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遺產(chǎn)恰高·占比爾的資料
恰高·占比爾古代的埃蘭王國位于如今的伊朗國家的南部省區(qū)。大家平時會關注世界文化遺產(chǎn)恰高·占比爾的資料嗎?關于世界文化遺產(chǎn)恰高·占比爾的資料你又知道多少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世界文化遺產(chǎn)恰高·占比爾的資料,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世界文化遺產(chǎn)恰高·占比爾基本概述
古代的埃蘭王國位于如今的伊朗國家的南部省區(qū)。埃蘭人就象他們南部的鄰居美索不達米亞人那樣,一直為一系列的朝代所統(tǒng)治著。埃蘭人的文化從公元前2,000年起,一直得到不斷的發(fā)展,到公元前650年的時候,埃蘭文化的發(fā)展被迫中斷,此時,埃蘭人已經(jīng)被阿舒爾(古代亞述人崇拜的主神和戰(zhàn)神)人所征服了。
埃蘭人的文化藝術特色是與眾不同的,這一點人們可以從那些在遺址中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的藝術品上得到證實。這些獨特的藝術品,充分展現(xiàn)了埃蘭人獨具匠心是藝術風格。埃蘭圓柱上的封印生動的描述了埃蘭人日常生活中一些情景。比如:打獵,編織以及彈奏音樂儀器等等。這些描述性的封印也成為考古學家推斷當?shù)厝藗€人裝飾的信息來源。封印上顯示出一系列的珠子項鏈,這說明在當時,無論男女,都非常喜愛珠子,并愿意將它作為個人裝飾物品。這些珠子的制作需要一系列的原材料,其中包括石頭、泥土、精巧彩色陶器以及骨骼等等。埃蘭文化中如果某條項鏈是由赤褐色珠子串成,那么它大概制作于公元前l(fā),200年到公元前l(fā),000年。土色的珠子都是由烘干的泥土制作成的;藍色的珠子則是由彩釉黏土制作成的;淺黃色的珠子是由雕刻的骨頭制成的。這些珠子都被精心的重新串在一起,從而形成了一條長達20英寸、緊密連在一起的項鏈,頗具有現(xiàn)代化的韻味。
溫塔舍·納皮爾沙國王的古代亞述及巴比倫之金字形神塔(頂上有神殿)被當?shù)厝朔Q為“恰高·占比爾”或者“土墩籃”,這是由于它看起來象一個倒置的籃筐的緣故。這塊遺址占地面積約為250英畝,主要發(fā)掘工作是1951年至1962年在法國考古學家羅馬·吉舍曼的帶領下進行的。如今,這塊古代城市的廢墟,仍然聳立于地面,高達82英尺。據(jù)悉,在溫塔舍·納皮爾時期,該城市的高度曾經(jīng)達到了170英尺。這處埃蘭王國圣城的遺址,建于公元前1250年,在遺址所在處,人們還發(fā)現(xiàn)了幾千塊未經(jīng)使用過的磚,這個事實表明,在遭到阿舒爾巴尼帕爾的侵略后,恰高·占比爾還沒有完全建成。該遺址具有極大的文化保存價值, 1979年,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將其列入《世界遺產(chǎn)名錄》。這對恰高·占比爾來說,具有重大的發(fā)展意義。
世界文化遺產(chǎn)恰高·占比爾空中花園
一提到巴比倫文明,令人津津樂道、浮想聯(lián)翩的首先是“空中花園”。它被譽為世界七大奇跡之一。巴比倫的空中花園當然從來都不是吊于空中,這個名字的由來純粹是因為人們把原本除有“吊”之外,還有“突出”之意的希臘文“kremastos”及拉丁文“pensilis”錯誤翻譯所致。
千百年來,關于“空中花園”有一個美麗動人的傳說。新巴比倫國王尼布甲尼撒二世(NebuchadrezzarII,在位605BC-562BC)娶了米底的公主米梯斯為王后。公主美麗可人,深得國王的寵愛??墒菚r間一長,公主愁容漸生。尼布甲尼撒不知何故。公主說:“我的家鄉(xiāng)山巒疊翠,花草叢生。而這里是一望無際的巴比倫平原,連個小山丘都找不到,我多么渴望能再見到我們家鄉(xiāng)的山嶺和盤山小道啊!”原來公主得了思鄉(xiāng)病。于是,尼布甲尼撒二世令工匠按照米底山區(qū)的景色,在他的宮殿里,建造了層層疊疊的階梯型花園,上面栽滿了奇花異草,并在園中開辟了幽靜的山間小道,小道旁是潺潺流水。工匠們還在花園中央修建了一座城樓,矗立在空中。巧奪天工的園林景色終于博得公主的歡心。由于花園比宮墻還要高,給人感覺像是整個御花園懸掛在空中,因此被稱為“空中花園”,又叫“懸苑”。當年到巴比倫城朝拜、經(jīng)商或旅游的人們老遠就可以看到空中城樓上的金色屋頂在陽光下熠熠生輝。所以,到公元2世紀,希臘學者在品評世界各地著名建筑和雕塑品時,把“空中花園”列為“世界七大奇觀”之一。從此以后,“空中花園”更是聞名遐邇。
令人遺憾的是,“空中花園”和巴比倫文明其他的著名建筑一樣,早已湮沒在滾滾黃沙之中。我們要了解“空中花園”,只能通過后世的歷史記載和近代的考古發(fā)掘。不過也有些記載,雖然提到了“空中花園”,但認為傳說中的“空中花園”并不是由尼布甲尼撒二世建造的,而是一位敘利亞國王為取悅他的一個愛妃而特意修筑的。有些記載甚至認為傳說中的“空中花園”實際上指的是亞述國王辛那赫里布在其都城尼尼微修筑的皇家園林。
直到19世紀末,德國考古學家發(fā)掘出巴比倫城的遺址。他們在發(fā)掘南宮苑時,在東北角挖掘出一個不尋常的、半地下的、近似長方形的建筑物,面積約1260平方米。這個建筑物由兩排小屋組成,每個小屋平均只有6.6平方米。兩排小屋由一走廊分開,對稱布局,周圍被高而寬厚的圍墻所環(huán)繞。西邊那排的一間小屋中發(fā)現(xiàn)了一口開了三個水槽的水井,一個是正方形的,兩個是橢圓形的。根據(jù)考古學家的分析,這些小屋可能是原來的水房,那些水槽則是用來安裝壓水機的。因此,考古學家認為這個地方很可能就是傳說中的“空中花園”的遺址。當年巴比倫人用土鋪墊在這些小屋堅固的拱頂上,層層加高,栽種花木。至于灌溉用水是依靠地下小屋中的壓水機源源不斷供應的??脊艑W家經(jīng)過考證證明,那時的壓水機使用的原理和我們現(xiàn)在使用的鏈泵基本一致。它把幾個水桶系在一個鏈帶上與放在墻上的一個輪子相連,輪子轉動一周,水桶就跟著轉動,完成提水和倒水的整個過程,水再通過水槽流到花園中進行灌溉。這種壓水機現(xiàn)在仍在兩河流域廣泛使用。而且,考古學家也的確在遺址里發(fā)現(xiàn)了大量種植花木痕跡。然而,到目前為止,在所發(fā)現(xiàn)的巴比倫楔形文字的泥版文書,還沒有找到確切的文獻記載。因此,考古學家的解釋是否正確仍需進一步研究。總之,傳說中的“空中花園”,它的真實面目依舊隱身于歷史的迷霧之中。
巴比倫空中花園最令人稱奇的地方是那個供水系統(tǒng),因為巴比倫雨水不多,而空中花園的遺址相信亦遠離幼發(fā)拉底河,所以研究人員認為空中花園應有不少如圖所示的輸水設備,奴隸不停地推動連緊著齒輪的把手,把地下水運到最高一層的儲水池,再經(jīng)人工河流返回地面。另一個難題,是在保養(yǎng)方面,因為一般的建筑物,要長年抵受河水的侵蝕而不塌下是不可能的,由于美索不達米亞平原(Mesopotamianplain)沒有太多石塊,因此研究人員相信空中花園所用的磚塊是與別不同,它們被加入了蘆葦、瀝青及瓦,更有文獻指石塊被加入了一層鉛,以防止河水滲入地基。
世界文化遺產(chǎn)恰高·占比爾蘇薩遺址
西亞的古城。又稱蘇桑。希臘語稱蘇錫安,現(xiàn)名舒什。在伊朗境內(nèi)的扎格羅斯山下。繁榮于銅石并用時代,至早期鐵器時代衰落。1897年起發(fā)掘其遺址。約公元前4000~前3500年左右,這里開始出現(xiàn)居址。當時的陶器主要是杯和缽,器表涂淡黃色彩,以黑褐色勾勒動物、人物和幾何形圖案。這種陶器同歐貝德文化有承襲關系。至公元前3000年后,陶器的造型、裝飾同烏魯克文化、杰姆代特奈斯爾文化有相似處。公元前2000多年,蘇薩成為埃蘭人的國都。公元前12世紀埃蘭人入侵巴比倫尼亞,把漢穆拉比法典碑和納拉姆新紀功碑等文物運到蘇薩。約公元前636年,亞述國王焚毀蘇薩城。二百年后,波斯吞并埃蘭,將國都移此,重修城池宮院。其王宮位于城的北面。宮墻的壁面貼著釉磚,磚上刻有獅子、衛(wèi)兵、公牛等彩色浮雕。有雄偉的廊柱建筑。整個宮殿群保持了伊朗建筑的優(yōu)點,也融匯了美索不達米亞的風格。前331年,亞歷山大大帝占領蘇薩,這里又受到希臘文化的影響。該城在薩珊王朝時遭到嚴重破壞,后被廢棄。
世界文化遺產(chǎn)恰高·占比爾漢穆拉比法典
1901年,考古學家們在古巴比倫埃蘭克城蘇薩遺址考察。他們發(fā)現(xiàn)了一個高約2.5米,直徑約1.5米的玄武巖質橢圓形石碑。石碑上方有古巴比倫王國第六代國王漢穆拉比從太陽手中接受權標的浮雕,下方則刻滿了楔形文字。經(jīng)過詳細的研究,人們終于弄清了石碑上刻的是漢穆拉比所制定的法典。法典分序言、正文和結語三部分。這是研究古巴比倫社會歷史的珍貴資料。在眾多的法典條文中,人們還發(fā)現(xiàn)了一條不準制鞋匠住在城里,只許在城外營業(yè)的法令。
原來,盡管當時生產(chǎn)力非常低下,但人們已經(jīng)感覺到了環(huán)境污染的威脅。在建筑物密集的城市里,制鞋、制革等手工業(yè)所丟棄的下腳廢料,常會傳播病菌,引起瘟疫,因此,一些貴族便立下了這條保護城市衛(wèi)生的法令。漢穆拉比法典中的規(guī)定是人類最早的關于環(huán)境問題的立法。它充分地反映了早在幾千年前,人們就已經(jīng)感覺到污染的威脅。
公元前18世紀古巴比倫王國第6代國王漢穆拉比(約前1792~前1750在位)頒布的法律。本文部分共282條,是古代兩河流域及其鄰近地區(qū)楔形文字法中具有代表性的一部法典,也是世界上迄今完整保存下來的最早的一部法典。法典原文刻在一座黑色玄武巖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見彩圖)。1901年為法國考古隊在伊朗古城蘇薩遺址發(fā)現(xiàn)。石柱上端是漢穆拉比王站在太陽神夏馬西面前接受權標的浮雕,下端刻滿法典條文。其中有35條已經(jīng)磨損,但根據(jù)在蘇薩及其他地方發(fā)現(xiàn)的泥板文書上的法典抄本片斷,大部分得以補上。石柱現(xiàn)存巴黎羅浮博物館。
這部法典的頒布,是漢穆拉比統(tǒng)治時期重大活動之一。法典是在兩河流域較早制定的一些奴隸制法(如《蘇美爾法典》、《俾拉拉馬法典》和《利皮特-伊斯塔法典》)的基礎上編纂的,保持著兩河流域成文法典的傳統(tǒng)和風格。但在內(nèi)容和編纂技術上都比過去有所提高,反映了該地區(qū)社會的進一步發(fā)展。《漢穆拉比法典》在古巴比倫王國長期有效,對兩河流域后來的一些成文法,如《亞述法典》等有很大影響。
《漢穆拉比法典》由序言、本文和結語三部分組成,序言和結語約占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語言豐富,詞藻華麗,可以說是一篇對漢穆拉比本人的贊美詩。在序言里,漢穆拉比自稱受命于天神安努和蘇美爾最高神恩利勒,是“四方的庇護者”、“眾王的統(tǒng)治者”,他是按神的意志頒布這一法典,并一再稱頌自己的豐功偉績。結語部分告誡后繼的國王必須遵守這部法典,不得曲解、變更或廢除,否則,一切災禍將降臨其身。法典本文涉及當時社會生活的許多方面,陳述次序大致是:1~5條司法方面的犯罪;6~25條,財產(chǎn)方面的犯罪;26~59條,土地、房屋和損害賠償;60~126條,果園經(jīng)營、商業(yè)、借貸和寄存等;127~194條,婚姻、家庭、家庭財產(chǎn)、繼承和收養(yǎng);195~214條,毆打致傷致死;215~240條,關于醫(yī)生、理發(fā)師、建筑師、造船工和船員等規(guī)定;241~267條,耕牛租賃、耕者和牧者的雇傭;268~277條,動物、船和車輛租賃、工匠雇傭等;278~282條,奴隸買賣等。這部法典維護君主專制制度、奴隸制度和自由人內(nèi)部的不平等地位;保留土地國有和公社所有制;有較多關于商品交換和保護動產(chǎn)私有權的規(guī)定;肯定全權自由人之間的同態(tài)復仇原則,等等。法典中也有很多遺漏,例如,對兩河流域至關重要的水利灌溉問題就沒有規(guī)定;并且法典條文不是抽象的規(guī)范,而只是一些具體案件的解決辦法,是一部司法判例的匯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