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慘案幕后真相到底是怎么回事(3)
老撾漁民龍吉在泰國清盛的湄公河水域捕魚
2011年4月2日,金木棉公司貨船“渝西3號”正在湄公河“擋石欄”一帶進行吊運石頭作業(yè),船長肖某被糯康團伙的武裝分子劫持為人質(zhì),同時被綁架的還有客船“金木棉3號”的船長羅某。武裝分子將他們雙手反銬,用繩子綁在岸邊的竹子上,讓他們打電話聯(lián)系金木棉公司的阿明來交錢贖人,并且用布蒙住他們的臉澆水,逼迫他們承認為阿明運輸毒品,還用攝像機做了記錄。
老撾金木棉公司,是最近兩年在金三角地區(qū)崛起的新秀。老板趙偉一直比較神秘,公開資料只知道他是東北人,早年做過木材生意,后來涉足博彩業(yè)。2007年他與老撾政府簽署協(xié)議,獲得老撾敦蓬縣106平方公里的土地99年的租期,建立金三角經(jīng)濟特區(qū),由金木棉公司全權負責開發(fā)。金木棉公司的賭場氣勢恢弘,就位于案發(fā)現(xiàn)場斜對面的湄公河老撾一側(cè),去年我們曾經(jīng)到訪過,稱得上是現(xiàn)在金三角地區(qū)最大、最豪華的賭場。
除了博彩業(yè),金木棉公司還辦了一個運輸公司,買了幾艘貨船和三艘客船。貨船主要是為公司運輸景觀石等建材,用于金三角經(jīng)濟特區(qū)建設,客船則主要是運輸游客,以賭客為主。阿明本人出資購買的“正鑫1號”也是為金木棉公司拉貨。第二天,4月3日,武裝分子又綁走了“正鑫1號”的船長鐘某,還劫持了另一艘金木棉旗下的貨船“中油1號”,目的只有一個,逼迫阿明和金木棉快點交錢。
綁架行動目標明確。因為在這之前,糯康曾經(jīng)派人到金木棉公司,讓阿明去交保護費,但公司沒有理會。于是,糯康決定“給他們點顏色看看”。被派來與阿明談判的,就是湄公河慘案中充當與泰國軍人聯(lián)絡的“阿叔”弄羅。最開始,弄羅開價3000萬泰銖的贖金,后來談到2500萬泰銖。4月6日下午,阿明從金木棉公司財務室取出2500萬泰銖,交給弄羅。遵照糯康的指示,從中拿出500萬泰銖留給他的泰國老婆,剩下2000萬作為組織收入。
經(jīng)此一役,糯康與金木棉之間的矛盾,開始在金三角地區(qū)流傳。9月22日,正是在阿明的聯(lián)系與運作下,促成了緬甸和老撾軍警對糯康大本營的清剿行動,仇恨就此蔓延。
與外界想象所不同,在當?shù)?,糯康的名字并非以大毒梟面目出現(xiàn)。他的公開身份是紅累鎮(zhèn)民兵團的團長,所謂民兵團,也就是當?shù)亟M織的武裝自衛(wèi)隊,在緬甸的很多地區(qū),尤其是民族地區(qū)很普遍。“大其力的警察主要負責市區(qū)治安,郊區(qū)主要靠民兵,每逢過節(jié)搞活動的時候,他們都會出來維持一下秩序,跟中國的保安差不多,所不同的是他沒會背槍。”阿寶說,“一般民兵團團長都由當?shù)赝容^高的人擔任,與政府的關系也不錯?!?/p>
湄公河慘案嫌疑犯-雙面毒梟糯康
從表面上看,最起碼直到2006年,糯康與當?shù)卣年P系還算不錯。1996年坤沙向緬甸政府投降后,昔日的手下糯康便逐漸拉起當年的舊部,以老家大其力為據(jù)點慢慢站穩(wěn)了腳跟。
2006年1月,緬甸政府軍迫于泰國方面的壓力,對糯康集團發(fā)動了代號為“成功行動”的清剿,繳獲大量武器,摧毀了一條_生產(chǎn)線,據(jù)說還收回了糯康的一部分田產(chǎn)對外拍賣。自此,失去根據(jù)地的糯康把據(jù)點轉(zhuǎn)移到了據(jù)此100多公里外的湄公河畔一個叫孟喜灘的地方,除了繼續(xù)做販賣毒品的老本行之外,開始干起敲詐勒索過往商船的勾當。從此,他便很少在大其力露面,在當?shù)厝搜劾?,糯康由毒梟淪為“江匪”,“被抓是遲早的事兒。”
孟喜灘一帶遍布山林,周圍沒有像樣的城市,緬甸政府的管理無力顧及,倒是為糯康提供了新的生存土壤。在這里,糯康逐漸樹立了“劫富濟貧”的威望,他用販毒和打劫來的錢收買當?shù)卮彘L,還時不時出點錢幫村里修路和寺廟,反倒成了很多百姓眼中的英雄,甚至得了個“緬甸羅賓漢”的外號。
與此同時,由于孟喜灘與老撾隔河相望,而老撾政府的管理力度也遠遠不足,使得糯康在此區(qū)域的活動基本不受限制,他的毒品走向除了向南流入泰國,也過河進入老撾,甚至很多是先進過老撾再以此為跳板流入泰國。
正因為有當?shù)卣谋幼o和群眾的掩護,糯康一直沒有落入緬甸軍警的手中?!?0.5”專案組組長、時任中國公安部禁毒局局長劉躍進在解釋糯康落網(wǎng)過程時也印證了這一點:2012年春節(jié)后,曾經(jīng)有幾次極好的機會抓捕糯康,專案組已經(jīng)查明糯康的具體藏身地,但實施抓捕時他卻成功脫身。后來,專案組調(diào)整策略,不再著眼于某一次抓捕,而是通過向緬甸方面施加壓力,讓其不斷加大對糯康地盤的清剿行動,擠壓糯康的藏身空間,只待他進入與中國警方合作密切的老撾,完成最后的收網(wǎng)。
2012年5月10日,在老撾萬象機場,中方警務人員將糯康押解上機
糯康是2012年4月25日下午六點左右在波喬省敦蓬縣的班莫碼頭附近被抓獲的。當時,糯康與兩位老撾籍部下駕駛小船準備到老撾與聯(lián)系人商量躲藏之計,剛剛靠岸就掉入了警方的埋伏圈。當年9月,糯康及其團伙骨干在昆明受審,之后沒多久便被執(zhí)行死刑。
主犯糯康已死,但有關湄公河慘案的疑問并未完全解開。比如當天泰國軍人是否射殺了中國船員?他們受到了什么裁決?充當糯康與泰國軍隊之間聯(lián)絡人的弄羅是否已經(jīng)落網(wǎng)?以及,金三角新勢力金木棉與糯康的梁子究竟何在?
>>>點擊下頁進入5年前真實的湄公河慘案未解謎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