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國家公祭日市民如何參加悼念活動 2018年國家公祭日“默哀一分鐘”是什么
今天是我國第五個國家公祭日,它的意義在于告訴我們牢記歷史,勿忘國恥!那么在這天,市民如何參加悼念活動呢?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篇2018國家公祭日市民如何參加悼念活動?
2018國家公祭日市民如何參加悼念活動?
12月13日是第五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也是南京大屠殺慘案發(fā)生81周年。11月23日,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全票通過了《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該《條例》將從2018年12月13日起正式生效,并將此前南京市政府“默哀一分鐘”的倡議,明確列入法規(guī)當中。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決定,將每年的12月13日設立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今年11月23日,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全票通過了《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
國家公祭日當天市民如何參加悼念活動?《條例》第十六條提出,舉行國家公祭儀式時,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叢葬地所在地的區(qū)人民政府應當在叢葬地同步舉行悼念活動。機關、企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學校等應當通過各種形式組織悼念活動,開展專題教育。鼓勵社會各界自發(fā)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悼念活動。
鳴放警報時如何默哀?《條例》第十二條提出,舉行國家公祭儀式鳴放警報時,除了正在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正在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機動車、火車、船舶和其他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在主城區(qū)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停駛鳴笛致哀一分鐘,火車、船舶同時鳴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公共場所的所有人員就地默哀一分鐘;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和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在校師生就地默哀一分鐘?!稐l例》第十四條指出,在市人民政府通告規(guī)定的國家公祭活動期間,國家公祭設施周邊禁止一切公共娛樂活動。具體范圍由市、區(qū)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布。
《條例》第二十三條指出,舉行悼念活動或者參觀國家公祭設施時,應當真誠緬懷逝者,遵守下列規(guī)定:保持安靜肅穆,不得大聲喧嘩;愛護歷史文物,不得褻瀆、損毀國家公祭設施;衣著端莊得體,不得身著、佩戴與國家公祭設施環(huán)境、氛圍不符的服飾、圖標;服從組織引導,不得擾亂公共秩序;國家公祭設施的其他管理規(guī)定。
國家公祭日設立過程有哪些?
2014年2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決議,擬將9月3日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zhàn)爭勝利紀念日,擬將12月13日設立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經(jīng)表決通過,決定將9月3日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zhàn)爭勝利紀念日,將12月13日設立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
2014年7月6日,“國家公祭網(wǎng)”正式上線。
2018年10月31日,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其中將國家公祭日當天全城默哀一分鐘的倡議,明確列入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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