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以用權演講稿
嚴以用權演講稿
嚴以用權直指領導干部作風的核心問題。領導干部能否正確對待權力,按照規(guī)范使用權力,是每個干部的第一道門檻和第一堂必修課。嚴以用權,嚴字當頭,嚴字是關鍵。那關于嚴以用權的演講稿該怎么寫?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嚴以用權演講稿3篇,歡迎大家閱讀。
嚴以用權演講稿篇1
權力來自人民、源自法授,有權不可任性。明確指出,“縣一級工作好壞,關系國家的興衰安危”。“郡縣治,天下安”,縣一級承上啟下,縣一級治理在國家治理中居于重要地位。廣西4名縣委書記被查處,多源于縣委書記權力過于集中,用權不慎,最終走向違紀犯罪的深淵,“一線總指揮”當時刻謹記“嚴以用權”。
嚴以用權,就是要堅持用權為民,按規(guī)則、按制度行使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嚴以用權是踐行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的基本要求,決定了黨的一切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這也就要求全體領導干部時刻把群眾的利益維護好、實現(xiàn)好、發(fā)展好,把民眾滿意作為行使權力的根本標準,這樣才能對得起人民賦予你手中的權力,體現(xiàn)我黨執(zhí)政為民、造福為民的理念,真正做到用權為民。
在與縣委書記研修班座談時曾指出,要正確行使權力,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h委書記作為黨治國理政的“一線總指揮”,要帶頭遵守憲法和法律,不斷提高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用法治引領改革發(fā)展、改善民生和社會公正,要強化權力制約和監(jiān)督,筑牢法治“籬笆”、遏制權力“越線”。
縣委書記要敬畏權力,慎用權力,為公用權,依法用權,履責用權,務實用權,剛直用權,陽光用權,廉潔用權,公正用權,踐行“三嚴三實”,干好治縣安天下的重要工作。
嚴以用權演講稿篇2
“三嚴三實”既是思想要求,也是實踐要求。踐行“三嚴三實”,就是要把改進作風融入到黨組織和干部隊伍建設之中,融入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實踐之中,融入到成都現(xiàn)代化國際化建設的各項工作之中。當前最緊要的,就是要按照市委的統(tǒng)一部署,認真抓好第二批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通過“六看”,切實解決各級干部作風上存在的突出問題,匯聚全社會抓工作、搞建設、促發(fā)展的正能量。
對于領導干部來說,“三嚴三實”落實在服務百姓、管理社會、促進發(fā)展的日常工作中,最主要的表現(xiàn)就是用好權。權力是把雙刃劍,用得好造福人民,用不好禍國殃民。干部作風,首要就是正確對待手中權力的問題。從這個角度而言,“二看用權嚴不嚴”可謂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重中之重,要中之要。
嚴以用權,是檢驗一個黨員干部是否踐行黨的宗旨的基本標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決定了黨的一切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是實現(xiàn)人民愿望、滿足人民需要、維護人民利益。每一個黨員領導干部,無論職位高低,職責大小,都是人民的勤務員,其手中的權力,都是黨和人民賦予的,只能用權為民,謀利為民。同時,嚴以用權也是建設法制成都、法治國家的必然選擇。黨的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對權力的運行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嚴以用權,就是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行之有規(guī),錯之有責。
嚴以用權,不僅是廣大黨員干部為官從政的基本準則,也是一方發(fā)展的重要保障。當下成都,正在加力加勁全面深化改革。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修改為起決定性作用,充分說明了市場的重要性,為此,市委十二屆三次全會把“著力加強以市場化為取向的經濟體制改革”確定為成都“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牽引”。市場經濟說到底就是“法制經濟”,也就是說包括政府在內的一切市場主體都應嚴格依法辦事,敬畏法律、制度權威,使權力觸角不得隨意延伸,使社會和市場的活力和創(chuàng)造力充分涌流,讓民眾最終得益。對于市場主體而言,法無禁止即可為;對于政府而言,法無授權不可為。這個“不可為”,不僅意味著“簡放”,意味著削減行政審批事項,公開權力清單,也對長期以來一些黨員干部的越界執(zhí)法行為敲響了警鐘。不管出發(fā)點如何,不管目的如何,沒有執(zhí)法權,就不能越界執(zhí)法,手中的權力,得處處受“制”,把公權嚴格限制在邊界范疇里,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則,就是濫權,就是違法。
同時,權力意味著責任。在其位,謀其政,不承擔責任,就要交權,就要下臺。每一級領導干部,都應明確職責所在,對該干的事做到胸中有數(shù),不當“糊涂官”,不當“無為官”,行其權,盡其責。如果遇到矛盾繞道走、碰到困難往后退,成都的發(fā)展就沒有明天。
今天的成都發(fā)展正是爬坡上坎的緊要關口,各級領導干部更要保持清醒的頭腦,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嚴用權,慎用權,做到掌權不迷失,用權不逾矩,以過硬作風擔發(fā)展重擔,增人民福祉。
嚴以用權演講稿篇3
用“不任性”這一網絡語言作表述,闡述了本屆政府工作“該如何運用權力”的重點,也警示了中國所有的官員,無論官位高低,無論權力大小,用權要慎重,不能任性。
“權力”的形成是國家和社會發(fā)展的必然趨勢,最初,“權”是度量衡的一種,秦始皇統(tǒng)一度量衡后,權是量輕重的器具。隨著國家和社會的發(fā)展,統(tǒng)治者逐漸依靠合法的暴力壟斷而發(fā)號施令,“權力”含義逐漸演化為“影響力和支配力”。“權”無論是作為度量衡,還是支配力,均有一定尺度,不能任性。哪怕是古代,統(tǒng)治者的權力也是有一定限制的?!豆騻?middot;桓公十一年》:“行權有道”,從字面意思理解,古代的權力行使也是要受到“道”的限制的,而這個“道”,也正是一種尺度。專制社會的權力尚且要受到限制,更何況是當今社會。當前,有的領導干部在用權時背離了黨,背離了人民,將手中的權力用在謀私利上,將權力用到極致,最終受到了黨紀國法的懲處,而這些反面教材,都是不能正確行使權力,將權力的“公”性扭曲為權力的“私性”。
當前深入開展的“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中,有一個重要要求就是領導干部要嚴以用權,不能隨意用權。嚴以用權,就是要堅持用權為民,按規(guī)則、按制度行使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官員的權力無論大小,都是人民賦予的,都是公權,任何時候都只能用在為人民謀利益上。古人講,“居官守職以公正為先,公則不為私所惑,正則不為邪所媚。”強調的就是用權為公,也指出“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jiān)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要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十八屆四中全會后,中央提出了“四個全面”的戰(zhàn)略部署,其中“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都劍指用權,從各個方面對領導干部的用權行為作了規(guī)范,對權力作了極大的約束,在對權力的整頓及對貪腐行為的查處中,不斷有“老虎”、“蒼蠅”落網,讓人民群眾看到了中央的決心,看到了國家的希望。中央不斷為權力立規(guī)矩、劃紅線、定底線,讓“為官不易”成為一種常態(tài),也進一步約束了官員的行為,保障了群眾的權益,一定程度上,可以這么說“官員過難日子,群眾才能過好日子”,官員都建立起為官用權的底線原則,真正做到嚴以用權,社會也才能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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