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告訴公路上行走有什么危害?
在告訴公路上行走有什么危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guī)定,高速公路是專供機動車高速行駛的公路,明文禁止行人在高速公路行走。但仍有不少群眾罔顧生命安全,為圖方便擅闖高速,造成極大交通安全隱患。那么,高速路行走有何危害?一起來看看吧。
什么是高速路?
高速公路屬于高等級公路。中國交通部《公路工程技術標準》規(guī)定,高速公路指“能適應年平均晝夜小客車交通量為25000輛以上、專供汽車分道高速行駛、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各國盡管對高速公路的命名不同,但都是專指有4車道以上、兩向分隔行駛、完全控制出入口、全部采用立體交叉的公路。此外,有不少國家對部分控制出入口、非全部采用立體交叉的直達干線也稱為高速公路。
一般來說,高速公路能適應120公里/小時或者更高的速度,路面有4個以上車道的寬度。中間設置分隔帶,采用瀝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高級路面,設有齊全的標志、標線、信號及照明裝置;禁止行人和非機動車在路上行走,與其他線路采用立體交叉、行人跨線橋或地道通過。
從定義可以看出,一般來講高速公路應符合下列4個條件:
(1)只供汽車高速行駛;
(2)設有多車道、中央分隔帶,將往返交通完全隔開;
(3)設有立體交叉口;
(4)全線封閉,出入口控制,只準汽車在規(guī)定的一些立體交叉口進出公路。
高速路隨意行走的現(xiàn)象
2015年11月30號清晨6:15左右,一名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被一輛面包車撞倒,面包車司機急忙報警,可在交警趕到之前這名行人又遭到多輛車輛的碾壓。事故現(xiàn)場慘不忍睹。
交警趕到后,一邊迅速實施交通管制以便勘察現(xiàn)場,一邊設卡對過路車輛進行截流展開車輛排查。目前交警已經(jīng)排查了1000多輛車輛,其中多車具有肇事嫌疑。
近期內同樣也發(fā)生幾起行人走上高速路的交通事件,幸運的是這些行人都及時被交警大隊執(zhí)勤警員發(fā)現(xiàn)并勸其離開高速路,才沒有造成無法挽回的道路交通事故。
而大部分行人走上高速路事件的原因,一般都是想要通過高速路抄近道回家或者為圖方便想在高速路上攔車等。
今年4月6號下午3點多,在京哈高速公路959公里處,高速公路北向南的應急車道上,兩名女子悠閑地逆向行走在應急車道內,絲毫沒有在意身旁一輛輛疾馳而過的機動車。當她們快要走到一處彎道時,對面方向連續(xù)駛來十多輛機動車,其中還有幾輛大貨車。由于行駛過來的機動車在彎道處,很難提前看到這兩人,情況十分危險。
13號下午1點多,琿烏高速公路484公里處,一位行人推著小車,慢悠悠地走在高速公路的應急車道上,手里還推著一個小車。身旁一輛輛高速行駛的機動車經(jīng)過,真是讓人替他捏了一把汗。民警表示,進入農耕季節(jié),附近村民有的上高速公路上挖野菜,有的穿越中央隔離帶到對面進行耕作。一旦發(fā)現(xiàn)這樣的情況,巡邏警力會立即對其進行勸導勸離。
經(jīng)常在高速公路上出現(xiàn)人群可分為以下幾類
1、高速公路“清道夫”,也叫拾荒者;
2、高速公路附近的村民,為圖捷徑橫穿高速或者沿高速護欄行走;
3、中途下車的乘客或者中途等客車的人員;
4、道路施工人員和清潔環(huán)衛(wèi)工;
5、精神不正常人員迷路走丟,亂闖高速。
高速路行走有何危害?
一般來說,行人是不能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因為行人進入高速公路,就是將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極度危險之中,高速公路上車速較快,當司機發(fā)現(xiàn)前方有行人時,往往來不及反應,剎車不及時而釀成慘禍,更有甚者,還會引發(fā)追尾事故,造成更大的人員財產傷害。
在高速路行走將受到哪些懲罰?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對行人進入高速公路可處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罰款。
佰佰安全網(wǎng)提示: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雖然路面監(jiān)控攝像頭能拍攝到,但有時民警無法及時到現(xiàn)場進行制止,所以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困難。高速公路上車行速度快,千萬不要圖一時方便鋌而走險,無論什么時候,生命安全都要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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