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畢業(yè)論文
法律案例畢業(yè)論文
法律案例是案例中的一類,它是通過對案情以及案情特征的具體記述,形象、生動、具體地對有關法律條文進行例證式解說或供司法人員和法學研究者們研究、認識。下文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法律案例畢業(yè)論文的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法律案例畢業(yè)論文篇1
淺析法律英語教學中的案例教學法
摘 要:從我國法律英語的教學現(xiàn)狀得出案例教學的必要性,并討論了案例教學法的基本概念和特點、師資隊伍、案例教材教學參考資料、學生等幾個方面。對如何較好地運用案例教學法組織法律英語教學展開探討,提出了具體建議。
關鍵詞:案例教學法;法律英語;專門用途英語 法律英語(legal English)作為專門用途英語(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的一種,雖然是隸屬于英語的一個分支,卻又有著其特殊性。在英美法學界,法律英語通常被稱為法律語言(Legal Language, Language of Law或Legal-ese),主要是指普通法國家的法官、律師或法學研究者所使用的習慣語言和專業(yè)語言。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講,法律英語就是法律工作者們在特定語境下所使用的一種工作語言。在目前全球化的世界中,我國國際間交流與合作日益增多,涉外法務活動空前頻繁,對能夠熟練掌握并應用法律英語這一特殊工作語言的法律從業(yè)者之需求亦越來越大。
一、法律英語教學現(xiàn)狀
為適應形勢的需要,全國除了多所政法院系在法學本科生、研究生等不同層次開設法律英語課程外,外交、國際貿易、國際金融、國際政治等專業(yè)也相繼開設了法律英語課程,有的院校還利用自身優(yōu)勢開設了法律英語專業(yè),使法律英語教學趨向系統(tǒng)化、專業(yè)化。根據教學對象的不同,可以將其分為兩大類:一是面向法律專業(yè)學生開設的法律英語課程;二是面向英語專業(yè)的學生開設的法律英語課程。前者則是培養(yǎng)專門的法律英語人才;后者以外語學習為主,并學習一些法律課程和一門法律英語課程。
然而,當前法律英語教學的整體狀況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教學目標和定位不明確,師資力量薄弱,教材及教學參考資料匱乏,教學方法單一陳舊等等。針對以上情況,本文將就如何較好地運用案例教學法組織法律英語教學展開探討。
一般而言,設置“法律英語”這門課程的主要目的在于培養(yǎng)學生運用英語直接閱讀、理解英美國家法律知識的能力。故,在某種程度上,“法律英語”是一門類似于“英美法導論”的課程。然而,由于英美是判例法國家,在法律發(fā)展各個時期的一些著名的判例理所當然地成為英美國家法律教材的主要內容。例如,美國憲法上的馬伯里訴麥迪遜案、刑事訴訟法上的米蘭達訴亞利桑那州案、民權法上的布郎訴教育委員會案,等等。因此,在我國法律英語教學中,借鑒英美法系國家法學院采用的最主要的教學方法――“案例教學法”(Case Method),十分必要。
二、法律英語案例教學
“案例教學法”(Case Method)由哈佛法學院前院長克里斯托弗・哥倫布・郎得爾于1870年前后最早使用于哈佛大學的法學教育之中。隨著ESP(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s)教學理論的發(fā)展,案例教學已成為當前我國法律英語教學改革重點研究的對象。
案例教學是指導學生以具體的案例為范本,采用整體閱讀法,其重點是培養(yǎng)和訓練學生的學習能力,改變單純的語言知識傳授,目的在于引導學生綜合運用各種語言的知識,積極參加相關的課堂語言實踐教學活動,使學生在實際語言環(huán)境中積極思考、自覺參與、了解相關法律事物,獲取更多的知識,并激發(fā)學生的學習興趣、培養(yǎng)信心,逐步發(fā)展學生實際運用語言的綜合技能。案例教學法是一種能夠科學地將語言的學習規(guī)律與英美法律的學習有機地結合起來的教學模式,該模式既尊重了外語教學的特點,也兼顧了法律英語的獨特性。在教學中,教師不僅僅是知識的傳授者,同時也是課堂活動的設計者、組織者和參與者。
1.案例教學的主要特點
首先,案例教學不同于傳統(tǒng)的課堂講授,它更重視學生的參與過程。學生在案例分析中由被動聽課的過程轉變?yōu)榉e極思索、主動實踐的過程,充分表現(xiàn)自己。重點是鍛煉學生的思維方法,舉一反三,使學生各方面的能力都能得到提高,如獨立思考能力、表達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
其次,它是一座很好的溝通理論與實踐的橋梁。通過典型案例,學生把法律學科的理論知識真正地應用到實際生活中,不但加強了學生對理論知識的理解與應用,還在一定的語境條件下無形中鍛煉了實際運用語言的能力。因此,案例教學法是符合法律英語的ESP性質和要求的教學方法―――圍繞法律學英語,圍繞英語學法律。
第三,案例教學法還促進了教學改革的深入開展。它突破了原有的以老師講授為主,以學生聽、記為輔的“填鴨式”教學模式,有助于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改進教學質量。
2.案例教學法的采用
案例教學法主要是通過實際的案例分析討論來理解法律理論和原則的語言特色,其目標是提高語言綜合能力。將案例教學法運用于法律英語教學,教師應該以組織課堂教學為主,學生是整個課堂的中心。教師事先向學生布置典型案例,學生在課前進行大量的查取資料、預習準備;課堂中在教師指導下,由老師或者學生們之間提出問題,學生圍繞主題發(fā)表自己的看法,各抒己見,甚至采取辯論的方式,探討并得出一定結論;最后由老師從理論上、具體法律規(guī)定上對學生的各種觀點進行點評,做出小結。
案例教學法的重點是培養(yǎng)和訓練學生的學習能力,而不應該是單純的語言知識傳授;其目的不僅在于得出某一項法律理念或法律原則,更重要的是,要讓學習者學會如何用精確恰當?shù)姆烧Z言去感受獲得這些法律知識的過程。這也就要求學生通過解讀有關司法制度、法律規(guī)范、法律習慣及法律文書的英文文獻,來學習了解法律英語獨具特色的詞匯、句法和結構模式以及文體風格。
3.案例的選取
法律英語是專門用途英語的一種,作為法律英語的教材,決不能只是純文本的案例分析。從文體來講,應包括法律條文、法律著作、法庭審理與辯護、司法文書寫作以及個案分析等;從內容與結構來講,應依次包括法律英語語言特點的分析及法律英語的翻譯技巧、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的比較、英美律師業(yè)介紹、英美主要部門法、國際經濟貿易的相關法律以及中國主要的法律規(guī)范等等。
采用案例教學法,教師要廣泛地查找閱讀案例,做好充分備課。另一方面,學生在課前需要進行大量的閱讀資料、預習準備。這些均須有大量的案例教材及教學參考資料為前提。
目前出現(xiàn)的法律英語教材及教學參考資料無論在質量還是數(shù)量上都不能滿足日新月異的形勢需要。在質量上,教材要把法理的理性與案例的客觀性有機結合起來,包括需要預先掌握的背景知識和技能,提供分析思路、分析方法與基本結論及案例點評。教師要認準那些目標明確,方法得當而形成的案例,可以根據講授內容的需要將諸多案例進行組合等方面的加工,使之更加典型化。在數(shù)量上,各大院系應當建立比較完善和系統(tǒng)的資料室,或者擁有可觀的數(shù)量的藏書量的圖書館。
4.師資培養(yǎng)
法律英語的案例教學法對教師的知識結構、教學水平及責任心要求都相當高。教師不但要英語語言功底扎實,還要有廣博的法律知識,特別是英美國家的法律知識。同時,還要求教師熟悉法律專業(yè)英語的課程特點,具有豐富的教學與實踐經驗,并將理論與實踐融會貫通。教師要根據社會發(fā)展的需要不斷地更新教學內容,補充教案,還要能敏銳地洞察現(xiàn)實中的問題,不斷從現(xiàn)實生活中提煉加工出適宜教學的案例來。
客觀地說,我國目前從事法律英語教學的教師總體上還不能完全適應市場對教學的現(xiàn)實要求。因此。筆者認為,相關部門應投入力量加強法律英語的師資培訓,或將現(xiàn)有的法學專業(yè)教師派送出國進修,提高他們的法律英語運用能力;或是直接聘請外籍專家、專業(yè)教師參與法律英語教學工作;各學校不能各自為政,應互相交流與學習,信息共享,可以通過開辦假期培訓班或研討會等形式,共同促進全國法律英語師資力量的提升。總而言之,我們應努力建設穩(wěn)定一支高水平的富有戰(zhàn)斗力的師資隊伍,以求順利實現(xiàn)教學目標,保證教學效果。
5.學生的參與
作為教學的對象、課堂的中心,學生的知識結構和實際英語水平也制約著教學方法的運用。學生需要在課前大量的查取資料,做好預習準備工作;在課堂案例分析中積極思索提出問題,圍繞主題發(fā)看法,甚至辯論并得出一定結論。這就要求他們具備相當?shù)膶W習自主性、獨立思考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因此,完全采用新的方法可能只有少數(shù)“精英類”學生的能力得到充分的鍛煉和展示,或者容易被簡單化,效率低下。在必要時,老師應該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做出適當調整,融合案例教學和傳統(tǒng)教學,取長補短,配合網絡技術和多媒體手段,使課堂生動活潑,富于創(chuàng)造性。
盡管案例教學法在法律英語教學中還存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但由于案例教學法符合法律英語的ESP性質和要求,是一種具有啟發(fā)性、實踐性的教學方法,必然會越來越多地得到大力推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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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法兵.法律服務國際化背景下“法律英語”教學模式探討[J]中國電力教育,2010,(12)
法律案例畢業(yè)論文篇2
法律課中如何運用案例教學
摘要: 法律課運用案例教學,要為教材的知識點服務,并使學生樂于接收,且能給學生啟發(fā)。在案例教學過程中,要讓學生主動去搜集案例,讓學生來講解案例,鍛煉學生理論聯(lián)系實際的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運用影視錄像這種現(xiàn)代教學工具是上好法律課的重要輔助手段。在布置課余作業(yè)時可適當增加學生自編案例,培養(yǎng)學生觀察力和想象力,提高學生寫作能力。只要從實際出發(fā),符合教學規(guī)律,各種教學方法都可以運用來提高教學的效率。
關鍵詞: 法律課 案例教學 教學效果
法律課是貼近社會生活的具有社會實踐意義的課程,它與社會現(xiàn)實聯(lián)系非常密切。因此在課堂教學中運用案例教學能起到其它教學方法無可替代的作用。一個真實的案例,特別是學生在報刊雜志上讀到的,或在社會上有很大反響的重要案例,給學生的啟發(fā)遠比教師空洞的理論說教有更大的說服力。那么如何適當?shù)卦诜烧n中運用好案例教學?這可以說是一門教學藝術,運用恰到好處時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筆者在教學實踐中進行了以下幾個方面的探索。
一、精心準備案例為法律知識服務
選編好案例是順利實現(xiàn)案例教學的基礎。案例教學不是課堂教學的最終目的,而是用于揭示法律原理,啟迪學生的思維,引導學生掌握知識點,培養(yǎng)學生自主學習,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所以選用的案例不在多,而在于“精”。教師只有在對案例作用和地位準確認識的基礎上,充分研究教材內容,掌握學生的特點,廣泛關注社會實踐、時事、政治、社會熱點問題,才能選編出最新最適合學生特點的案例。同時,為實現(xiàn)有效的課堂“互動”,在法律基礎知識的教學案例選擇上,一定要遵循學生的心理特點和認知規(guī)律,選擇一些關注學生的心理世界、生動有趣、貼近學生生活實際,且和書本知識點相通融的教學案例,讓學生充分參與教學活動,使其在自主的探索中去理解教材中的知識點、原理。否則“隔靴搔癢,難辨虛實”,不僅沒有說服力,而且會削弱教學實效。
如:在講第一章憲法中規(guī)定和保障基本人權中的“人身自由權”時,分析一個案例:《“小偷”的人權》。案例講述了一個在建筑工地被抓住的偷建筑材料的小偷被捆在柱子上暴打一頓的事情。首先請學生討論發(fā)言:“抓住小偷可以打嗎?”以此為教學的切入點,然后設問:“小偷的人身權受到損害時有請求法律保護的權利嗎?”學生經過思考后,得出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一位學生表達了這樣一種觀點:小偷偷東西有錯在先,應狠狠地教訓一頓,滅滅小偷的囂張氣焰。這位學生說,他所住的住宅小區(qū)的車棚被撬,失竊2輛電動車,連小區(qū)保安也無能為力。這位學生說應給予小偷重刑,在他臉上刻字,叫他永遠不能再去偷東西。這位學生的發(fā)言剛落,就遭到大部分同學的反對,大多數(shù)學生認為小偷也享受憲法規(guī)定的人身自由權,抓住小偷也不能隨便打他,更不能在臉上刻字,只能扭送公安機關處理。作為普通公民沒有任何權利隨便處罰小偷。接著我講述了案例中的戲劇性變化:小偷被民工打成重傷,警察接到110報警,及時趕到工地解救小偷,馬上送到醫(yī)院搶救,而打小偷的3個民工反被刑事拘留。我因勢利導,告訴學生任何公民須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才能逮捕。這充分表明我國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得到充分的保障。
又如:講授第二章民法,債權及其種類時,恰逢轟動全國的許霆案公開審理,由于媒體、社會對此案的關注,在學生中也有很大的反響,不少學生表示,許霆案近期已經成為他們在課堂上討論的案例。許霆在自動取款機發(fā)生異常的情況下使用本人銀行卡指令超出余額取款項,他明知自己卡內只有170多元,第一次取款1000元,在發(fā)現(xiàn)自動取款機能夠超出余額取款且不能如實扣賬的情況下,連續(xù)、主動170次指令取款,時間前全長達3個多小時,取款173826元。根據具體案情,我給學生們出題討論:“許霆的行為構成什么罪?”學生們在討論中有三類意見。
第一種意見是許霆的行為是不當?shù)美+@得不少學生的贊同。學生推選的代表發(fā)言,他認為,不當?shù)美菦]有法律或合同的根據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損失的事實。許霆第一次取款1000元,其賬戶實際僅扣款1元,是在取款時因自動取款機出現(xiàn)異常,無意中提取的,符合民法上的不當?shù)美?,許霆多占銀行的999元,銀行可以通過民事途徑要求其返還,因此許霆不構成犯罪。
持第二種意見的個別學生認為:許霆犯侵占他人財產罪,在銀行自動取款機出差錯的情況下,許霆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侵占放在自動取款機的財物,已構成犯罪,該受刑法處罰。
第三種意見認為,許霆的行為構成盜竊罪。盜竊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或竊取數(shù)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許霆利用銀行自動柜臺機程序升級出錯之機,多次惡意取款,自認為銀行工作人員不會當場發(fā)覺,柜員機旁的監(jiān)控錄像只是銀行的一種防范手段,并不影響許霆行為的秘密性特征。所以對許霆應以盜竊罪處罰。
我在課堂上歸納了三種意見。然后對不當?shù)美?、侵占他人財物罪和盜竊罪特征進行分析,再根據許霆行為的特征和性質,告訴大家,許霆在第一次取款并查詢了賬戶余額后,已意識到銀行自動柜員機出現(xiàn)異常,這時他的行為已構成不當?shù)美?,但他以非法侵占銀行資金為目的,再次取款,這已經是一種惡意侵占他人財產權益的行為,而且連續(xù)取款達17萬之多,達到了嚴重社會危害程度,觸犯了刑事法律,就構成了犯罪,應受到法律的嚴懲。通過討論學生們都清醒地認識到,在社會生活中碰巧遇到那種似乎是唾手可得的不法利益,一定要堅守自己的道德底線,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則就會滑到犯罪的深淵。
綜上所述,案例應為揭示法律原理服務,以使學生能透徹理解法律知識點、原理為原則。這就要求教師在選擇案例前吃透教材中的知識點、原理,根據需要選用或有針對性地處理教材中的案例,要求教師熟悉時事政治,熟悉社會熱點問題。研究職高學生的愛好,編出最合理、最精彩的案例。在選取案例時還有一個數(shù)量的選擇,就是根據教學內容的難易,課堂課量大小來確定每節(jié)課中所使用案例的數(shù)量。
二、師生互動,案例由學生來講述
通常情況下,上法律課總是教師搜集案例,講述案例,提出問題,讓學生討論分析,然后教師歸納總結得出結論。如果一直采取這樣的形式,就會使學生逐漸感到厭煩。如果在上課的過程中,讓學生也來講述案例,學生就會感到新鮮,更能調動學生的積極性。當然上課前就要以作業(yè)形式布置下去,引導學生主動去尋找案例,學生有了學習任務就會去觀察去留意現(xiàn)實生活中的一些事件,從報紙雜志、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中搜索案例。這樣既能增強學生對生活的洞察力,也能鍛煉學生搜集材料的能力,讓學生將所學的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在講述案例時也能鍛煉學生在大庭廣眾前說話的膽量與語言表達的能力。
職高學生在初中時課堂上發(fā)言機會比較少,自己也感到矮人一頭,不敢舉手發(fā)言,生怕說錯了被同學嘲笑,于是我就按學號點名要求他們每個人發(fā)言講案例并記入學期考核分,每當學生發(fā)言完畢總給他們鼓勵和表揚,這樣講案例的學生越來越多,而且出現(xiàn)爭著發(fā)言的局面。如在講完民法第四節(jié)中承擔民事責任的原則后,我請學生回答在他們的生活中有沒有發(fā)生過因民事責任不明確而引起的民事責任。
有個學生當堂講述了他家發(fā)生過的一件事情:去年他家新購置了一套住房,裝修快完畢的時候,樓上一戶人家在裝修時候把水管弄破了,臟水流到了他們家,把粉刷一新的墻壁淋得一塌糊涂,地板也進了水了,幸好發(fā)現(xiàn)得早,及時采取措施,用舊衣服、布料等擦干地面水漬,否則近萬元地板全部要報廢。但畢竟損失了2000多元錢。事后家長找到樓上鄰居索賠墻壁粉刷費。樓上鄰居不愿賠償,為此兩家關系鬧得很僵,從此不相來往。講完后,學生就問樓上鄰居應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我請學生們思考后回答,得出結論,樓上鄰居應承擔賠償責任,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可以請小區(qū)物業(yè)管理部門協(xié)商解決。通過讓學生講案例,能讓學生更深刻地認識到學法、知法、用法的重要性,從而激發(fā)學生法律知識的積極性,提高了教學效率。
三、寓教于樂,案例用影像來展播
要上好法律課,教師講案例分析案例、學生舉案例都不可或缺。但利用現(xiàn)代教學工具是上好法律課的重要輔助手段。讓學生觀看錄像中真實案件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曾有位教育學家這樣評價影視教育的優(yōu)點:“影視教育把空洞的說教、正確的廢話、乏味的常談、機械的討論變成學生喜聞樂見的形式,它具有形式的直觀性、表現(xiàn)得生動性、題材的典型性,內容的多樣性等突出優(yōu)點。”影視教育的優(yōu)越性是顯而易見的,在課堂上如果能適當?shù)乩每梢云鸬藉\上添花的效果。目前,學校的教學設施都比較齊全。
各班都配備了電視機,每個辦公室都有電腦并且都接通了互聯(lián)網,為進行影視教學提供了良好的條件。前幾年我市國家安全局和市教育局聯(lián)合在職校進行“國家安全在我心中”的教學。在課堂上學生總認為間諜、特務離我們很遠,看到錄像才知道寧波是東海前哨,是改革開放的熱土,也是臺灣諜報機關重視的地區(qū)之一,間諜無孔不入在刺探我們的軍事、經濟、政治情報,作為青年學生也不能掉以輕心,更不能認為國家安全與我無關。
在我們講到第5章犯罪、刑罰時,我?guī)W生去多媒體室觀看從網上下載的《馬加爵的公開遺書》的法制錄像。馬加爵事件顯然過去很久了,但一經提起每人都記憶猶新。這段錄像展示了馬加爵的一些真實畫面的同時,播放了馬加爵臨刑前的遺書,那上面字字句句都記載著馬加爵辛酸的成長經歷,讓學生看到了原本善良、前途光明的大學生是如何扭曲了其善良的本性,最終走上自我毀滅的道路。在觀看錄像時,學生們都很安靜,在看到馬加爵將要被壓赴刑場時有些學生臉上寫滿了不忍和同情的表情??赐旰螅覇枌W生有何感想時,學生們異口同聲地回答“太可憐了”、“太可惜了”。
接著我給學生們提出了以下幾個問題,讓學生進行思考:一、馬加爵為什么犯罪?二、馬加爵犯了什么罪?受什么樣的刑罰制裁?三、從馬加爵事件中同學們受到什么啟發(fā)?學生們回答得都很好,有的說,馬加爵心理出現(xiàn)了異常時如及時去接受心理治療,悲劇可以避免;也有的說學校里的心理輔導員如及時對他輔導,也許他不會這么殘忍地去殺自己的同學;也有的說馬加爵心理變態(tài),到了社會上也會禍害社會……學生們回答很積極,取得了很好的教學效果。
四、鞏固提高,案例讓學生來編寫
德育教師在布置課外作業(yè)時,往往習慣于照抄教材中的知識點,學生完成作業(yè)很輕松,教師批改作業(yè)很容易,但這種作業(yè)形式過于單調,起不到檢驗學生對知識點掌握理解情況的作用。學生做作業(yè)也沒有起到調動積極性的作用,只知道機械的抄寫課本。
我布置作業(yè)時,要求學生先做課堂作業(yè),再完成學習與訓練中的習題,但由于習題冊中有參考答案,學生只要照抄就行,而法律知識卻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遇到的案情千變萬化,所以還要適當?shù)刈寣W生編寫案例,這樣可以檢驗學生對知識點的掌握情況。考慮到學生除接觸同學外,最多的是父母親戚,編不出好的案例,我就讓學生到報刊雜志上面找,到網絡上找。事實證明,這種作業(yè)形式受到學生歡迎。有的學生還聚在一起上網找案例,互相交流找案例的經驗,比如,我曾布置這樣一條作業(yè):學生結合教材中的知識點,寫出一個符合免除刑事責任的案例,要求緊扣教材中的知識點,事實清楚,過程完整,語言通暢。但職高的學生大部分寫作水平不高,也有的不動腦筋,也不去積極尋找案例,而是信口開河地編寫案例。一個學生寫了這樣一個案例:
一個暴風驟雨的夜晚,我正好被一個響雷驚醒,在閃電的光閃中,忽然發(fā)現(xiàn)一個黑影溜進我的家,他正在亂翻東西,我一躍而起,奮不顧身地撲向小偷,并大聲喊著“抓小偷”,小偷卻兇神惡煞地拔出匕首向我刺來,我一躲閃避過他的刀鋒,轉身一閃到廚房拿起菜刀一刀就把小偷的腦袋砍了下來,我這是正當防衛(wèi),為民除害,還受到政府表彰。
這位學生語言比較夸張,我就把他的案例在班上宣讀,學生們聽后哄堂大笑。這時,我提出問題,這個案例中的“我”要不要對小偷的死負責人呢?是正當防衛(wèi)還是防衛(wèi)過當?就此我把正當防衛(wèi)的內容再給學生解釋,強調一番,讓學生在掌握知識點的情況去編寫案例。
有個學生寫出這樣的案例,引起防衛(wèi)是否過當?shù)臓幷摗?/p>
“一個村婦回娘家探親,在路上遇到一個持刀歹徒,歹徒企圖侮辱村婦,由于歹徒身強體壯,而且此地還是十分偏僻的山區(qū),村婦自知不是歹徒對手,也無法求救。因此,她假意順從就說找個平坦點的地方,當走到一個化糞池旁,該村婦示意歹徒脫衣服,歹徒見其非常配合就放松了警惕。村婦趁歹徒頭被毛衣包住,村婦用力把歹徒推倒在化糞池里,此時正值寒冬,糞池很深,歹徒掙扎著用手攀住糞池邊緣往上爬,村婦就用磚頭砸歹徒的手,不讓歹徒上來,十分鐘后歹徒就淹死在糞池中。”
這位學生寫的這份案例中,村婦的行為是否屬于正當防衛(wèi)成為一個爭議的焦點。大多數(shù)學生認為:村婦將歹徒推下糞池,是符合正當防衛(wèi)的,但村婦將歹徒推下糞池后,歹徒的侵害行為已經結束,此時村婦再用磚頭砸向歹徒的手不讓其上岸導致其淹死,已經是事后加害行為,應該認為是犯罪。
后來這位學生舉出法制日報的結論,審理這件案例的關鍵在于對防衛(wèi)時間如何認定。這個案件發(fā)生的偏僻的山區(qū),村婦將歹徒推入糞池后,歹徒暫時無法威脅村婦的安全,但如果此事村婦停止防衛(wèi)行為,放任其爬出糞池,那么不難想象,歹徒難免會重新加害這個村婦,也就是說,此時加害的危險并沒有結束,不法侵害的威脅并沒有解除。
村婦用磚頭砸歹徒的手阻止其爬上岸實際上是一種自我保護行為,而非出于加害的目的。所以應是正當防衛(wèi)。換個角度說,如果此時發(fā)生在另外一個環(huán)境下,這個村婦能夠找到他人求救,或村婦能迅速逃跑,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婦女依然阻止歹徒上岸,并導致其死亡,就可被認為是防衛(wèi)過當,村婦應對她的后續(xù)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職高的學生能寫出如此過程曲折、分析透徹的典型案例來,相當不簡單,在班級里宣讀這份案例時引起轟動。這位學生受到表揚后,學生們對他刮目相看,通過這樣作業(yè)的形式,能夠起到培養(yǎng)學生的觀察力和想象力的作用,而且?guī)椭鷮W生掌握和理解教材里的知識點。事實證明,這種讓學生去編寫案例的做法很受學生們歡迎,多數(shù)學生千方百計去尋找典型案例。俗話說,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學生們有興趣就會認真去做。
除了以上幾種案例運用形式,我還嘗試過其它形式,比如:在上“國家安全法”時,以情景劇的形式表現(xiàn)案例,由于表演案例需要提前準備,籌備起來難度較大,只在市文藝匯演間運用過,并獲了獎,在課堂教學中還沒有運用過。另外可以運用板報形式宣傳法律知識,用知識競賽形式開展教學。如果條件允許,將多種形式都運用起來,必將更大地激發(fā)學生的學習熱情。
參考文獻:
[1]陳桂明.法律基礎知識.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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