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午,同州中學學生王明(化名)告訴新京報記者,“我們班從開學到現(xiàn)在,每次考試,有科目低于20分的,每低一分罰款2元。”
王明說,班里月考“罰單”顯示,12月月考至少有一門科目沒有超過20分的有29人,本周一所收的罰款為362元。
該班班長告訴新京報記者,班規(guī)確為幾個班干部協(xié)商制定,目前所收取的罰款均由班長保管,他說,“當時沒有同學反對。”
班長還介紹,他所在的班為普通平行班,共有63人,至少一門科考不到20分的占三分之二左右,“收上這些錢主要用于班級慶典和獎勵優(yōu)秀學生”。
對于有學生舉報“罰款”的事,他稱,“我們班也有富二代、官二代,他們之所以舉報可能是因為不理解班主任的良苦用心。"
該校校長楊偉民回應稱,班委會沒有權(quán)力決定罰款,已經(jīng)收取的費用將盡快退還給相關(guān)學生。“成績差了,學生們比較著急才想出來這個辦法,激勵與否另當別論,罰款是堅決不允許的。”他介紹稱,該校教學質(zhì)量不樂觀,高考總分750分,全校平均分為200多分,本科升學率為1%—2%。(記者程媛媛 實習生馬金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