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關(guān)于國家憲法日演講稿
1954年第一部社會主義憲法的頒布,為新中國法治建設奠定了基矗在隨后兩三年里,我國頒布了近千件法律、法令和法規(guī),確立了我國基本法律制度。12月4日為國家憲法日,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16年關(guān)于國際憲法日的演講稿3篇,歡迎大家閱讀。
2016年關(guān)于國家憲法日演講稿篇1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quán)威、法律效力。憲法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地方性法規(guī)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憲法又被稱為“母法”、“最高法”,而我們所知道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法》、《教育法》、《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等這些普通法律則被稱為“子法”。 黨的四中全會決定,從今年起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
為大力宣傳憲法,推進依法治教,學校決定開展以“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為主題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通過召開主題班會,辦主題小報,聽法制講座,上法制教育課等,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quán)威,學習憲法、宣傳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
四中全會提出的“依法治國”,首先就是“依憲治國,依法執(zhí)政首先就是依憲執(zhí)政。同學們,你們知道嗎?憲法規(guī)定:從你出生的那一天起,你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了,國家的興旺就與你息息相關(guān)。憲法還規(guī)定:從你滿18周歲的那一天起,你就可以參加各個層面的政治選舉,擁有選舉權(quán)和被選舉權(quán)。
依法治國是我國的治國基本方略,是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一個重要標志,是我們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有的同學在我們學校上學的時候,不遵守紀律,不聽老師的教育,愛小偷不摸,小到別人的一根筆,一塊橡皮,大到用暴力手段敲詐同學的錢物,打架斗毆、上網(wǎng)吧等等。小小的年紀,就已經(jīng)有了許多劣跡。當他們走出我們的校園,或早或晚,可能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們最后走上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實他們就是在我們這個階段,我們這個年齡開始一步一步不聽教育,漸漸變壞的。
人,不可能自然變得優(yōu)秀,是內(nèi)力自我約束和外力強制作用所然。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沒有紀律,不成體統(tǒng)。人的一生除了學習科學知識外,還要學習法律知識,如果不學習法律知識,你就不知道你的好多權(quán)利都受法律保護,如果不學習法律知識,你就不知道你的一些行為已經(jīng)違法犯罪。
同學們,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大家在今后的學習生活中,一同舉起生命的盾牌,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靠法律這把雙刃劍,平安、健康、茁壯成長!
2016年關(guān)于國家憲法日演講稿篇2
老師、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國的法制宣傳日。今年的主題是“****”。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遵紀守法,做一個勤奮好學的好學生》。
我們知道,我們所處的時代是一個信息時代,同學們可以通過多種途徑接收到各種新鮮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你們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學們是否想過你們?nèi)粘5囊谎砸恍卸急仨毷艿椒杉s束,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誰違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懲罰。要保護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學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紀守法了,才能保護好自己。
這里給同學們講一個關(guān)于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題目是走路也要有“規(guī)矩”。聽到這個題目,有的同學一定會感到可笑,“別逗了,走路誰不會呀!”這里講的“走路”是講過交通路口時應該何時走,如何走。有的同學在馬路上玩耍、游戲,甚至在馬路上相互追逐打鬧,這正說明他們沒有意識到危險性。南京某小學二年級學生王誠就是因為沒有這樣的意識,失去了一條腿,留下慘痛的教訓。一天傍晚,王誠瞞著爸爸媽媽溜出家門找同學一起玩捉迷藏。一個同學在前逃,王誠在后追,不知不覺中跑到了一個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當“俘虜“,就飛快奔到了馬路對面。王誠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沖過馬路。就在這時,一輛貨車駛來,司機發(fā)現(xiàn)了他們,雖然馬上猛踩剎車,但由于距離太近,貨車右后輪仍然碰到了王誠的雙腿,他倒下了,鮮血流了一地。后來王誠雖被及時送到了醫(yī)院,但由于傷勢太重,當天夜里,醫(yī)生們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決定,如不這樣做,一旦傷口惡化,性命也難保。王誠雖然活了下來,但右腿卻失去了,從此,再也不能和小伙伴一塊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見,遵守交通法規(guī)是多么重要啊!
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diào)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比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只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游戲室、網(wǎng)吧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節(jié)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這里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
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jīng)之路。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做一個勤奮好學的好學生吧!
謝謝大家,我的演講結(jié)束!
2016年關(guān)于國家憲法日演講稿篇3
各位領(lǐng)導,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里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xiàn)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著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著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jù)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xiàn),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xiàn)統(tǒng)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guī)則,“律”是具體的規(guī)則,條文。“法”、“律”結(jié)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圣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jù)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qū)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quán)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里得到了保障,他們權(quán)利在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著經(jīng)濟的高速發(fā)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為整個世界的和平發(fā)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wěn)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并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guān)。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jīng)里,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并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jīng)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jīng)構(gòu)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并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quán)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并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quán)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著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yún)s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shù)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么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于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xiàn)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么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jīng)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zhèn)?,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p>
遵紀守法是現(xiàn)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zhì)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guī)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chǎn)物,都是為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遵從人民意愿、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jīng)濟發(fā)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guī)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fā)展的環(huán)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群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yè)。十年““””,社會動亂,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chǎn)、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quán)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國家主席的人身自由與生存權(quán)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jīng)濟的發(fā)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diào)“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qū)、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guī)范,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zhì)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民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于鉆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為。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幸心理,以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網(wǎng),乃至為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才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為;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幸心,又何至于此!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jié),反映社會發(fā)展的客觀規(guī)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guī)律的表現(xiàn),是聰明睿智的表現(xiàn)。馬克思曾經(jīng)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經(jīng)”。逆法而動,越規(guī)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xiàn)。這種無視實踐經(jīng)驗、無視客觀規(guī)律的行為,絕不會帶來什么好的后果,終究難逃客觀規(guī)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guī)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后的鄙視和警示。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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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憲法宣傳日演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