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級政治下冊第三課知識點
八年級政治下冊第三課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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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級政治下冊知識點:第三課 生命健康權與我同在
第一框 生命與健康的權利
1、人身權利
人身權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公民的人身權利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
人格權包括生命健康權等物質性人格權和自由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精神性的人格權。
2、人身自由是一項重要的人身權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類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閉、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行為,都是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權的行為,都為法律所禁止。
3、 生命健康權
生命健康的重要性:生命和健康,對于我們每個人來說都是寶貴的。生民健康權是公民參加一切社會活動、享有其他一切權利的基礎。生民一旦喪失,任何權利都失去意義。生命健康權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權利。
我國法律規(guī)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 ,不容他人侵犯。
4、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護?(p26.d2)
?、傥覈山古按?、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
②禁止用工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劢拱才盼闯赡旯?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勞動者)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勞動強度大的勞動。
5、法律禁止使用童工的意義?
主要從有利于保護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有利于保護未成人的受教育漢,促進義務教育的實施;有利于我國社會主義事業(yè)興旺發(fā)達等。
6、保護公民生命健康權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等。
7、專門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
《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二框 同樣的權利 同樣的愛護
1、公民行使健康權有哪些方式?(p28)
(1)我們有權珍愛生命,維護健康,積極鍛煉身體,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擁有強健的體魄和煥發(fā)向上的精神
(2)有權在患病時及時醫(yī)治,恢復健康,增強體質
(3)當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時,有權依法自衛(wèi)和請求法律保護
2.為什么說“輕生或自殘等行為都與社會道義相悖,與法不合?”
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處于安全的環(huán)境,免受他人侵害,這不僅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也是我們對自己的關愛和責任。除了為正義而獻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權不得讓與或拋棄。因為人具有社會性,生命一旦誕生就具有社會責任。一個人如果因為困難、挫折、失意而自殺,必然會給親朋好友帶來無盡的哀傷、較大的財產(chǎn)損失,還會引發(fā)老者無人贍養(yǎng)、幼者無人撫育等一系列社會問題。若公民損害自己的身體,如乞丐為博取他人同情而自殘,必然造成更大的社會負擔。因此,輕生或自殘等行為都與社會道義相悖,與法不合。
3、遇到危難時我們?nèi)绾尉S護生命健康權?
(1)危難時刻要學會保護自我,也要盡一切可能去挽救他人;(2)既要珍愛自己的生命安全與健康,也要關愛他人的生命安全與健康。
八年級政治下冊知識點(一)
人人享有人格尊嚴權
1、人格尊嚴權
(1)含義:人格尊嚴是指公民作為一個“人”所應有的最起碼的社會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會最起碼的尊重。這一權利表現(xiàn)為自尊和他尊。人格尊嚴權是人格權中的核心權利,包括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
(2)法律規(guī)定:人格尊嚴不可辱,侮辱者必將受到社會道義的譴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面對不公正的評價,我們應該怎么辦?
一方面要從實際出發(fā),證明事實真相;另一方面,要有人格權保護的法律意識,對于誹謗、侮辱等侵犯名譽權的行為,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維護名譽權
(1)名譽權含義: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表現(xiàn)為名譽利益支配權和名譽維護權。
(2)法律規(guī)定:公民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侮辱或誹謗他人。
(3)侵犯名譽權的表現(xiàn)及后果:①侮辱行為:公然謾罵他人,大庭廣眾之下諷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潑贓物等。②誹謗行為:無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虛假的事實,惡意中傷他人等行為。后果:凡此種種,既是不尊重他人、貶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譽受損的侵權行為,又是不尊重自己、損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為。侵權者輕則受到輿論的譴責,嚴重的要承擔法律責任。
八年級政治下冊知識點(二)
人民是國家的主人
1、“你知道整個國徽圖案體現(xiàn)了什么嗎?”
整個國徽圖案鮮明地體現(xiàn)了我國國家性質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nóng)聯(lián)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2、在我國現(xiàn)階段,作為國家主人的人民,其范圍是怎樣的?
在我國現(xiàn)階段,包括工人、農(nóng)民、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yè)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擁護祖國統(tǒng)一的愛國者在內(nèi)的全體人民,都是國家的主人。作為國家主人的人民,享有憲法賦予的管理國家的權力(主人翁地位)。
3、什么是公民權利;什么叫公民的基本權利?(p5)
公民權利指的是由憲法和法律確認并賦予公民享有的某種權益。
由于憲法規(guī)定的公民權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權利,所以稱之為公民的基本權利
4、“人民與公民是一回事嗎?”
人民與公民不是一回事。它們的區(qū)別在于:人民是區(qū)別于敵人的政治概念,在我國現(xiàn)階段人民范圍包括(見上題)。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國國籍并依據(jù)該國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我國憲法明確規(guī)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我國,公民既包括人民,有包括具有我國國籍的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過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權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榮任務。(P6 略)
5、我國公民的權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p7)
我國建立了以憲法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為主要內(nèi)容的權利保障體制,保障公民的權利。
立法保障:就是將公民的權利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下來,運用國家強制力加以維護。
司法保障:是指通過法律制裁各種侵權行為,保障公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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