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怎么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通常分為五級: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是彼此對應的,即全部責任對應無責任、主要責任對應次要責任、同等責任對應同等責任。下面學習啦小編為你介紹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方法。
交通事故責任怎么認定
全部責任和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該當事人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其他方當事人無責任:
1.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他方無責任。
2.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當事人無違章行為的,由過錯一方當事人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3.當事人逃逸,造成現(xiàn)場變動、證據(jù)滅失,公安交管部門無法查證道路交通事故事實的,由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4.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xiàn)場及毀滅證據(jù)的,由其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5.駕駛機動車發(fā)生與本車有關聯(lián)的交通事故時,當事人不立即停車,不保護現(xiàn)場,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6.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7.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當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為的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1.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機動車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3.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車,未保護現(xiàn)場,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機動車一方負事故主要責任。
同等責任
因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導致交通事故的,其行為在事故中作用相當?shù)模撏蓉熑?。當事人雙方具有以下行為的負同等責任:
1.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均有違章行為,且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當?shù)?
2.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各方當事人均未立即停車,未保護現(xiàn)場,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
3.當事人各方均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
不確定責任
對交通事故無法查證事故事實的責任認定的,公安交管部門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diào)查得到的事實,但對事故責任不作認定。
事故責任認定書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jīng)過勘驗、檢查現(xiàn)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xiàn)場之日起十日內(nèi)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nèi)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nèi)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nèi)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性質(zhì)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認定書只是民事訴訟證據(jù)的一種。在當事人共同申請的交警調(diào)解中該認定書是當然的依據(jù);在法院的民事賠償訴訟中,事故責任認定書僅是比較重要的證據(jù)之一,已經(jīng)不再是法院審理案件的當然依據(jù)。
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程序
一.當您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發(fā)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同時在48小時內(nèi)通知保險人,否則保險公司可以拒賠。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應盡快向保險公司報案,可以電話報案,也可直接去報案。
二.保險公司應主動到事故現(xiàn)場進行勘驗,對事故車輛進行定損。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xiàn)場后,要先搶救傷者,然后對事故現(xiàn)場進行勘驗檢查。對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檢驗鑒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10日內(nèi)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在5日內(nèi)進行檢驗鑒定,然后做出認定書。
三.投保人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xù),應攜帶行駛證,保險合同以事故責任認定書等相關證件。保險公司應在48小時內(nèi)對車輛進行定損,投保人在車輛沒有定損之前不能修理車輛。保險公司應該出具車輛定損清單,明確更換配件,修復車輛的費用和工時。
四 投保人如對上述清單無爭議即簽字生效,作為保險公司理賠的依據(jù)。如果有爭議則可以拒絕簽字。在投保人對定損清單沒有爭議的情況下,投保人可以修復車輛,并按以下程序進行理賠。
1. 投保人將修理廠的發(fā)票,明細清單,定損單,行駛證,保險合同交給保險公司。
2. 與保險公司達成協(xié)議之后,保險公司應在十日內(nèi)支付保險賠償金。如保險公司認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應在兩個月內(nèi)按可鑒定的最低額先行賠付。
3. 領取理賠通知單,領取保險金。
4. 如果保險公司在兩個月內(nèi)拒絕出個理賠通知單,并在兩個月內(nèi)不予賠償,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險公司所在地或車輛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 保險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關保險事故的證據(jù)材料后,應當向投保人出具證據(jù)清單并簽字蓋章。
6. 保險公司出具拒絕理賠通知書。
7. 投保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所在地或車輛注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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