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有何注意事項
成立分公司有何注意事項
成立一家分公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項嗎?注冊分公司的流程又是怎么樣的呢?一起來看看下面學習啦小編為你帶來的“成立分公司有何注意事項”,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分公司注冊注意事項
分公司是受母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母公司承擔。雖有公司字樣但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公司。
分公司注冊資金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請設立,不涉及注入注冊資本這一環(huán)節(jié)。分公司的經(jīng)營資金由總公司供給,并以總公司的資產(chǎn)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分公司名稱核準
只需在總公司的名稱之后加上分公司的名稱即可,通常可表述為:
?、倏偣久Q+地域+分公司(如:上海xx商務咨詢有限公司徐匯分公司)
②總公司名稱+第一分公司等(如:上海xx商務咨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分公司經(jīng)營范圍
分公司經(jīng)營范圍內容不得超越總公司經(jīng)營范圍。
分公司注冊地址
分公司注冊地址必須為辦公樓,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樓進行注冊。
分公司財務核算
同一地區(qū)分公司成立后,會計核算方式一般由稅務機關核定為非獨立核算,不具備開局發(fā)票資格。外地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稅務部門申請獨立核算或非獨立核算,并可申請增值稅資格。
分公司民事責任承擔
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并且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jīng)營決策和業(yè)務執(zhí)行機關。
外資分公司審批
外資分公司不需由各區(qū)外經(jīng)委審批,直接到注冊地所屬工商局進行登記(特殊行業(yè)除外)。
設立分公司有哪些好處?
一、分公司的主要特點有:
1、分公司是由隸屬公司依法設立的;
2、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chǎn),與隸屬公司在經(jīng)濟是統(tǒng)一核算,其在經(jīng)營活動中的負債由隸屬公司負責清償;
3、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jīng)營決策和業(yè)務執(zhí)行機關;
4、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名稱,其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后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二、設立分公司的好處:
(一)經(jīng)營設立方面
1、分公司一般便于經(jīng)營,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也比較簡單;
2、分公司承擔成本費用可能要比子公司節(jié)省;
3、分公司的設立相對簡單,費用較少;
4、因為總公司可以根據(jù)經(jīng)營狀況調整對分公司的資本的注入,所以經(jīng)營風險相對比較小;
5、在投資限額上,總公司對分公司的投入原則上不受限制。
(二)稅務方面
1、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就流轉稅在所在地繳納,利潤由總公司合并納稅。在經(jīng)營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現(xiàn)虧損,但其虧損因其與總公司“合并報表”正好可以沖抵總公司的利潤,減速少應稅所得,減輕稅收負擔;
2、分公司交付給總公司的利潤通常不必繳納預提稅;
3、分公司與總公司之間的資本轉移,因不涉及所有權變動,不必負擔稅收。
三、在境內外設立分公司的繳稅規(guī)定
(一)在境內設立分公司
分公司不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在設立分公司的所在國被視為非居民納稅人,只承擔有限的納稅義務。分公司發(fā)生的利潤與虧損要與總公司合并計算,即“合并報表”。
我國稅法也規(guī)定,公司的下屬分支機構繳納所得都有兩種形式:
1、獨立申報納稅;
2、合并到總公司匯總納稅。
而采用哪種形式繳稅則取決于公司下屬分支機構的性質--是否為企業(yè)所得稅獨立的納稅義務人。
(二)在境外設立分公司
需要注意到,境外分公司與總公司利潤合并計算,所影響的是居住國的稅收負擔,至于作為分公司所在的東道國,往往照樣要對歸屬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課稅,這就是實行所謂收入來源稅收管轄權。
而設立在境內分公司則不存在這個問題,對這一點企業(yè)在稅籌劃時應加以關注。
分公司沒有獨立法人資格
我國《公司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就是說,分公司不能自行參加民事訴訟,它不具有法人資格。
以上就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提供的“成立分公司有何注意事項”,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看了“成立分公司有何注意事項”的人還看了:
5.設立分公司程序