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到周朝文化的變遷
周朝享國約800年,為中國歷史上最長的朝代,從公元前1046年到公元前256年,共傳30代37王。下面是有夏商到周朝文化的變遷,歡迎參閱。夏商到周朝文化的變遷
西周宗法制的綜述
宗法制的一個關鍵內容是嚴嫡庶之辨,實行嫡長子繼承制。其目的在于穩(wěn)固貴族階級的內部秩序。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緣親疏關系以劃定貴族的等級地位,從而防止貴族間對于權位和財產的爭奪。在宗法制度下,從始祖的嫡長子開始傳宗繼統,并且世代均由嫡長子承繼。這個系統稱為大宗,嫡長子稱為宗子,又稱宗主,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權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么庶子才可代為祭祀。和大宗相對應的是小宗。
在一般情況下,周天子以嫡長子繼統,眾庶子封為諸侯,歷代的周天子為大宗,這些諸侯就是小宗。諸侯亦以嫡長子繼位,眾庶子封為大夫,這些大夫為小宗,而諸侯則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長子繼位,為大宗;眾庶子為士,即小宗。在宗法系統里,諸侯和大夫實具有大宗與小宗雙重身份。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大宗和小宗的區(qū)別與貴族等級里的層層封建是完全合拍的。如果說分封制從政治結構方面建立了貴族間的等級秩序,那么,宗法制則以注入了特定內容、貫徹了嶄新原則的宗族傳統觀念使這個等級秩序得到穩(wěn)固。文獻和彝銘記載中屢有“宗周”的記載,《詩經·公劉》說:“食之飲之,君之宗之。”從宗法系統看,周天子乃是地位最高的宗子。周初,宗法制首先在周天子和諸侯間實施,以后逐漸及于中、小貴族,以至士與庶民之間,具有了普遍性質。
嫡庶的劃分
宗法制源于父權家長制家庭。隨著社會發(fā)展,漫長的原始母系氏族社會逐漸被父系氏族社會取代,并最終確立了父權在家庭中的統治地位,太古先民“知母不知父”的歷史終于畫上了句號。父權家長制家庭普遍實行“一夫多妻制”,并在諸妻中分別嫡庶。據《獨斷》記載,三代的“一夫多妻制”情況是這樣的:“天子娶十二,夏制也,二十七世婦。殷人又增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八十一部御女。周人上法帝嚳正妃,又九九為八十一,增之合百二十人也。天子一娶十二女,象十二月,三天人九嬪。諸侯一娶九女,象九州,一妻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眾多嬪妃、妻妾所生的一大堆子女如果不劃分個先后次序,不立定個章法規(guī)矩,那就會亂套。這個章法就是以母親的身份和子婦出生的先后,把所有的子女(女兒不在其中)劃分為“嫡”和“庶”兩類。嫡,正妻為嫡,正妻所生的兒子謂嫡生、嫡子,即正宗之意。庶,旁支也,妾所生的兒子謂庶子、庶出。嫡為大宗,庶為小宗。
五級爵位
在西周時代,除了中央直接分封各路諸侯外,各諸侯在自己和領地內再分。諸侯一般將的中心地區(qū)留給自己直接統治,其余土地再分封給他嫡長子以外的親屬——卿大夫,此類封地稱為“采邑”卿大夫也將自己分得的采邑再分割給他嫡長子以外的親屬——士,稱作祿田。于是,全國就形成了一個以國王室為中心,向四周輻射,由四周拱衛(wèi)的統一的等級分明的宗法分封政治結構。
由上,我們可以提出:(1)宗法制規(guī)定嫡長子繼承王位、國君位,其余的庶子一律分封出去;(2)諸侯之封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爵;(3)諸侯再將部分國土分封給卿大夫作為采邑,卿大夫又將部分采邑分給作為祿田。這樣,周王朝與分封諸侯國就保證了他們世世代代的血族統治,萬里江山遂成一家。
特點
宗法制即宗教法規(guī),是一種權利繼承制度,將君位的承傳用嫡長子繼承制的形式確定下來,完善和鞏固分封制,防止貴族之間因為權力的繼承問題發(fā)生紛爭。宗法制下的等級尊卑觀念非常嚴格,等級森嚴,尊卑有序,它以血緣關系為紐帶,以君臣關系為綱紀,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維護貴族統治貴族集團內部的穩(wěn)定和團結。世襲制、分封制和分封制一起,構成了夏商周時期的政治制度的主體,對中國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影響:時至今日,宗法制已經消亡,但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宗法思想影響仍然存在。
積極作用是注重家庭建設,提倡尊老愛幼,易于形成強大的民族凝聚力,奠定了西周文化的基礎。
消極影響是強調家庭本位,過分重視人情關系,人為地劃分遠近尊卑,個人的自主意識和平等權利受到約束。這與現代的平等和法制意識多少有些違背。
淺談周朝的禮樂制度
禮樂制度曾經是周朝社會生活的支撐。它既有理想層面的東西,也有現實層面的東西,既有物質層面的東西,也有精神層面的東西。中國古代的樂器浩如煙海,周朝時有記載的就有80多種,僅《詩經》中提到的樂器就有29種之多,周朝以制作樂器的材料的不同而進行分類,按照這種方法樂器被分為:金、石、絲、竹、匏、土、革、木,亦稱八音。
在周朝,金樂居八音之首。其實,單純從樂器發(fā)展史來說,最早出現的樂器應該是石樂,可為什么金樂在周朝卻高居八音之首呢?我們所講的金樂,最有名的代表樂器就是鐘。鐘能代表金樂享有如此崇高的地位,這還得從商周兩朝音樂的區(qū)別及周朝的禮樂制度說起。
周人玩音樂與商人玩音樂已經有了很大的區(qū)別?!吨芏Y》對此曾有詳細比較:“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而“周人尊禮尚施,事鬼敬神而遠之”。商朝時,人們對自然認識不足而敬畏鬼神,有全職的巫師負責人與神之間的溝通,商朝的巫師的工作職能就是“娛神”與“媚神”,換句話說就是讓鬼神們高興快樂心情愉悅以便讓它們施福人間。所以商朝巫師的工作更像是一臺演唱會的總導演,人們在巫師的帶領下一起“娛神”和“媚神”,每個人都手拿兩根牛鞭跟著音樂的節(jié)拍起舞。所以在甲骨文中,“巫”與“舞”其實就是同一個字,其字形就是一個人手拿兩根牛鞭跳舞的樣子。
從這層意義上來說,商朝的音樂是一種歌舞結合的藝術,一種真正的萬民同樂,算是一項公益活動。而到周朝,音樂的功能與目的已經發(fā)生了根本的改變。周朝由于農業(yè)的發(fā)達,人們對自然的敬畏感消失了許多,而富起來的少數統治者已經不滿足于與民同樂,于是他們制定了非常嚴格的“禮樂”制度。而在當時所有樂器當中,鐘由于是用金屬冶煉而成的,屬于當時的高科技產品,鐘的生產從來都是“限量版”的,因此鐘逐漸成為統治階層所獨享的樂器。
為此,周朝的禮樂制度當中就特意為鐘量身定做了一套制度——懸。在周朝什么人聽什么級別的音樂,那都是有嚴格規(guī)定的:宮懸,即四面都掛上編鐘,此為王之特權;次之,為軒懸,即三面掛上編鐘,這是賜給諸侯們的;再次為判懸,即二面掛上編鐘,這是賜給大夫們享用的;特懸即一面掛上編鐘,這則是給士所享用的。平民百姓根本就沒有資格享受高級音樂。所以現在我們形容人們過著富貴的生活時,往往都喜歡用“鐘鳴鼎食”這個成語。
其實,禮是社會生活規(guī)則,樂是社會生活方式。禮是倫理、法度、道德規(guī)范,樂是習俗、民俗、風俗和精神情感文化活動。禮樂制度的核心價值就是真善美。
西周分封制
西周分封制的內容
為了維護統治,分封制規(guī)定,諸侯必須服從周天子的命令,諸侯有為周天子鎮(zhèn)守疆土、隨從作戰(zhàn)、交納貢賦和朝覲述職的義務,治理諸侯國,保衛(wèi)國家。同時,諸侯在自己的封疆內,又對卿大夫實行再分封。卿大夫再將土地和人民分賜給士。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級承擔作戰(zhàn)等義務。這樣層層分封下去,形成了貴族統治階層內部的森嚴等級“天子——諸侯——卿大夫——士”。
西周分封制的意義
分封制是西周的政治制度。從目的看,是為了鞏固奴隸制國家政權。從具體做法看,周王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貴族分封到各地做諸侯,建立諸侯國。從本質上看,分封制作為一種國家制度,它屬于上層建筑,主要是解決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奴隸社會的主要矛盾是奴隸主與奴隸之間的矛盾,奴隸主階級內部的矛盾是次要矛盾,但次要矛盾有時也居主導地位。分封制作為我國奴隸社會的上層建筑是建立在井田制這一經濟基礎上的。實施分封制的意義有:
?、潘偨Y了歷史經驗,把建立地方政權與鞏固自己統治有機結合起來,周王朝在分封諸侯的過程中,又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使王室能有效地對整個領土進行控制。
?、品址庵剖菇y一的社會制度在諸侯國中得以普遍實行,周王室用權力與義務的規(guī)定,使周天子成為名副其實的諸侯之君,改變了夏商時代國王為諸侯之長的狀況。
?、欠址庵拼龠M了諸侯國社會歷史的迅速發(fā)展,統一的奴隸制度在各諸侯國得以建立和發(fā)展,使奴隸制經濟有了繁榮的基礎。
⑷分封制加速了各族融合的進程,受分封的偏遠諸侯國逐步接受了中原文化,一些大諸侯不斷向周圍的夷、戎、狄等少數民族用兵,進而兼并其土地,進行了文化滲透。
眾諸侯必須服從周天子的命令,眾諸侯有為周天子鎮(zhèn)守疆土、隨從作戰(zhàn)、交納貢賦和朝覲述職的義務。
西周的井田制
是我國奴隸社會的土地國有制,開始實行于商朝,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廢除于戰(zhàn)國。井田的土地所有權屬于周王,周王把土地分賜給諸侯臣下,但臣下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轉讓和自由買賣,還要交納一定的貢賦。從生產方式上,奴隸主貴族強迫奴隸集體耕種,剝奪奴隸的勞動成果。井田制瓦解的根本原因是生產力的發(fā)展,井田制這種生產方式不能適應生產力發(fā)展的需要,出現了私田。春秋后期,魯國實行初稅畝,承認了私田主人對土地的所有權。隨之而來的是新的剝削方式的出現。封建地主對農民的剝削方式的出現,導致了井田制的崩潰。
井田制與分封制兩者關系
①分封制是奴隸社會的政治制度;井田制是其經濟制度,分封制建立在井田制基礎之上,沒有井田制就沒有分封制。②井田制是奴隸社會的經濟基礎,分封制是與之相適應的上層建筑。③兩種制度都適應了當時生產力發(fā)展的水平,使西周走向強盛[1]。
興亡
分封制和井田制是西周時期完善的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分封制起到維系、調整奴隸主階級內部關系,保證奴隸制國家對奴隸和平民進行統治的作用,是西周奴隸制國家強盛的政治保證。井田制規(guī)定了奴隸制生產關系的主要內容,是決定奴隸制經濟形態(tài)存在、發(fā)展和西周政治統治的經濟基礎。
分封制和井田制相互影響,二者的存在成為西周奴隸制國家興盛的支柱。西周末年以后,王室衰微和大國爭霸局面的出現表明分封制的瓦解。在喪失政治保證和生產力發(fā)展的影響下,井田制在春秋后期逐漸被封建土地私有制取代,奴隸制度存在的經濟基礎最終瓦解,新的封建經濟基礎隨之產生。井田制的瓦解標志著奴隸制的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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