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留學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按年一次發(fā)放,旨在獎勵和鼓勵品學兼優(yōu)的大學生,下面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如何申請留學獎學金相關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用。
申請留學獎學金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記錄);
2、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3、2015——2016學年必修課程和規(guī)定選修課程無重修、補考或缺考情況;
4、學習成績優(yōu)異,社會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2015——2016學年學生的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必須位于院系或年級的前10%,且學業(yè)成績達到校內一等獎學金(或以上)評選標準;
5、學習成績或綜合考評成績排名超出院系或年級的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須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chuàng)新發(fā)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xiàn)特別優(yōu)秀。具體如下: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xiàn)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qū)產(chǎn)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產(chǎn)生較大影響,有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錄,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須通過專家鑒定)。
3)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yè)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
4)在創(chuàng)新發(fā)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專家鑒定)。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爭得榮譽。非體育專業(yè)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特招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隊員。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省級比賽獲得第一名,為國家贏得榮譽。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7)獲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優(yōu)秀學生干部、全國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國十大杰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申請留學獎學金要求
1、各院系務必在2016年10月21日上午11時前,將《2015—2016學年度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附件二)和推薦學生的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包括《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一)、蓋有院系公章和教學秘書親筆簽名確認的學業(yè)成績單及各種獲獎證書的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上報到學生處綜合科馮華老師處。
2、《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填寫要求:
(1)表格為一頁,正反面印制并填寫,不得隨意增加頁數(shù),不得更改表格內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2)表格填寫應當字跡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數(shù)據(jù)或出現(xiàn)空白項;如需涂改,需在涂改處簽名并蓋章,如無相關信息,請?zhí)顚?ldquo;無”。
(3)表格標題中學年的填寫應為評審工作開展學年的上一學年,如2013年秋季學期填表申請國家獎學金,表格標題中學年應填寫“2013-2014學年”,以此類推。
(4)表格中各項內容可打印,但所有簽名處必須由相關人員手寫簽名,不得使用簽名章代替。
(5)表格中“基本情況”和“申請理由”欄由學生本人填寫,其他各項必須有學校有關部門填寫。
(6)表格中學習成績、綜合考評成績排名的范圍由各院(系)自行確定,院系、年級、專業(yè)排名均可,但必須注明評選范圍的總人數(shù),學習成績和綜合考評排名均必須填寫,總人數(shù)要與排名范圍對應一致。
(7)表格中“申請理由”欄的填寫應當全面詳實,能夠如實反映學生學習成績優(yōu)異、社會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字數(shù)控制在200字左右。
(8)表格中“推薦意見”欄的填寫應當簡明扼要,字數(shù)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薦人必須是申請學生的輔導員或班主任,其他人無權推薦;推薦理由必須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確體現(xiàn)每名申請國家獎學金學生的優(yōu)秀表現(xiàn)和突出特點,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現(xiàn)雷同。
(9)表格必須體現(xiàn)學校各級部門的意見,推薦人和學校各院(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同志必須簽名,不得由他人代寫推薦意見或簽名。
(10)表格“院系意見”欄中,必須由院(系)主管學生工作領導明確評價參評學生各方面表現(xiàn),不得只簡單填寫“同意”、“同意推薦”等過于簡單的審查意見作為院(系)意見。簽名處必須為院(系)主管學生工作領導的簽名和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領導簽名。
(11)申請表上的填表時間必須按照評審程序填寫,從學生申請開始,到輔導員或班主任推薦,院(系)出具推薦意見,每個步驟要嚴格按照完成時間認真填寫,不得出現(xiàn)違反時間邏輯的情況。
(12)上報表格一律為原件,不得使用復印件。
(13)學習成績或者綜合考評成績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學生,需附道德風尚等方面有特別突出表現(xiàn)得證明材料。
(14)《2015—2016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按照附件1格式制作填寫);
以上材料的紙質版均需加蓋院(系)公章,并均以紙制和電子版形式由院(系)統(tǒng)一報送,逾期不報視為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