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袈裟也叫百納衣
為什么袈裟也叫百納衣
“袈裟”是由阿難尊者奉佛指點,模擬水田的阡陌形狀縫制而成。那么,為什么袈裟也叫百納衣?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guān)于的內(nèi)容,希望大家喜歡!
袈裟叫作百納衣的原因
百衲衣. 袈裟,因用許多方形小塊布片拼綴制成而得名。 泛指補丁很多的衣服。縫制這種僧衣有嚴(yán)格的規(guī)定,一般都是用若干條長方形布片縫成,并且只準(zhǔn)用類似黑色的布片。但是,中國又稱僧衣為“百衲衣”,因為漢族地區(qū)有的僧人為了表示苦修,常拾取別人丟棄的陳舊雜碎的布片,洗滌干凈后,加以密縫拼綴而成衣,通稱為“衲衣”,也稱功德衣、無畏衣等。一般僧人常自稱“衲子”或“貧衲”,即由此而來后來,根據(jù)這個百衲的意思,凡是用零星材料集成一套完整的東西,都以百衲稱之。如百衲本、百衲琴、百衲碑等。
袈裟簡要介紹
袈裟乃圣賢的標(biāo)幟,自古為佛教教團所尊重。穿著袈裟的利益有十:一者、菩提上首;二者、處眾人天;三者、父母返拜;四者、龍子舍身;五者、龍披免難;六者、國王敬信;七者、眾生禮拜;八者、羅剎恭敬;九者、天龍護(hù)佑;十者、得成佛道。
袈裟,梵語Kasāka,巴利語Kasāya,漢譯作壞色、不正色、染色、穢色、赤色,指纏縛于僧眾身上之法衣,以其色不正而稱名。又作袈裟野、迦羅沙曳、迦沙、加沙。袈裟是僧人最重要的服裝。
袈裟的顏色在諸律中各有異論,然大抵贊同三種壞色之說,即以青、泥(皂、黑)、茜色(木蘭色)三種為袈裟之如法色(或謂若青、若黑、若木蘭色)。
佛教傳入中國后,漢魏時穿赤色衣(被赤衣),后來又有黑衣(緇衣)、青衣、褐色衣。唐宋以后,朝廷常賜高僧以紫衣、緋衣。明朝佛教分禪(禪宗)、講(天臺、華嚴(yán)、法相宗)、教(又稱律,從事喪儀、法事儀式)三種類別,朝廷明令規(guī)定禪僧穿茶褐色衣和青絳玉色袈裟,講僧穿玉色衣和綠絳淺紅色袈裟,教僧穿皂衣和黑絳淺紅色袈裟,然后來一般皆穿黑衣。
披著法袈裟有通掛左右肩之“通肩”,與裸露右肩披掛左肩之“偏袒右肩”兩種。于對佛及師僧修供養(yǎng)時,偏袒右肩;若外出游行或入俗舍時,披通肩法。
袈裟十利功德及異稱大凡袈裟為賢圣之幟,自古為佛教教團所尊重?!洞蟪吮旧牡赜^經(jīng)》卷五舉袈裟十利,即穿袈裟有十種功德:一以之覆身,離羞恥而具慚愧;二離寒熱、蚊蟲、惡獸;三示現(xiàn)沙門之相,見者歡喜,離邪心;四是人天寶幢相,可生梵天之福;五穿著之時,生寶塔想,滅除諸罪;六染為壞色,斷離五欲想,不生貪愛;七袈裟是佛凈衣,永斷煩惱而作良田;八消罪而生十善;九如良田,能增長菩提之道;十如甲胄,煩惱之毒箭不能害。又據(jù)《釋氏要覽》卷上載,釋迦如來昔為大悲菩薩時,曾于寶藏佛前,誓愿于己成佛時,袈裟能成就五種功德:一佛弟子雖犯種種邪見,然若能敬心尊重袈裟,必可達(dá)聲聞、緣覺、菩薩等三乘之果位,得不退轉(zhuǎn);二天龍、神、鬼、人及非人,若能恭敬袈裟,則可于三乘解脫道上,得不退轉(zhuǎn);三若有鬼神、諸人,為饑渴、貧窮等所迫,得袈裟小塊乃至四分,即可飽含充足;四若眾生共相沖突,起怨賊之想,如念及袈裟之神力,便生慈悲之心;五若持有袈裟小塊,恭敬尊重,則一旦在兵陣,常得勝于他人。
袈裟詳細(xì)資料
顏色
袈裟之顏色在諸律中各有異說,然大抵贊同三種壞色之說,即以青、泥(皂、黑)、茜(木蘭色)三種為袈裟之如法色(或謂若青、若黑、若木蘭色)。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下一復(fù)舉青、黃、赤、白、黑五方正色與緋、紅、紫、綠、硫黃等五方間色為不如法色。然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下、舍利弗問經(jīng)等更說五部衣色殊異,而以青(化地部)、黃(大眾部)、赤(法藏部)、黑(說一切有部)、木蘭(飲光部)五種為如法色。法藏梵網(wǎng)經(jīng)菩薩戒本疏卷三,解釋袈裟為混和青等五色而染成一不正色之意,然義寂于同疏卷三謂,小乘五部各用一色,而大乘菩薩于五無所偏執(zhí),通服不正之五色。又吉藏金剛般若疏卷二、玄應(yīng)音義卷十五、南海寄歸內(nèi)法傳卷二等皆以袈裟之濁赤色為佛本制,所謂青、黃、木蘭三色之別唯在衣上點印之異,雖為有力之傳說,但似欠妥。毗尼母經(jīng)卷八稱,諸比丘衣色褪脫,佛聽許染用十種色,此即法衣不僅一種赤血色衣之明證。
佛教傳入中國后,漢、魏時穿赤色衣(被赤衣),后來又有黑衣(緇衣)、青衣、褐色衣。唐宋以后,朝廷常賜高僧紫衣、緋衣。明朝佛教分禪(禪宗)、講(天臺、華嚴(yán)、法相宗)、教(又稱律,從事喪儀、法事儀式)三種類別,規(guī)定禪僧穿茶褐色衣和青儐玉色袈裟,講僧穿玉色衣和綠儐淺紅色袈裟,教僧穿皂衣和黑儐淺紅色袈裟,然后來一般皆著黑衣。
衣體
袈裟之材質(zhì),稱為衣體或衣財。有關(guān)衣體之種類,善見律毗婆沙卷十四舉驅(qū)磨、古貝、句賒耶、欽婆羅、娑那、婆興伽等六種,十住毗婆沙論卷十六舉出居士衣、糞掃衣二種,摩訶僧祇律卷二十八列七種,四分律卷三十九舉出十種。此等皆以作一重為法,然若財體細(xì)薄時,亦允作數(shù)重,稱為重法。大凡僧眾之法衣,以避在家并外道人所用者為旨,即在異于俗。故四分律卷四十所列繡手衣、草衣、樹皮衣等,為外道之法,僧眾不著用;摩訶僧祇律卷二十八謂上色衣不異俗人,所謂丘佉染、迦彌遮染、青染、華色等,如是等皆不著一切上色。但衣體得用紬絹與否,古有異論,道宣律師以之為非法,義凈三藏反以為如法。
制法
先把布截成小片,而后縫綴,像一塊塊的田,故又名福田衣、割截衣,也稱作慈悲服、無上衣、離塵服、解脫服等。割截系為既經(jīng)裁作袈裟者,不能再供其他販賣貿(mào)易之用。依之,弟子等能對衣物舍棄欲心,并去除盜人奪取之念。三衣雖皆以割截為法,若財少難辦時,亦允許以外葉揲于不割截、
無田相之縵衣上,稱為揲葉。又安陀會之一種,
特允許疊作葉,稱為摺葉。
縫法可分為馬齒縫、鳥足縫二種。袈裟四周設(shè)緣,以防破損。緣內(nèi)邊之四隅設(shè)揲,稱四揲,俗稱四天王,有助貼治輕舉之功用;又于左肩內(nèi)面處設(shè)帖,稱肩揲,以此處易藏垢膩,常洗速壞,故設(shè)之。穿帖置絇,胸前緣邊作紐,以防衣脫落;關(guān)于絇、紐之位置,亦有不同之說法,就材料
亦有異說,后世以象牙作圓镮,稱镮,或哲那環(huán),代替絇(鉤)而置于胸前。
披著法
有通掛左右肩之通肩,與露右肩披左肩之偏袒右肩兩種。于對佛及師僧修供養(yǎng)時偏袒右肩,若外出游行或入俗舍時,披通肩法。又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舉著用法衣之五事,是亦出行之法。四分律卷十九、毗奈耶卷十等,謂僧眾須整齊披三衣。五分律卷二十謂,依時宜,袈裟聽許反翻披著。復(fù)有不披袈裟亦不得罪者,此有四事,如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載,一無塔寺,二無比丘僧,三有盜賊,四國君不樂道。
功德異稱
大凡袈裟為賢圣之幟,自古為佛教教團所尊重。大乘本生心地觀經(jīng)卷五舉袈裟十利,悲華經(jīng)卷八、大乘悲分陀利經(jīng)卷六載,佛之袈裟能成就五圣功德。袈裟復(fù)有種種異稱,如福田衣,即表法衣之田弘四利益,增三善心,養(yǎng)法身慧命之意。以三種壞色為衣,令貪心不起,稱離塵服;入道者身被此服,則煩惱折落,稱消瘦衣;借喻體凈無垢類芙蕖,稱蓮華服;三色相間共成一衣,故稱間色衣。以上四者系出自金剛般若疏卷二。又袈裟被掛于身,其模樣有如莊嚴(yán)之法幢,稱勝幢衣;不為外道所破壞,而稱降邪衣;不為眾邪所傾,故又稱幢相衣、解脫幢相衣。此外復(fù)有功德衣、無垢衣、無相衣、無上衣、解脫服、道服、出世服、慈悲衣、忍辱衣、忍鎧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衣等之稱。
演變
依佛本制,袈裟包括安陀會(即五條衣)、郁多羅僧(即七條衣)、僧伽梨(即九條大衣)三種,稱為三衣,其制法一定。有關(guān)顏色,雖有諸說,大抵不拘顏色,而以質(zhì)素為要。然后世流于華美,至用黃、赤等正色或金襕衣等,殆失本制。又搭袈裟,由于印度屬熱帶地方,多直接用袈裟襯著其身,故印度僧團唯擁有三衣。而在中國、日本等地,則將袈裟被著在褊衫或僧服上,袈裟與衣,合稱袈裟衣。尤其在日本安陀會出現(xiàn)種種變形,衍生五條袈裟、小五條、三緒五條袈裟、種子袈裟(或輪袈裟)、疊五條(或折五條)、絡(luò)子、威儀細(xì)、鈴懸之別。此外,另有平袈裟、甲袈裟、衲袈裟、遠(yuǎn)山袈裟等種別。相傳金襕衣系佛姨母摩訶波阇波提奉施佛者,中阿含經(jīng)卷十三、賢愚經(jīng)卷十二等記其事緣,然不見于諸律。
袈裟含義
“袈裟”是梵語,到了晉朝葛洪撰寫字苑,才把它改成“袈裟”了。“袈裟”又叫做“袈裟野”、或“迦羅沙曳”,義譯是“濁、壞色、不正色、赤色”或“染色”之義。
“袈裟”是僧尼們的“法衣”,它是從衣的“色”而立名的;所以也可以把它叫做“壞色衣”或“染污衣”。又因為“袈裟”的縫制方法,必須先把布料剪成一些碎塊,然后縫合起來;所以又可以把它叫做“雜碎衣”或“割截衣”。又據(jù)四分律第四十和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說:“袈裟”是由阿難尊者奉佛指點,模擬水田的阡陌形狀縫制而成。世田種糧,以養(yǎng)形命。法衣之田,長養(yǎng)法身慧命,堪為世間福田;所以又叫做“田相衣”、“福田衣”。
“袈裟”的制式,也有它的一些原因和含義的。第一:印度地點處于熱帶,人們多著白衣。佛教為了僧俗有別,所以規(guī)定衣服染色。第二:白色俗裝,比較亮麗;法衣壞色,不求美艷。第三:割截縫制,能以杜防典賣,且無法移作他用。第四:染污雜碎,能除愛美心理。第五:割截染壞,可息盜賊奪衣之念。
“袈裟”雖然是以“色”立名,但是它的顏色如何,卻是異說紛紜,莫衷一是。我們且把其中的基本的、主要的說法,介紹于下:
四分律第十六說:有三種壞色:或青、或黑、或木蘭色,可隨意染。十誦律第十五說:或青、或泥、或茜,三種壞色。
另據(jù)五分律第九、摩訶僧只律第十八、毗尼母經(jīng)第八、薩婆多毗尼毗婆沙第八、有部毗奈耶第三十九、根本說一切有部百一羯磨第九等典籍,也都說是三種壞色。三種色是:青色、黑色(或作“泥色、皂色”)、木蘭色(或作“茜色、棧色、赤色、乾陀色、不均色”)。這三種色,是“袈裟”的如法之色。
所謂“壞色”,有一種解釋說:“青、黑、木蘭”皆屬“壞色”。比丘著其任何一色,都算是“如法、如律”。又有一種解釋說:必須把“青、黑、木蘭”混濁一起,才能算是“壞色”。更有一種解釋說:必須把“青”等五色混合一起,才算是“壞色”。——如法藏大師梵綱經(jīng)菩薩戒本疏說:““袈裟”此云“不正色”。謂將青等五色,相互混合,染成不正之色,名為“壞色””。
另據(jù)毗尼母經(jīng)第八說:“諸比丘衣色脫褪,佛聽用十種色染:一者泥、二者陀婆樹皮、三者婆陀樹皮、四者非草、五者乾陀、六者胡桃根、七者阿摩勒果、八者法陀樹皮、九者施設(shè)婆樹皮、十者種種雜和之色”。
關(guān)于“袈裟”的顏色問題,還有一些闡述,不過一時無法作更多的介紹了。總而言之:佛制“袈裟”染色,主要用意在于“毀其形好,僧俗有別”。如梵綱經(jīng)卷下說:“無論在何國土,比丘服飾,必須與其國人俗服有別”。
裁制“袈裟”用的材料,叫做“衣體”或“衣材”。關(guān)于這一項,佛制也有一些規(guī)定。據(jù)善見律毗婆沙第十四所舉示的。有“驅(qū)磨、古貝、句奈耶、欽婆羅、娑那、婆興伽”等六種材料。十住毗婆沙論第十六所舉示的,有“劫貝、芻摩、憍絺耶、毳、赤麻、白麻”等六種材料。摩訶僧只律第二十八所舉示的,有“欽婆羅、劫貝、芻摩、俱舍耶、舍那、麻、牟提”第七種材料。更據(jù)四分律第三十九所舉示的,有“拘舍、劫貝、欽跋羅、芻摩、叉摩、舍□、麻、翅夷羅、拘攝羅、嚫羅缽尼”等十種材料。
另外十住毗婆沙論第十六及四分律第三十九曾經(jīng)提到過“糞掃衣”之名,這種衣服,在阿含部藏經(jīng)說:它是從曠野間拾取包里尸體用過的布塊,或是其他破舊布縷,洗凈之后縫合而成的。
“袈裟”的種類,主要的凡有三種,它們是“五衣、七衣、大衣”,合稱為“三衣”。把它們分別介紹于下:
一、“五衣”:“五衣”梵語“安陀會”,義譯為“中著衣”。此衣是用五條布料,每條一長一短做成,共計十隔。
二、“七衣”:“七衣”梵語“郁多羅僧”,義譯為“上衣”。此衣是用七條布料,每條兩長一短做成,共計二十一隔。
三、“大衣”:“大衣”梵語“僧伽黎”,義譯為“眾聚時衣”或“大衣”。此衣共分九品。——“下下品”九條、“下中品”十一條、“下上品”十三條。這三品衣全是每條兩長一短。“中下品”十五條、“中中品”十七條、“中上品”十九條。這三品衣全是每條三長一短。“上下品”二十一條、“上中品”二十三條、“上上品”二十五條。這三品衣全是每條四長一短。這九品大衣:“下下品”九條,每條三隔,共計二十七隔。乃至“上上品”二十五條,每條四長一短,共計一百二十五隔。
“三衣”的用處:——“五衣”是平常起臥時用的。也有說是工作時用的,所以它也叫做“作務(wù)衣”。不過在我國來說,僧尼們在工作時,都穿著國式的褲襖,并未著用“五衣”。“七衣”是聽經(jīng)聞法、誦經(jīng)禮懺、或是大眾集會時用的,所以它也叫做“入眾衣”。“大衣”是說法、論辯、羯磨,或是面見國王重臣時用的。
“三衣”的縫制方法,據(jù)摩訶僧只律第二十八及四分律第七說:如果衣料細(xì)薄,也可以用兩層三層四層合并縫制。
原始的“袈裟”,本來是沒有裝配“衣鉤”的。據(jù)四分律第四十說:“佛弟子舍利弗入白衣舍(俗人家),深恐風(fēng)吹袈裟,脫肩落地”。由于這一因緣,佛才聽許諸比丘們,在左肩胸前袈裟領(lǐng)邊。穿釘鉤鈕,以便系牢袈裟。后來才演變成現(xiàn)在這樣的“如意”形的“衣鉤、衣環(huán)”。
“三衣”的穿著,必須繞身三匝。并且可以視乎天氣的冷熱,隨穿一件、兩件、三件。如果夜里太冷,也可以把“大衣”蓋在身上。又五分律說:“佛言:若出村入村,若出村入村,若草木鉤衣破、風(fēng)土污坌入葉中(葉即衣相),或日曝壞衣色,聽為護(hù)衣故,聚落外翻著袈裟。若衣易壞,聽顛倒著衣,上下安鉤紐”。
“三衣”之外,還有一種叫做“金襕袈裟”或“金縷衣”的;這種“袈裟”實際上就是“大衣”的一種。不過它的質(zhì)料珍貴,是用金縷織成的。這種“金縷衣”的來歷,說法不一。據(jù)禪林象器箋“服章門”引中阿含經(jīng)說:“金縷衣”是佛的姨母摩訶波暗波提夫人,獻(xiàn)給佛的“袈裟”。另據(jù)菩薩瓔珞經(jīng)說:“金縷衣”是用天人福蓋獻(xiàn)給佛八萬四千金縷,所織成的“袈裟”。
以上所介紹的種種“袈裟”,都是出家僧尼們所著用的“法衣”。除了那些之外,還有一種叫做“縵衣”的“法衣”。這種“法衣”,是用大塊整幅布料制成,它是給出家還未受戒的“沙彌(尼)”,和受過“在家戒”的男女居士們著用的。因為他們都還沒有受過出家“大戒”,不堪“為世福田”。所以他們著用的“縵衣”,不能裁縫“田相”。又沙彌輩不諳割截制衣法,所以且著「縵衣”。
再者:搭衣、抽衣(穿脫袈裟)、捧持、折疊,也有一定的制式,同時還得誦持“偈、咒”。這些儀軌,在佛教儀式須知第三章(搭持衣具儀式)里,都有很詳細(xì)的說明。在此,不多敘述了。
以上所說的一切,都是有關(guān)于“袈裟”的傅統(tǒng)規(guī)則。佛教東來以后,由于空間的轉(zhuǎn)移、和時間的變遷,“袈裟”的原本形象,已經(jīng)有些破壞!“袈裟”:幅面已經(jīng)縮小,質(zhì)料日越浮華;著用時也只是繞身一匝、披搭肩上便是了。
最后還須要向大家提示的一點,那就是“袈裟”的功德。——據(jù)戒壇經(jīng)說:“五衣表斷貪,凈身業(yè)也。七衣表斷嗔,凈口業(yè)也。大衣田相,長多短少,表圣增凡減。并表斷癡,凈意業(yè)也。”又據(jù)悲華經(jīng)說:“佛于寶藏佛前,發(fā)愿成佛時,袈裟有五種功德。一者:入我法中,犯重邪見等;于一念中,敬心尊重,必于三乘受記。二者:天龍人鬼,若能敬此袈裟少分,即得三乘不退。三者:“若有鬼神諸人,得袈裟乃至四寸,飲食充足。四者:若眾生共相違背,念袈裟力,尋生悲心。五者:若持此(袈裟)少分,恭敬尊重,常得勝他”。(摘自釋氏要覽)
另據(jù)大般涅槃經(jīng)說:“龍得袈裟,各戴少分,即免金翅鳥之難”。地藏十輪經(jīng)說:“有一犯人,被判綁縛棄置曠野之間。頭頂袈裟指許,得免鬼魅之難”。又經(jīng)云:“有一獼猴,趁僧不在,戲著袈裟;歡喜跳躍,失足墮谷,命終得生天上。后九十劫,得出世道”。阿含經(jīng)說:“破舊袈裟,不堪更用,懸于曠野山林;人畜鳥獸,若有見者,得種福善”。
“袈裟”乃佛教之標(biāo)幟,是圣人之表式,它的功德善利,豈是尋??杀?不怪清主順治皇帝贊歡它說:“黃金白玉非為貴,唯有袈裟披最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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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袈裟不叫百納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