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暴力政治論文
校園暴力政治論文
近年來,校園暴力事件頻發(fā),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下面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校園暴力政治論文,希望你能從中得到感悟!
校園暴力政治論文篇一
論校園暴力防治
摘 要:近年來,一些發(fā)生在青少年學生之間的影響惡劣的校園暴力事件被頻繁報道,甚至部分施暴視頻被上傳至網絡大量傳播,將校園暴力的低齡化、成人化、殘忍化的一面直接暴露在成人社會的視野,引發(fā)了社會的高度關注和擔憂,甚至導致部分民眾認為《未成年人保護法》成為了縱容未成年人犯罪保護傘的質疑。校園暴力作為一個復雜的社會現象,在面對、處理時,既應該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同時要正視校園暴力案事例處理中家庭和學校教育的失調和校園暴力的嚴重危害性,有必要引入家庭、學校、司法形成全社會的合力和建立分層、分類、分化處理的全方位防治制度。
關鍵詞:校園暴力;防治;分層;分化;分類;處理
中圖分類號:G4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4379-(2016)11-0145-03
作者簡介:譚婧(1986-),女,重慶人,重慶市北碚區(qū)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干部,研究方向:刑事法學,犯罪學。
一、校園暴力的概念[1]
對于校園暴力的界定,存在多種標準。如以暴力表現方式不同,可以將校園暴力分為校園硬暴力和校園軟暴力。以暴力的被害人不同,可以將校園暴力分為針對教師的、針對學生的,針對師生的校園暴力。此外,還有根據校園暴力的實施主體、實施地點、校園類型、實施對象等不同標準進行的區(qū)分。本文從少年司法的主體范疇出發(fā),將校園暴力界定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在校園內、校園附近或者集體活動地點實施的針對未成年人在校學生的侮辱、誹謗、暴力、威脅等行為。對于校園暴力是否包括冷暴力如語言暴力,對此存在理論上的爭議。但基于校園的群體生活、未成年心理脆弱、較強的同伴依賴的特點和實踐中因為較為嚴重的侮辱、誹謗等語言攻擊行為產生導致學生自殺的嚴重后果,故對于達到一定程度的侮辱、誹謗等非武力的攻擊行為也應該納入校園暴力的范疇。
二、校園暴力的特點
(一)生理低齡化
隨著時代的變化,兒童進入青春期提前、互聯網時代也使得未成年人接受了更多成年社會的資訊、信息,使得未成年人身體和智力“早熟”。但是由于學習期的拉長、真正進入社會的時間推后,這一時代的未成年人又表現出心理晚熟的特點。在這一矛盾下,校園暴力的生理出現低齡化的趨勢。如云南3名7歲男童,在教室內,對班上10名女生、13名男生進行“體檢”。所謂體檢,是指用手指、木棍插入女生的陰道、男生的肛門。[2]
(二)主體同伴化
未成年人的校園暴力通常都是與同伴結伙進行,從脫離家庭依賴到社會化期間,會有同伴依賴的特點,其同伴對其行為影響較大,許多暴力行為都是結伙進行。
(三)手段成人化
從系列校園暴力案事例來看,部分校園暴力手段呈現成人化特征。如有的校園暴力手段殘忍,已經區(qū)別于具有一定游戲性質的校園暴力。有的受到成人社會的影響,如班干部以逼吃屎吃尿等方式向同學索賄等。
(四)性別差異化
媒體的統計表明,女生之間的暴力行為在今年所有暴力事件中的占比達到了32.5%。與過去相比,女性實施的校園暴力上升,其類型也與男性暴力不同。男性一般以毆打、強行索要等為主,女性施暴者主要是通過侮辱、誹謗、威脅或輕微暴力行為,體現出性別差異。
(五)傳播網絡化
縱觀一系列校園暴力事件,許多施暴過程都拍有視頻或圖片,并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上快速傳播,從而極易引起廣泛關注,而施暴者拍攝視頻的動機,據調查絕大部分是出于“炫耀”。而通過新媒體的快速傳播,極易在未成年人之間產生傳染性。
三、校園暴力的原因
(一)個人原因
校園暴力的主要誘因系青少年的個體攻擊性太強。根據心理專家的研究,當一個人受到挫折時,容易引起情緒上的沖動和憤怒,因而產生對一定的對象報復和攻擊的行為。各種導致挫折感的動因,如受欺辱、遺棄、排擠、自卑等都容易引發(fā)攻擊性的行為。現在的學生絕大多數是獨生子女,由于家長的寵愛,極易染上心胸狹隘、自私、任性、萬事以我為中心的毛病。所以在學校學習和日常生活中,一遇沖突就會把這種不良的心理帶出來,釀成校園暴力。
(二)家庭原因
家庭對未成年人人格形成具有重大的影響。問題少年來自問題家庭,未成年人的越軌行為通常能從其家中找到答案。通常家庭氛圍緊張、缺少父母關心的環(huán)境中成長的未成年人,可能出現缺乏“同理心”和伴有攻擊行為的問題;父母、親友溺愛,或者家人行為不端的,也會使未成年人容易產生偏差行為;而心理學專家研究更顯示,曾遭受父母等家庭成員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會模仿父母的行為,將暴力作為處理糾紛的方式和發(fā)泄情緒的出口。因此,未成年人進行校園暴力這一反社會行為,反映了家庭教育的缺失或者不當。
(三)學校原因
通過對校園暴力的研究表明,實施主體的學習成績一般較差。在目前比較功利化、分數化的教育體制中,成績普通或較差的學生難以獲得認可,于是容易轉而從亞文化當中尋求價值和認同感。同時,學校過于強調知識的學習,對于品格教育和公民教育則存在缺失,在學習壓力下思想品德教育也流于形式。
(四)社會原因
校園暴力是一個社會問題,而非單純的學校問題。未成年人的一切行為皆來自對成人社會的模仿。而成人社會里暴力、色情充斥,崇尚金錢的氛圍,對世界觀、人生觀尚未完全形的學生來說,很容易受社會不良風氣和因素的影響。
(五)政府原因
對于校園暴力的預防、處置、教育、矯治和被害人撫慰、疏導、賠償等,均缺乏有效的機制,僅憑學校和家庭的教育難以實現對校園暴力的防控。對于屬于嚴重不良行為的校園暴力或者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而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校園暴力,根據規(guī)定可以送專門學?;蛘咚褪杖萁甜B(yǎng)。但一方面專門學校、收容教養(yǎng)的程序與效果等均飽受爭議,在實踐中一般未采用此兩種方式;另一方面對于其他的校園暴力行為缺乏規(guī)定和應對措施。 四、校園暴力的防治對策
校園暴力帶給未成年被害人的傷害是長期的,在其成長的關鍵時期遭受的校園暴力,造成的身體、心理的傷害將會對其一生的性格發(fā)展、心理健全產生重要的影響。而對于施暴者而言,未成年時期的反社會品質如不及時矯治,則可能導致其反社會人格的定型而走向犯罪道路,甚至形成習慣性犯罪,正如研究表明絕大多數習慣性再犯在青少年時期都有過嚴重的越軌行為或者犯罪行為。因此,對于校園暴力必須通過建立分層處理、分化處理、分類處理的制度,進行有效防治。
(一)分類處理
針對不同類別、程度的校園暴力,宜針對性地制定具體的規(guī)定。如網絡霸凌、侮辱誹謗、疑涉違法事件、性侵害性騷擾事件等。如臺灣規(guī)定罵人“死gay”、“娘炮”、“娘娘腔”或“男人婆”等屬“性霸凌”,將進入性平會調查,義務教育階段的處理方式應是道歉或上8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非義務教育階段最重可退學。如侮辱誹謗、網絡霸凌等特殊的校園暴力形式對其認定和處理宜進行具體的規(guī)定,避免出現保護的真空地帶。
(二)分化處理
對于校園暴力,應當堅持雙向保護。在保護被害人的權益的同時,也要保護施暴者的權益。根據校園暴力性質、情節(jié)、后果的不同,進行分化處理。應當移送司法機關的必須報案,由警方處理,對于情節(jié)輕微的應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達到特殊預防的目的;即使具有情節(jié)輕微的情況也應由司法機關進行分流,不得瞞報、不報,通過讓其進入司法程序面臨指控可能,達到一定的教育效果;對于未成年人對于未成年人實施的犯罪行為,應基于雙向保護的原則進行處理,對于嚴重犯罪行為應依法予以懲處,達到一般預防的目的。對于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應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三)分層處理
對校園暴力應從保護、預防、處遇三個層次展開。
1.對困境兒童進行福利保護
處于家庭暴力、物質匱乏、身體或智力殘障等困境的學生容易成為校園暴力的施暴者和受害者。因此,通過對困境兒童提供福利保護脫離困境,也是對于校園暴力風險的一種早期預防。政府可成立專門的兒童保護部門,建立高風險家庭服務網絡,發(fā)現高風險家庭弱勢學童并建立檔案,及時進行關懷,詢問其生活概況,了解其是否有福利需求。學生的嚴重不良行為或者越軌行為與父母的不法行為(如吸毒,酗酒)有關,以及父母對孩子實施家庭暴力的,有關部門應當及時介入、批評、教育父母乃至撤銷父母的監(jiān)護權。
2.對校園暴力進行事先預防
(1)對父母應當進行教育指導和法制教育。學校、政府、社會組織等應該通過開設家長教育指導公共課程、法制教育課程、法制宣傳、家長會議等多種方式,加強對父母教育方式的指導、強化父母管教子女的責任,引導父母對學生進行教育。
(2)學校應加強教育、干預和咨詢服務。①是學校應推行素質教育,開展各項活動,讓每個學生都能找到自己愛好、擅長的方向、領域,對于弱勢學生應該進行關懷、不應進行歧視。對于成績較差的學生,不應該進行體罰或者其他貶損人格方式的處罰。②是學校應加強品格教育、公民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通過品格教育,引導學生建立判斷是非善惡的標準、形成良好的品格。通過公民教育、法制教育,讓學生懂得公民的權利和義務,自由的邊界和違法犯罪行為的危害和后果。通過安全教育,教給學生在暴力危急時刻的應對措施,和遇到暴力危急后及時向老師、父母、警察等求助。③是學校應建立校園暴力投訴中心、咨詢中心和心理疏導中心。通過建立心理疏導中心,及時發(fā)現、疏導學生的心理和情緒問題,避免發(fā)生暴力沖突。通過建立校園暴力投訴中心、咨詢中心,亦能起到預防校園暴力的效果。④是學校應加強對不良行為的矯正、學生沖突的化解。對于攜帶管制刀具等進校園的學生,應當及時予以制止。對于學生不良行為的,應該及早發(fā)現,予以矯正。對于學生之間發(fā)生沖突的,應該及時予以化解,避免沖突升級。⑤是學校應建立強制上報制度。對于校園暴力,學校常常處于避免影響學校聲譽的角度出發(fā),而選擇將暴力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內部處理。應建立校園暴力干預登記制度以及達到一定程度的校園暴力的強制上報制度。
(3)社會應宣揚正氣,營造良好氛圍。對于媒體報道、影視節(jié)目、書刊雜志、網絡等應建立分級制度,未成年人讀物等不得刊載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的內容,包括描述(繪)犯罪、施用毒品、自殺行為細節(jié)的文字或圖片,以及描述(繪)暴力、血腥、色情、猥褻、強制性交細節(jié)的文字或圖片。引導社會公益組織進入宣傳教育、心理輔導等干預措施。
(4)政府應制定、出臺相關的規(guī)定,建立早期預警、及時上報、事中處理以及事后心理干預等全方位機制,聯合各部門、社會各界力量應對校園暴力問題,加強對校園暴力的預防和懲罰。在各學校設置校園警察,達到對校園暴力的預防和及時反應目的。
3.對校園暴力應進行多種處置
(1)引入家長、學生、校警、社工等多種人員組成校園自治委員會,對于校園暴力行為進行調解,對施暴者進行教育,對受害者進行撫慰,盡量恢復雙方被破壞的關系。
(2)對施暴者、受害者及其家庭進行心理輔導。被霸凌的學生如沒有接受妥善的輔導,將留下非常大的心理創(chuàng)傷;而霸凌他人的學生常因心理壓力沒有被傾聽,才會造成這樣的行為。對行為偏差的施暴者通過心理輔導進行矯治。對被害人進行心理輔導,盡量減小校園暴力對其產生的不良影響,以防有創(chuàng)傷后癥候群產生。成立由社工、心理咨詢師等組成的“受害者志愿小組”,設立咨詢電話,保障對受害者的心理支持。此外,還應該對雙方家庭進行心理輔導,以幫助糾正施暴者行為偏差和幫助被害人恢復創(chuàng)傷。
(3)設立分級、多元的處置方式。現行法律體系對于不構成犯罪的校園暴力行為,或者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校園暴力行為,缺乏有效的干預、輔導措施,僅規(guī)定了嚴重不良行為送專門學校、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不追究刑事責任可收容教養(yǎng)等較嚴厲的措施和“責令父母加強教育”這一空洞措施。對于14-16周歲的未成年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即使違法被判處行政處罰也不執(zhí)行。學校對學生沒有懲戒權,而教育效果不良的情況下對于校園暴力無權采取其他措施。而家庭教育則通常失效的情況下,才會導致未成年人實施校園暴力,因此“責令父母加強教育”通常難以實現。因此對于司法分流的刑事犯罪、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校園暴力、不予執(zhí)行行政處罰以及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調整之外的校園暴力,缺乏有效的處置和相關的規(guī)定。對此建議通過立法設置多元處置方式,授權學校、兒童權利保護機關、公益組織實施。如強制父母接受教育指導、強制學生接受相關教育課程、接受心理治療、接受社工輔導、從事一定的公益活動、校園勞動、服從宵禁令、接受家庭內拘禁、一定時期的感化訓練等等。一方面可以矯治學生,另一方面強化學生的責任意識,認識到對自己的行為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避免對學生的行為矯治走向“教育代替責任”和“刑罰代替教育”兩個極端。
[ 參 考 文 獻 ]
[1]朱作鑫.校園暴力目前尚未形成統一的定義,本文主要從未成年人保護的角度著手,因此,討論的范圍略有不同.關于校園暴力的分析參加:校園暴力之概念、現在及防治對策[J].廣西青年干部學院學報,2005(5):21-26.
[2]網易新聞:云南3名7歲男童,在教室內,對班上10名女生、13名男生進行“體檢”[E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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