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的方法有哪些
調解的方法有哪些
你聽說過調解嗎?調解是處理企業(yè)勞動爭議的基本辦法或途徑之一。事實上,調解可以貫穿著整個勞動爭議的解決過程。它既指在企業(yè)勞動爭議進入仲裁或訴訟以后由仲裁委員會或法院所估的調解工作,也指企業(yè)調解委員會對企業(yè)勞動爭議所做的調解活動。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調解的相關法律知識。
調解的十種方法
所謂調解技巧,就是調解主持人對當事人做說服疏導工作,促使雙方自愿協(xié)商達成調解協(xié)議的方法或竅門。一般有以下十種調解方法:
一、保持中立取得信任法。
保持中立就是法官在審理案件中,與雙方當事人保持同等距離,不偏不倚,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建立起雙方當事人對法官的信任感,這是順利開展調解工作的前提。
二、基本事實與法律關系清楚法。
法官應當通過閱卷審查、證據(jù)分析、聽取當事人陳述和案件審理的方式,了解案情,弄清案件基本事實,理順法律關系,這是能夠正確開展調解工作的基礎。
三、主動引導法。
做調解工作,法官不僅是裁判者,還應當積極充當雙方關系的斡旋協(xié)調者。在調解中法官不能機械理解當事人自愿原則,要把程序上的自愿與實體上的自愿結合起來,才能引導當事人展開調解。僅僅在程序上征求當事人是否同意的作法,是不能打開調解局面的;當出現(xiàn)調解僵局,法官應當主動介入打破僵局。
四、調解方案應變法。
把法官提出調解方案與當事人提出調解方案相結合,改變僅由當事人提出調解方案的作法。法官要準備多種調解方案,應供當事人的選擇,并根據(jù)情況逐步展開。
五、是非責任適度評說法。
調解要分清是非責任,但并不應當象判決說理那樣明明確確,要根據(jù)案情留有余地,張弛適度,有的點到為止,有的含蓄表示,有的明確評判,還要善用道德規(guī)范、公序良俗釋法說理。
六、營造調解氛圍法。
一般來講,訴訟當事人都有一定的對立情緒,要使調解達成協(xié)議,法官必須根據(jù)不同案情,恰當把握當事人情緒,營造有利的氛圍。采取“面對面”和“背靠背”相結合、趁熱打鐵和冷處理相結合的方法,有時對當事人的情緒激動要善言軟化,有時也允許當事人適度宣泄。還要選擇布置恰當?shù)膱鏊m用不同案件調解的需要。總之,從有利于調解出發(fā),調控調解氛圍。
七、情義融化法。
當事人雖因矛盾糾紛走上法庭,但多數(shù)都曾有不同程度的情義聯(lián)系。因此,在調解中,要善于利用當事人間的情義關系,喚起他們過去的感情或友誼,使得雙方互諒互讓,握手言和。
八、利益平衡法。
一方面,要尋求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平衡點;另一方面,分析當事人個人利益的平衡。使雙方當事人利益平衡,各得其所,減少無謂的爭議,不打不必要的“氣官司”。
九、困難諒解法。
在訴訟調解中,確因經(jīng)濟困難,難以達成調解協(xié)議的不少。善于引導權利人從維護自身利益的大局和實際出發(fā),體諒對方困難,在給付數(shù)量和時間上作適當?shù)淖尣?。既不會對權利人的利益造成大的損害,也有利于義務人自覺履行,實現(xiàn)權利人的權益。
十、潛移默化法。
在整個訴訟過程中,都要向當事人傳遞中華民族“和為貴”的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理念,在當事人起訴、應訴、送達法律文書、接受當事人證據(jù)、依法調查、告之訴訟權利義務和訴訟風險提醒中,提醒當事人運用好調解、和解的方式。在證據(jù)交換、庭審調查、庭審辯論、財產(chǎn)保全、先予執(zhí)行中,引導當事人盡量選擇調解和解的方式解決爭議,為開展調解打下基礎。對一些調解達不成協(xié)議的案件,也要強調法官認真做好釋法工作,向當事人分析是非責任的利害關系,為當事人服判息訴打下思想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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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調解
仲裁調解是依據(jù)《仲裁法》第五十一條“仲裁庭在做出裁決前,可以先行調解。當事人自愿調解的,仲裁庭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做出裁決。
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或者根據(jù)協(xié)議的結果制作裁決書。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條 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xié)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jīng)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在調解書簽收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其中中國《 經(jīng)濟合同法》規(guī)定,國內企業(yè)簽訂經(jīng)濟合同雙方發(fā)生爭議,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仲裁機構首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再行仲裁。在涉外民商事仲裁實踐中,絕大多數(shù)案件均可調解解決,不僅受到中外當事人的歡迎,也受到了國際仲裁界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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