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典故_包公典故有什么
包青天傳說中有貍貓換太子,真假包青天,陳世美與秦香蓮,打黃袍,斬包勉,下陳州,真假女婿,喜娘,古琴怨,報恩亭,探陰山,烏盆記等。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給大家介紹包公典故吧,僅供大家參考。
包公典故:包拯辦案
宋仁宗嘉祐四年(1059年),京城開封發(fā)生一起因房屋歸屬產(chǎn)生的糾紛案。當時京師有個叫劉保衡的富商開了一家酒場,但卻經(jīng)營不善,欠下官府一百余萬文酒曲錢。三司屢次派人督催劉保衡還債,劉保衡自然不敢與官府抗衡,不得不變賣家產(chǎn)以還債。劉保衡的房屋甚是豪華氣派,三司使(主管國家財政)張方平在劉保衡拍賣家產(chǎn)時,以較低的價格買下了他的房屋。
這件事后不久,平地再起風云,劉保衡的姑姑到開封府告狀,說劉保衡并非劉氏后代,而是一個無賴地痞,無權賣掉劉氏祖宗基業(yè)。開封府派人調(diào)查后,發(fā)現(xiàn)劉保衡姑姑所說的情況屬實。如此一來,當初購買劉保衡房屋的三司使張方平就成了風口浪尖的人物,嫌疑極大。包拯當時任御史中丞,立即上書彈劾張方平,指責他身為三司使,卻乘人之危,賤買所管轄富民的住宅,寡廉鮮恥,實在駭人聽聞,如此小人,朝廷不能委以大任,處之以高位。張方平由此被貶。
集賢院修撰宋祁繼任三司使職務,由此再度引起一場軒然大波。右司諫吳及上書彈劾宋祁任,說他任定州(今河北定州)知州時,不但政績平平,還縱容家人借貸公使庫錢數(shù)千貫,擔任益州(今四川成都)知州時則奢侈過度。包拯上彈劾宋祁任益州知州時游山玩水,宴請賓客,不理政事,并指出宋祁的親兄弟宋庠此時正擔任執(zhí)政大臣(參知政事,相當于副宰相)職務,因而宋祁不能出任三司使職務。
為了避嫌,參知政事宋庠不得不主動上書宋仁宗,說明自己處于執(zhí)政之位,而弟弟宋祁又被提拔為國家財政大臣,權力太重,于政事大大不便。于是,在一系列輿論的壓力下,宋祁去職,由包拯接任三司使。
包拯的任命剛剛下達,翰林學士歐陽修立即上書彈劾包拯:認為官僚士大夫理應重義輕利,珍惜名節(jié),輕視官位高低,但包拯卻恰恰相反,他大肆攻擊三司使張方平,迫使張方平下臺;宋祁剛剛接任,又不遺余力地抨擊宋祁的過失,宋祁被罷免后,包拯順利地擔任三司使職務,這不能不使人懷疑包拯是個奸詐小人;更何況包拯才疏學淺,雖有剛直不阿的美名,但于事無補,恐怕難當三司使之任;而且包拯不孝順父母,品德欠佳,這些事實是有目共睹的。
不過,此時宋仁宗正為三司使一職焦頭爛額,因而并未采納歐陽修的意見。但歐陽修的彈劾并非沒有任何效果,過了一段時間,包拯才走馬上任。
包拯任三司使后不久,河北都轉(zhuǎn)運使李參下令裁減禁軍年老年弱者一萬余人。被裁員的士兵怨氣滿腹,大發(fā)牢騷。驍騎士兵張玉也在被裁之列,他懷疑是三司使包拯為了節(jié)省國家財政開支,所以才暗中支持李參裁減士兵。憤恨之下,張玉直接闖入三司衙門,當眾破口大罵包拯,由此引發(fā)了另一起風波。
包拯開始認為張玉有精神病,先委托醫(yī)生檢查,得知此人正常后,便將其擒送殿前司?;食撬静槊魇聦嵳嫦嗪笊蠄蟪?,宋仁宗下令開封府審理此案。臺諫官們紛紛上書指責張玉目中無人,竟敢當眾欺凌大臣,不得不殺。于是,司法官員按照士兵違反階級法,判處張玉死刑,張玉被杖殺。
包公典故:斷雞蛋
傳說包拯三十歲當了開封府尹。那時,他已經(jīng)是個有智有謀的清官,隔著窗欞吹喇叭──響聲在外啦!推薦他來京主事的,是當朝大師王延齡。此人是三朝元老,白胡子齊腰深,還日夜思念著國事。包拯雖是他推薦的,但是他對包拯的人品、才智究竟怎樣,還了解的不那么清楚,總想我個機會試試包拯的才能。
這天一早,老太師剛剛起身,漱洗完畢,要仆人端上早點,三個五香蛋。他一個雞蛋剛吃完,忽聽家人稟報:“新府尹包拯來拜。”
王延齡一聽,驚喜異常,一面吩咐:“快請。”一面腦子轉(zhuǎn)開了:“我何不借此機會當面試試他呢。”
怎樣試呢?王延齡拿著筷子,正要夾第二只蛋時,主意來了。他趕忙放下筷子,端起蛋碗放到桌上,對丫環(huán)說;“秋菊,你替我辦件事好嗎?”
秋菊說:“老太師盡管吩咐。”
王延齡指著桌上的五香蛋說:“秋菊,你把這兩只五香蛋吃了,任何人追問,不管怎樣哄騙、威脅、烤打,你都不要說是你吃的。凡事有我做主,事后再賞你。”
秋菊聽了一愣,可是老太師的吩咐又不敢拒絕,只得照吃了。
王延齡看她吃了,就走出內(nèi)室,到了中堂,見到包拯后寒暄了幾句,便說;“舍下剛發(fā)生一樁不體面的事,想請包大人協(xié)助辦理一下。”
包拯說:“太師不必客氣,有事只管吩咐,下官一定照辦。”
“那好。”
王延齡說罷,便起身領著包拯走到內(nèi)室指著空碗說:“每天早上,我用三只五香蛋當早點。今日,剛吃了一只,因鬧肚子,上廁所一趟,回來時那剩下的兩只蛋竟不見了。此事雖小,不過太師府里怎能容有這樣手腳不干凈的人?”
包拯點點頭,問道:“時間多長?”
“不長。頭尾半頓飯的時間。”
“這段時間內(nèi),家里有沒有外人來了又走的?”
“沒有。”
“老太師問了家里眾人嗎?”
“問了,他們都說未見。你說怪不?”
包拯思索片刻說:“太師,只要信得過,我立即判明此案。”
王延齡雙手一拱,說:“那就仰仗也大人了。”
“太師:恕我放肆啦!”
“不必客氣。”
包拯挽起施子,走出內(nèi)室,來到中堂,吩咐說:“現(xiàn)在太師府里大小眾人,全部集中,一廂站立。”
常言說得好:“宰相家人四品官。”這些家人雖然站立一旁,并不把新府尹放在眼里。
包拯一見火了,桌子一拍,喝道:“王子犯法,與民同罪。今日,我來辦案,諸位休得怠慢,免得皮肉吃苦。誰偷吃了太師的五香蛋,快說。”
眾人一驚,頓時,老實了??墒前B問三次,這些家人竟象木頭樁子一樣,悶聲不響。秋菊站在那里,也象無事的一樣。王延齡在一旁睜大眼睛,裝著急于要把此事弄明白的樣子,眼看眾人一言不發(fā),他想:“包拯啊包拯,這事夠你喝一壺了,下一步你難道和一般官員一樣動刑嗎?即使棍棒下面找出犯人來,也不算高明。”想到這,故意說:“包大人,常言說,肉怕渣,人怕打,既然他們不說,你用刑吧!”
包公典故:牛舌被割案
有一個無賴,將一個農(nóng)民告到縣衙,包拯對那農(nóng)民說:“你回家把牛殺了,自己留一點吃,其余拿到市場上去賣。”按當時宋朝的法律規(guī)定,民間私殺耕牛是要犯法的,但有縣老爺?shù)脑S可,那位農(nóng)民回到家中就真的把耕牛殺了。第二天,就有人向包拯控告那位殺牛的農(nóng)民,反而將這告狀的人扣押起來,怒問道:“你為什么把人家牛的舌頭割了?”那人被這突如其來的追問弄得驚慌失措,只得如實招供。這個無賴再也沒有想到,這是包拯使了個“引蛇出洞”之計。包拯在接到牛舌被割的報案后,馬上意識到這一定是有仇家有意陷害這個農(nóng)民。
如果讓那個農(nóng)民把牛殺了,就觸犯了法律,那仇家一定會進一步告發(fā)。所以包拯叫那農(nóng)民回家把牛殺了,借以引誘割牛舌者前來告狀。此計果然很靈。這件事反映了包拯的機智。
猜你喜歡:
4.20個歷史典故
5.勵志成語典故大全
包公典故_包公典故有什么
上一篇:樂于助人的典故故事有什么
下一篇:包容典故_包容典故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