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飲食禮儀
藏族飲食禮儀
藏族的飲食禮儀深刻地反映著藏族的倫理精神。我們一起來看看吧,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藏族飲食禮儀,希望能夠幫到大家哦!
藏族飲食禮儀
平時,家人和鄰里和睦相處,尊老愛幼,誠信待人。家中釀了好酒,頭道酒“羌批”(酒新chang--phud)敬獻神靈后,首先由老人品嘗。每年收割新糧食,嘗新也是老人們的“專利”。日常家庭就餐,由主婦掌勺分發(fā)食物時,首先是為長者盛,然后全家圍聚火塘旁進餐,其樂融融。藏族人十分好客,待客熱情周道,若有賓朋登門,定會傾其所有,拿出好酒好茶好菜盛情款待。
藏族飲茶和飲酒禮俗很多。平時在家喝茶各自用自己的茶碗,不能隨便用他人的碗。喝茶時,碗中的茶不能隨便喝干,而是喝一半或一大半,斟滿后再喝,最后結束喝茶時也不能全部喝干,而要留下少許,表示茶永遠喝不完,財富充足,寓意頗深。若客人到來,女主人會取出珍藏的擦拭得光亮照人的瓷碗擺放于客人面前,端起茶壺輕輕搖晃數(shù)次(壺底須低于桌面),斟滿酥油茶后雙手端碗躬身獻給客人??腿私硬韬蟛荒芗贝掖覐埧诰惋?,而是緩緩吹開浮油,飲啜數(shù)次后碗內留下約一半,將茶碗放于桌上,女主人會續(xù)滿,客人不能立刻端起就飲,而是在主人一次次敦請下邊同主人拉話邊慢慢啜飲??腿嗣看物嫴韬笾魅藭芸焯頋M,使茶碗保持盈滿狀態(tài)??腿酥?,一般需飲茶3碗,只喝1碗就不吉利,藏諺道:“一碗成仇!”喝茶時不能必出“唏、唏”的聲音,更不能將碗里的茶部喝光,否則會被視為沒有教養(yǎng)。
藏族飲酒的禮儀和習俗極為豐富。每釀新酒,必先以“酒新”敬神,然后依循“長幼有序”的古訓首先向家中的長才敬酒,其后家人才能暢飲。在節(jié)日婚慶或眾多人聚會場合,飲酒一般是先向德高望重的長者敬獻,然后按順時外方向依次敬酒。敬酒者一般應用雙手捧酒杯舉過頭頂,敬獻給受酒者,特別對長者更是如此。而受酒者先雙手接過酒杯,然后用左手托住,再用右手的無名指輕輕地蘸上杯中的酒,向空中彈一下,如此反復三次,有的人口中還要輕聲念出“扎西德勒平松措……”等吉樣的祝詞,然后再飲。彈酒三次是對天、地、神的敬奉和對佛法僧三寶的祈祝。飲酒時不能一飲而盡,而要遵循“松珍夏達”(gsum--sgron--zhobs--dag)的“三口一杯”制。在彈酒敬神后,受酒者應先飲一口,敬酒者續(xù)滿酒杯,受酒者第三次飲一口斟滿后將杯中酒一飲而盡。滴酒不剩者,才是最有誠意的。聚會飲酒時酒器是大家共用的,能在一起飲酒者,其關第可視為一家人,親同手足,因此飲酒時不能分用酒具,否則被視為外或瞧不起。在過去,屠夫、鐵匠、天葬師等所謂從事“下層職業(yè)”者一般不與大家共用酒杯,他們總是自帶碗杯,各自單獨飲用。
有酒就有歌,聚會飲酒時,歌是必不可少的。向他人敬酒時,敬酒人一般要唱酒歌。若不唱,受酒者可以拒絕飲用。敬酒人獻上酒,受酒者接過酒杯,即可要求敬酒人唱酒歌。有時敬酒者斟滿杯中酒,走到賓客前即開始唱酒歌,唱到一半時,再將酒杯敬上,唱完酒歌再履行彈酒儀式及飲酒。在許多地區(qū)還流行罰酒制度,一般分“角羌”(mgyogs--chang)、“過羌”(vgor--chang),“替羌”(thigs--chang)等形式。所謂“角羌”意為快酒,即在敬酒者尚未唱完酒歌之前,飲酒人提前將杯中酒過快飲干。唱酒歌時,杯中沒酒認為是不禮貌的,故而需罰酒一壞。所謂“過羌”意為慢酒,即在敬酒人已唱完歌之后,飲酒人還未飲完杯中之酒,被視為反應遲鈍,也要罰酒。“替羌”意為滴酒,即在敬酒者唱完酒歌時,飲酒人也正好將杯中酒飲掉,但在杯底還剩有少許酒,哪怕是幾滴,也要罰酒。人們認為杯中剩酒,是對敬酒者的不尊重或是無誠意,對這樣的人要給予懲罰。不會飲酒的人,可以說理由,一般不會強迫飲酒,而藏族社會上很少有不會飲酒之人。如果敬酒者唱過灑歌后,有人偷偷地將酒倒掉,將被視為極端無禮的行為,會招致來歷的處罰。以上罰酒是對飲酒者而言的。若敬酒人唱酒歌時將歌詞唱錯或是忘記歌詞等,也要罰酒一杯。有時,敬酒者唱的酒歌極其出色,飲酒人可以接過酒杯,反過來向敬酒者獻酒,這杯酒則稱為“勒羌”(legs--chang),意為好酒,表示對敬酒者歌唱的贊賞,在座者會一致要求唱歌者飲下這杯好酒。飲酒接近尾聲時,若將酒器中的酒倒在酒杯中,正好滿了,則為大吉大利的征兆。酒器中往往還能空出幾滴酒,則將其倒入手中,抹到自己的頭頂上,認為會給自己帶來福分與吉祥。飲酒給歡聚的人們帶來無窮的樂趣。人們會想方設法制造各種機會使對方陷入圈套,讓他多喝酒,或是多唱酒歌。
藏族酒歌曲調悠揚,優(yōu)美動聽,內容多為祝福,贊美之辭。敬酒人有時邊唱邊舞,聲情并茂,也有即舉演唱的,詼諧幽默。
要么就請喝酒,
要么就請唱歌。
飲酒唱歌之間,
任你挑選一個,
請聽吧,文成公主,
請喝吧,倫波噶瓦。
要么飲酒,要么唱歌,二者必居其一。酒歌還請出了最受藏族人敬愛的文成公主和名臣噶爾·東贊域松來勸酒,不善飲酒者也定會舉杯豪飲。
我們在此相聚,
祈愿永不分離。
祝福聚會的人們,
永遠無災無疾。
這是一首流傳很廣的酒歌,在西藏各地都能聽到。酒歌歌詞簡樸卻飽含深情,表現(xiàn)了人們對歡聚的祈盼與珍視,并表達了人們對無病無災美好生活的向往與深深祝福。
藏族的飲食禁忌中反遇在忌食某些類別的食物和對鍋灶火塘的禁忌上。
在食肉方面,藏族禁忌較多。一般人只吃牛羊肉,而絕不吃馬、驢、騾、狗肉,有的人連雞肉、豬肉和雞蛋也不食用。魚、蝦、蛇、鱔以及海鮮類食品,除部分城鎮(zhèn)居民(大多為青年)少量食用外,廣大農區(qū)和特區(qū)的群眾一般不食。兔子肉部分地方可食,但孕婦不得食用,據(jù)說違禁食用生下的孩子會成豁嘴。即使是吃牛羊肉,也不能吃當天宰殺的鮮肉,必須要過一天才食。當天宰殺的肉稱為“寧夏”(意為“日肉”nyin--sha),人們認為牲畜雖已宰殺,但其靈魂尚存,必須過一天后靈魂才會離開軀體。對鳥類、山雞藏族從不捕食,尤其如“拉恰貢”(lha-bya-gong-mo)這樣的雪山雞藏族人視之為神鳥,忌諱捕獵。
在肉食禁忌中,忌食魚肉的情況較為復雜,忌食與否與地域密切相關。在藏東地區(qū),人們幾乎不食魚,也不能觸摸蛇、蛙等動物,認為魚、蛙這些水生動物是龍神的寵物,若傷害或觸摸會染上疾病。人們一般認為藏族不食魚是受佛教不殺生觀念的影響所致,而藏東地區(qū)不食魚卻有著悠久的歷史和古老的傳統(tǒng)。昌都卡若遺址靠近瀾滄江,至今魚產豐富,卻未在遺址中發(fā)現(xiàn)釣鉤、魚標、網墜等漁獵工具,也未發(fā)現(xiàn)魚骨。這一現(xiàn)象是耐人尋味的。因此,考古專家們推測,卡若居民們(即藏東藏族的遠古先民們)當時就有以魚作為“禁忌食物”(Taboo Food)的習慣,不食魚的觀念和習俗在佛教傳入后進一步得到強化,以致藏東居民至今普遍不食魚。
然后,雅魯藏布江流域同藏東三江流域的情況卻大為不同。雅魯藏布江最大支流拉薩河流域的曲貢新石器時代遺址發(fā)現(xiàn)了民們從事漁獵生產的網墜,還有魚骨。雅魯藏布江的又一支流尼洋河流域與雅魯藏布江交匯處的居木遺址、云星遺址、紅光和加拉馬等遺址和采集點均發(fā)現(xiàn)了捕魚的網墜,如居木遺址采集到網墜3件。網墜“皆用扁平礫石加工而成。分兩式,一式將扁平礫石側打成兩缺口;另一式將扁平礫石四周打成四個缺口。”這一現(xiàn)象說明,西藏腹心地區(qū)雅魯藏布江流域廣闊范圍內的藏族先民曾從事漁獵生產活動,普遍存在食魚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