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經(jīng)典小故事
《史記》是我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在中國史學發(fā)展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那你知道史記經(jīng)典小故事有哪些嗎?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分享的史記經(jīng)典小故事,歡迎大家閱讀。
史記經(jīng)典小故事:緹縈救父
齊國太倉令淳于公犯了罪,應該受刑,朝廷下詔讓將其逮捕,把他押解到長安拘禁起來。太倉令沒有兒子,只有五個女兒。他被捕臨行時,心中不滿地對女兒們說:“生孩子不生兒子,遇到緊急情況,就沒有用處了!”他的小女兒緹縈感到非常傷心,就跟隨父親來到長安,向朝廷上書說:“我的父親做官,齊國的人們都稱贊他廉潔公平,現(xiàn)在因觸犯法律而犯罪,應當接受懲罰。我所哀傷的是,受了死刑的人不能再活過來,受了肉刑的人肢體斷了不能再接起來,雖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自愿做官府的奴婢,來抵父親應該接受的刑罰,使他能夠改過自新。”上書送到劉恒那里,劉恒憐憫緹縈的孝心,就下詔說:“聽說在以前有虞氏的時候,只給罪犯穿上有特定標志的衣服,以此來羞辱他們。這樣,就能起到警戒百姓的作用了。為什么能這樣呢?因為當時政治清明到了極點。如今法令中有刺面、割鼻、斷足三種肉刑,可是犯法的事仍然不能禁止,過失出在哪兒呢?不就是因為我的道德教化不明嗎?我自己倍感慚愧?,F(xiàn)在人犯了過錯,還沒施以教育就加給刑罰,那么有人想改過從善也沒有機會了。施用刑罰以致割斷犯人的肢體,刻傷犯人的肌膚,終生都不能長好,多么令人痛苦而又不合道德呀,作為百姓的父母,這樣做,難道合乎天下父母心嗎?”劉恒因為這個小女孩的上書,不僅放了她的父親,還下令廢除了肉刑。
史記經(jīng)典小故事:整頓吏治
以前,官吏多是靠著軍功起家。所以,他們出行時候的乘車、穿著的衣服都崇尚輕便,既體現(xiàn)不出與普通百姓的區(qū)別,起不到教化的作用,也體現(xiàn)不出官吏之間的等級、尊卑,擾亂了封建的禮法秩序。因此,劉啟便命令制定了系統(tǒng)的官吏車服制度,命令地方長官對此加以監(jiān)督,并且將違反規(guī)定的官吏姓名上報朝廷,以便做出懲罰。此外,劉啟為了防止酷吏在執(zhí)法過程中失去公允、用刑過重,命令司法部門減輕鞭笞之刑的力度與數(shù)量,并且將其制定為成文法。
漢朝立法里規(guī)定,擁有十萬錢家產(chǎn)的人才能夠被選拔為官吏。因此那些當官的人大多數(shù)是出身富家、名門的子弟。這些人將很多不好的風氣,帶進了官場里,對于國家的治理、百姓的生活造成了許多負面的影響。同時,一些具有真才實學的賢能之人,因為出身問題(漢法規(guī)定商人、贅婿、犯過法而被免職的官吏等人不能做官)或者是家產(chǎn)達不到要求,而不能被推選為官吏。這種情況很不合理,不利于國家、社會的發(fā)展與長治久安。因此劉啟下令,對官吏出身的限定做出了一定的放寬,并且把十萬錢的家產(chǎn)限定降低為四萬錢。這就為更多的人提供了做官的機會,有利于朝廷選拔合格、優(yōu)秀的官吏,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當時的階級矛盾。
史記經(jīng)典小故事:霪乿的靈公
陳靈公是個荒淫無恥、行為放縱的小人,他曾經(jīng)和陳國大夫孔寧、儀行父與夏姬通奸,他們還公然穿著夏姬的衣服在朝中嬉笑,根本不把眾人的非議放在眼里。大夫泄冶實在看不慣這種行為,就向靈公勸諫說:“大王,您不要再和夏姬來往了。向您這樣和大臣霪乿無度,讓人民如何去效法啊?”陳靈公把這話告訴孔寧、儀行父兩個人,他們聽了非常憤怒,想要殺死泄冶以解心頭之恨,陳靈公也沒有阻止。兩人就尋機將泄治殺死了。
夏姬有個兒子名叫夏徵舒。有一次,陳靈公和孔寧、儀行父在夏姬家飲酒取樂,酒酣耳熱的時候,陳靈公對兩個人開玩笑說:“夏徵舒這個孩子跟你們長得很像啊,哈哈。”二人反唇相譏說:“我們覺得他長得也挺像您的。”夏徵舒聽說后羞辱難當,十分生氣。等靈公喝完酒出來的時候,夏徵舒就藏在馬棚門口用箭射死了靈公??讓帯x行父嚇得逃到楚國,靈公太子午也逃到了晉國。夏徵舒就自立為陳侯。
猜你感興趣:
3.《史記》中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