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貸款人制度所潛含的道德風險原因及治理論文
最終貸款人制度所潛含的道德風險原因及治理論文
金融業(yè)在推動全球經濟增長的同時,也容易導致金融風險的積聚,嚴重威脅到國家的金融安全,全球金融發(fā)展史上的多次金融危機便是例證。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fā)展和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金融業(yè)的發(fā)展異常活躍,各種金融風險也日益顯現(xiàn)出來。為此,作為金融安全網重要制度之一的最后貸款人制度越來越受到金融界和理論界的關注,深入分析研究我國的最后貸款人制度便顯得更加迫切,構建完善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最后貸款人法律制度體系具有重大的現(xiàn)實意義。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最終貸款人制度所潛含的道德風險原因及治理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最終貸款人制度所潛含的道德風險原因及治理全文如下:
摘要:現(xiàn)實中大多數(shù)人認為所有的最終貸款人行為都會帶來道德風險,其中存在以偏概全的誤導。新舊古典主義在理論結構上還存在著形式性缺陷,而大而不倒主義是新舊古典主義邏輯的必然發(fā)展,這使道德風險從可能性發(fā)展為必然性。解決的方法是制度回歸,從道德風險產生的原因上進行根治。
關鍵詞:最終貸款人 道德風險 大而不倒主義
探討的前提―最終貸款人道德風險的概念誤導
最終貸款人是指在危機時刻中央銀行應盡的融通責任,它應滿足對高能貨幣的需求,防止由恐慌引起的貨幣存量收縮。該理論是為應對市場恐慌即系統(tǒng)性風險而產生,但現(xiàn)實是最終貸款人不當實施可能引致道德風險。所謂最終貸款人道德風險,是指某些最終貸款人行為可能使商業(yè)銀行產生隱形擔保預期,導致從事高風險行為,為整個金融系統(tǒng)帶來風險。但理論界存在一種危險傾向,即認為所有的最終貸款人行為都可以化約為救助某特定金融機構。將最終貸款人理論化約為向“單個銀行提供流動性支持和救助”,這存在著嚴重的以偏概全問題,會導致所有的最終貸款人行為都會帶來道德風險的錯誤認識。
最終貸款人的理論分為四類:古典主義、貨幣主義、新古典主義以及自由主義。古典主義理論認為,應直接慷慨地對缺乏流動性的金融機構提供流動性,但需要使用懲罰性利率,這一派的代表包括巴林爵士、桑頓以及巴杰特。之后的貨幣主義否定這種直接干預的方式,因為干預成本高且不公平,認為即使是在危機時期,也只能通過公開操作方式對市場而不是向特定金融機構提供流動性,這一派的代表人包括古德弗蘭德、保度、考夫曼以及斯瓦茨等,主要是美國經濟學家。新古典主義認為不僅要救助缺乏流動性的而且要救助沒有清償力的銀行,代表人物包括漢弗萊、弗里德曼等。自由主義則認為任何政府機構都不能成為最終貸款人,將支持公共最終貸款人的理論都推倒,認為銀行恐慌產生的唯一理由是對銀行系統(tǒng)存在的法律限制,如果沒有這些限制自由競爭的市場就會自動產生一個防恐慌的銀行體系,代表人物如塞爾金,屬于最終貸款人理論中的無政府主義。自由主義提醒學者盡量減少市場干預,采取對市場影響最小的方式。四種理論派別和道德風險之間的聯(lián)系不盡相同。貨幣主義只支持以公開市場操作的方式提供高能貨幣,為整個市場提供流動性,反對直接干預特定金融機構,不直接資助或干預某個金融機構,不可能使商業(yè)銀行產生隱性擔保預期,在理論上和現(xiàn)實中都沒有道德風險存在的機會。自由主義從根本上反對公共機構提供最終貸款,所以該學派支持的政策不可能產生道德風險。新舊古典主義兩種理論都贊成救助特定金融機構,區(qū)別在于:古典主義認為要救助缺乏流動性但有清償力的銀行,新古典主義認為對無清償力的銀行也要救助。
所以籠統(tǒng)談論最終貸款人道德風險存在理論誤導,可能是這種原因造成了“最終貸款人必然導致道德風險的”概念誤導。
最終貸款人道德風險原因
(一)新舊古典主義的理論缺陷――手段劫持目標
在澄清了最終貸款人道德風險概念誤導后,檢討新舊古典主義理論本身并同貨幣主義理論比較以尋找道德風險原因。
新舊古典主義學者支持救助特定銀行,危機期間的政治和經濟壓力導致救助幾乎成為政府甚至是社會唯一選擇,而救助前后,關于最終貸款人道德風險的討論就不絕于耳。學者們早就對最終貸款人道德風險提出警告。桑頓指出,中央銀行救助將鼓勵這些機構管理的“閑散”和“懶惰”行為。巴杰特則認為,如果不采取預防措施,對壞銀行的救助都將阻止將來好銀行建立。索洛認為,救助會帶來一定的道德風險,銀行會因為最終貸款人的隱性擔保而熱衷從事高風險投資,公眾也喪失監(jiān)管銀行的動力。金德伯格則指出,如果一家銀行或公司知道自己會從自己所干的蠢事中得到解救,會促使它沉迷于蠢行。
但理論界對于最終貸款人為什么會為商業(yè)銀行提供潛在擔保并沒有提供很令人滿意的分析,而道德風險如不能妥善解決,最終會影響最終貸款人功能的合法性(杜金岷、危勇,2007)。
最終貸款人的目標是宏觀的,應對金融市場的系統(tǒng)性風險。桑頓認為最終貸款人的功能是對整個市場而言,而不是針對某個銀行,只救助那些有清償力的銀行,而不救助那些大而不倒銀行。巴杰特則論證最終貸款人是在危機時干預并拯救整個貨幣體系。漢弗萊總結前人理論,認為最終貸款人的責任不是為了避免危機的發(fā)生,而是為了緩解金融沖擊的影響;防止恐慌的蔓延,而不是去拯救破產銀行。盡管學者有不同爭論,但在最終貸款人目標的宏觀性這一判斷上還是比較統(tǒng)一的。
在最終貸款人實現(xiàn)手段上,新舊古典主義理論出現(xiàn)較大分歧。巴林認為一切有清償能力的銀行可以在危機時向中央銀行借款。桑頓則認為最終貸款人是為市場提供流動性,任何情況下不得維護無清償能力的銀行。巴杰特則表明,最終貸款人只能向陷入流動性危機而不能向破產的銀行提供貸款。費舍則認為最后貸款人可以向市場也可以向機構提供貸款。最終貸款人實現(xiàn)手段的爭論,也體現(xiàn)在實踐中。針對金融市場出現(xiàn)的危機,可以通過公開市場操作方式干預宏觀市場,減少恐慌蔓延;也可向銀行提供貸款,來干預銀行。從理論上看,如果最終貸款人采用非直接干預特定銀行的方式,應可消除商業(yè)銀行的救助預期,避免道德風險。現(xiàn)實是,理論上的不統(tǒng)一和實踐的實用主義使央行面對貨幣緊縮時用盡各種手段。因此,索洛提出銀行只要出現(xiàn)危機,最終貸款人都應進行援助;古德哈特認為在危機期間最終貸款人很難有足夠時間來評價資產狀況和償債能力,無法判斷是流動性不足還是償債能力缺乏,而倒閉比救助的社會成本要大得多,因此都需要進行援助。
貨幣主義和古典主義最終貸款人的理論結構如下。貨幣主義最終貸款人理論結構為:目標(宏觀,系統(tǒng)性風險)――手段(宏觀,公開市場操作),即宏觀-宏觀結構;古典主義為:目標(宏觀,系統(tǒng)性風險)――手段(微觀,救助特定銀行),即宏觀-微觀結構,兩流派界限明確。但現(xiàn)實是實用主義的,央行在同一時期往往混合使用兩種理論,比如三十年代大蕭條、亞洲金融危機、次貸危機期間的救市行為,趨向于后者,救助特定銀行,提高了商業(yè)銀行對最終貸款人的預期。危機時最終貸款人選擇的現(xiàn)實主義和唯一性、公眾對救助特定金融機構的關注,完全掩蓋了貨幣主義和新舊古典主義之間的斗爭,市場參與者包括金融機構、存款人、投資者以及評級機構都對救助的產生必然預期,可以將這種理論斗爭和實用主義之間的矛盾所導致的商業(yè)銀行的救助預期稱之為最終貸款人理論的形式性誤導。因此重新梳理最終貸款人有關理論會發(fā)現(xiàn)其一直存在的形式性誤導,即最終貸款人目標的宏觀設定和手段的微觀體現(xiàn)之間存在的某種結構性緊張或者沖突,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這種緊張進一步將其放大,很多時候存在手段劫持目標的嫌疑和結果,這種誤導是最終貸款人制度為商業(yè)銀行提供潛在保險的原因。 只要理論上存在目的和手段的矛盾,大型金融機構就會運用自己的巨大經濟影響,擴大這種緊張或者誤導,支持公共機構對金融機構的救助實踐,實際上最終貸款人的手段劫持其目標。
(二)大而不倒主義與道德風險―手段目標化
從1984年美國伊利諾伊州大陸銀行案開始,大而不倒主義開始成為金融監(jiān)管中的重要議題。大而不倒主義,是指銀行如此巨大以致于其倒閉可能引起銀行市場系統(tǒng)性風險,因此在銀行將要倒閉時政府就不得不進行救助(Carrington.U.S,1984)。該主張和新古典主義最為相近,兩者都認為應該救助將倒閉銀行。區(qū)別在于,新古典主義認為,在危機時期區(qū)分將倒閉金融機構是缺乏流動性還是沒有清償力,時間上是來不及的;而大而不倒主義則幾乎不存在流動性與清償力之爭,只要銀行規(guī)模足夠大且可能倒閉就應該救助,將其判斷標準集中在銀行自身特征上。
從最終貸款人到大而不倒有一個演化的過程。最終貸款人理論開始就注意到大而不倒問題并持反對意見。桑頓認為在任何情況下,最終貸款人不能救助被認為太大而不能倒閉的銀行。古德弗蘭德和金、保度、舒瓦茨認為最終貸款人的支持對象應該是市場,這些資金支持只能通過公開市場操作進行。但后來出現(xiàn)變化,古德哈特認為在危機期間最終貸款人沒有足夠時間來來判斷銀行是流動性不足還是償債能力缺乏,再加上倒閉的社會成本要大得多,因此都需要進行援助。保度認為,最終貸款人救助銀行危機的趨勢是,無論危機銀行是否資不抵債,最終貸款人都要提供無限的援助。因此,大而不倒主義是新舊古典主義形式性缺陷在邏輯上的逐步發(fā)展。
20世紀后危機頻現(xiàn),為挽救銀行體系,歐美各國放寬提供最終貸款的條件,不僅為出現(xiàn)流動性問題的銀行提供貸款支持,也為資不抵債的銀行提供援助。各國金融監(jiān)管紛紛引入大而不倒主義,擴大了最終貸款人功能中的形式性缺陷。大而不倒主義表現(xiàn)為當某銀行出現(xiàn)危機,沒有人討論公開市場操作還是窗口貼現(xiàn),及缺乏流動性還是清償力的問題;直接轉為,該銀行規(guī)模是否足夠大,其倒閉是否會影響銀行體系的穩(wěn)定性,即在符合大而不倒概念的情況下,不考慮是否救助,而是討論如何救助。意思就是,如果一個銀行規(guī)模足夠大,其倒閉影響到銀行系統(tǒng)的穩(wěn)定性,那么該銀行就可以挾“系統(tǒng)穩(wěn)定性”以令“國家”,確立了必然導致道德風險的大而不倒主義。由此大而不倒成為商業(yè)銀行奮斗的目標,因為整個銀行市場參與者,商業(yè)銀行、存款人、評級機構等都充分認識到,“國家必然要救助大而不倒銀行”,這是新舊古典主義最終貸款人理論演化的必然結果。
最終貸款人制度中潛含的道德風險治理:制度回歸
(一)從“最終貸款人道德風險”到“某些最終貸款人的道德風險”
最終貸款人道德風險這種說法,將本來只是其中部分理論派別的問題強加到所有最終貸款人理論派別之上,存在著以偏概全的概念誤導。使得很多人誤認為所有理論派別設計的的最終貸款人行為都會導致道德風險。這種概念誤導有兩個致命缺陷,首先在沒有檢討最終貸款人理論本身缺陷情況下就開始設計治理措施;其次導致治理道德風險的設計關注于特定最終貸款人措施實施的程序。應回歸最終貸款人理論本身,尋找道德風險的原因,并在此基礎上設計治理措施。
(二)從“銀行的銀行”到“銀行市場的銀行”
由于最終貸款人功能,中央銀行長期以來被稱之為“銀行的銀行”。但這種說法只是表明了最終貸款人新舊古典主義的主張,表述以偏概全,不能涵蓋所有的理論主張,除了自由主義這種太過特立獨行的主張,最終貸款人功能更確切的稱謂應該是“銀行市場的銀行”。減少最終貸款人的道德風險,使用公開市場操作的公平方式,減少對特定銀行的直接資助。
(三)從大而不倒救助人到最終貸款人
大而不倒主義受到越來越多的質疑,它將最終貸款人新舊古典主義理論的缺陷發(fā)展到頂峰,將最終貸款人的道德風險從可能性升級到必然性,將新舊古典主義最終貸款人的手段變?yōu)榱四繕?。許多研究者認為應該取消大而不倒主義,使其從常態(tài)化的病態(tài)轉為真正的例外。通過最終貸款人道德風險概念的回歸,最終貸款人理論自身的回歸和大而不倒主義的消除,可以解決前面分析的最終貸款人制度所存在的概念誤導、形式性誤導以及手段目標化的缺陷,從根本上消除救助預期,以求解決某些最終貸款人理論潛含的道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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