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經(jīng)典語錄
1. 兵安在,膏鋒鍔。民安在,填溝壑。 嘆江山如故,千村寥落。何日請纓提銳旅,一鞭直渡清河洛。 卻歸來、再續(xù)漢陽游,騎黃鶴。
2. 萬歲山前珠翠繞,蓬壺殿里笙歌作。
3. 云鎖斷崖無覓處,半山松竹撼秋風。
4. 歸來報明主,恢復舊神州。
5. 功業(yè)要刊燕石上,歸休終伴赤松游。
6. 燕繞龍旗舞,鶯隨鳳輦吟。
7. 兵安在,膏鋒鍔。民安在,填溝壑。
8. 待從頭、收拾舊山河,朝天闕。
9. 古今異宜,夷險異地。
10. 誓將七尺酬明圣,怒指天涯淚不收。
11. 臣有二馬,日啖芻豆數(shù)斗,飲泉一斛,然非精潔即不受。介而馳,初不甚疾,比行百里始奮迅。自午至酉,猶可二百里。褫鞍甲而不息不汗。此其受大而不茍取,力裕而不求逞,致遠之才也。不幸相繼以死。今所乘者,日不過數(shù)升,而秣不擇粟,飲不擇泉。攬轡未安,踴躍疾驅。甫百里,力竭汗喘,殆欲斃然。此其寡取易盈,好逞易窮,駑鈍之才也。
12. 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
13. 欲將心事付瑤琴。知音少,弦斷有誰聽。
14. 靖康恥,猶未雪;臣子恨,何時滅!
15. 陣而后戰(zhàn),兵法之常,運用之妙,存乎一心。
16. 勇冠不足恃,用兵在先定謀。
17. 十年之功毀于一旦。
18. 壯志饑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
19. 靖康恥,猶未雪;臣子恨,何時滅。
20. 大丈夫用兵之詭道無人可測。
21. 忠義必期清塞水,功名直欲鎮(zhèn)邊圻。
22. 好水好山看未足,馬蹄催趁明月歸。
23. 兵家之要,在于出奇,不可測識,使能取勝,若平原曠野,猝與敵遇,何暇整陣?
24. 莫等閑,白了少年頭,空悲切!
25. 敵未滅,何以家為。
26. 仁、智、信、勇、嚴,缺一不可。
27. 好生惡死,天下常情。若臨大難而不變。視死如歸者,非忠臣義士有所不能。
28. 主上宵旰,豈大將安樂時。
29. 有心殺賊,無力回天。
30. 謀者勝負之機也。故為將之道,不患無勇,而患無謀。
31. 文官不愛錢,武官不惜死。不患天下不太平!
32. 恢復山河日,捐軀分亦甘。
33. 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岳飛簡介:
岳飛(1103—1142),字鵬舉,宋相州湯陰縣(今河南安陽湯陰縣)人,中國歷史上著名軍事家、戰(zhàn)略家,漢族民族英雄,位列南宋中興四將之首。
他于北宋末年投軍,從1128年遇宗澤起到1141年為止的十余年間,率領岳家軍同金軍進行了大小數(shù)百次戰(zhàn)斗,所向披靡,“位至將相”。1140年,完顏兀術毀盟攻宋,岳飛揮師北伐,先后收復鄭州、洛陽等地,又于郾城、潁昌大敗金軍,進軍朱仙鎮(zhèn)。宋高宗、秦檜卻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退兵,岳飛在孤立無援之下被迫班師。在宋金議和過程中,岳飛遭受秦檜、張俊等人的誣陷,被捕入獄。1142年1月,岳飛以“莫須有”的“謀反”罪名,與長子岳云和部將張憲同被殺害。宋孝宗時岳飛冤獄被平反,改葬于西湖畔棲霞嶺。追謚武穆,后又追謚忠武,封鄂王。
岳飛是南宋最杰出的統(tǒng)帥,他重視人民抗金力量,締造了“連結河朔”之謀,主張黃河以北的抗金軍和宋軍互相配合,夾擊金軍,以收復失地。岳飛治軍,賞罰分明,紀律嚴整,又能體恤部屬,以身作則,他率領的“岳家軍”號稱“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打擄”;金人流傳有“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的名句,表示對“岳家軍”的最高贊譽。岳飛反對宋廷“僅令自守以待敵,不敢遠攻而求勝”的消極防御戰(zhàn)略,一貫主張積極進攻,以奪取抗金斗爭的勝利;他是南宋初唯一組織大規(guī)模進攻戰(zhàn)役的統(tǒng)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