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個人所得稅的碩士論文范文
個人所得稅的監(jiān)管是個人所得稅制度有效實施的基礎,也是防止個人所得稅流失的安全渠道。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個人所得稅的論文,供大家參考。
個人所得稅的論文篇一:《淺析個人所得稅流失》
內容摘要:個人所得稅在現代稅制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肩負著調節(jié)收入差距的重任。然而,目前個人所得稅卻被公眾認為是稅收流失最嚴重的稅種,不僅使財政收入損失巨大,而且還加劇了個人收入分配不公的狀況,破壞了稅收調節(jié)貧富不均的作用,不利于社會經濟持續(xù)、健康和穩(wěn)定的發(fā)展。本文試圖對我國個人所得稅流失問題進行一番探討,希望能找到更好的辦法來解決這一問題。
關鍵詞:個人所得稅;稅收流失;誠信納稅
一、個人所得稅研究的背景與依據
個人所得稅不僅是我國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更肩負著調節(jié)收入差距的重任,國家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的轉移支付功能,讓高收入者多納稅以緩解社會貧富不均,在再分配領域調節(jié)貧富差距,使個人所得稅發(fā)揮著收入“調節(jié)器”和“安全閥”的作用。然而,事實證明,我國個稅在實際執(zhí)行中發(fā)現還存在著許多問題,比如:大量非工薪高收入者甚至是超級富豪逃避了納稅義務;個人所得稅收入總額占國家總稅收收入比重較低;個人所得稅流失規(guī)模大大超過個人所得稅收入的增長速度。
以上例子可以說明:我國目前個人所得稅主要來源于對工資薪金的課征,以工資、薪金取得收入者成了個人所得稅的主要負擔者。相反一些高收入者利用“灰色收入”避稅,致使個人所得稅大量流失。因此,我國稅收流失現象十分嚴重,它不僅已經影響到國家財政收入,而且還會誤導政府經濟決策,造成收入分配的失控,這都會破壞市場經濟秩序,損害國家稅法的權威性與實施效果,不利于社會經濟持續(xù)、健康和穩(wěn)定的發(fā)展。要想使稅收流失為零,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我們要盡量把稅收流失控制在一定的最佳規(guī)模上,使之最小程度地影響國民經濟。因此,加強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治理個稅流失,緩解社會收入分配不公矛盾,既是經濟問題,更是社會問題和政治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二、個人所得稅流失的現狀
個人所得稅流失本質是違背政府立法意圖而導致個人所得稅收收入難以按預期收歸國庫的行為。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收入分配體制發(fā)生了很大變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朝著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方向邁出了重要步伐,市場機制在收入分配領域日益發(fā)揮基礎性調節(jié)作用,國民收入總體分配格局不斷趨向合理,居民收入較快增長,總體上有利于經濟發(fā)展、社會進步和效率提高。2007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將工資、薪金所得的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由1600元修正為2000元。針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附加減除費用標準由3200元降為2800元。這都是我國為公平稅負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三、個人所得稅流失的原因
(一)根本原因。片面追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我國初次分配制度不規(guī)范,個人信用體系沒有建立,信用制度不發(fā)達,大部分納稅人沒有運用信用制度的習慣,納稅意識還很淡漠,把納稅當成負擔。這與我國深刻的歷史原因和錯綜復雜的社會環(huán)境分不開。我國封建社會歷史長達2000多年,在長期的封建社會中,國民的納稅意識極為淡薄。正是這種歷史傳統(tǒng),使得將稅收視為封建皇權強制掠奪的觀念根深蒂固。直到80年代中期,由于推行“利改稅”,才逐漸使人們認識到稅收的重要地位。但此后相當長時期內,理論上對稅收本質和性質的認識,仍僅限于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形式,是強加于經濟過程的外在因素。因而,在國民的納稅意識中,一直把稅收理解為一種額外的負擔,國民自覺納稅意識更是淡薄之極。
(二)制度因素。現行稅收制度不完善。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無論是實體要素還是程序要素上都存在著若干缺陷,阻礙了其作用的進一步發(fā)揮。
(三)直接原因。征管水平不高及稅源信息的不對稱。稅務征管人員的素質還有待提高,稅收征管手段的相對滯后。我國目前的稅收征管手段還相當落后。盡管這幾年在計算機的管理與應用上有了較大的進步,但還沒有實行真正意義上的信息化管理。由于計算機應用水平不高,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qū)實行的仍然是“普遍撒網”式的稽查方式,使稅收稽查的深度、質量、效果都大打折扣。
四、防范個人所得稅流失的措施
(一)注重稅收立法。立法不僅可以方便稅收執(zhí)法,為實際稅收征管工作提供了較為完備的法律依據。而且稅收立法規(guī)定上的漏洞較少,從而為減少稅收流失提供了立法保證。
(二)全方位開展稅收宣傳和普及教育。為了強化納稅人的納稅意識,使眾多的納稅人和代扣代繳義務人積極、主動、準確地申報納稅,國外稅務當局利用免費印發(fā)納稅知識手冊,在中小學設置稅收課程等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工具和時機,大力組織有效的全方位稅法宣傳工作,培養(yǎng)納稅人良好的納稅意識。
(三)強化稅收征管。在90年代稅制改革中,簡化稅制,建立科學的征管稽查機制是其重要一環(huán)。
(四)運用高科技手段防止偷逃稅。一方面,普遍運用高科技統(tǒng)一印制防偽發(fā)票,確保專章印模的工藝技術先進,不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另一方面,利用計算機聯網偵察逃稅者。
五、結語
個人所得稅在西方發(fā)達國家的發(fā)展歷史證明,個人所得稅制度的完善需要一個過程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的完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治理個人所得稅流失是一項內容復雜、規(guī)模宏大的系統(tǒng)工程,需要穩(wěn)扎穩(wěn)打、逐步推進,需要財稅理論界和實際工作部門的通力合作,也需要各地方、各部門之間的密切配合,只有全國上下群策群力、聯合出擊,才能逐步消除產生個稅流失的各種制度上、征管上的漏洞,也才能減小引起納稅人偷逃稅和征稅人違規(guī)的內在因素,并消除不良的社會心理因素的影響,減小稅收流失的規(guī)模并將其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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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的論文篇二:《個人所得稅改革分析》
摘要:在現今貧富差距日趨擴大的背景下,越來越多的人把目光投向了個人所得稅制度。新稅制的實施雖然對免征額及稅率結構進行了適當調整,但仍然存在許多不足和需要改進的地方。本文根據2011年的個人所得稅改革,分析我國新個稅改革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改進意見。
關鍵詞:個人所得稅改革;存在問題;建議
1.引言
個人所得稅改革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社會公平的大問題,我國提倡效率優(yōu)先,兼顧公平,而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稅率結構,高低稅率覆蓋人群淋漓盡致地體現了我國在追求經濟發(fā)展高效率的同時,是否做到兼顧公平。本文通過對個人所得稅改革的分析,共同探討個稅改革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合理的改進意見。
2.個人所得稅改革的內容
2011年6月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21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個人所得稅法的第六次修訂,并從2011年9月1日實施。具體改革內容如下:
(1)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
工資薪金所得減除標準由原來的每月2000元上調至每月3500元。外籍人員在3500元的扣除基準上,加扣1300元。
(2)稅率結構下降兩級
在2011年3月第一次修正案中,個稅稅率從9級減為7級,取消了15%、40%兩檔稅率,擴大了5%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范圍,第一級稅率為5%,月應納稅所得額由不超過500元擴大到1500元;第二級稅率為10%,月應納稅所得額由的500元至2000元擴大為1500元至4500元。
(3)擴大最高稅率的覆蓋范圍
擴大了最高稅率45%的覆蓋范圍,將現行適用40%稅率的應納稅所得額并入了45%稅率,加大了對高收入者的調節(jié)力度。在2011年6月份第二次修正案,又把最低稅率由5%降低到3%。
3.個人所得稅改革后存在的問題
3.1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認定沒有考慮個體和地區(qū)差異
(1)、個人所得稅的免征額沒有考慮個體差異
3500的起征點并不是扣除教育,醫(yī)療,衛(wèi)生,文化,保險等合理的費用后的凈收入起征點,沒有考慮家庭負擔,社會責任,忽略了納稅人的實際情況,更沒有考慮納稅人個人和家庭之間的差異,用一個標準要求所有人,沒有實現個人所得稅的稅負公平。
(2)、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沒有考慮地區(qū)差異
中國是一個地區(qū)差異很大的國家,自古以來存在著南北差異,東西部差異。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沒有考慮地區(qū)差異,在經濟發(fā)達的東南部和經濟落后的西北部地區(qū)實行同一起征點,顯然有失公平,不利于共同富裕。
3.2分類征稅的稅率制定不盡合理
首先,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動報酬所得同屬勤勞所得,所實行的累進稅率和比例稅率也不合理。如一些演員一次出場費就幾十萬元,而他們的最高稅率也只有40%。而薪金80000元以上稅率就達45%。其次,沒有按照勤勞所得和非勤勞所得設計稅率。全國彩票中獎幾百萬元已不是新鮮事了,有些甚至上億元,但是他們納稅僅僅是20%,而現在工資收入超過8000元的都要納稅20%。再次,有些收入根本沒按規(guī)定收稅。
3.3個人所得稅適用人群減少,不利于公民稅收意識的培養(yǎng)
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大幅縮小納稅人的比例,從之前的8400萬人減少到2400萬人,雖然降低了部分中低收入者的負擔。但我們也應當看到,對于一個13億人口的國家來說,這個數字非??蓱z,公民的參與減少,良好的稅收文化就很難形成。
4.個稅改革的建議
4.1調整不同區(qū)域的個人所得稅免征額
改變以往全國一個標準的模式。在欠發(fā)達的西北部地區(qū),適當提高免稅額,可以將個人所得稅起征提高到4000元,提高落后地區(qū)人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當地經濟發(fā)展,實現共同富裕。對于東部和南部發(fā)達地區(qū),如上海,浙江,廣東等省,可以將個稅起征點定為3000元。這將彌補西北部納稅額不足引發(fā)的財稅收減少。不同經濟發(fā)展階段的地區(qū)實行不同的個稅免征額,有利于在注重效率的同時兼顧公平,實現共同富裕。
4.2調整稅率模式,實現納稅公平
稅率結構的選擇,一方面關系到應納稅人的應納所得稅額,另一方面直接影響政府政策的落實和財政目標的實現。要求納稅人承擔納稅責任,落實政府政策,實現財政目標,就要綜合考慮我國納稅人現在的收入水平,收入來源,和收入分配方式。首先,實行以超額累進稅率為主,超額累進稅率與比例稅率并行的稅率結構。也就是說,對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承包租賃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等實行超額累進稅率;而對財產轉讓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稿酬所得、股息利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等實行比例稅率;其次,對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的工資薪金所得,超額累進稅率一定要控制在合理范圍內,不應超過比例稅率,以保障稅收公平。再次,適當降低稅率檔次,降低最高邊際稅率。
4.3加強稅收的宣傳與監(jiān)管
目前我國處于市場經濟快速發(fā)展時期,公民的納稅意識薄弱,政府應加大力度宣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意識,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必須承擔的責任,使納稅人認識到稅收對國家運作的重要性,只有納稅人主動納稅,才能使個稅征管有序,上繳及時。稅款征收的艱巨性,對我國財政監(jiān)管部門來說是極大的困擾,而稅收又是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為了保證稅收能落到實處,財政部門應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避免徇私舞弊,幫助納稅人偷逃稅款。最重要也是關鍵的一步,公民應主動納稅,做到依法自覺納稅。在個人的誠信檔案影響深遠的今天,應將個人所得稅的納稅記錄記入誠信檔案,使納稅記錄對公民個人的就業(yè),貸款意義重大,最大程度避免納稅人的偷漏稅行為,也將促進社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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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的論文篇三:《淺析個人所得稅問題》
摘要: 個人所得稅是我國稅收中的重要稅種,但在長期實踐過程中,個人所得稅的弊端不斷顯露。本文聯系我國個人所得稅發(fā)展狀況,分析我國目前個人所得稅所存在的問題,對我國個人所得稅的分類稅制、稅率設計模式、費用扣除方式、征收制度以及公民個人納稅意識等方面進行分析,為完善我國個人所得稅提出建議。
關鍵詞:個人所得稅;個稅存在問題;個稅發(fā)展建議
一、個人所得稅概述
(一)個人所得稅基本含義。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凡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均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在我國,個人所得稅分為境內所得和境外所得。
(二)個人所得稅的重要性
1、自我國個人所得稅開征以來,在調節(jié)收入分配差距方面發(fā)揮了巨大的作用。通過征收個人所得稅可以對國民收入進行二次調整,保證中低收入者的利益,抑制高收入者的利益,從而縮小個人收入差異,實現社會公平。
2、個人所得稅是一個重要的經濟調節(jié)杠桿。所得稅的收入彈性較大,即能根據國民經濟盛衰發(fā)揮自動調節(jié)作用,也易于根據政策需要相機調整稅率和稅收,借稅收政策的調整促使國民經濟穩(wěn)定增長。
3、個人所得稅有利于培養(yǎng)全體公民依法納稅意識和法制觀念。征收個人所得稅還具有培養(yǎng)公民納稅意識,加強對個人經濟行為的監(jiān)督管理,促進居民個人消費,調節(jié)社會供需關系等重要作用。
4、個人所得稅的征收便于通過國民收入做相關統(tǒng)計,為來年財政政策的改進作參考。
二、我國個人所得稅存在的問題
(一)分類稅制模式難以體現公平稅負
1、分類稅制不能充分體現公平、合理原則。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制采用分類稅制模式,對不同來源的所得,采取不同稅率和扣除辦法,存在較多的逃稅避稅漏洞,會造成所得來源多且綜合收入高的納稅人反而不用交稅或交較少的稅,而所得來源少且收入相對集中的人卻要多交稅的現象。
2、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為取得工資薪金的個人,而未考慮個人贍養(yǎng)家庭的實際情況。目前的個人所得稅分類分項征稅辦法沒有直接設計教育、贍養(yǎng)老人、撫養(yǎng)子女等專項扣除。
3、現行按月、按次分項計征,容易造成稅負的不公?,F實生活中,由于種種原因,納稅人各月獲得收入可能是不均衡的,而依照現行的稅法規(guī)定,實行按月、按次分項計征,必然造成對每月收入平均的納稅人征稅輕,對收入相對集中的納稅人征稅重。
(二)稅率模式復雜繁瑣,邊際稅率過高。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基本上是按照應稅所得的性質來確定稅率,采取比例稅率與累進稅率并行的結構,并設計了兩套超額累進稅率。這種稅率模式不僅復雜繁瑣,而且在一定程度造成了稅負不公,這是與國際上減少稅率檔次的趨勢不相吻合的。
(三)費用扣除不合理。我國個人所得稅的費用扣除,分別按不同的征稅項目采用定額和定率兩種扣除方法。這一方面造成計算上的繁瑣,給征納雙方都帶來計算上的困難;另一方面也存在不合理、不公平的因素。表現在既沒有考慮通貨膨脹與價格水平的因素,更沒有考慮贍養(yǎng)老人及撫養(yǎng)子女的不同情況。規(guī)定所有納稅人都從所得中扣除相同數額或相同比率的費用顯然不合理,違背了個人所得稅的基本原則,即公平原則。
(四)個人所得稅征管制度不完善。目前,個人所得稅的征管直接影響到稅收收入的多少,因而對一國財政收入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我國由于征管方面的不力,使得個人所得稅的流失規(guī)模大大超過個人所得稅的增長速度,是我國不可小覷的問題。
(五)個人依法納稅意識淡薄。由于我國個人所得稅發(fā)展時間短,公民的納稅意識比較淡薄,加之個人所得稅以自然人為納稅義務人,直接影響個人的實際收入,并且由于計算困難,扣除復雜,稅源透明度低,涉及面廣等原因,使得個人所得稅成為我國征收管理難度最大、偷逃稅面最寬的稅種。
三、我國個人所得稅問題解決對策
(一)分類綜合稅制
1、我國個人所得稅稅制模式的選擇存在很多爭論,但支持用分類所得稅制的人很少,因為分類所得稅制不能從整體上衡量納稅人的稅收負擔能力。近幾年,實行分類綜合所得稅制的主張逐漸占了上風。這種稅制,是由分類所得稅制和綜合所得稅制合并應用而成,亦稱為混合所得稅制。
2、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針對個人的收入,沒有計算家庭人口,沒有考慮贍養(yǎng)系數,這樣一來,人均稅收負擔差異就很大,稅制調節(jié)貧富差距的功能已經失效,開始偏離公平。因此,考慮家庭負擔的綜合稅制則能很好地解決這個問題。
3、以家庭為納稅單位,按月(或按季)預繳,年終再匯算清繳的個人所得稅申報制度,這樣可以避免納稅人“肢解收入”,分散所得,分次或分項扣除等辦法來達到逃稅和避稅的目的。同時,積極推進稅收信息化建設,實行居民身份證號碼和納稅號碼固定終身化制度,有效監(jiān)控納稅人收入來源,降低征管成本。
(二)簡化稅率模式,適當降低邊際稅率。根據我國國情,建議對綜合征收采用超額累進稅率,以達到公平稅負的目的,對分項征稅可采用比例稅率,對超過一定數額的部分采用加成征收,以達到既組織收入,又公平稅負的目的。在現行稅率模式的基礎上應將稅率級次減少,級距加大。超額累進稅率可減少,并適當降低低檔稅率,提高高檔稅率,對高收入者的個人收入,實行大幅度的再調節(jié),使之與工資、薪金所得稅負持平。
(三)調整合理、公平的費用扣除。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模式后,應該進一步明確和完善有關費用扣除內容。在綜合所得合并納稅時,實行基本生計扣除加專項扣除的辦法,主要考慮贍養(yǎng)人口數量、年齡和健康狀況等因素加以確定,并可根據經濟發(fā)展狀況實行物價指數調整,使其免受通貨膨脹的影響。
(四)個人所得稅征管制度的完善
1、加強對高收入者的重點管理。針對高收入行業(yè)和個人的特點,國家稅務總局先后制定下發(fā)了演出市場、廣告市場、個人投資者、建筑安裝業(yè)等十幾個個人所得稅征管制度和辦法,為強化高收入者征管提供了制度保證,促進了對高收入者的征收管理。
2、積極推進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管理。全員全額是我國新《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提出的一個亮點,是我國個人所得稅征管的方向。稅務機關要通過全員全額管理全面掌控個人收入信息,實現對高收入者重點管理。
3、提高稅務征管人員素質,改善征管手段。我國經濟的發(fā)展和公民個人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交納個人所得稅的人數會越來越多,要求稅務機關充實個人所得稅的征管力量,培養(yǎng)一批忠于職守和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的征管人員,進一步健全個人收入申報制度和代扣代繳制度,加大稅法的宣傳、輔導和培訓的力度,使納稅意識深入人心,保證稅款及時、足額入庫。
四、結束語
個人所得稅制度的完善任重而道遠,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隨著我國個人所得稅稅制改革的發(fā)展,個人所得稅在稅收中的比例會越來越大,國家的財政能力會越來越強,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的作用會越來越好,我國的國民收入差距也會越來越小,最終實現平等、公平的和諧社會。
2.個人所得稅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