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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獎懲制度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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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那你知道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給大家?guī)淼墓惊剳椭贫茸钚?,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p>

公司獎懲制度最新篇1

隨著公司的不斷發(fā)展,需要每位員工有更強的責任感和凝聚力。個人的付出與收獲跟公司的命運息息相關,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為開創(chuàng)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獎勵制度:

1、工齡獎:在本公司食堂連續(xù)工作滿一年者,報銷第二年的健康證費用。

2、滿勤獎:員工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獎勵15元,在發(fā)放當月工資時發(fā)放。

3、帶薪假日:每位食堂員工每月允許有兩個下午帶薪休息日(須完成中午開餐后的工作)由班組長同意,主管批準:但不具有滿勤獎獲獎資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優(yōu)秀獎:對食堂各項工作積極主動,愛崗敬業(yè),表現優(yōu)秀者,公司經予100-200元獎金,每季度評審一次,年終發(fā)放。

5、特別獎:對公司的業(yè)務、管理技術、廚房內部存在的問題等提供建議性的改善意見,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經營業(yè)績這意見或建議,用書面形式提交公司,經公司分別研計評審后,(包括如下內容)

A舉報某領導處事不公正,內部人員問題,收受禮品、回扣;員工假公濟私,私帶公司物品、破壞公物等破壞公物等破壞行業(yè)。(公司經予保密)

B對廚房運作過程、作業(yè)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進方法、有助降低成本、減化作業(yè)、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實行的。

C對公司組織機構提出調整意見,能精簡機構或強化組織功能效益者。

D對于公司管理、各項規(guī)章制度,提出具體改進建議或方案,具有重大價值可增進收益者。

E對于公司未來經營發(fā)展提出具體研究報告,或提供有效業(yè)務信息;有參考價值可以采納的。

6、表現優(yōu)秀、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員工,可以自我推薦,經公司核準培訓合格后經予調整新的工作崗位。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愛崗敬業(yè)精神,有管理經驗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訓晉升為管理人員。

二、懲罰制度(每分1元)

遲到、早退:

A、遲到、早退時間5分鐘以下者,第一次警告,當月再發(fā)現每次扣罰5分。

B、時間在5分鐘以上15公鐘以下者,每次扣罰5分。

C、時間在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10分。

D、時間在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20分。

E、時間在60分鐘以上者,按情節(jié)輕重扣罰25-40分。

2、請假:廚房員工請假時間在一天之內,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員批準,報公司備案;一天以上應報公司批準,請事假應提前一天報批。

3、曠工:未請假或未經批準而不上班的`,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當月累計曠工達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離職:廚房員工離職應提前15天用書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報請公司經理批準,公司在15天內給予批復結算工資,在此期間擅自離崗,按曠工處罰。

5、員工未經批準擅自無故離開工作崗位,參照第一條給予處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按損失程度給予扣罰20-30分,并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損失的,給予扣罰30-50分,并給予記過處分;造成誤餐等重大事故的給予扣罰100分,并給予記大過處分。

6、爐灶等設施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非有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使用爐灶等設施;廚師等有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爐灶等設施,下班前應對有關設備進行全面清潔,并檢查水、電、煤氣的閥門是否關好;定期對有關設備進行檢查保養(yǎng),違者每項給予30分以下處罰;造成事故的,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20-50分處罰,并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7、廚房工作人員應遵守廚房員工獎罰制度,上班時應注意儀容儀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長發(fā);應穿整潔制服、膠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違者每項每次扣罰5-30分。

公司獎懲制度最新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公司《員工獎懲制度》,保證售后服務中心業(yè)務工作的順利開展,本公司特制訂售后服務中心《員工獎懲制度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對營業(yè)人員及其主管、維修人員及其主管在業(yè)務工作方面的獎懲作出了具體規(guī)定。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包括業(yè)務工作獎懲體系、營業(yè)工作獎勵辦法細則、營業(yè)工作懲戒辦法細則、維修工作獎勵辦法細則、維修工作懲戒辦法細則等內容。

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售后服務中心零配件營業(yè)部門及人員、維修部門及人員的業(yè)務工作獎懲。

第五條 零配件營業(yè)人員、維修人員非業(yè)務行為的獎懲及其它部門人員的獎懲辦法悉依《員工獎懲制度》執(zhí)行。

第二章 業(yè)務工作獎懲體系

第六條 業(yè)務工作獎勵分為:

(一)嘉獎;

(二)記功;

(三)記大功。

第七條 業(yè)務工作懲戒分為:

(一)警告;

(二)記過;

(三)記大過;

(四)解職;

(五)解雇。

第八條 業(yè)務工作獎懲計算與考核:

(一)全年度累計三次記功=一次大功;

(二)全年度累計三次記過=一次大過

(三)功過相抵。一次嘉獎抵一次警告,一次記功抵一次記過,一次大功抵一次大過。

(四)全年度累計三次大過解雇。

(五)考評辦法。

1、嘉獎一次當月考核時加1分。

2、記功一次加當月考核時加3分。

3、記大功一次加當月考核時加9分。

4、警告一次當月考核時減1分。

5、記過一次扣當月考核時扣3分

6、記大過一次扣當月考核時扣9分

第三章 營業(yè)工作獎勵辦法細則

第九條 提供“行銷新構想”,而為售后服務中心采用,記功一次。該“行銷新構想”一年內使售后服務中心獲利10萬元以上,再記大功一次。

第十條 業(yè)務員主動反映可開發(fā)的“新產品”而為售后服務中心采用,記功一次。該“新產品”一年內使售后服務中心獲利10萬元以上者,再記大功一次。

第十一條 提供競爭對手動態(tài),被售后服務中心采用為政策者,記功一次。 第十二條 客戶信用調查屬實,事先防范得宜,使售后服務中心避免蒙受損失者,記功一次。

第十三條 開拓“新地區(qū)”、“新產品”或“新客戶”,成效卓著者,記功一次。

第十四條 達成上半年業(yè)績目標者,記功一次。

達成全年度業(yè)績目標者,記功一次。

連續(xù)三年度達成業(yè)績目標者,記大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標20%(含)—50(不含),記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標50%(含)以上者,記大功一次。

第十五條 凡售后服務中心列為“滯銷品”,業(yè)務人員于規(guī)定期限內出清者,記功一次。

第四章 營業(yè)工作懲戒辦法

第十六條 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將依法提出訴訟。

第十七條 與客戶串通勾結,對公司利益構成損害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雇。

第十八條 業(yè)務人員自親或伙同他人從事與公司業(yè)務屬同類業(yè)務者,或私自與競爭廠商有業(yè)務往來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雇。直屬主管若有呈報,免受連帶懲罰。若未呈報,不論是否知情,記過一次。

第十九條 業(yè)務人員連續(xù)三個月未完成銷售任務,調離或解雇。

第二十條 凡利用公務外出時,無故不執(zhí)行任務者(含:上班時間喝酒),一經查證屬實,以曠職論處,并記過一次。若是干部協同部屬者,該干部解職。 第二十一條 業(yè)務人員外出開展工作,無故不向直接上級回手機以確認自己準確位置者,經查證屬實,記過一次。

第二十二條 業(yè)務人員因個人原因造成巨額或經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雇。

第二十三條 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或泄漏職務機密者,一經查證屬實,記大過一次,情節(jié)嚴重者解雇。

第二十四條 上半年銷售未達當期銷售目標的70%者,記過一次。 全年度銷售未達銷售目標的80%者,記過一次。

第二十五條 未按規(guī)定建立客戶資料經查獲者,記過一次。 第二十六條 不服從上司指揮者:

(一)言語頂撞上司者,記過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記大過一次。

第二十七條 未經批準私自使用營業(yè)車輛者,記過一次。

第二十八條 售后服務中心規(guī)定填寫的報表,應繳而未繳者每次記過一次。

第五章 維修工作獎勵辦法細則

第二十九條 積極鉆研業(yè)務工作,提供先進維修技術方案,在節(jié)約消耗減少維修工時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記功一次。

第三十條 為用戶提供安裝防盜器等額外服務,并及時上交創(chuàng)收收入,創(chuàng)收純收入按20%比例獎勵創(chuàng)收人。

第三十一條 在參加促銷活動或上門修車活動中,工作努力,成績突出,為公司贏得良好聲譽而做出重大貢獻者,記功一次。

第三十二條 完成全年度工時定額者,記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時定額20%(含)—50%(不含),記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時定額50%以上者,記大功一次。

連續(xù)三年度完成工時定額者,記大功一次。

第六章 維修工作懲戒辦法細則

第三十三條 與客戶串通勾結,損害公司利益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雇。

第三十四條 維修人員連續(xù)三個月未完成基本工時指標者,調離或解雇。

第三十五條 凡利用公務外出時,無故不執(zhí)行任務者(含:上班時間喝酒),一經查證屬實,以曠職論處,并記過一次。若是干部協同部屬者,該干部解職。

第三十六條 上半年實際工時數未達當期工時定額70%者,記過一次。

全年度實際工時數未達當期工時定期80%者,記過一次。 第三十七條 未按規(guī)定建立維修檔案者經查獲記過一次。 第三十八條 不服從上司指揮者:

(一)言語頂撞上司者,記過一次。

(二)消極怠工者,記過一次。

(三)拒不服從工作安排者,記大過一次。

第三十九條 動用所維修車輛為自己或他人辦私事者,記過一次。

第四十條 維修人員進行收費維修項目、部分收費維修項目或安裝防盜器等收入,拒不上交的,經查證屬實,記大過一次。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由售后服務中心制訂并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四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實施后,售后服務中心既有的相關規(guī)定自行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實施細則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獎懲制度最新篇3

1、發(fā)現并設法抓獲各種違法犯罪分子者。(獎100元)

2、保安人員見義勇為維護公司利譽、敢于同壞人壞事做斗爭,服從工作成績顯著者。(獎100元)

3、年終被評為“先進保安員”者。(獎100元)

4、凡在值勤中,日常管理中完成規(guī)定目標,無違紀違章行為和 其他處罰,各項工作積極主動圓滿完成者。(獎30——50)

班長責任心強,以身作則,怎真監(jiān)督本班人員執(zhí)勤,帶領保安人員圓滿完成任務者。(獎30——60元)

5、保安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交接班(包括當班記錄)不準遲到、早退,每一次不按要求交接班或遲到、早退一次分別罰款10元。(班長20元)

6、執(zhí)勤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著裝,不許留長發(fā),胡須、穿拖鞋、衣冠不整,沒發(fā)現一次分別罰款10元。(班長20元)

7、當班期間不準睡崗、串崗、空崗、脫崗、看書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發(fā)現一次分別罰款10元。(班長20元)

8.外來客人辦事一律在門衛(wèi)登記,門衛(wèi)與有關部門聯系,經同意或相關人員到場后,方可指引客人去向,發(fā)現一次不登記、通報的罰款10元。(班長20元)

9.對出入車輛、人員和物資必須認真檢查,憑出門證放行,并認真核對票物是否相符,不準私放公物出廠,否則,因不負責任造成物品流失,發(fā)現一次罰款100元,直至開除出廠。(班長200元)

10.熟悉掌握防范區(qū)域內的各種情況,確保不出現被盜案件,發(fā)現一次被盜案件,當班保安罰款100元,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開除出廠。(班長200元)

11.執(zhí)勤人員必須應盡職守,認真履行職責,遵守公司規(guī)章制度,不準吵架甚至打架,不準監(jiān)守自盜,發(fā)現一次監(jiān)守自盜扣罰當月工資,開除出廠情節(jié)嚴重的交公安機關處理。

12.巡邏人員每兩小時巡邏一次,節(jié)假日,夜間每1小時巡邏一次,發(fā)現每少一次扣罰10元

13、當班保安人員,每天做好當班工作和巡視記錄,每少一班扣罰10元

14、崗人上員必須認真負責,不準懈擔不準酗酒、醉酒狀態(tài)上崗。

發(fā)現一次罰款10元。(班長20元)

15、加強對場內員工和對外來客人交通工具的停放管理,按照公司指定位置整齊停放,發(fā)現在非指定位置有一輛交通工具或擺放不規(guī)范整齊的全班罰款10元

公司獎懲制度最新篇4

一、凡有下列表現之一者,公司給予獎勵:

1、標準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工作熱情,遵守公司制度,當月未發(fā)生任何事故,公司給予表揚。

2、當公司的公共財產及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能靈活采取有效措施,起到了免受損失的效果,得到公司認可和書面表揚者,獎勵伍拾元。

3、巡邏時能主動自覺維護廠內秩序,有效保護廠內環(huán)境,制止破壞廠內秩序的人和事,當場抓獲破壞者,獎勵貳拾元。

4、在巡邏中能及時發(fā)現偷盜嫌疑人蹤跡,并采取有效措施當場抓獲嫌疑人(有作案現場, 繳獲贓物,作案工具)。獎勵伍拾元。

5、能及時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并及時報警,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fā)生,論功績大小獎勵伍拾元至伍佰元不等。

6、在處理求助或突發(fā)事件時,能及時到位,現場處理得當,有突發(fā)表現者,獎勵伍拾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予以處罰:

1、不服從上級領導命令,不聽從指揮者,予以除名。

2、當公司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威脅時,視而不見,臨陣逃脫者,予以除名。

3、在執(zhí)勤中利用職務之便,監(jiān)守自盜者,予以除名。

4、執(zhí)勤時精神不振,睡崗或脫崗者,第一次罰款壹拾元,第二次罰款貳拾元,第三次予以除名。

5、巡邏時對破壞工廠秩序的行為不制止,不處理,每次罰款貳拾元。

6、未按規(guī)定巡邏和巡查記錄不全,每次罰款伍元。

7、值班人員未對進出廠區(qū)的車輛、摩托車、來訪者和物品等,未進行盤查和車牌登記者,每次罰款壹拾元。

8、未著裝上崗或衣整不齊,罰款伍元。

9、巡邏時圍觀打牌,打麻將或去打電游者,每次罰款貳拾元。

10、值班室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且嚴禁會客,如有違者,每次罰款壹拾元。交班時,值班未 打掃衛(wèi)生,每次罰款伍元。

11、值班物品,機械等發(fā)生丟失或損壞,當事人賠償。

12、辱罵和毆打同事,情況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并賠償醫(yī)藥費,處罰一個月工資作為 受害人精神補償費,并予以除名。

公司獎懲制度最新篇5

一、獎勵細則

1、 見義勇為,敢于同壞人壞事做斗爭,成績顯著者;按公司規(guī)定予以獎勵

2、 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抓獲違法犯罪分子和偵破案件,成績突出者;報公司獎勵

3、 積極參加搶險救災,保衛(wèi)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成績顯著者報公司獎勵

4、 為搞好公司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積極出謀劃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議實行后效果明顯者;月底績效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獎勵

5、 拾金不昧者, (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獎勵)

6、 年終被評為“優(yōu)秀員工”、“先進集體 ”,被評為盛市政府“治安模范標兵” 者。(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獎勵)

7、工作中受到業(yè)主和公司領導認同者,示情況進行獎勵

二、 懲罰細則

1、 值班時收聽收音機、玩手機或進行其他與值班無關的事情者書面警告一次

2、 擅離職守,遲到、早退者按曠工處理

3、 酒后執(zhí)勤上崗,并造成一定后果者書面警告一次,罰款100元

4、 未按時交接班,或不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檢查時相互推卸 責任者罰款100元,當月績效不參與評比中。

5、 未經部門領導批準,私自換班和頂班者罰款100元

6、 未經部門領導同意,擅自帶人留宿者口頭警告一次

7、 執(zhí)勤時,衣裝不整,佩戴不齊;執(zhí)勤中玩忽職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轄范圍內 發(fā)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極壞影響者予以開除處理。

8、 對公司和保安部領導下達的工作任務,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沒有正當理由者予以 嚴重警告一次,罰款100元

9、 扣留物品不登記,不上交;撿拾物品不報告,不上交者嚴重警告一次

10、違反保安器材使用規(guī)定,私自隨便轉借和使用者口頭警告一次

11、在突發(fā)性事件或緊急情況下,臨陣脫逃或坐視不管者嚴重警告一次

12、法制觀念淡薄,參與社會聚眾鬧事、嫖娼、賭博等,與治安工作人員的應有素質極不相稱者予以勸退處理

13、監(jiān)守自盜或以權謀私,嚴重損壞公司形象者予以勸退處理

14、工作責任心不強,不服從分配,不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并隨意頂撞領導且屢教不改者嚴重警告一次

公司獎懲制度最新篇6

一、目地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權限及程序,構成良好的獎懲機制。獎:激發(fā)員工的進取性和創(chuàng)造性。

懲:更好地規(guī)范約束員工的行為。

2.是公司各項規(guī)制度良好運行的保障體系。

3.是公司各項業(yè)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4.是全員進取出謀劃策、開拓革新的激勵體系。

二、分類及適用范圍

1.行為規(guī)范類:適用于本公司、特殊崗位能夠根據經營特色予以適當調整;(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于所有中高層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職能的部公基層員工;(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運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業(yè)務部門、團體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獎:業(yè)績好或為企業(yè)發(fā)展有貢獻)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在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fā)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僅有較大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到達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到達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四、獎懲項目設置(一)

1.行政類:

行政獎懲:通報表揚、記小功、記大功。

行政處罰:通報批評、記小過、記大過、解除勞動合同。

2.經濟類:

經濟獎懲:獎金、獎品和旅游度假、考察獎勵。

經濟處罰:罰款等。

3.專項獎勵類:

專項獎勵指對員工在專項事件優(yōu)異所進行的獎勵,包括年度優(yōu)秀員工獎、年度優(yōu)秀管理者獎、伯樂獎、金點子獎、開源節(jié)流和其他異常獎勵等。

四、獎懲項目設置(二)

共6頁

1.累計獎懲:

懲罰:2次通報批評記為1次小過,2次小過記為1次大過,2次大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獎勵:2次通報表揚記為1次小功,2次小功記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獎勵500元。

2.功過相抵:

凡處分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依照功過相抵的原則酌情予以撤銷處分的處理。一次通報表揚抵一次通報批評,一次記小功抵一次記小過,一次記大功抵一次記大過。

五、懲罰措施(一)、行為規(guī)范類:

1.著裝儀表:

(略)

(二)、管理操作類

1.培訓會議管理

六、獎勵措施

七、獎懲執(zhí)行和申訴

1、獎懲由提案人或相關部門填寫《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位》

2、《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位》由人力資源部根據上報資料審核,按相關責權

審批后執(zhí)行,其中經濟獎勵和處罰結果交于財務部,由財務部在本月工資中予以執(zhí)行。

3、在獎懲過程中,員工如認為受到不公平對待對獎懲結果感到不滿意可向總經理進行申訴。

公司獎懲制度最新篇7

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公司在職員工

二、審批過程

由個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行政負責人確認后,由總經理最終審批。

三、主要資料(獎勵和處罰)

1、對于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提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企業(yè)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2、為本廠研制、開發(fā)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項目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3、為本廠產品打開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進取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4、為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jié)儉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1.5、對提出并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jié)儉資金或提高效率的,節(jié)儉物料或廢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予以一次性獎勵。

1.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yè)形象,維護企業(yè)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8、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fā)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fā)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為1000元。

2、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于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guī)定審報程序辦理。

2.1、以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fā)現一次罰款5元:

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溜號在一小時之內的(超過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四小時作曠工一天論處);

工作日志,檢驗記錄表有錯誤或漏記的,衣著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證。

亂丟煙蒂、果殼、紙屑;亂倒飯、菜、茶葉、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huán)境衛(wèi)生的;

在員工宿舍私拉電線、安裝電路、新加插座,不按時熄燈的;在營銷和對外交往中,工作態(tài)度粗暴,有投訴反映并經核查確有其事的;

有違反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行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fā)現一次,罰款10元;

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到達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曠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倉庫材料、機電另部件等,不按規(guī)定存放的;

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設備的;

非本設備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設備的;

上班時睡覺、喝酒的(業(yè)務接待例外);

多次違反工藝操作規(guī)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情節(jié)嚴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員工宿舍使用電爐及功率較大的電器具以及明火的;

門衛(wèi)當班不嚴格執(zhí)行門衛(wèi)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20100元的罰款;

(1)曠工一天的;

(2)謊報虛報考勤的;

(3)在禁煙禁火區(qū)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緊急情景,未經主管領導同意,動用消防器材的;

(5)非駕駛員或無證開鏟車、汽車的;

(6)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

(7)有賭博或打架斗毆行為的;

(8)有損害本廠利益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行為,及對有可能或已經發(fā)生的損害本廠利益和聲譽的情景知情不報或隱瞞實情的;

(9)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

(10)發(fā)生產品的質量事故,造成廢品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11)違反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產管理制度,發(fā)生人身傷害或其他經濟損失500元以下的各類職責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廠原材料、設備、工具、上班干私活的;對違反(7)(8)(9)(10)(11)(12)各條的,還可酌情同時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的處分。

2.4、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guī)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jié)異常嚴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兇斗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yè)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廠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廠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廠規(guī)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廠、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職責,產品廢品,損害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公司獎懲制度最新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的主人翁職責感,鼓勵其自律性、進取性和創(chuàng)造性,保證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構建和諧穩(wěn)定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本員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術業(yè)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員工應當自覺理解公司及所屬部門的管理。

第三條:公司獎懲以_為指導,做到以人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違規(guī)違紀的員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公司總經辦和工會抓好員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幫忙和引導員工學習了解、遵照執(zhí)行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大力宣傳員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跡,同時有力地糾正員工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

第五條:對員工的獎勵和違規(guī)違紀的懲處要以事實為依據、公平公正、寬嚴適度、及時到位。無論獎勵還是懲罰,都要起到對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啟示作用。

第六條:公司員工對他人的獎勵或處罰不當有提議權,對本人的處罰不當有申訴權。

第二章:獎勵

第七條:對于有下列表現的員工給予獎勵:

(一)在恪盡職守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或服務質量、提高生產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在改善公司基礎管理或專項管理,節(jié)儉公司資財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經濟效益等方面有突出業(yè)績的。

(三)在改善公司經營管理,開拓市場,擴大銷售或項目建設等方面做出較大貢獻的。

(四)在生產、科研、工藝設計、產品設計、勞動條件改善等方面有發(fā)明、創(chuàng)新、技術改善等行動并取得顯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提議或實施合理化提議取得顯著效果的。

(六)在保護公共財產,預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會組織的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七)貼合公司有關專項制度中的獎勵規(guī)定必須給予獎勵的。

(八)公司領導認為或基層提議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獎勵能夠于年終集中進行,也能夠平時分散進行。

第九條:第七條中的第(一)(二)(三)項于年終進行,結合年度考核工作的開展,分設如下獎項:

(一)全勤獎: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個工作日,獎勵400元。工作時間不足6個月者沒有全勤獎。

(二)考核獎: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秀、合格、不定三個等次,比例為2∶7∶1。對全勤者,按考核結果獎勵,優(yōu)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對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計算。工作日時間不足6個月者不參加年度考核。

(三)先進員工獎:

(1)按部門人員總數的15%比例評選先進工作者,給予張榜表揚,發(fā)給獎金400元。

(2)按先進工作者總數的20%比例(相當于全員的3%)評選明星員工,給予張榜表揚,發(fā)給嘉獎證書和獎金1000元(不重復享受前項獎金)。

(3)按明星員工總數的13比例(相當于全員的1%)評選模范員工,給予張榜表揚,發(fā)給記功證書和獎金3000元(不重復享受前項獎金)。

(4)其它可設單項工作先進個人,如安全工作先進個人、環(huán)保工作先進個人,比例嚴格控制,發(fā)給獎狀和400元以下的獎金。

第十條:第七條中第(五)(七)項的獎勵于平時進行,其獎勵條件、額度遵照公司有關專項制度中的規(guī)定執(zhí)行,除制度中有明確流程規(guī)定的以外,由部門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審查,確認的立即兌現,否認的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第七條中第(四)(六)(八)項的獎勵于平時進行,由部門提出申請,由總經辦組織審查,確認的報公司領導層討論決定、總經理批準后兌現,否認的說明理由。

第三章:處罰

第十二條: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規(guī)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職責,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揮霍浪費公司資財,使企業(yè)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第十三條:員工違規(guī)違紀行為根據情節(jié)輕重和對公司或他人造成損害的程度,分為輕微、一般、較重、嚴重四類。

第十四條:對員工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教育與處理分為:公開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解除勞動合同五種,并結合經濟處罰。

第十五條:輕微違規(guī)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容易受客觀因素影響而發(fā)生的情節(jié)輕微的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具有初犯性和偶爾性(同一條款中每月累計不超過一次)。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輕微違規(guī)違紀行為:

1.未經請假遲到、早退、或班中短時出廠;會議或培訓中無故遲到、擅自早退等;

2.到崗后洗漱、做個人衛(wèi)生;上班中擅自離崗、串崗、睡崗、干私活、玩游戲、看視頻、看小說、玩手機等;

3.上班中講粗話、臟話、吵鬧喧嘩、聚眾閑談、打搞嬉鬧;

4.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應請示、匯報的事項不及時請示、匯報;

5.在非吸煙區(qū)吸煙、工作時吃零食、在設備旁存放食品;亂扔雜物、亂倒剩菜剩飯、亂停車輛、亂擺亂放周轉架、玻璃架等;

6.職員下班時不關電燈、空調、飲水機、復印機、電腦、風扇等用電器;員工非使用狀態(tài)下不關水龍頭、電燈、電腦、風扇等;

7.對來訪者不聞不理、態(tài)度生硬;對來賓有不敬行為。

第十六條:首次出現輕微違紀,一般適用公開批評的教育方式,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十七條:一般違規(guī)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在必須周期內重復輕微違規(guī)違紀行為或有其他情節(jié)、影響(損害)相對較重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一般違規(guī)違紀行為:

1.一月內重復出現輕微違規(guī)違紀現象2至3起;

2.上下班委托別人打卡、代別人打卡、與考勤人員(含門衛(wèi)保安)發(fā)生爭執(zhí)、吵鬧、涂改考勤記錄;月內曠工半天,私自調休、頂班替班一天等;

3.無故不參加會議或培訓;碎玻璃不以色分類傾倒;不按規(guī)定穿戴勞保用品;

4.違規(guī)使用液壓車、電瓶車;輕度違規(guī)使用叉車、行車;違規(guī)使用危險品、阻塞消防通道等,且均未發(fā)生事故或產生危害結果;

5.未經批準帶無關人員進入生產區(qū)(不論是否產生損害結果);

6.上、下班次間未按正常規(guī)定交接、隱瞞工作失誤,但尚未造成公司經濟損失;

7.在履行工作職責方面有輕度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下或有必須負面影響;

8.不服從領導分工和工作安排,頂撞領導;不配合同事開展應予合作的工作,刁難同事;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陷、偽證,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員語言粗魯、謾罵或侮辱下屬。

第十八條:首次出現一般違紀行為適用警告處分,并在當事人寫出認識和保證基礎上,視情節(jié)和認識態(tài)度處以50元至200元的罰款,但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十九條:較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多次重復輕微違規(guī)違紀行為和重復一般違規(guī)違紀行為或有其他情節(jié)、影響(損害)較重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較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

1.一月內重復出現輕微違規(guī)違紀現象3起以上或三個月內重復一般違規(guī)違紀現象2起;

2.上下班不打卡并強行進出;班中出門無手續(xù)或有手續(xù)不打卡并強行進出;損毀考勤記錄;不假而別、月內曠工一天或供給虛假的病假條休息滿一天;私自調休、頂班替班兩天;

3.在廠區(qū)禁煙區(qū)吸煙但未產生危害結果;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規(guī)定限額領料或未妥善保管且未產生危害結果;

4.嚴重違規(guī)使用叉車、行車,構成安全隱患;違規(guī)使用危險品,而拒不糾正、損毀消防設施等,且均未發(fā)生事故或產生危害結果;

5.部門或管理者要求不嚴、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嚴重受傷或釀成傷害事故;

6.隱瞞安全事故、生產事故、設備事故或其它事故;對重大隱患知情不報;虛報業(yè)績而蓄意獲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

7.在履行工作職責方面有輕度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上萬元以下或有較大負面影響;

8.在工作場所或在公司的其他公共區(qū)域內吵架、打架;因工作中的矛盾糾紛約定在公司外打架斗毆;

9.為獲取加班補助,采用不當手段取得加班機會或延長加班時間的;因工作需要延時下班,但未經許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竊取公司或他人財物的(不計多少);采用不當手段謀取私利,侵占、貪污或收受賄賂情節(jié)輕微的。

第二十條:首次出現較重違紀行為適用嚴重警告處分,并在當事人寫出檢討和保證基礎上,視情節(jié)和認識態(tài)度處以200元至500元的罰款,但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二十一條: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反復違反一般違規(guī)違紀行為或重復較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或有其他情節(jié)嚴重、影響(損害)嚴重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較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

1.一年內重復出現一般違紀3起以上(含3起)或較重違規(guī)違紀現象2起以上(含2起);

2.違反社會公德、公民道德、家庭美德,有傷社會風化和企業(yè)形象,在公司內外造成惡劣影響;

3.在履行工作職責方面,明知行為會帶來不良后果,仍繼續(xù)堅持行動,造成公司萬元以上經濟損失或構成惡劣影響;

4.破壞、私拿、浪費公司財物、假公濟私、價值在千元以上的;

5.違反保密或競業(yè)禁止制度,泄漏公司秘密;在公司外為同行業(yè)企業(yè)服務、利用公司出資培訓證件為其他企業(yè)服務;

6.私拉私接、私開設備、違反操作規(guī)程、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釀成事故,造成較大損失的;

7.煽動怠工或罷工的;在公司內從事賭博等違法活動,參加非法組織的;限制領導人身自由,不聽勸阻的;

8.利用病、傷、事假在外從事有收入的活動,經教育不改的;

9.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損害公司名譽;

10.未經授權或批準,將公司的資金、房產、印章、證照、車輛、設施、設備、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贈予、轉租、抵押給其他公司、單位或個人。

第二十二條:首次出現嚴重違紀者,如認錯態(tài)度好,有好的教育預期,適用記過處分,并由當事人寫出檢討和保證,處以500元至2000元的罰款,但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情景嚴重的可并追加績效考核降等和職務降級。

第二十三條:以上行為適用公司專項制度進行處罰的,按專項制度執(zhí)行。以上未能列舉的行為,根據情節(jié)和影響(損害)程度志所列情形進行比較,參照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半年內重復出現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記過”處分或首次出現情節(jié)異常嚴重、影響異常惡劣的規(guī)違紀行為,給公司或同事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或損失,適用解除勞動合同處分,并可處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

為體現懲前斃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則,公司慎用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第二十五條:員工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負有直接職責的,應責令其賠償,但每月的賠償額不得超過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有侵占、貪污、挪用公款和盜竊、索賄受賄的,應依法全額追繳其違規(guī)違紀款額并賠償利息損失。

第二十六條:處理違規(guī)違紀員工,應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和“誰用工、誰負責、誰處理”的原則進行,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對輕微違紀和一般違紀,由檢查單位供給證據或線索,由各部門直接處理,由部門負責人簽發(fā),結果報總經辦(備案)。

對較重違紀和嚴重違紀,屬于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違規(guī)違紀的,由檢查單位供給證據或線索,由總經辦和工會負責調查,提來源理提議報總經理室批準,由總經理簽發(fā)。

對較重違紀和嚴重違紀,屬于公司中層以下管理人員違規(guī)違紀的,由檢查單位供給證據或線索,由部門和部門工會小組負責調查,提來源理提議報總經辦審核,由分管副總簽發(fā)。

對較重違紀和嚴重違紀,屬于公司職員、員工違規(guī)違紀的,由檢查單位供給證據或線索,由所在部門或車間及工會小組負責進行調查,提來源理提議報總經辦審核,擬給予嚴重警告、記過處分的報分管副總批準、簽發(fā);擬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的,請公司法律顧問斟酌并征求總經理和工會的意見,確認后報批準、簽發(fā)。

第二十七條:處理違規(guī)違紀員工時,下達處理決定書前,通知被處理者本人;書面處理意見及時轉人事科歸入個人檔案,經濟處罰及時報送財務部門執(zhí)行;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的員工,同時解除其勞動合同,停止五險一金的交納。

第二十八條:員工違規(guī)違紀處理決定書包括下列資料:

1.被處理員工的姓名、性別、籍貫、出生年月、職務(工種)、入職時間、工齡等基本情景;

2.主要違規(guī)違紀事實;

3.處理決定;

4.不服從處理決定的申訴途徑和期限。

第二十九條:受處理的員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能夠在收到處理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作來源理決定的部門提出申訴。

第三十條:員工對處理決定提出申訴的,作來源理決定的部門應對員工申訴的事實和理由進行認真核查,按本制度有關規(guī)定在一個月內處理終結。不得因為員工申訴加重對其處理。

第三十一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撤銷違規(guī)違紀處理決定或重新處理,該彌補損失的應彌補損失:

1.違規(guī)違紀行為不存在或認定事實不充分的;

2.處理適用依據嚴重不當、出入較大的;

3.違反管理權限或處理程序的。

4.若被處罰員工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經本人申請,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經過,能夠提前結束處罰,但被處分時間不得低于應處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罰款數額不得低于應罰數額的二分之一。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所稱違規(guī)違紀,是指員工在公司內出現違反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管理辦法但尚未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員工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首次經公司中層以上干部及車間代表討論經過,經總經理批準后開始試行,試行中廣泛聽取意見,適時修訂。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

公司獎懲制度最新篇9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提高員工的工作進取性,鼓勵員工長期為公司服務,獎勵為公司做出貢獻的員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行政綜合部負責本規(guī)定制定、修改、廢止、解釋之起草工作;總經理負責本規(guī)定制定、修改、廢止、解釋之核準工作。

(四)簽署生效: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序

(一)工齡服務獎:

1.員工每工作滿一年,月工資上浮50元的工齡工資。以此類推,上限為10年。

(二)年度優(yōu)秀團隊獎:

1.評選標準:

①本部門工作高效完成,無拖沓及工作延誤現象出現;

②在部門工作進度、部門內各項工作等關鍵節(jié)點把控嚴格,盡全力、想辦法保證工作進度及順利執(zhí)行,保障公司戰(zhàn)略經營計劃、業(yè)績的不斷提升;

③候選部門年度考核業(yè)績必須是80分(含)以上;

2.評選對象:公司各部門(以部門為單位)

3.評選流程:

年度考核業(yè)績在80分(含)以上的部門依據本獎項要求填寫申報材料,如有相關工作成果可作為附件一并提交,經行政綜合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獎勵標準:獎金3000元。

(三)年度“優(yōu)秀員工獎”:

1.評選標準:

①堅持進取的工作態(tài)度,對公司忠誠并具有奉獻精神。②本職工作突出,對公司發(fā)展能提出合理化提議。③全年無警告以上懲處。

④用心做事,誠信做人,得到各部門同事的認可。

⑤全情投入,勇于挑戰(zhàn),全力達成目標,工作完成出色;能換位思考,協作意識強,表現出高品質的工作水準。⑥工作滿一年(含)以上員工;

⑦個人年度業(yè)績考核必須是85分(含)以上;

2.評選對象:公司全體員工;

3.評選流程:

由部門內部推薦并填寫申報材料,如有相關工作成果

可作為附件一并提交,經部門負責人同意(推薦)、行政綜合部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獎勵標準:獎金1000元,晉升一檔工資。

(四)異常貢獻獎:

1.評選要求:

①在公司經營和內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工作成果對公司經營業(yè)績及未來發(fā)展有重大作用或對管理有重大價值。②對本公司有顯著貢獻的特殊行為;對提高本公司的聲譽有特殊功績;

③創(chuàng)新的項目或提議被公司采納、實施,對公司業(yè)務的發(fā)展或提高,對節(jié)省經費、提高效率或對經營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貢獻者;

④對本公司可能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的損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減低損失;

⑤遇到突發(fā)事件,如災害事故等,能臨機應變,不懼風險,救護公司財產及人員脫離危難;

2.評選對象:全體員工

3.評選流程:

各部門負責人或本人依據貢獻事實填寫申報材料,如有相關工作成果可作為附件一并提交,經行政綜合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獎勵標準:500—10000元,晉升一檔工資,職務晉升優(yōu)先。

(五)異常榮譽獎:

1.評選標準:

在各類比賽或評選活動中獲得名次,為公司贏得榮譽。

2.評選對象:公司全體員工

3.評選流程:

個人依據自我所獲獎項進行申報,填寫申報材料時須附獲獎證書(章)、參賽(評)原稿,經部門負責人確認、行政綜合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獎勵金額:

①國際性比賽(評選):一等獎20000元,二等獎15000元,三等獎10000元,入圍(選)獎5000元;

在國際性刊物發(fā)表文章5000元。

②國家級比賽(評選):一等獎15000元,二等獎10000元,三等獎5000元,入圍(選)獎1000元;

在國家級刊物發(fā)表文章3000元。

③省部級比賽(評選):一等獎10000元,二等獎8000元,三等獎3000元,入圍(選)獎1000元;

在省部級刊物發(fā)表文章1000元。

④市(廳)級比賽(評選):一等獎5000元,二等獎3000元,三等獎1000元,入圍(選)獎500元;

在市(廳)級刊物發(fā)表文章500元。

⑤集團內部比賽(評選):一等獎1000元,二等獎500元,三等獎300元;

在集團或縣級刊物發(fā)表文章按公司創(chuàng)作獎勵標準再次獎勵。

(六)“好人好事”獎1.評選標準:

1.①見義勇為、舍己救人②熱心公益、志愿服務③拾金不昧

2.評選對象:全體員工;

3.評選流程:

個人或者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獎勵金額:20020000元(七)創(chuàng)作獎勵:

1.評選標準:

①進取創(chuàng)作,用文字、圖片或書法美術作品表達對公司的熱愛和感恩之心;

②所創(chuàng)作作品由公司組織專家評分,得分在80分以上,并在公司網站或內刊上發(fā)表;

③所創(chuàng)作作品必須為員工本人原創(chuàng)作品。

2.評選對象:

全體員工

3.評選流程:

員工每月28日以前將所創(chuàng)作作品交行政綜合部,由公司組織專家評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由行政綜合部在公司網站

或內刊上發(fā)表。次月25日由行政綜合部統計創(chuàng)作數量和獎勵標準提交財務部審核確認,總經理批準。4.獎勵金額:

貼合上述條件,即可享有公司給予的創(chuàng)作獎勵,與公司戰(zhàn)略發(fā)展、經營管理、形象塑造等相關的文章獎勵標準為500元千字,其它類別文章獎勵標準為200元千字,圖片獎勵標準為20元張,書法美術作品獎勵標準為200元幅,次月底統一發(fā)放。(八)獎勵要求:

1.公司給予員工的各種獎勵,如無適宜候選單位或候選人,則可空缺;

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再獎勵:

①根據第四條理解獎勵后,其效果被評定為最高創(chuàng)造時或同一員工對同一事項再實施與改善時;

②根據第五、第六條理解獎勵后,其功績經重新評定為更高時。

3.前項再獎勵審查與原獎項規(guī)定相同,其授予的獎金數目是復審所定的獎金與原發(fā)獎金的差額。

4.獎勵事項如果是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獎金按參加人數平均分配,資質與榮譽同時享受。5.如獎勵員工在頒獎之前已經離職,獎金將不再兌現。6.獲獎人員的獲獎信息將被記錄在員工檔案內;7、獲獎名單由行政綜合部負責公布;

8、嚴禁作弊,一旦發(fā)現,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并追回獎金,情節(jié)惡劣者予以辭退。

公司獎懲制度最新篇10

第一條

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

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

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jiān)督。

第四條

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fā)放。

第五條

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六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chuàng)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jié)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七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經常性遲到、早退的罰款;

2、輕微過失致發(fā)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

3、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

4、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

5、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

6、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zhí)行和監(jiān)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7、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zhí)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

8、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fā)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如發(fā)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xù)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fā)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fā)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進行處罰;

10、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

11、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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