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租賃經營合同書
企業(yè)租賃經營合同書
租賃制的核心和實質是租賃經營合同,是以租賃經營合同形式確定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力義務關系。企業(yè)租賃經營合同書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yè)租賃經營合同書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企業(yè)租賃經營合同書范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及保證人: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為增強企業(yè)活力,提高經濟效益,出租方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決定對寧津縣曉龍道路運輸中心進行租賃經營,通過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后評標,________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在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承租方租賃經營寧津縣曉龍道路運輸中心后,該企業(yè)性質的不變,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業(yè)。
第四條 承租方租賃經營后,必須嚴格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必須依法經營。
第五條 承租方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向應符合本行業(yè)的特點和發(fā)展規(guī)劃,必須在出租方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所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第六條 承租方租賃經營后,應獨立核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七條 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條 本運輸中心經清產核資確定現有資產為 其中固定為 ,流動資金為 元
第九條 本合同租金定為每年____元,承租方必須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納。
第十條 本運輸中心租賃經營前的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等由出租人負責,與承租人無關;租賃經營后的債權債務由承租人負責。
第十一條 承租人承租后用個人所得進行的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后,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出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中心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辦理變更手續(xù)。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中心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中心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工人的權利。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中心納稅后剩余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權。
7.承租人有權使用出租人的企業(yè)名稱、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企業(yè)組織機代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等有效資格證。
8.承租方有權使用出租方的公章、合同章、賬號、發(fā)票等財務憑證。
9.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和資產。
第十三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2.承租人必須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
3.承租方不經出租方的同意不得將運輸中心轉租、轉包他人經營。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不受損失。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承租方的監(jiān)督,保證依法經營。
5.承租人必須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必須提供價值____元的財產 作抵押,并提供 元現金作抵押,另外,承租人還應該依法提供兩名有相應資產的保證人提供擔保。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7. 承租人應當在交付租金和支付各種稅費及工人工資后的利潤中留存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企業(yè)的風險保證金。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jiān)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對本中心財務有監(jiān)督、審計權。
4.有權維護本中心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guī)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應當按照合同規(guī)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fā)生重大變化時,且足以影響雙方合同的繼續(xù)履行,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中心造成連續(xù)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由于出租人違反合同規(guī)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xù)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應當將本中心的固定資產、流動資金、債權、債務等情況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后,承租人可以退出租賃。
第二十二條 租賃期滿后,本中心仍繼續(xù)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四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應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第二十六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如不能按要求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承擔原財產價值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租賃雙方發(fā)生糾紛以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寧津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yè)租賃經營合同書范文2
甲方(出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將原__________________門市部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第二條 原__________________門市部共有固定資產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經營面積________平方米,貨架________個,柜臺________節(jié),保險柜________個,辦公用具若干。乙方每月按固定資產總額________%的比例向甲方交納固定資產占用費。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占用國家流動資金使用費________元。
第三條 原________________門市部屬微利企業(yè),近五年來平均盈利額千元左右,經乙方充分考慮,同意每月向甲方上繳實現利潤的________%作為統籌基金,每月一般不低于________元。
第四條 本租賃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