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終獎計算方式_2017年終獎怎么計算
2017年關將近,很多人都在擔心年終獎怎么發(fā)放的問題,那年終獎是怎么計算的?計算的方式是什么?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終獎計算方式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2017年終獎計算方式
如果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規(guī)定費用扣除額的,其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
(一) 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12=商數(按照商數查找相應的適用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A)
(二)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A-速算扣除數A。
例:某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為24000元。
1、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的商數2000,查找相應的適用稅率為10%和速算扣除數為105;
2、 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24000×10%-105=2295元。
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 每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全月應納稅額不超過1500元的,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0;
2、全月應納稅額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105元;
3、全月應納稅額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555元;
4、全月應納稅額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5%,速算扣除數1005元;
5、全月應納稅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2755元;
6、全月應納稅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5%。速算扣除數5505元;
7、全月應納稅額超過80000的部分,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13505元。
注:本表所稱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的規(guī)定,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叁仟元伍佰元后(外籍人員按肆仟捌佰元)的余額或者減除附加減除費用后的余額。
2017年終獎的發(fā)放形式
1、有保證的獎金
如外企普遍采用的13薪或14薪或更多,只要員工在年底仍然在崗,無論他個人的表現如何,無論公司的業(yè)績如何,全員享受,屬于“普惠”,類似于福利性質,表示公司對員工一年來“苦勞”的感謝。這里的發(fā)放規(guī)則是全員一致的,是公開的,具體數額就與每個人的基本工資水平相關了。
2、浮動的獎金
如根據個人年度績效評估結果和公司業(yè)績結果,所發(fā)放的績效獎金,這時發(fā)放比例和數額的差距就體現出來了。通常情況下發(fā)放規(guī)則是公開的,如某某級別的目標獎(即個人表現和公司表現均是達到目標時對應的獎金)相當于多少月的基本工資(而且級別越高的人獎金占總收入的比例越高),但對每個人具體的績效評估結果各個企業(yè)的處理方法不一樣,有的對全員公開,有的不。
3、紅包
通常是由老板決定的,沒有固定的規(guī)則,可能取決于員工與老板的親疏、取決于老板對員工的印象、取決于資歷,取決于重大貢獻等。通常不公開。民企多見。亞商大多采取的是第二種方式浮動的獎金,部分人員還可以得到紅包的獎勵。
年終雙薪是不是年終獎
由于目前年終雙薪是較為普遍的一種年終獎發(fā)放形式,許多人便簡單地把“年終雙薪”和“年終獎”等同起來,從法律角度來講這是一種誤讀。
雖然“年終雙薪”和“年終獎”都屬于廣義上的勞動報酬,但兩者界限卻很明顯:“年終雙薪”是指年底最后一個月發(fā)放兩倍于平時數額的工資,從性質上講屬于工資,只是數額上是平時的兩倍而已,這相當于把勞動者每月收入的一部分,積累下來放在年末集中發(fā)放。至于“年終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中將其解釋為全年一次性獎金,是行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yè)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fā)放的一次性獎金。屬于獎金性質,是企業(yè)對員工全年工作的犒勞。
此外,根據相關規(guī)定,“年終雙薪”和“年終獎”需按不同的方法來納稅,可見兩者存在本質上的區(qū)別。而對勞動者來講,最主要的意義在于,明確規(guī)定的“年終雙薪”可以使勞動者在未到年終而提前離職的情況下,有權要求獲得相應比例的年終雙薪(譬如已工作10個月的,可要求發(fā)放5/6),而“年終獎”則要根據企業(yè)的具體規(guī)定發(f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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