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yǎng)老保險重復參保咋辦理
養(yǎng)老保險重復參保咋辦理
重復參保人員辦理轉移社會保險關系時應當選擇保留其中一個社會保險關系,同期其他的社會保險關系應予以清理,清理的社會保險關系部分,個人賬戶的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地,這部分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于養(yǎng)老保險重復參保咋辦理,希望你們喜歡!
養(yǎng)老保險重復參保咋辦理
一、所需資料
(一)單位書面申請。
(二)填寫經(jīng)本人簽名的《重復繳費退款申報表》一式兩份。
(三)重復繳費時段的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勞動合同、招工表、商調(diào)函等。
(四)重復繳費者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不同統(tǒng)籌區(qū)域重復的,需提供經(jīng)原社保機構蓋章確認的養(yǎng)老保險手冊或繳費明細清單原件及復印件。
所提供的復印件均需用A4紙復印并加蓋單位公章和“與原件相符”簽注。
二、辦理程序
(一)需退回非轉入基金的重復繳費的辦理流程
1、工作人員受理申報資料后對資料進行審核,符合退款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zhí)》。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辦理。
2、受理后,單位和個人憑《受理回執(zhí)》到保險關系部資料發(fā)放窗口領取退回資料。
(二)需退回轉入基金的重復繳費辦理流程
1、若轉入基金與省參保資料存在繳費重復情況的,須填寫《重復繳費退款申請表》一式二份和本人在四大國有銀行開設的銀行存折復印件。
2、工作人員受理后,將在20個工作日內(nèi)辦完相關手續(xù),20個工作日后,單位和個人憑《受理回執(zhí)》到保險關系部資料發(fā)放窗口領取退回資料。
三、其他事項
(一)參保單位及個人原因造成的重復繳費,只退回重復時段個人繳費部分,不退單位繳費部分,重復時段單位繳費并入統(tǒng)籌基金;非參保單位及個人原因造成的重復繳費,退回全部繳費額,包括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部分。
(二)重復繳費的退回時段應根據(jù)職工的勞動關系判斷,無勞動關系的繳費予以退款。
(三)職工異地轉入基金與省直繳費歷史有重復的,退回異地轉入基金的個人繳費部分。
(四)退回非轉入基金的重復繳費僅限2009年7月底前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費。
>>>下一頁是養(yǎng)老保險重復參保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