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字書法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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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之道具有豐富而深刻的內涵,可以從不同角度、不同層次去闡述。下面小編帶給大家的是道字書法,希望你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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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老君之“道”的幾個問題
老子之道具有豐富而深刻的內涵,可以從不同角度、不同層次去闡述。
因而,如果存在不同乃至相反看法,都是自然、正常的現象。
不同看法之間進行比較、分析,有助于加深對老子之道的理解和認識。
一、老子之道是否實際的存在?
老子之道究竟是實際的存在,或者只是概念上的存在?這個問題是由陳鼓應先生提出來的。
他自己回答說:“關于這個問題,我們可以直截了當地說,‘道’只是概念上存在而已。
‘道’所具有的一切特性的描寫,都是老子所預設的。
按這種說法,老子關于“道”的一切特性的描寫,就仿佛一位數學家在隨意構造、推導關于純數學方面的定理,而不受任何主、客觀條件的限制。
若是如此,這個“道”不僅“可道”,而且是“恒道”;這個“名”不僅“可名”,而且是“恒名”。
但是,老子不僅明確地指出“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老子·1章》),而且說明觀察、體悟“道”的方法,就在于“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老子·1章》)。
這表明老子之“道”并非純數學的智力游戲,而是反映了一種客觀實在。事實上,盡管老子道論具有豐富內涵,但不管是哪一種意義的“道”,無不是從宇宙萬物和社會人生中思考、體悟出來的。
特別是,從修道、體道角度而言,這種“道”就更加離不開每個人的親身實踐和經驗。
老子關于“道”之特性的描述,諸如自然、無為、虛無、清靜、純粹、素樸、平易、恬淡、柔弱、不爭等等,無一不是“飽蘸體驗”的。其中,“自然、無為”最具根本性意義。
老子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25章》)“道恒無為而無不為。”(《老子·37章》)這兩條特性其實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可以歸結為“自然無為”。
二、老子之道是西方舊形而上學的本體范疇嗎?
與上述“預設性”頗為類似的一個看法,是張世英先生提出的所謂“舊本體”說。
他認為,老子所講的關于本體論的“道”,是“常道”,是超驗的普遍永恒的東西,因而基本上是一個“自柏拉圖到黑格爾的舊形而上學的本體范疇。
從天人關系角度看,作為本體化范疇的“天”(即“道”),一方面具有絕對性、無限性,同時又是發(fā)育萬物,大化流行的過程;而人的本體取決于“天”,人稟受“天”所賦予之性,所以也具有絕對、無限的超越本性。故此,從本體上而言,“人”與“天”是合一的。
盡管這種合一還只是潛在性、自在性的。另一方面,從人作為現實中的個體存在而言,又是有限的、相對的,與“天”是有所區(qū)別的。這種區(qū)別不僅是自然的客觀存在,而且也反映到人的思維意識之中,這樣就出現了“人自人,天自天”的相分情況。
但是,這種天人相分情況至多只能是暫時“遮蔽”那種潛在的、本體意義的天人合一,而不能從根本上取消它的合一性。
人是一種特殊的存在,“按照中國傳統(tǒng)哲學,人的存在是形而上與形而下的統(tǒng)一,是形神合一、身心合一的整體存在,并沒有西方那種靈魂與肉體相分離、精神與物質相對立的二元論。”
所以,老莊道家哲學有助于探索、解決那種靈肉分離、天人相分的“異化”現象,使人“復歸”于天,從有限中把握無限,在相對中達到絕對,從而達到安身立命、天人合一的目的。
所謂“天與人不相勝也,是之謂真人”(《莊子·大宗師》)。“真人”所達到的這種天人合一境界,是有其哲學根據的。
三、老子之道的“有”“無”論是否矛盾?
有些論者認為,在宇宙生成論方面,老子認為具體存在的“有”總要有一個開頭,而這個開頭的東西就不能再是“有”而只能是“無”。但是,這是不可能的。
因為事實上萬物都是以“有”為生的,有的都是具體的物質形態(tài)的轉變,決沒有從絕對的“無”中產生出來的東西。
老子為了克服這一矛盾,有時又把道說成是包含了物、象和精的一種混沌未分的最初物質,這樣一來,道也就不再是“無”而是“有”了,從而又與“無”中生“有”的說法發(fā)生了根本的矛盾。
總之,老子一說道有物,一說道無物,從而使自己陷入了自相矛盾之中。
這種看法值得商榷。關于老子道論的矛盾問題,其實并不是老子道論本身存在矛盾,而是后人的理解和認識產生了矛盾。
理解和認識老子道論要注意三個問題:
一是在方法上要注意老子論道的不同角度、不同層次;
二是老子所謂“有”與“無”,均屬宇宙本體論與生成論范疇,“有”與“無”不過是針對“道體”的存在及其演變、發(fā)展歷程中的不同性狀、狀態(tài)而已。
從存在論(即本體論)角度而言,老子講的“無”并不是要否定掉宇宙萬物的本體;從生成論角度來說,“無”也不是要否定掉宇宙萬物尚未形成、陰陽二氣尚未分化的混沌整體這一根源。董光壁先生指出,老子的“無”相當于現代物理學中的“基態(tài)量子場”。
現代物理學也改變了人們對“真空”概念的認識,它并不是指任何東西都不存在的虛空狀態(tài)。
“按照量子場論,各種粒子都是真空的激發(fā)態(tài),現實世界的一切都是由真空激發(fā)形成的。
‘真空’回到了老子的包藏著無限生機的‘無’。”這個看法甚有科學研究的參考意義。
龐樸先生從文字學角度指出,古人關于“無”的認識存在三個階段:一是“亡”,指有而后無;二是“無”,指似無實有;三是“無”,指無而純無。老子所謂“有生于無”的“無”,原為“無”字。
這也說明老子關于“有生于無”的說法并不存在矛盾。所以,不宜把老子哲學中的“無”理解為什么東西都沒有、絕對虛空的“無”。
三是要把握老子關于“道”的描述的語言藝術,這一點牟鐘鑒先生說得很透徹,所謂“道不是某物,它無形無象,不可感知,以潛藏的方式存在,玄妙無比,不可言說,只能意領。
一旦說出,便落筌蹄,失卻本真,只可寄言出意,勉強加以形容,也還須隨說隨掃,不留痕跡”。所以,應該把老子所謂“無”理解為一種正言若反的語言表達藝術。
四、老子之道不講道德嗎?
張世英先生認為,“《老子》的‘天地不仁’更明確地取消了道和天的道德意義”,“《老子》的‘道’是人道的對立物”很難想象,老子的《道德經》居然會取消道德意義、居然是人道的對立物!
在老子看來,“道”固然是萬物的本根、根源,但宇宙萬物的存在及其形成過程,還離不開“德”。老子說“道生之,德畜之。長之育之,亭之毒之,養(yǎng)之覆之”、“
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老子·51章》),可見,“德”對于宇宙萬物的存在及其形成過程來說,亦具有重要作用與意義。
而“德”之所以具有這種重要作用與意義,是因為“德”與“道”有著密切關系,所謂“孔德之容,唯道是從”(《老子·25章》)。意謂“道”為主,“德”為從,“道”決定了“德”的特性,“德”體現了“道”的性質。
《管子·心術上》也講:“德者道之舍,……故德者得也,得也者,其謂所得以然也。以無為之謂道,舍之之謂德,故道之與德無間。”
意思是說,“德”就是“道”的體現,萬物依賴它而得以生長,心智依賴它而得以認識“道”的精髓,所以“德”就是“得”。所謂“得”,即是說所要得到的東西(“道”)已經實現了。
無為叫做“道”,體現它就叫做“德”,所以“道”與“德”沒有什么分別。正是由于“德”與“道”有著密切關系,決定了“德”對宇宙萬物的存在及其形成過程的重要作用與意義。
特別是,對“人”而言,在老子之“德”主要指人的純粹本性(所謂“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老子·55章》))和修養(yǎng)境界(所謂“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老子·65章》))。
所以,老子之“道”不僅僅是一個自然哲學范疇,而且更是一個關于人的內在本體和價值的形上學范疇。“道”的本性是“自然”的,所謂“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51章》)。
這所謂“自然”,是指“道”的存在狀態(tài)、方式與過程,并不是排斥人類之外的自然界,而是關系到人類生命的實踐準則及其意義,所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25章》)。
所以老子之“道”最終是要探究人生的意義和價值根源,解決人的價值本體的形而上之根據,即所謂“安身立命”的問題。
所以,對人而言,老子之“道”只是作為潛在的基礎,要靠人的自覺實踐、體驗(即所謂“踐道”、“體道”),才能把潛在變?yōu)楝F實,與“道”合一,獲得自由。
這就是老子之“道”作為本體論范疇所蘊涵的“人道”意義,從中顯示出其獨特的理論價值與實踐意義。
五、“天道無親,常與善人”是否可信?
在《史記·伯夷列傳》中,有一段常為后人所稱道的話,即:“或曰:天道無親,常與善人。若伯夷、叔齊,可謂善人者,非耶?積仁潔行如此而餓死!且七十子之徒,仲尼獨薦顏回為好學。
然回也屢空,糟糠不厭,而卒早夭。天之報施善人,其何如哉?盜跖日殺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雎,聚黨數千人橫行天下,竟以壽終。是尊何德哉?此其尤大彰明較著者也。若至近世,操行不軌,專犯忌諱,而終身逸樂,富厚累世不絕。
或擇地而蹈之,時然后出言,行不由徑,非公正不發(fā)憤,而遇禍災者,不可勝數也。余甚惑焉!倘所謂天道,是邪非邪?”
縱覽古今,這段話很有代表性,道出了古往今來蕓蕓眾生內心里共同的困惑。
那么,應當如何深刻理解“天道無親,常與善人”,以及伯夷、顏回這類現象呢?
在老子看來,“天道”是自然無為的,故而“無親”;之所以“常與善人”,是因為善人合于(或同于)道、合于德,而
“同于道者,道亦樂得之;同于德者,德亦樂得之”(《老子·23章》),由此便可謂天道“常與善人”。
需要強調說明的是,所謂“常與善人”,是指充實或豐富他這個人(善人)內在的道德品性,也即充實、光大他內在的人性之美,而非“與”(給予)他以別的什么東西。
而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都是“善人”自為的結果,而非有一個人格化的上帝在暗中幫助他。
我們還可借用《莊子·列御寇》中的一句話來解釋:“夫造物者之報人也,不報其人而報其人之天。”
所謂“造物者”,就是指“天道”;所謂“其人”,泛指某個人,引申為人在社會中的名利地位,禍福榮辱等;所謂“其人之天”,指人內在的自然天性、本性、德性等。
綜合起來,大意是說,上天(天道)對人的回報,不是回報他人間的禍福榮辱,而是回報他本人最內在、最本真的天性本性。
總之,“善人”如果真善,那么“善”本身就是上天對他最好的、最真實的回報了。
行仁得仁,何復他求?反之,“惡人”若真的作惡多端,那么,“惡”本身即是對他個人最內在、最本真的天性、品性的戕害和毀滅。他的心靈是污濁的,他的境界是卑劣的,毫無“天爵”可言。
這就是上天對他最嚴厲的報應了。至于“人爵”再高,權極一時,或榮華富貴,顯赫一生,亦何足道哉!伯夷、叔齊,積仁潔行如此,可謂善人矣!顏回好學,三月不違仁,可謂真能踐道而成就其德性矣!
這就是天道對他們最好的回報了!盜跖之徒,紈绔子弟,其或終身逸樂,富貴累世不絕,但終有命歸黃泉的一天。不亦悲乎!何以為壽?何足為貴?
總而言之,天道無親,常與善人!存乎其人,存乎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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