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借款合同范文(2)
外匯借款合同范文
外匯借款合同范文2
編號:
借款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用于 所需外匯資金,于 年 月 日向乙方申請外匯貸款。乙方根據甲方填報的《外匯借款申請書》(編號: )和其他有關資料,經審查同意向甲方發(fā)放外匯流動資金貸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 (外幣名稱) 。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第一筆用匯日起到還清全部本息日止,即從 至 ,共 月。
第三條 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限內,貸款基準利率為按 月浮動,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第四條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貸款的有關情況、財務資料及進行信貸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條 甲方在乙方開立外匯和人民幣賬戶,遵照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用款。
第六條 本合同所附《用款計劃表》和《還本付息計劃表》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證按《用款計劃表》及時供應資金。如因乙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 ‰的違約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計劃用款,必須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出調整用款計劃。否則,乙方對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實際占用天數收取 ‰的承擔費。
第七條 甲方保證按《還本付息計劃表》以所借同種外幣還本付息(若以其他可自由兌換的外匯償還,按還款時的外匯牌價折算成所借外幣償還)。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貸款期限終止日全部還清本息,應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確定相應的貸款利率。未經乙方同意展期的貸款,乙方對逾期部分加收 %的逾期利息。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如發(fā)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糾正外,對被挪用部分加收 %的罰息,并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由 作為甲方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書。一旦甲方無力清償貸款本息,應由擔保人履行連帶償還貸款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事項,由甲、乙方雙方共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guī)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公章) 單位名稱:(公章)
簽約人:(簽章) 簽約人:(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