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教育思想的有關論文
盧梭教育思想的有關論文
盧梭對教育的態(tài)度與畢生追求平等、自由的主張保持一致,盡管受到其所處歷史階段的限制,但是他對人類教育事業(yè)的啟示作用經(jīng)久不衰。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推薦的盧梭教育思想的有關論文,希望大家喜歡!
盧梭教育思想的有關論文篇一
《論盧梭的自然主義教育思想》
[摘要]本文論述了盧梭的自然主義教育思想,提出了關于盧梭自然主義教育思想的幾點思考,認為盧梭是一位徹底的自然主義者。
[關鍵詞]盧梭 自然主義 教學思想
盧梭是18世紀法國啟蒙運動的代表人物,是杰出的哲學家、思想家、教育家,其所著的教育名著《愛彌兒》,系統(tǒng)地闡述了自然主義教育理論,倡導自由,鼓勵人們從封建專制的壓迫和奴役下解放出來,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一、盧梭的自然主義的教育目的
盧梭被稱為“浪漫主義運動之父”,提出了“回歸自然”的口號,希望人按生命天性自然的生活、生長。盧梭是性善論的代表,其在?愛彌兒?中說:“出自造物主之手的東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變壞了。”在他看來,兒童之所以乖張任性,不是自然造成的,而是教育的不良造成的。盧梭秉承天性的自然哲學觀,認為教育的任務應該是使兒童“歸于自然”,棄惡揚善,恢復其天性,即教育要“以天性為師,而不是以人為師”,人要成為“天性所造成的人,而不是人所造成的人”。
盧梭自然教育思想的核心是強調對兒童進行教育,遵循自然的要求,順應自然的本性,所以盧梭的教育目的是培養(yǎng)“自然人”,即身心和諧發(fā)展的人。盧梭的“歸于自然”的原則落實到教育目的上,便要求教育培養(yǎng)自然人,其主要特征是具有獨立自主性,天性能得到自由充分的發(fā)展。這種人能夠把自己的自然感情放在第一位,過一種富有人性與符合心性的率性的生活。盧梭在《愛彌兒》中對自然人是這樣描述的:“從我的門下出去,他既不是文官,也不是武人,也不是僧侶,他首先是一個人。一個人應該怎樣做人,他就知道怎樣做人,他在緊要關頭,不管對誰,都能盡到做人的本分。”盧梭認為,封建教育只會把兒童培養(yǎng)成為小霸王或小奴隸,或專橫、殘忍的,或順從、怯懦的,而只有順應兒童特性的教育才能培養(yǎng)出自然人,這種教育才是理想的教育。盧梭認為,在現(xiàn)實社會中,確切地說在統(tǒng)治階級或者是上流社會中,是無法實現(xiàn)這一理想的。因此他提出,當兒童一出生,就應該把他們放到遠離城市的鄉(xiāng)村中去實施自然教育,讓孩子在自然的懷抱中接受教育。盧梭自然主義教育思想的核心是:強調順應兒童的自然本性進行教育,他要求在教育中尊重兒童的主動地位,使兒童在教育中的被動地位轉變?yōu)橹鲃拥匚?,教師要多給兒童以自由,尊重兒童的天性,使兒童成為教育上的主人。
二、對盧梭自然主義教育思想的認識
在教育史上,盧梭一直被認為是自然主義者。但有人認為,盧梭的自然主義主張是不徹底的,具有威權主義的痕跡,這明顯地表現(xiàn)在他的著作《愛彌兒》一書中。盧梭是愛彌兒的導師,其為愛彌兒設定了教育的目的、原則、方法、場所、程序和結果,并為其選擇了職業(yè)和配偶,決定何時將其送入社會,因此他對愛彌兒干預太多,已經(jīng)背離了自然主義教育的本質。認為盧梭威權教育的思想根源在于其政治目的:要求在契約的基礎上建立政府,在執(zhí)行公意時理應具有絕對的權威,公民必須予以服從,所以認為盧梭實際上是一威權主義者。
盧梭是一真正的自然主義者,此觀點在《愛彌兒》中表現(xiàn)的淋漓盡致。盧梭所的自然教育是面向人本身,主張尊重兒童的天性、身心發(fā)展的特點和自然規(guī)律,還主張人遵從自然規(guī)律,從自然當中學習。只要提及教育,就避免不了談到教育的主體與客體,施教者作為教育的主體,在遵循教育原則、教育理念的指導下,勢必會對受教育者加以指導,對其行為進行干預,但是干預并不意味著威權或強加,也不代表著不遵循自然規(guī)律。有學者指出:“教學就是有指導的學”,這就顯示出了教師在學生學習過程中對學生學習行為的調節(jié)、指導和干預。“教育意味著干預,干預因其交往的不對等性,無論怎樣修飾,對受教育者來說都不是自然的。”但只要教育具有關懷行、建設性和策略性,干預就是有價值的,就有了教育性。而且,這種教育方式不正是遵從學生自然規(guī)律的基礎上,尊重兒童的中心地位、承認兒童主體地位的體現(xiàn),也與當下所倡導的教師的主導地位和學生主體地位的和諧的新型師生關系不謀而合。
盧梭在其《愛彌兒》中,設定了一個他為之滿意和意欲培養(yǎng)的學生,用自己所推崇的教育方法加以指導,正是這樣的安排,盧梭才能實施自然主義教育原則使他培養(yǎng)“新人”的目的得以實現(xiàn)。盧梭的教育目的能否實現(xiàn),是否是一“烏托邦”,關于這個問題應與其政治目的相聯(lián)系。盧梭不僅僅是一教育家,其更多的是一政治家和思想家,其著作《社會契約論》,倡導建立一種建立在民主公平基礎上的共同體,而這種共同體的每個人都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導之下,要建立這樣的一種共同體,勢必要培養(yǎng)一種擁護和支持此共同體的公民,而這就需要有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作支撐,隨之產(chǎn)生了自然教育,《愛彌兒》應運而生。筆者認為,盧梭的愛彌兒是他在《社會契約論》中“公民”的具體化,他要的正是要培養(yǎng)無數(shù)個這樣的公民,來沖破當時封建社會的牢籠,建立一民主、自由、平等的社會。
也有觀點認為盧梭是“消極教育”的代表,他主張“歸于自然”和“自然后果法”,盧梭認為城市的喧囂、浮華不利于愛彌兒的成長,所以將其放在鄉(xiāng)村進行教育,在大自然中學習,將其培養(yǎng)成真正的自然人。所以有人認為盧梭太消極了,他沒有將愛彌兒自身融入社會中,愛彌兒就感受不到真正的社會狀況,一個連社會都不了解的人,又怎么會適應社會呢?他們認為盧梭的教育只適合活在“當下”,而不適合活在活生生的社會中,這樣培養(yǎng)出來的學生只會在社會中處處碰壁。但盧梭的教育是指向于未來的,他力求培養(yǎng)資產(chǎn)階級理性王國的“新人”,這是他的教育目的,而此目的正是指向建立最終的理性王國。只能說盧梭最終的教育目的是建立在當下教育的基礎上。至于“自然后果法”,盧梭主張對兒童自己造成的錯誤,不要急于去彌補,而要讓兒童自己接受自然的懲罰,其承受痛苦的過程,也就是其接受自然教育的過程。當然,對兒童的錯誤先置之不理,稍后再適當干預,這其中當然不乏人強加的自然法則,是建立在人之作用的基礎上。但是,建立在適度基礎上的人為干預,兒童自身得到知識的能力便會增強,主體地位也會體現(xiàn)出來。
盧梭的自然主義教育,從人本身出發(fā),主張尊重兒童的天性特點和自然發(fā)展的規(guī)律,其思想蘊含了教育教學心理化的萌芽。盧梭主張的德育、智育、體育教育,對我國的素質教育和和諧教育的發(fā)展提供了借鑒和寶貴的理論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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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單位:山西大學 山西太原)
盧梭教育思想的有關論文篇二
《盧梭教育思想的內涵》
摘 要:愛彌爾誕生兩百多年以來,有關盧梭教育思想的討論從未停止過。盧梭崇尚自然的教育思想,賦予主人公愛彌爾幸福的童年、健康的體魄、健全的人格等為人欣羨的人生財富。他對教育的態(tài)度與畢生追求平等、自由的主張保持一致,盡管受到其所處歷史階段的限制,對一些問題的考慮存在缺陷或不符合現(xiàn)代社會的發(fā)展需求,但是他對人類教育事業(yè)的啟示作用經(jīng)久不衰。呼喚愛彌爾,期待最好的教育。
關鍵詞:教育目的;現(xiàn)實意義;歷史局限
中圖分類號:G40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6.73 文章編號:1672-3309(2013)06-171-02
作為十八世紀法國最杰出的啟蒙思想家,盧梭深切地體會到封建制度的日益腐朽,由第一、二等級的僧侶和貴族統(tǒng)治的森嚴的等級制度嚴重阻礙資產(chǎn)階級的蓬勃發(fā)展,他呼喚人的自由、平等,重視人的本性、價值,主張教育應當重視兒童的主體地位和天性、符合自然的生長規(guī)律?!稅蹚洜枴放c柏拉圖的《理想國》一并被認為是兩部最有價值的教育著作。作者在書中所描繪的烏托邦式的教育充滿誘惑,愛彌爾在其中成長為一個氣質清新、心地自由而無雜念、適應能力強的健康形象。呼喚這樣的愛彌爾,呼喚所有的兒童能像書中描述的那樣得到順應自然生長規(guī)律的、自由的教育。
一、盧梭教育思想的內涵
(一)依據(jù)生長的自然規(guī)律劃分的四個教育階段
由于相信來自于上帝之手創(chuàng)造的人都是原本善良的,因此對兒童的教育應當順應人性善的天性,依據(jù)自然規(guī)律對兒童進行教育。教育應當配合孩子天性的發(fā)展,符合其發(fā)展情況,在兒童成長的每個階段,針對其不同的成長需求給予相適應的教育,不可逾越每個教育階段,揠苗助長只會破壞孩子的成長軌跡,應當把握好教育的時機,欲速則不達。這種教育理念對當下的家長望子成龍、急于求成、使孩子超越特定發(fā)展階段的存在誤區(qū)的教育觀念具有重大的指導價值和意義。
盧梭將教育劃分為四個階段,分別是幼兒期、兒童期、少年期和青年期。第一階段的幼兒期從出生到2歲之間,此時的幼兒最為柔弱,生長力旺盛,只能用哭喊的方式表達各種需求,任何的傷害都可能使其生命和健康處于嚴重的危險之中。第二階段的兒童期從2-12歲,兒童階段的孩子只記得事物的聲音、形狀、感覺,卻沒有對事物有確切的觀念和認識,不懂得事物彼此之間的關系,獲得的全部知識還屬于感覺領域,還未進入理解的范圍。因此,盧梭主張此階段的教育以感覺教育為主要內容。第三個階段為少年期,自12-15歲,被認為是能力增長的速度超過自身需要的階段,在上一個階段感覺能力發(fā)展的基礎上,開始發(fā)展理性。最后一個階段從16-20歲為青年期,這是青年人情欲發(fā)動并開始意識到社會關系的時期,漸漸產(chǎn)生道德意識,用與別人之間的關系來研究、認識、了解自己。因此,青年期應以道德教育和宗教教育為主。
(二)教育應順應孩子成長的自然規(guī)律
順應人本身的自然發(fā)展規(guī)律,不能逾越成長階段使孩子達到不合理、超出其能力范圍的教育目標,否則將嚴重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盧梭認為,大自然希望我們的兒童在成年以前像兒童的樣子,如果不按照秩序教育孩子,將會造成“早熟的果實”,既不豐富也不甜美,還會很快腐爛。高速發(fā)展的現(xiàn)代社會極大地豐富了人們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人類創(chuàng)造的科學技術日新月異,新技術帶來的機遇與挑戰(zhàn)刺激著生活在其中的每一個個體,時間的價值被肆意放大,人們被時間綁架,迷失在繁忙的工作中,浮躁的氣氛格外盛行。對于孩子的教育問題,家長們急功近利,不將兒童視為兒童,以為孩子未來負責的借口剝奪孩子的權力、抹殺孩子的快樂,形式則多種多樣,報補習班、請家教、學樂器、學舞蹈等等。總之,怕孩子輸在起跑線上,任何犧牲都在所不惜。
把兒童當做兒童對待,就是使兒童在特定的成長階段,按照自然的成長規(guī)律,給予其充分的自由,保證兒童做人的基本權利,順其自然地健康成長。具體而言,就是不能用大人的思維代替兒童的思維,以成人的標準衡量兒童的想法和行為,把兒童當成年人看待,揠苗助長注定失敗。兒童不是學習、考試的機器,用愛和關懷呵護他們,必要時使其接受適度的挫折教育,以首先培養(yǎng)一個完整、健全的人為目標,像愛彌爾一樣,“身體強壯,心靈手巧,性情溫和,喜愛勞動,為人又耐心又頑強,充滿了勇氣……他不擾亂別人的安寧,因而可按大自然所能允許的范圍生活得盡量的滿意、快樂和自由。”
(三)重視教育環(huán)境對教育實效的作用
教育環(huán)境對教育目的的實現(xiàn)和教育的實效具有重大影響。橘生淮南則為橘,橘生淮北則為枳,環(huán)境對人的影響力無可厚非,就不難理解孟母三遷的良苦用心。對于教育環(huán)境問題,盧梭認為單純、不被世事紛擾的環(huán)境更適合兒童的教育。因此,他為年幼的愛彌爾選擇民風淳樸、接近大自然的農(nóng)村,讓他在大自然中學習本領、長大成人。
1、對盧梭有關教育環(huán)境的誤解。有學者批判盧梭將良好的教育環(huán)境限定為農(nóng)村,認為對當下的教育環(huán)境來說不現(xiàn)實,很難實現(xiàn)。對于該問題,應當了解盧梭選擇教育環(huán)境的深層含義。他認為最好的教育是自然教育,教育要順應人的天性,通過身體力行獲得的知識要好于書本、教師口授的間接經(jīng)驗,因此教育環(huán)境要保障兒童的安全、不受社會世俗等不良因素的干擾。如果能保障單純、安全、健康的教育環(huán)境,又何必在乎在哪里呢?
2、家庭環(huán)境對教育的影響。家庭環(huán)境是孩子成長的首要環(huán)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被親情包裹的家庭環(huán)境對兒童的成長至關重要,孩子們在這里體會親情、愛與關懷。幸福的家庭是每個社會個體重要的情感依托、歸屬和奮斗的動力,和諧、幸福的家庭氛圍是孩子健康成長、培養(yǎng)健全心智和情感的重要因素。在家庭中,每個家庭成員扮演不同的角色、承擔不同的任務,彼此之間產(chǎn)生不同的關系,對孩子認識社會、豐富情感、促進與人交流的能力起著最基礎、最關鍵的作用?,F(xiàn)代家庭規(guī)模由原來的四世同堂逐漸轉變?yōu)槿谥遥彝コ蓡T數(shù)量減少,家庭關系相對簡單,獨生子女備受家長的呵護,家庭教育中溺愛孩子的現(xiàn)象發(fā)生率較高,導致孩子習慣于被呵護、被愛、被原諒,卻很難給予他人同樣的對待。自私自利、以自我為中心、做事不計后果等弊端導致家庭教育的部分失敗,孩子在社會生活中不能正確處理與他人之間的關系,與他人的相處存在極大障礙。
3、學校環(huán)境對教育的作用。學校環(huán)境是孩子在成長中認識接觸社會、擴大人際交往范圍的第一個場所,因此學校環(huán)境對教育發(fā)揮著重要作用。學校環(huán)境比較單純,人際關系較為簡單,學生需要處理好師生關系、同學關系。作為學校,應當為學生提供安全的學習環(huán)境,在此基礎上,提供適應學生學習知識、增長智慧、提高學習技能的教育資源。同時,教師對學生具有重要的引導作用,規(guī)范教師的選任體系,明確教育目的并保證教師盡職盡責,關心、關愛學生。學校的教育職責是全社會尤其是政府對教育態(tài)度的集中體現(xiàn),孩子的教育問題關乎一個國家、民族的未來,學校的教育問題是社會的重大問題。
二、《愛彌爾》教育思想的缺陷
當既有的制度阻礙社會的發(fā)展,社會需要變革時,教育制度改革就成為一種必然趨勢。盧梭所處的時代正是法國思想啟蒙運動時期,作為啟蒙思想家,他極力反對封建制度中由僧侶和貴族統(tǒng)治的森嚴的等級制度,這種制度嚴重阻礙了資產(chǎn)階級的蓬勃發(fā)展。在教育方面,盧梭反對人性惡的主張,反對壓抑、糾正、改造兒童天性的思想,反對將兒童視為教育的對象而非主體,他呼喚人的自由、平等,重視人的本性、價值,主張教育應當重視兒童的主體地位和天性,認為對兒童的教育應當符合自然的生長規(guī)律和在不同生長階段的教育需求。盡管如此,進步的思想仍然不能擺脫特定歷史階段和個人認識的限制,帶有不可避免的缺陷。
首先,對于成長的四階段劃分過于絕對,缺乏科學依據(jù)。盧梭將受教育時期依據(jù)年齡嚴格劃分為四個階段,分別為幼兒期(出生至2歲)、兒童期(2歲至12歲)、少年期(12歲至15歲)和青年期(16歲至20歲)。這種分法簡單易懂,為論述帶來方便,重視人的共性,但是忽視了個體差異。對于不同性別、遺傳因素、家庭和社會環(huán)境、不同經(jīng)歷的孩子來說,這種只憑借年齡階段決定教育需求的分法過于簡單粗暴,其價值也大打折扣。另外,按照這種年齡階段對幼兒、兒童、少年和青年的界定和劃分并無明確的科學依據(jù),與現(xiàn)代的劃分方法不一致,所以該劃分的科學性受到嚴重質疑。其次,盧梭對女子教育的觀點與現(xiàn)代社會男女平等、保護女性權利的觀念大相徑庭。受所處歷史階段、社會現(xiàn)狀和個人認識的限制,盧梭具有根深蒂固的西方男權中心主義思想,對女性存在種種偏見。在他看來,男尊女卑出于自然,是上帝的安排。他主張女人要依附于男人,處于從屬地位,女子教育的目的是培養(yǎng)賢妻良母,通過照顧丈夫得到丈夫的尊重。這種思想具有重大缺陷,他把針對的少量人群的問題擴大為所有女性,對象界定的不準確導致書中有關女子教育的思想備受指責。最后,盧梭的自然教育思想忽視了人類文化傳統(tǒng)在教育中的作用。
由于歷史階段和個人認識的局限,盡管《愛彌爾》存在諸多與現(xiàn)實不符的狀況,但是盧梭主張兒童是教育主體、尊重兒童權利、崇尚自然教育等教育思想仍然具有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對當代的教育制度改革和有關最好的教育的討論具有借鑒和指導價值。呼喚愛彌爾,因為孩子們的現(xiàn)在關乎我們的未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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