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實行高校招生投檔方法
為規(guī)范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簡稱普通高考,下同)報名流程,確??忌娮訖n案真實準確,那我們知道有哪些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21年廣東實行高校招生投檔方法_招生順序先錄取,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招生投檔原則、順序及錄取
平行志愿投檔原則為“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成績排序情況從高到低檢索,排序高的優(yōu)先檢索,再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專業(yè)組志愿依次逐個檢索投檔;術科考生需文化課總成績(含政策性照顧加分)和術科統(tǒng)考成績雙上線。
平行志愿投檔分預投檔和正式投檔。預投檔只提供生源基本情況。正式投檔為高校提供考生電子檔案。
省招生辦公室按既定投檔原則可進行兩次預投檔。第一次預投檔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基本情況,高校據此決定是否增加招生計劃,并及時向省招生辦公室反饋投檔要求(招生章程要求的術科成績等);省招生辦公室根據高校反饋的意見,調整招生計劃,進行第二次預投檔,供各招生院校最終確定招生計劃。第一次預投檔比例為1:1.05。
預投檔后,高校須在正式投檔前確定招生計劃,并上報省招生辦公室。反饋增加計劃的高校,省招生辦公室正式投檔時按增加計劃后的計劃數1:1比例投檔;未按時反饋的,正式投檔時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計劃以1:1比例投檔(下同)。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各批次均實行一次性投檔,缺檔院校不即時補檔,缺額計劃參加征集志愿錄取。
各批次院校志愿錄取結束后,省招生辦公室視情況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yè)缺額情況及填報征集志愿的資格線,面向未被錄取的當批次資格線上考生征集志愿錄取。
征集志愿錄取不進行預投檔。投檔時,在填報征集志愿資格線上,按平行志愿投檔原則,以1:1比例投檔,由高校擇優(yōu)錄取。如院校投檔線低于原公布最低投檔分數線,則該投檔線為該校最低投檔分數線。
各批次錄取過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計劃,且缺額較大的,省招生辦公室視情況組織多次征集志愿。
高校錄取時要做到公開、透明,慎重確定考生的錄取或退檔,并按規(guī)定上報擬錄取、擬退檔考生名單。錄取期間,高校不得隨意更改招生章程。對錄取或退檔考生,由高校負責解釋并處理遺留問題。
省招生辦公室根據相關招生政策對高校上報的擬錄取、擬退檔考生名單予以審核,符合錄取政策的予以確認錄取,不符合錄取政策或有疑義的,退回高校復議。經省招生辦公室確認錄取的考生,由高校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招生志愿設置及填報
本科和??其浫∨纹胀?物理、歷史)均設1個平行志愿組,分別設置45個院校專業(yè)組志愿數,每個院校專業(yè)組設6個專業(yè)志愿和1個是否服從專業(yè)調劑選項。藝體類統(tǒng)考設1個平行志愿組,設20個院校專業(yè)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yè)組設6個專業(yè)志愿和1個是否服從專業(yè)調劑選項。
考生根據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規(guī)定,結合自己選考科目情況、考試成績排位、身體條件及高校招生章程有關要求,合理填報志愿。填報志愿時,須充分考慮志愿風險,因志愿填報不合理或不符合院校專業(yè)組招生要求而落選,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每批次錄取結束后,視院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情況,省招生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征集志愿。
第十條 高考評卷結束后,按普通類(物理)、普通類(歷史)、藝體類(分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書法類、舞蹈類、廣播電視編導類)及考生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績同時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時以統(tǒng)考科目成績總分加照顧加分合成分值后參與排序。
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合成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確定投檔位序。合成總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比較“3+1+2”考試科目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優(yōu)先。
“3+1+2”考試科目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時,按以下原則進行排列:第1位序,比較語文加數學兩門合計成績高低,高者優(yōu)先;第2位序,比較語文和數學兩門中的單科較高成績高低,高者優(yōu)先;第3位序,比較外語成績高低,高者優(yōu)先;第4位序,普通類專業(yè)按選考物理、歷史分開兩類比較物理或歷史成績高低,高者優(yōu)先;藝體類專業(yè)比較術科統(tǒng)考成績高低,高者優(yōu)先;第5位序,比較兩門再選科目中的單科較高成績高低,高者優(yōu)先;第6位序,比較兩門再選科目中的單科次高成績高低,高者優(yōu)先;第7位序,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
招生總則
為保障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工作順利實施,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普通高校招生實行院校專業(yè)組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下稱平行志愿),是指在某個規(guī)定的錄取批次中,允許考生填報若干個平行但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專業(yè)組志愿,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考生高考成績高低排序和院校專業(yè)組志愿先后順序投檔,投出檔案均視為第一志愿,由高校擇優(yōu)錄取。
高校根據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規(guī)定及本校招生章程確定的錄取原則和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原則,審閱省招生辦公室投出的考生電子檔案,確定考生錄取專業(yè)或退檔,并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
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過程的投檔、審錄、退檔,以及計劃管理等均在網上進行,考生錄取結果以加蓋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錄取專用章的錄取名冊為準。高校根據錄取名冊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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