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干部關于十個行為底線發(fā)言稿(2)
2、在工作上守紀律講規(guī)矩,當有為人。守紀律講規(guī)矩的目的,是每個黨員干部自覺把黨紀黨規(guī)內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加優(yōu)良的作風,干好本職工作,不能簡單地理解為一般性的遵紀守規(guī)上。具體到每個人,就是要圍繞“奮發(fā)作為,主動適應新常態(tài);齊心協(xié)力,開創(chuàng)發(fā)展新局面”的集團公司黨委工作重點,主動作為、認真履職,確保工作上臺階、上水平。一是勇于擔當,提高執(zhí)行力。對集團公司黨委的部署安排及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各項工作,都要不折不扣,一抓到底。二是勤于思考,提高創(chuàng)新力。在工作中,多思考、多實踐。要立足于實,穩(wěn)步實施,在實踐中不斷總結完善,確保工作創(chuàng)新取得實效。三是注重溝通,提高協(xié)同力。
3、在生活上守紀律講規(guī)矩,當守井人。作為黨員領導干部,黨和國家已為我們學習、工作提供了良好條件,不講排場,不比闊氣,要善于知足,不被五光十色的表面現象所迷惑,保持一顆平常心,減少對身外之物的追求,克制自己的物欲,保持簡單的生活,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淡泊名利,遠離多余的煩惱和憂愁。
從嚴治黨關鍵在嚴格執(zhí)紀。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zhí)行。再好的制度不執(zhí)行、形同虛設,就一定會形成“破窗效應”。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靠什么管,憑什么治?就要靠嚴明紀律?!眹烂鞫謴娬{的就是提高執(zhí)行力,要說到做到,執(zhí)紀必嚴,違紀必究。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帶頭遵守黨規(guī)黨紀。
作為紀檢監(jiān)察干部要強化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敢于擔當、敢抓敢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堅決同違反黨紀的行為作斗爭,確保黨規(guī)黨紀的剛性約束。要抓早抓小,加強日常管理和監(jiān)督,防止小錯釀成大錯,以鐵的紀律保持黨的先鋒隊性質和先進性純潔性。
我們要冷靜清醒地認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保持堅強政治定力,堅定必勝信心,堅持不懈地抓下去,讓人民群眾不斷看到實實在在的成效和變化,回應群眾期盼、贏得黨心民心。
總之,工作實踐中我們要提高對黨的紀律和規(guī)矩的認識,不僅要帶頭守紀律,更要帶頭講規(guī)矩。要堅持從我做起,向我看齊,按規(guī)矩辦事、按規(guī)矩用權,切實樹立標桿、做出表率。
黨員干部關于十個行為底線發(fā)言稿篇3
黨的以來,黨中央突出強調建設廉潔政治,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對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提出了一系列正面要求。在全面從嚴治黨的新時期,要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必須發(fā)揮黨章黨規(guī)黨紀的正面引領作用,讓黨員干部明確廉潔自律行為規(guī)范。
煥然一新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正是在這樣背景下應運而生。
《準則》修訂有“伸”有“縮”
“有‘伸’有‘縮’是《準則》修訂的一大特點?!焙鲜》▽W會廉政法學研究中心主任鄧聯繁認為,“伸”體現為規(guī)范對象的拓展,即從原本的黨員領導干部擴大到全體黨員;“縮”體現為內容的緊縮,即聚焦“廉潔自律”,去除與其無直接關系的條文。
以往,“8個禁止”“52個不準”主要針對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我不是領導,規(guī)定管不到我”的僥幸心理讓不少黨員吃到苦頭。
今年1至8月,北京市紀委共查處“小官貪腐”290人,涉案金額共計3.23億元。同樣是1至8月,青海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黨的各項紀律典型問題224件,問責處理562人,其中鄉(xiāng)科級530人,占總問責數的94%。數據說明了將全體黨員納入規(guī)范的必要性。
《準則》發(fā)出道德宣示
《準則》針對“關鍵少數”,圍繞“廉潔從政”,從公仆本色、行使權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風四個方面進行規(guī)范,既是對模范精神的提煉和傳承,也體現了更高更嚴的要求。
“《準則》強調‘正面倡導’,發(fā)出道德宣示,這既是我們黨堅定自信的表現,也是向人民做出的莊嚴承諾。”全國黨的建設研究會特邀研究員汪洋認為,《準則》不同于“禁令”,旨在告訴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在廉潔自律方面“要做什么”“該做什么”,從源頭上為全黨注入“正能量”。
明確“六大紀律” 劃出行為底線
“西藏自治區(qū)人大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樂大克,吉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谷春立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0月30日,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站發(fā)布的通報中,“干擾、妨礙組織審查”,“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進行錢色交易、權色交易”等聚焦“六大紀律”的行文措辭,與剛剛頒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要求高度契合。
這些“紀言紀語”充分體現了黨的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而這些成果又轉化為紀律要求,納入到了新修訂的《條例》中。
《條例》劃不可觸碰的“底線”
全面從嚴治黨,把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就是治本。此次修訂《條例》,將黨章和其他主要黨內法規(guī)對黨組織和黨員的紀律要求細化,充分體現了黨紀嚴于國法。在“分則”部分,將原來以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等為主的十類違紀行為,整合規(guī)范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六類,使《條例》的內容真正回歸黨的紀律,為廣大黨員開列了一份“負面清單”。
如果說《準則》重在立德,樹立了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能夠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那么《條例》則重在立規(guī),通過開列六類紀律等“負面清單”,劃出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
“現行規(guī)定界限模糊,中間難免留下縫隙,彈性較大。這次修訂把紀律具體化、細分化,相當于‘勾縫’,覆蓋得更嚴實,讓黨員有了更明確的遵循。”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教授戴焰軍認為,這些變化無不體現了一個“嚴”字。
新《條例》比原版更嚴
中央紀委法規(guī)室負責人告訴記者,“分則”部分從“十”變“六”,主要是因為原來版本存在紀法不分的問題,紀律的種類很多是按照違反國家法律的種類來設定的。“這次修訂按照黨的紀律要求分成六類,就是為突出黨紀特色,把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法律前面?!?/p>
“違紀行為從十類整合為六類,表面上看,對黨員的要求似乎變少了,但實際上,新《條例》更加聚焦紀律本身,在量紀的尺度上比原版更嚴,對黨員的‘底線’要求更高了?!北本┛萍即髮W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偉介紹。
突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
新修訂《條例》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把黨章中關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的要求進行細化、具體化,將以來黨中央提出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的要求以及實踐成果轉化為紀律條文,更加突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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