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的基本性質是什么
票據屬于貨幣證券,代表了一些貨幣請求權,具有流通性質,票據代表的基本性質是什么,現在學習啦小編為大家解答有關票據代表的基本性質的疑問。
票據的基本性質
1)票據是代表一定數量貨幣請求權的有價證券,即貨幣證券。有價證券是一種代表財產所有權或債權的,以一定金額來記載的證書。有價證券可分為物權證券、貨幣證券、資本證券等,其中,貨幣證券是代表一定數量貨幣請求權的有價證券,可以在法定的范圍和條件下流通。但是,貨幣證券并不是貨幣本身,它不具有由法律所規(guī)定的貨幣強制通用效力,它只是在法定的特殊范圍和條件下才可以發(fā)揮其作用。
票據正是因為屬于貨幣證券,代表了一定數量的貨幣請求權,并具有流通作用,所以,它才可能發(fā)揮它的匯兌、支付、結算和信用等基本功能。所以,貨幣證券是票據的基本性質之一。
(2)票據是反映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票據是在市場交換和流通中發(fā)生的,反映了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具體地說,在財產(商品、貨幣及其他財產權利)交換中,雙方當事人各自享有財產方面的、一定的權利和義務,即發(fā)生了債權債務關系,這就要求以書面形式確定和表現出來,以保障雙方實現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票據正是在這個基礎上產生的。沒有真實的債權債務關系,就沒有票據。所以,反映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是票據的基本性質之一。
票據的法律特征
(1)票據是設權證券,證券權利因作成證券而創(chuàng)設。
(2)票據是債券證券。票據權利人對票據義務人可行使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
(3)票據是金錢證券。票據以一定的金錢為交付標的。
(4)票據是流通證券。票據通過背書或交付而轉讓,在市場上自由流通。
(5)票據是無因證券。票據權利的成立,不必以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原因關系的成立為前提。
(6)票據是文義證券。票據上所創(chuàng)設的權利和義務,均依票據上記載的文字內容來確定。
(7)票據是要式證券。票據必須依法定形式制作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8)票據是占有證券。任何人欲主張票據權利,就必須實際占有票據。
(9)票據是提示證券。票據權利人請求付款或行使追索權時,必須向義務人提示票據。
(10)票據是返還證券。票據權利人在實現票據權利后,必須將票據返還給義務人。
票據的功能
1、支付功能。
2、匯兌功能。指一國貨幣所具有的購買外國貨幣的能力。
3、信用功能。即票據當事人可以憑借自己的信譽,將未來才能獲得的金錢作為現在的金錢來使用。
4、結算功能。即債務抵消功能。
5、融資功能。即融通資金或調度資金。票據的融資功能是通過票據的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實現的。
票據的基本性質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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