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獲得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商鞅變法是指戰(zhàn)國時期(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法家著名人物商鞅在秦國進行的兩次政治改革。大家都知道商鞅變法成功了,但是具體原因你是否知道呢?以下就是學習啦小編給你做的整理,希望對你有用。
商鞅變法成功的原因
1、商鞅變法代表了新興地主階級的利益,順應了新興地主階級要求推翻奴隸主貴族統(tǒng)治,發(fā)展封建經濟,適應了歷史發(fā)展的必然趨勢,這是變法成功根本所在。
2、變法得到強有力的統(tǒng)治階級秦孝公的支持,變法措施執(zhí)行堅決,改革全面徹底。
3、法家思想的傳播,商鞅個人對守舊勢力的論戰(zhàn),奠定了變法的理論基礎。
4、商鞅取信與民,厲行法治,賞罰分明,敢于同舊勢力做斗爭,得到人民的支持。
商鞅變法成功的啟示
1、改革可以促進社會經濟的發(fā)展,增強國家的實力,提升國家的地位。改革是發(fā)展的動力,是強國之路;
2、改革不是一帆風順的,有時甚至要付出血的代價;
3、順應歷史潮流的改革終究會取得勝利;
4、我們要加快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離不開深化改革、勇于創(chuàng)新。
商鞅變法的內容
經濟措施
商鞅對經濟的改革是以廢除井田制、實行土地私有制為重點。這是戰(zhàn)國時期各國中唯一用國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國范圍內改變土地所有制的變革。主要內容如下:廢井田、開阡陌,廢除奴隸制土地國有制,實行土地私有制;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發(fā)展封建經濟;統(tǒng)一度量衡。主要內容如下:
廢井田、開阡陌
廢井田開阡陌
商鞅在經濟上推行的重大舉措是“廢井田、開阡陌”?!妒酚洝酚涊d:商鞅“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戰(zhàn)國策》說商鞅“決裂阡陌,教民耕戰(zhàn)” ,廢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則。所謂“阡陌”,指“井田”中間灌溉的水渠以及與之相應的縱橫道路,縱者稱“阡”,橫者稱“陌”。“封疆”就是奴隸主貴族受封井田的界限。“開阡陌封疆”就是把標志土地國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廢除奴隸制土地國有制,實行土地私有制。從法律上廢除了井田制度,確立了土地私有制。法令規(guī)定,允許人們開荒,土地可以自由買賣,賦稅則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來平均負擔。此后秦政府雖仍擁有一些國有土地,如無主荒田、山林川澤及新占他國土地等,但后來又陸續(xù)轉向私有。依法律形式承認土地私有,允許土地買賣。這樣就破壞了奴隸制的生產關系,促進了封建經濟的發(fā)展。
重農抑商、獎勵耕織
獎勵耕織
商鞅推行重農抑商的政策。規(guī)定,生產糧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勞役和賦稅,以農業(yè)為“本業(yè)”,以商業(yè)為“末業(yè)”。因棄本求末,或游手好閑而貧窮者,全家罰為官奴。商鞅還招募無地農民到秦國開荒。為鼓勵小農經濟,還規(guī)定凡一戶有兩個兒子,到成人年齡必須分家,獨立謀生,否則要出雙倍賦稅。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明確了以農業(yè)為 “本業(yè)”,商業(yè)為“末業(yè)”,并且限制商人經營的范圍,重征商稅。 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發(fā)徭役和戶口稅,發(fā)展封建經濟。
商鞅實行重農抑商政策的原因:
(1)農業(yè)是人們最基本的生活資料;
(2)國家通過穩(wěn)定的土地稅保證財政收入;
(3)有利于社會的安定將農民束縛在土地之上;
(4)工商業(yè)會加劇勞動力從土地上流失從而造成種種社會問題;
(5)商品經濟不發(fā)達,不如經營土地有保障。
統(tǒng)一度量衡
統(tǒng)一度量衡
商鞅變法前,秦國各地度量衡不統(tǒng)一。為了保證國家的賦稅收入,商鞅制造了標準的度量衡器,如今傳世之“商鞅量”,上有銘文記有秦孝公監(jiān)造,“爰積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為升”。從“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規(guī)定的1標準尺約合今0.23公尺,1標準升約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銘文可知,當時統(tǒng)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嚴肅認真的。商鞅還統(tǒng)一了斗、桶、權、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國人必須嚴格執(zhí)行,不得違犯。
度量衡的統(tǒng)一的意義:
(1)全國上下有了標準的度量準則,為人們從事經濟、文化的交流活動提供了便利的條件;
(2)對賦稅制和俸祿制的統(tǒng)一產生了積極作用;
(3)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據勢力的影響;
(4)為后來秦始皇統(tǒng)一度量衡奠定的基礎。
政治措施
商鞅對政治的改革是以徹底廢除舊的世卿世祿制,建立新的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為重點。主要內容如下:獎勵軍功,實行二十等爵制,廢除世卿世祿制,鼓勵宗室貴族建立軍功,以增強軍隊戰(zhàn)斗力;改革戶籍制度,實行連坐法,并推行縣制;定秦律,“燔詩書而明法令”等。主要內容如下:
獎勵軍功,實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斗爭,各以輕重被刑”,以獎勵軍功而禁止私斗。規(guī)定爵位依軍功授予,宗室非有的軍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榮華”。 就是說有功勞的貴族子弟,可享受榮華富貴;無功勞的,雖家富,也不得鋪張。
制定軍功爵制的作法,意味著商鞅徹底廢除了舊世卿世祿制,今后將根據軍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從有軍功爵的人中選用。經過若干年的發(fā)展,軍功爵制發(fā)展為后來著名的二十級爵:一級曰公士,二級曰上造,第十九級曰關內侯,二十級曰徹侯。據《漢書》記載:“商君為法于秦,戰(zhàn)斬一首賜爵一級,欲為官者五十石”。 也就說明了獎勵的做法:將卒在戰(zhàn)爭中斬敵人首級一個,授爵一級,可為五十石之官:斬敵首二個,授爵二級,可為百石之官。各級爵位均規(guī)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數量標準和衣服等次。
而所謂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鎮(zhèn),被奴隸主所占有。奴隸主之間為了爭奪土地、財產,經常發(fā)生爭斗。新法規(guī)定不準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隸主的勢力,加強封建中央集權。嚴懲私斗的作法是:為私斗者,各以情節(jié)輕重,處以刑罰。
廢除世卿世祿制,獎勵軍功,使得軍工地主勢力發(fā)展起來,打擊奴隸主貴族勢力,維護新興地主勢力,使得秦國軍事力量發(fā)展起來,從“夷狄遇之”到“虎狼之國”。由于推崇戰(zhàn)功,秦國軍隊的戰(zhàn)斗力大大增強。秦國在對外戰(zhàn)爭中,國力進一步增強,從而扭轉了長期以來被動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與魏惠王在杜平相會,結束了秦國長期不與中原諸侯會盟的被動局面,提高了秦國的地位。秦國還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農業(yè)發(fā)展水平較高的巴蜀地區(qū)和盛產牛馬的西北地區(qū),社會生產得到迅速發(fā)展,從而奠定了秦統(tǒng)一的物質基礎。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廢除“世卿世祿制”,鼓勵宗室貴族建立軍功
《史記》記載,秦國規(guī)定“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即依軍功大小定貴族身份之高低。該規(guī)定沉重打擊了奴隸主舊貴族,因而,招致了他們的怨恨?!妒酚洝酚涊d:“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戚多怨望者”。歷史上任何一次變法,不僅是一種治國方略的重新選擇,而且是一種利益關系的重新調整,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開始變法。法令規(guī)定:
(1)國家承認土地私有,允許自由買賣;
(2)獎勵生產,生產糧食布帛多的人可免除徭役;根據軍功大小授予爵位和田宅,廢除沒有軍功的舊貴族的特權;
(3)建立縣制,由國軍直接派官吏治理。
意義(作用):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的經濟得到了發(fā)展,軍隊的戰(zhàn)斗力不斷加強,發(fā)展成為戰(zhàn)國后期最強大的封建國家,為統(tǒng)一全國奠定了基礎。
改革戶籍制度,實行連坐法
秦國的都、鄉(xiāng)、邑、聚原來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地點處。商鞅為了加強封建專制的統(tǒng)治,管理廣大居民,規(guī)定居民要登記各人戶籍。輕罪用重刑。將魏國李悝的《法經》頒布實行,還增加了連坐法。主要內容是:居民以五家為“伍”、十家為“什”,將什、伍作為基層行政單位。按照編制,登記并編入戶籍,責令互相監(jiān)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須連舉告發(fā),若不告發(fā),則十家同罪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發(fā)“奸人”的與斬敵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這與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時規(guī)定,旅店不能收留沒有官府憑證者住宿,否則店主也要連坐。
推行縣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鄉(xiāng)邑聚為縣”,以縣為地方行政單位,廢除分封制,“凡三十一縣” (也有史書認為是41縣或36個縣)??h設縣令以主縣政,設縣丞以輔佐縣令,設縣尉以掌管軍事??h下轄若干都、鄉(xiāng)、邑、聚。商鞅通過縣的設置,把領主對領邑內的政治特權收歸中央。該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廢井田、開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證了土地私有。鞏固了中央集權的封建統(tǒng)治,削弱了豪門貴族在地方的權力。
后來,秦在新占地區(qū)設郡,郡的范圍較大,又有邊防軍管性質,因之郡的長官稱郡守。后來郡內形勢穩(wěn)定,轉向以民政管理為主,于是郡下設若干縣,形成秦的郡縣制。
定秦律,“燔詩書而明法令”
商鞅的該措施是為了排除復古思想的干擾。然而,商鞅開創(chuàng)的“燔詩書”的高壓政策,不僅極端壓制了人民的思想,對于中國文化典籍也是一種摧殘。
遷都咸陽
為了便于向東發(fā)展,把國都從原來的櫟陽遷移到渭河北面的咸陽(今陜西咸陽市東北)。
這樣大規(guī)模的改革,當然要引起激烈的斗爭。許多貴族、大臣都反對新法。有一次,秦國的太子犯了法。商鞅對秦孝公說:“國家的法令必須上下一律遵守。要是上頭的人不能遵守,下面的人就不信任朝廷了。太子犯法,他的師傅應當受罰。”
結果,商鞅把太子的兩個師傅公子虔和公孫賈都辦了罪,一個割掉了鼻子,一個在臉上刺上字。這一來,一些貴族、大臣都不敢觸犯新法了。
這樣過了十年,秦國果然越來越富強,周天子打發(fā)使者送祭肉來給秦孝公,封他為“方伯”(一方諸侯的首領),中原的諸侯國也紛紛向秦國道賀。魏國不得不割讓河西土地,把國都遷到大梁(今河南開封)。
社會風俗
商鞅強制推行一夫一妻小家庭政策;禁止父子及成年兄弟同居一室;規(guī)定凡一戶之中有兩個以上兒子到立戶年齡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戶口稅等。
猜你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