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階段的歷史學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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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階段的歷史學知識點1
1.英國資產階級革命
背景:
根本原因:封建統治阻礙資本主義經濟的發(fā)展。
直接原因:斯圖亞特王朝奉行“君權神授”,并宣稱議會權力來自國王,和議會發(fā)生矛盾。
過程:1640年—1688年,英國發(fā)生資產階級革命。
2.《權利法案》與君主立憲制的確立
背景:
1688年光榮革命議會取得勝利,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結束。
內容:
1689年議會頒布《權利法案》,確立議會主權,從立法權、司法權、稅收權、軍事權等方面限制了國王權利。
意義:
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議會主權,國王的權利受到議會的明確限制,它標志著英國確立君主立憲制政體。
影響:
“光榮革命”后,英國的貴族地主階級與資產階級實行集體統治,統治方式從人治走向法治,英國社會從此進入長期穩(wěn)定發(fā)展時期。
3.責任內閣制的形成
①內閣的含義:內閣原來是指國王召集親信大臣商議國家機密的秘密小房間,后來指決議國家大事的行政班子。
②首相制度的形成。18世紀,內閣的首腦“首相”取代國王主持內閣會議。國王逐漸退出內閣,處于“統而不治”的地位,從此成為一種象征。第一任首相:1721年沃波爾。
③確立內閣對議會負責的制度。
④維多利亞女王時期,讓在議會選舉中取得多數席位的政黨組閣,該黨的領袖就是理所當然的首相。
⑤19世紀中期,責任內閣制度確立。
4.英國君主立憲制的影響:
①為英國資本主義的發(fā)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②各派可以通過議會斗爭實現自己的政治主張,把政治斗爭規(guī)定在一個相對有序的狀態(tài)中,避免了不必要的暴力沖突,對社會穩(wěn)定起著重要作用;
③大大削弱了國王的權力,使英國走上資本主義民主化的道路;
④是世界上第一個建立君主立憲制的國家,為世界很多國家樹立了一種模式。
高三階段的歷史學知識點2
專制主義的發(fā)展歷程
專制主義是指中央的決策方式,具體說就是皇帝的個人專斷獨裁;中央集權指全國各種軍、政、財權歸屬中央,地方完全由中央管理和控制,充分執(zhí)行中央的政令。
1.戰(zhàn)國時期初步形成
法家代表韓非提出建立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國家的主張。新興地主階級從加強專政和保護封建經濟發(fā)展的需要,初步確立了君主集權的政治體制。
2.秦朝正式建立
秦始皇統一中國后,把專制主義的決策方式和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正式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
3.西漢鞏固
漢景帝、漢武帝解決了王國分權割據的問題。漢武帝又實行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文化政策,找到了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論基礎。從此封建專制主義政治制度基本定型并得以鞏固。
4.隋唐完善
實行三省六部制,克服了君權與相權的矛盾;實行科舉制,提高了行政效率,擴大了統治基礎,使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進一步完善。
5.北宋加強
北宋初年,大力加強中央集權,解決了藩鎮(zhèn)割據和武將爭權的問題,中央集權制度進一步加強。
6.元朝新發(fā)展
為了加強封建統治和對遼闊疆域的管轄,在中央設中書省,地方實行行省制度。這是加強中央集權的新舉措。
7.明清達到頂峰
明朝中央廢丞相,權分六部;地方廢行省,設三司;還設立特務機構,實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制,增設軍機處。明清時期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達到了頂峰。
高三階段的歷史學知識點3
一、希臘的政治制度
1、古希臘民主政治產生的原因:①獨特的地理環(huán)境與小國寡民的國情;②海外貿易和工商業(yè)的發(fā)達。
城邦的基本特征是:小國寡民和獨立自主
雅典民主政治的確立歷程:梭倫改革——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基礎;克利斯提尼改革——確立雅典民主政治;伯利克里改革——把雅典民主政治推向頂峰。
雅典民主政治的特點:人民主權、輪番而治。
公民大會:權力機關,審決國家大事。所有公民均有參與、知情、發(fā)言、選舉和被選舉權。最重要的程序是辯論,促進了對知識的崇尚,大學說家輩出。
五百人議事會:公民大會的附屬機構,準備提案、主持大會、公民大會休會期間權力機構。監(jiān)督行政官員,落實大會決議。
民眾法庭:日常司法機關,審核任職資格,避行賄舞弊
雅典民主政治的評價:
積極方面:①實行民主政治,社會相對公正一些,有利于社會安定。②促成了雅典政治、經濟和文化的高度繁盛。③為后來歐美資產階級建立民主政治提供了一定的借鑒。
消極方面:①婦女、奴隸和外邦移民沒有政治權力,真正能夠享受到民主的只是少數人,實質是奴隸主階級的民主。②過于泛濫的民主,容易導致無政府主義的泛濫。
二、羅馬法
1、羅馬法的起源和發(fā)展歷程:
早期的羅馬國家只有習慣法,沒有成文法。成文法誕生標志是《十二銅表法》的頒布。
公民法:適用范圍僅限于羅馬公民,用來調整羅馬公民之間的關系的羅馬法律,被稱為公民法
萬民法:在古羅馬對外擴張的過程中,逐漸形成普遍適用于羅馬統治范圍內一切自由民的法律,即“萬民法”6世紀,《民法大全》標志羅馬法體系的最終完成。
2、羅馬法的評價
積極方面:①羅馬法的制定和實施維系了帝國的統治,穩(wěn)定了社會秩序。②羅馬法是歐洲歷第一部比較系統完備的法典,極大影響了近代歐美資本主義國家的立法司法制度;是近代資產階級反封建的有力武器。
局限性:維護奴隸制度。
《十二銅表法》
1、編著:前452-前451年,在保民官提議下,編訂十個法表,為貴族利益服務,前450年,增編兩個法表而成。
2、內容:基本是未成文的習慣法匯編。明確維護私有財產和貴族既得利益。
3、影響:A雖未給平民帶來太多的好處,但是平民的勝利。B貴族不能象過去那樣隨意解釋習慣法C羅馬法的淵源,始終是羅馬的基本法。
查士丁尼法典
1、形成:前3世紀后,帝國統治者整理、匯編各種法律,最終形成羅馬法體系,代表為查士丁尼法典。
2、組成:《法典》,《法學總論》、《學說匯纂》、《新敕》,總稱《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又稱查士丁尼法典。
3、影響:A標志著羅馬法發(fā)展到完備階段。B對后世影響最廣泛的古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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