達三次經主管官署核準者。
4. 保證人退?;蛲ㄖ{換保人后,經二個月仍不能覓人繼續(xù)為之保證者。
5. 犯有過失情節(jié)重大經會議通過者。
第十三條 員工辭雇或解雇時,應將經管及借用公物交還有關單位,并向勞務主管單位辦理離工手續(xù),否則以移交不清論。
第十四條 各業(yè)務主管單位將人事變動或工作種類變更,均應送交勞務主管單位統(tǒng)一登記及通知有關單位。
第十五條 各單位應按月造具員工動態(tài)月報表二份呈報本公司核備。
第三章 保證
第十六條 員工的保證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區(qū)有固定住所、或服務機關便于查對,并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限。
(一)經當?shù)卣怯洸⒔o有營業(yè)執(zhí)照工廠或商號。
(二)現(xiàn)任公教人員或有正當職業(yè)之人士二人。
經辦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fā)的工人,以按前項第一款的規(guī)定取具保證人為原則,由勞務主管單位簽請主管核定。
第十七條 被保證人不得以其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為保證人。
第十八條 員工如有盜竊財物、虧欠款項、或其他不法行為致公司蒙受損失者,保證人應負完全連帶賠償責任。保證書格式另定。
第十九條 凡對經管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fā)的員工,應每半年辦理對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辦理對保一次,必要時得隨時對保。
第二十條 保證人職業(yè)、住址或服務所在地有變更時,被保證人應即報告主管單位,如保證人死亡或保證人的工廠商號改組或有其他情事時,被保證人應即自動按規(guī)定另行更換保證。
有以上情節(jié)的保證人,被保證人不予呈報,事后被察知者,得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議處。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因故須更換保證人者,應聲明理由并另行覓妥新保證人填具保證書經繳呈核準后方予發(fā)還原保證書。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對保證人認為有不當時,應即通知被保證人更換保證。
第二十三條 被保證人自離工日起六個月內經查明已無未了事項時,其保證書得予注銷。
第四章 工作時間及加工
第二十四條 每日工作時間均以八小時為原則,晝夜輪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換一次,工作起止時間輪流辦法,由各單位視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條 員工不按時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規(guī)定處理:
(一)上班時間三分鐘后至十五分鐘以內始行到班者為遲到,超過十五分鐘后到工者,除請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曠工半日論,但因偶發(fā)事件呈請準予補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內擅自離工者為早退,超出十五分鐘以前離工者,以曠工半日論。
(三)、遲到或早退積計達三次者按曠工半日論。
第二十六條 各主管單位,對于所屬員工出勤、請假務須嚴密考核,并隨時與勞務或警衛(wèi)主管單位聯(lián)系。
第二十七條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當理由經核準者外,夜間未到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進入工作場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滯留。
第二十八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者,得由所屬業(yè)務主管經工會或勞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每月加工總時間最多不得超過46小時。
第二十九條 如遇臨時緊要事故,得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先令員工加工,事后呈報所屬主管備查。
第三十條 員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無法進行時,應即報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縮短加工時間,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條 員工加工由工作場地之值班職員或領班負責監(jiān)督進行。工作完畢后,由監(jiān)督人員于加班命令單證明工作時間后,加班員工應于下工時交由稽查人員,加注出公司時間,轉送勞務主管單位查核登記。
第三十二條 例假日、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guī)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須員工出勤加工時,得商經產業(yè)工會同意后由所屬主管通知員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員工名單送勞務主管單位登記。
第三十三條 員工加工時間至40小時時,勞務主管單位應即通知其所屬單位調節(jié)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條 員工出差,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出差簽派單,呈經主管核準后,交勞務主管單位登記。工人因故延長出差時間時,得于原簽派單位注理由呈請補準。
第三十五條 員工于星期例假日、國定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guī)定之假日,均予給假休息,工資照給。
第三十六條 員工請假依下列規(guī)定處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過14日,假期內不給工資。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者得檢具公立醫(yī)院或醫(yī)務室或指定的醫(yī)院證明請給病假,每年不得超過30日,假期內除予醫(yī)療外并給予半數(shù)工資,住院者,不得超過一年。
超過規(guī)定病假20日數(shù)不再給予病假津貼。
(三)因結婚者得請給婚假八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四)承重孫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請給喪假8日,子女得喪假6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五)女性員工分娩者得給娩假8星期,流產并經公產醫(yī)院或醫(yī)務室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上者給假四星期,其不足三個月者每少一月遞減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內工資照給但到工不足六個月者,工資減半發(fā)給。
(六)全月不請假者,給予相當一日工資的獎工一日。
第三十七條 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經所屬業(yè)務主管核準后方得離工,否則以曠工論,業(yè)務主管應將員工請假單即日送交勞務主管單位辦理。
第三十八條 請假逾限或確因臨時緊急事故未及請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補假者,均應提出確實證明,簽請主管核準。
第三十九條 因公傷病經公立醫(yī)院或勞保指定醫(yī)院或各醫(yī)務室證明必須休養(yǎng)者,得呈請主管給予公傷假。
前項休假期間前三日照給工資,第四日起給30%撫恤津貼,休假治療超過六個月者,超過期間給50%撫恤津貼。
第四十條 員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給予公假,但應于事前呈經主管核準:
(一)參加政府舉行的考試或訓練。
(二)參加兵役體格檢查身家調查、或后備軍人教育、動員演習、點名等召集。
(三)擔任村里鄰長民意代表的員工參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機關召開的會議或訓練。
(四)產業(yè)工會理干事辦理會務或參加依法召開的會議。
(五)參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機關或民防機構的活動。
(六)應召入營服役常備兵報到前二日。
前項第一至第五款給假期間應由主管視實際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條 請假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累積八小時為一日。
第四十二條 請假期內所遺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為原則,工人離工前應將經管工作及有關資料、工具、鑰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條 因私事必須外出經業(yè)務主管核準給有出公司許可證者,在十分鐘以內不予記錄。其因病至醫(yī)務室求診經醫(yī)師證明呈請主管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條 因病逾限呈請?zhí)販式o假或停薪留職期間,除房租津貼外工資一律不發(fā),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無法復工者,得依第十二條規(guī)定核給資遣費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條 年中到工的員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比例核給。
第四十六條 員工請假期內不得在外工作,違者從重議處。
第四十七條 員工繼續(xù)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下列規(guī)定給予特別休假:
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滿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給1日,其總數(shù)不得超過30日。
第四十八條 員工特別休假,由業(yè)務主管擬訂交由勞務主管商同所屬產業(yè)工會排定。
前項特別休假,如員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產需要中途通知銷假者,應加給該未休假期內的工資。
第四十九條 員工特別休假時效應繼續(xù)累計,凡排定特別休假日程內,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規(guī)定的紀念日均不補假。
第五十條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學校及幼兒園的員工不予特別休假。
第六章 工 資
第五十二條 員工工資均按日給制支給,工資等給標準依國家規(guī)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 新進員工工資,由所屬主管單位按教育、經驗、智識、責任、技能、體能、環(huán)境、危害、及所擔任的工作擬訂,送由勞務主管單位簽請主管核定。
前項工資不得高于同一單位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原有員工的現(xiàn)支工資。
第五十四條 員工工作未滿一日應按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工資。
第五十五條 員工加工,得按每小時計給工資。
第七章 獎懲
第五十六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嘉獎:
(一)全年請假(包括與公司無直接關系的公假)積計未超過三日而工作勤奮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優(yōu)良而有具體事實者。
(三)調解較大糾紛因而寧人息事,或勸同仁守法堪為表率者。
第五十七條 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計功:
(一)全年從未遲到、早退、及請假而工作勤奮者。
(二)技術精進對本位工作有良好貢獻者。
(三)愛護公物,卓有成績者。
(四)盡忠職守、工作努力、有事實舉證者。
(五)遇有重大災害,救護出力者。
(六)檢舉員工舞弊盜竊,減少或防止公司損失,其價值相當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功:
(一)消滅臨時的重大災害,減少公司損失者。
(二)防杜未發(fā)生的重大災害,減免公司損失者。
(三)愛護公物,顯著效果者。
(四)對于增產及技術的改進有重大貢獻者。
(五)檢舉員工舞弊盜竊,因而減少重大損失,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從優(yōu)晉級,優(yōu)先轉類并報本公司敘獎:
(一)記大功積計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條各項情形之一并經會議評議,認為特具功勞者。
第六十條 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申誡:
(一)在公司內口角、叫囂、吵鬧不聽制止者。
(二)因過失損壞公物,情節(jié)輕微其價值在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偷閑、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集眾談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過:
(一)在公司內斗毆者。
(二)因過失致?lián)p壞公物,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時間者。
(四)工作疏忽貽誤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五)不愛惜公物,浪費原物料者。
(六)工作時間內睡覺者。
(七)在指定吸煙處以外之處所吸煙者。
(八)不注重環(huán)境衛(wèi)生隨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過:
(一)在公司內毆人、賭博、或飲酒者。
(二)不服從指揮情節(jié)重大者。
(三)發(fā)現(xiàn)機件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者。
(四)侮辱主管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五)疏忽職務致?lián)p壞公物,或傷害他人身體者。
(六)破壞團體名譽或散布謠言,影響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職務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誣控同事者。
(九)疏于檢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竊者。
第六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會議推派代表調查屬實者應予開革:
(一)借端聚眾____、怠工煽動工潮者。
(二)故意損壞公物經查明屬實者。
(三)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四)違抗命令情節(jié)重大者。
(五)竊取公物者。
(六)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七)有舞弊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八)在公司內毆人成傷,情節(jié)重大者。
(九)威脅主管及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第六十四條 未經列舉而與第五十六條至第六十三條各條情節(jié)相當者,比照予以獎勵或懲罰,但比照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應予開革者,應提經會議通過。
第六十五條 員工獎懲應由業(yè)務主管或警衛(wèi)主管單位簽擬意見,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條 員工犯有過失情節(jié)重大者,在未確定懲罰前得先行予以停職。
第六十七條 檢舉舞弊及盜竊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組長為之。并負責為檢舉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條 員工功過的積計,均以同一年度者為限,在同一年度內功過相當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績
第六十九條 員工考績應于每年年終舉行一次,其在當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參加。
第七十條 年終考績應由所屬主管單位按員工工作、品行、學識三項秉公考評,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荚u項目內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學識15分、合計100分為滿分。
第七十一條 員工年終考績等第、分數(shù),規(guī)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滿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滿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滿60分者。
(六)戊等:未滿50分者。
前項列特等人數(shù)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shù)2%,列甲等以上人數(shù)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shù)30%。
第七十二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從未請假、遲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績總分數(shù)五分;請假在三日內者增加其總分數(shù)二分;全年請假積計超過15日未滿30日者,減總分數(shù)二分;30日以上未滿60日者,減總分數(shù)五分;60日以上者考績列特等時,得晉一級,列其余等級者均不得晉級。
第七十三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曠工半日以上者,每滿半日減考績總分數(shù)二分。超過二日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四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獎懲者,依下列規(guī)定加減其考績總分數(shù),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規(guī)定按其功過事實加減分數(shù)者,不在此限:
(一)記大功一次加15分,記大過一次減15分。
(二)記功一次加5分,記過一次減5分。
(三)嘉獎一次加2分,申誡一次減2分。
第七十五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懲誡處分而經獎勵抵消后,仍留存記過一次以上的處分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六條 員工年終考績獎懲標準規(guī)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五條規(guī)定應予限制獎勵者,從其規(guī)定。
(一)特等:晉三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之一級數(shù)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shù),均予改發(fā)相當該晉級數(shù)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二)甲等:晉二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計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的級數(shù)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shù),均予改發(fā)相當該晉級數(shù)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三)乙等:晉一級,但已支最高年功級者,改發(fā)相當晉一級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四)丙等:仍支原級。
(五)丁等:降一級。
(六)戊等:降二級或提工廠會議通過予以開革。
第七十七條 員工考績列甲等以上,其晉級后已達最高年功級,或現(xiàn)任領班職務,已達一等一級工資者,遇高一類有缺得舉辦轉類考試,就考試成績70分上者,按成績依序錄取轉類至額滿為止。
第七十八條 前條所列員工至當年年終考績連續(xù)三年成績列特等者,得免參加轉類考試,并優(yōu)先予以轉類。
第七十九條 員工經轉類后,依照原支工資改敘轉升工類的等級。
第八十條 員工年終考績分數(shù),轉類考試成績分數(shù),或免除參加轉類的考試之資格條件相等,而編制工級不敷分配時,以年資較深者為優(yōu)先。
第八十一條 轉類考試于每年年終考績完畢后,視實際需要舉辦。
第八十二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為委員,組織員工轉類
考選委員會,負責辦理。
第八十三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應將考試日期、參加考試員工姓名、考試科目及有關規(guī)定事項于考試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條 員工參加轉類考試的順序另訂。
第八十五條 員工轉類考試科目如下:
(一)一般學科30分:分為1.國文。2.數(shù)學。3.常識(各占10分)。
(二)本業(yè)智能70分。
前項考試程度,職員按高中畢業(yè),其余按畢業(yè)程度為準,但遇有特殊情形時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條 轉類考試試題,由員工轉類考試委員會確定。
第八十七條 轉類考試成績,由員工轉類考選委員會評定呈經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條 員工應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終考績俟退伍返公司復職后補行辦理。
第八十九條 員工年終考績與轉類考試成績以及其獎懲情形,最遲應于次年3月15日前呈報本公司核備,并于當(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衛(wèi)生
第九十條 為增進員工技能及知識水準,得視實際需要,在不妨礙工作原則下,舉辦各種講習及教育,員工無故不得拒絕參加。
第九十一條 為增進員工福利及提倡員工正當娛樂,公司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各項福利設施及康樂活動。
第九十二條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工作環(huán)境安全與衛(wèi)生設施,以維護員工健康。
第九十三條 為增進員工健康,公司應設醫(yī)務室為員工治療疾病。
第九十四條 員工患傳染病者,應予停止工作,依照規(guī)定給假治療,經醫(yī)師證明確已痊愈后方準復職。
第十章 撫恤退休及保險
第九十五條 員工傷亡恤助,依勞動法的規(guī)定辦理。
第九十六條 員工退休,依勞動法的規(guī)定辦理。
第九十七條 員工保險,依勞工保險條例及有關法令規(guī)定辦理。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為適應實際需要各部門得另訂單行補充辦法,呈報本公司及主管機構核準后施行。
第九十九條 本規(guī)則自呈奉核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2022年餐飲管理規(guī)章制度2
一、職工食堂每日供應三餐,根據(jù)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用餐時間。
二、公司員工進入食堂就餐一律要掛工號牌,憑餐卡打飯菜。
三、就餐人員進入食堂后,必須排隊打飯,不許插隊,不許替他人打飯。
四、就餐人員必須按自己吃飯的能量盛飯打湯,不許故意造成浪費。
五、員工用餐后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點。
六、食堂內不準抽煙,不準隨地吐痰,不準大聲起哄、吵鬧,做到文明用餐。
七、在食堂用餐人員一律服從食堂管理和監(jiān)督,愛護公物、餐具,講究道德。
八、就餐人員不準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帶回辦公室占為已有。
九、如有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事務部有權報人事部給予罰款處理,從當月浮動工資中扣除。情節(jié)嚴重者,屢教不改者,給予行政處分或除名。
2022年餐飲管理規(guī)章制度3
為搞好餐廳管理工作,特對餐廳管理作如下規(guī)定:
1、餐廳的管理工作要以為工程建設一線服務為宗旨,全心全意為全體建設者服務好。
2、遵守工程指揮部有關規(guī)章制度,嚴格要求自己,不斷提高業(yè)務素質。
3、把衛(wèi)生工作作為餐廳的一項大事來抓,切實搞好餐廳內外的環(huán)境衛(wèi)生
及食品衛(wèi)生。定期不定期進行衛(wèi)生清理,做好防鼠、防蠅、防止傳染病工作,搞好個人衛(wèi)生,定期進行體檢,自覺接受職工和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衛(wèi)生情況差的由辦公室按規(guī)定對管理人員進行處罰。
4、炊事班長要在當天下午將第二天所需材料報采購員。一切采購回來的材料,餐廳庫管員要及時進行檢查、驗收、過秤。庫管員有權拒絕不合要求的材料入庫,并報辦公室。對使用不合格材料者,一經發(fā)現(xiàn)每次處罰炊事員50元。造成職工身心健康受損者,由責任人負全責。
5、炊事員要自行調節(jié)工作節(jié)奏,做到自己的事自已做。管理員、采購員在完成當天工作后要積極協(xié)助炊事員工作。
6、管理員對每天進出材料、收繳飯票要進行登記,定期與管理員對帳,做到日清日結,月清月結。管理員每月要及時將餐廳財務情況上報辦公室。職工對管理有疑問的,可提請辦公室協(xié)同工程指揮部財務對餐廳管理帳務進行核對。
7、嚴禁有浪費行為,對工作失誤造成原材料嚴重浪費者,由辦公室按情節(jié)予以處罰。
8、根據(jù)時令及職工的要求,炊事員要及時改換伙食的花色品種,要合理搭配食品結構,做好科學、有營養(yǎng),盡可能符合員工需要。
9、對庫存物品進行嚴格的管理。除冷柜中保存物品外,常溫下儲備的物品必須規(guī)定保存時間,嚴禁將儲放超期、霉變、腐爛的食品直接或再加工后發(fā)售給職工。
10、保證按時供餐。正常供餐時間如所做飯菜不足供應的,炊事員應及時解決。
11、對因公往來客戶優(yōu)先供餐。
12、愛護設備,定期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yǎng),對因設備故障不及時上報解決造成的不能及時供餐者,嚴肅處理。
13、注意飯菜質量。對出現(xiàn)的飯菜量不足、夾生、異物、變味、飯菜味差令人難以用餐等,不得出售。售飯過程中不得厚此薄彼。職工有權對以上問題向辦公室或管理員進行舉報,一經查出,對責任者嚴處。
14、嚴格履行工程指揮部有關考勤管理制度。請假必須征得餐廳管理員的同意,對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對待。
15、嚴格價格管理制度。任何食品的價格出臺必須經辦公室核準。不得私下提高或降低飯菜價格。針對季節(jié)性差價,管理人員要及時對所售飯菜價格進行調整,至少每月核實一定飯菜價格。
16、餐廳炊事員要維護賣飯窗口有一個良好的秩序。對職工要做到熱情周到。禁止和員工發(fā)生爭吵。
17、堅持從窗口賣飯,杜絕走后門現(xiàn)象。制作、售飯時間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操作間。禁止非灶務人員在餐廳內部就餐。
18、堅持以票購飯,禁止以現(xiàn)金購飯
19、周五前要將下一周的食譜列出,并報管理人員通過,向職工公布。
20、搞好同志間關系,團結一心辦公報務工作。平時要做到多方征求意見,不斷提高飯菜質量。
21、嚴禁有損公肥私行為,違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在餐廳就餐者必須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1、文明就餐,遵守公共場所秩序,排隊購飯,不得擁擠、起哄。
2、售飯人員要態(tài)度和藹,服務熱情。
3、就餐人員要尊重師傅,服從工作人員指揮。發(fā)現(xiàn)售飯菜質量問題應及時向辦公室反映,不得無理取鬧,惡語傷人。
4、憑卡(票)購飯菜,禁止現(xiàn)金交易。
5、未到規(guī)定時間不得離開工作崗位提前就餐。
6、餐廳內禁止追趕、打鬧、嬉戲、高聲喧嘩。
7、講究衛(wèi)生,不得隨地吐痰,不亂扔飯菜,剩余飯菜、洗碗水倒入指定地方,不得四處隨意潑灑。
8、愛護公物,不得隨意搬挪、拆卸、破壞公用設施,不得在墻壁上亂寫亂畫。
9、本管理制度由指揮部監(jiān)督執(zhí)行。對損害企業(yè)形象、破壞公共道德、違反指揮部紀律的人和事,要進行嚴肅處理。
2022年餐飲管理規(guī)章制度4
1、托幼機構必須有兒童專用食堂,并配備要求規(guī)定的炊事人員。
2、食堂人員要遵守勞動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保證按時供應幼兒開水、點心、飯菜。
3、炊事人員上班前要更衣,穿工作服、戴帽,上廁所要脫去工作服,入廁后肥皂洗手,上班時不抽煙、不聊天。
4、食堂人員要分工明確,建立崗位責任制,如庫房管理、采購、生食加工、烹飪操作、配餐間管理、消毒管理等,并建立食堂一日工作安排表。
5、嚴格按保健老師制定的帶量食譜采購食品,不隨便改量或變更食物品種,如遇特殊原因,須征得保健老師同意后方可更換;急需情況下,更換后及時通知保健老師。
6、非食堂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嚴格掌握配餐間的消毒隔離要求及消毒柜的使用方法。
7、嚴格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做到腐爛變質食物不進門,隔夜食物、外購食物不給幼兒吃,防止食物中毒。
8、掌握科學合理的加工和烹飪方法,食品的色、香、味、形符合幼兒特點要求,做到食譜不單調、不重復。
9、搞好食堂衛(wèi)生,即使消滅蚊蠅、蟑螂、老鼠,餐具、用具洗凈消毒后板房整齊,灶臺、案板無灰塵油膩,地面不滑膩。
10、嚴格按照伙食費的標準采購供應,計劃開支,合理使用。
11、每日及時掌握就餐人數(shù),按人數(shù)合理烹飪。師生伙食嚴格分開。
12、炊事員不得隨便吃幼兒飯菜,對幼兒不宜的食物,須經園領導同意后,再分配給保教人員。
13、炊事人員要經過崗位培訓,取得上崗證后方可上崗。每年需要培訓一次,掌握科學營養(yǎng)的烹飪理論,并運用到實際中去。
14、注意食堂安全,離園前檢查門窗、水電、煤氣是否關好,防止失竊、失火、投毒等時故發(fā)生。
15、每周召開一次食堂人員碰頭會,討論本周工作情況和下周工作計劃。每月進行一次業(yè)務學習。
2022年餐飲管理規(guī)章制度5
一、員工餐廳實行就餐刷卡制度,刷卡后方可就餐,餐廳不得收取現(xiàn)金;
二、就餐時間:按公示時間就餐;
三、員工就餐管理制度:
1、員工憑餐卡到餐廳就餐,新員工憑人力資源部通知單辦理餐卡,收取押金20元。員工餐卡丟失后應及時到行政部掛失并辦理新卡,補辦新卡收取10元補卡費。
2、員工不得將餐卡借給外單位人員使用,發(fā)現(xiàn)一次,處罰50元。
3、員工進入餐廳后,必須遵守就餐秩序,按排隊順序刷卡就餐,不得擁擠、嚴禁打鬧和大聲喧嘩。
4、就餐員工不得將餐具、食品外帶,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經行政部領導同意后方可帶餐。
5、員工應注意按本人飯量取拿食物,不得浪費。發(fā)現(xiàn)浪費現(xiàn)象每人次給予50元處罰。
6、員工就餐時,要注意保持餐廳內衛(wèi)生,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扔雜物、嚴禁在餐廳內吸煙、做到文明就餐。
7、員工應愛護餐廳內公共物品,不得損壞餐桌、餐椅和餐具,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8、除經公司領導特別許可外,員工一律不得在餐廳內飲酒。
9、為保障食品安全,除餐廳工作人員外,所有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廚房操作間。
10、以上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2022年餐飲管理規(guī)章制度相關文章:
2022年餐飲管理規(guī)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